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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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

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

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
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是指对于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依据。

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明确了对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要求。

比如,对于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排放方式、排放地点等均做出了详细规定。

这些标准的制定,有利于监管部门对污水排放进行有效监测和管理,确保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排放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其次,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加强污水治理具有积极作用。

只有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一级标准进行排放,才能有效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是对企业的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的责任。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同时,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的制定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社会需求。

总的来说,国家污水排放一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水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环保政策,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够看到更加清澈的河流、更加蓝天白云的环境,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生活在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中。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对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排放达到相应的环保标准,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本文将就我国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根据我国《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处理设施应设置完备的预处理、主处理、深度处理等部分,并分别制定相应的设计标准。

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格栅除砂、调节沉砂等;主处理工艺包括生物处理、沉淀、过滤等;深度处理工艺包括氧化、吸附、膜处理等。

建设标准要求设施具备良好的工艺性能,保证污水处理效果符合排放标准。

二、根据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主要包括污染物种类和浓度限值。

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总氮、总磷、悬浮物等。

根据不同的排放水体和污染物特性,制定了不同的限值标准。

比如,一般地表水的COD限值为50mg/L,总氮限值为15mg/L,总磷限值为1mg/L。

三、污水处理运行要求为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要求。

主要包括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运行检查、排放监测报告等。

同时,运行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考核合格,保证设施运行的正常和高效。

四、污水处理效果评估为了评估污水处理设施的效果是否符合排放标准,我国还规定了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要求。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的监测检测,比对排放标准进行评估。

如果设施的污水处理效果超过标准,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改进措施。

总的来说,我国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是严格的,但也是必要的。

只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处理,才能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

以上就是本文对我国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的环保政策。

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人们的生活质量也能够持续提升。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一)污水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

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

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

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海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大海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优秀状态,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均衡,促使公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拟订本标准。

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wastewaterdischargestandard标准编号:GB8978-1996同意日期:1996-10-04实行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取代状况: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取消(查国家标准文件共享服务平台未取消,仍在现行)代替标准:GB18466-2001部分取代GB8978-1996、GB20426-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GB20425-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行之日起,取代《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迫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第一版社第一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1](GB20426-2006部分取代GB8978-1996GB16297-19962006-10-01实行)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储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使煤炭工业可连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拟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挑选公司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储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的规定
建设 包括改 扩建 单位的建设时间 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表 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其他规定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 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 其混合
污水的排放标准Leabharlann 附录 计算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 计算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 计算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 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须符合
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兵器工业执行 兵器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执行 磷肥工业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执行 烧碱 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颁布后 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 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
染物行业标准 不再执行本标准
年 月 日之前建设的单位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代替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洋环境保护法 控制水污染 保护江河 湖泊 运河 渠道 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 的良好状态 保障人体健康 维护生态平衡 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 特制定本标准
物排放标准
船舶执行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工业执行 船
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
标准
纺织染整工业执行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
加工工业执行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氨工业执行 合成氨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一级二级三级排放标准一、一级排放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cr):出水CODcr应不大于150mg/L;2. 氨氮:出水氨氮应不大于25mg/L;3. 总磷:出水总磷应不大于1.0mg/L;4. 浊度:出水浊度应不大于5度;5. PH值:出水PH值应大于5.5小于9.5。

二、二级排放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cr):出水CODcr应不大于50mg/L;2. 氨氮:出水氨氮应不大于7.5 mg/L;3. 总磷:出水总磷应不大于0.2 mg/L;4. 浊度:出水浊度应不大于2度;5. PH值:出水PH值应大于5.5小于9.5。

三、三级排放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cr):出水CODcr应不大于30mg/L;2. 氨氮:出水氨氮应不大于5.0 mg/L;3. 总磷:出水总磷应不大于0.1mg/L;4. 浊度:出水浊度应不大于1度;5. PH值:出水PH值应大于5.5小于9.5。

污水排放是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和企业实行综合污染控制、环境保护措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一级排放标准是最根本、最严格的排放要求,出水CODcr应不大于150mg/L、氨氮应不大于25mg/L、总磷应不大于1.0mg/L、浊度应不大于5度、PH值应大于5.5小于9.5;二级排放标准是比一级更严格的排放要求,出水CODcr应不大于50mg/L、氨氮应不大于7.5mg/L、总磷应不大于0.2mg/L、浊度应不大于2度、PH值应大于5.5小于9.5;三级排放标准是比二级更严格的排放要求,出水CODcr应不大于30mg/L、氨氮应不大于5.0mg/L、总磷应不大于0.1mg/L、浊度应不大于1度、PH 值应大于5.5小于9.5。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有所改变,一级排放标准对污染物的排放要求更加严格,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限制,二级排放标准和三级排放标准也得以发展,使污染物排放标准变得更加严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系指对国民经济各部门排放的污水所作出的控制
标准,它是一种水污染防治技术措施,是一种促进水质改善的有力手段。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类污水排放设施,包括化学、冶金、机械、电子、航天、非金属
矿物、橡胶、塑料、钢铁、农业、养殖、染整、涂料、印染、制药、日用品制造业,及城
市污水中排放的污水,以及其他类似的排放污水(有毒有害污水,危险废物的污水除外)。

二、技术要求
1. 总氮的排放浓度,不得高于10mg/L;
6. 重金属的排放浓度,不得高于《污水中重金属的排放标准》的规定;
三、监测要求
1. 排放污水的排放规模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2. 生产单位须对排放污水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实施自监测,并对其监测结果通报;
3. 对于规模大却未充分提高水质质量的排放工艺,其排放质量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
4. 严格执行本标准确定的排放物的监测规定;
5. 对排放的污水,须根据规定定期抽样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四、其他要求
1. 遵循“从源头到受体控制污染”的原则,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2. 严禁排放污水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必要时先进行污染物处理;
3. 发生新的污染物排放,仍须符合本标准规定;
4. 对排放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违反本标准要求而对环境造成污染,应当负责任,并
按相关规定承担污染治理费用。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2122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2122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0221227一、引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标准旨在规范污水排放的质量和数量,减少对水体和生态环境的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活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三、污水排放限值1. COD(化学需氧量):不得超过100mg/L。

2. BOD(生化需氧量):不得超过30mg/L。

3. NH3-N(氨氮):不得超过10mg/L。

4. TP(总磷):不得超过0.5mg/L。

5. TN(总氮):不得超过15mg/L。

6. SS(悬浮物):不得超过30mg/L。

7. pH值:应在6-9之间。

8. 其他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四、监测与检测要求1. 污水排放单位应定期进行污水的监测与检测,确保排放水质符合本标准要求。

2. 监测与检测项目包括COD、BOD、NH3-N、TP、TN、SS、pH值等,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方法和设备进行。

3. 监测与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送相关环境保护部门。

五、处罚与奖励机制1. 对于未按照本标准要求排放污水的单位,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2. 对于达到或超过本标准要求的单位,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将给予奖励,包括减免环境保护税、提供环保技术支持等。

六、监督与管理1. 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污水排放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其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污水排放。

2. 污水排放单位应主动配合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七、附则1. 本标准自2022年12月27日起施行。

2. 本标准的解释权归相关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八、总结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旨在规范污水排放行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各污水排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排放,并配合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违反本标准的单位将面临处罚,而达到或超过本标准要求的单位将获得奖励。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标准编号:GB 8978-1996批准日期:1996-10-04实施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废止(查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未废止,仍在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1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

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1]( 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实施)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新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8978-1996代替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1信息中文名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英文名称: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标准编号:GB 8978-1996批准日期:1996-10-04实施日期:1998-01-01所属标准: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行状态:已废止查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未废止,仍在现行替代标准:GB18466-2001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第35号摘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1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实施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煤矿含露天煤矿、选煤厂及其所属煤矸石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以及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防治与管理;2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2007-01-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我国皂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皂素工业企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水污染控制指标日均浓度限值和吨产品最高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皂素和只生产皂素水解物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皂素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控制与管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皂素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本标准,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中相关的排放限值;32详细内容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聚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3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GB3097-82GB3838-88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4概念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5技术4.14.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4.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4.2 标准值4.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4.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4.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4.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4.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4.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4.3 其他规定4.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4.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4.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6数据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 总汞2 烷基汞不得检出3 总镉4 总铬5 六价铬6 总砷7 总铅8 总镍9 苯并a芘10 总铍11 总银12 总α放射性1Bq/L13 总β放射性10Bq/L表2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 pH 一切排污单位6~9 6~9 6~92 色度稀释倍数染料工业50 180 -- - 其他排污单位50 80 -- -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100 300 -- - 脉金选矿100 500 -3 悬浮物SS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100 800 --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70 200 400 - -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工业30 100 60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甜菜制糖、、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30 150 600- -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 - - 其他排污单位30 60 300 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甜菜制糖、焦化、合成、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100 200 1000 -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100 300 1000 - -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100 150 500 5化学需氧量COD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60 120 -6 石油类其他排污单位100 150 5007 动植物油一切排污单位10 10 308 挥发酚一切排污单位20 20 100总氰化合9一切排污单位物电影洗片铁氰化合物10 硫化物其他排污单位11 氨氮一切排污单位- - 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15 50 - - - 其他排污单位15 25 - 12 氟化物黄磷工业10 20 20 - - 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L 10 10 20磷酸盐以P13其它排污单位- 计14 甲醛一切排污单位- - -15 苯胺类一切排污单位16 硝基苯类一切排污单位17 阴LAS 合成洗涤剂工业15 20 - - 其他排污单位10 2018 总铜一切排污单位19 总锌一切排污单位20 总锰合成脂肪酸工业- - 其他排污单位21 彩色显影电影洗片剂续表2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单位:mg/L 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电影洗片23 元素磷一切排污单位24 有机磷农药以P计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25 粪大肠菌群数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500个/L1000个/L 5000个/L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100个/L500个/L 1000个/L26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3接触时间≥1h>2接触时间≥1h- -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接触时间≥>5接触时间≥注: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3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的单位序号行业类别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1 矿山工业有色金属系统选矿水重复利用率75%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脉金选矿重选 &sup3;/t矿石浮选&sup3;/t矿石氰化&sup3;/t矿石碳浆&sup3;/t矿石2 焦化企业煤气厂 &sup3;/t焦炭3 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4 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加工深度分类:A. 燃料型炼油;B.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C. 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岸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A >500万t,&sup3;/t原油250~500万t,&sup3;/t原油<250万t,&sup3;/t原油B >500万t,&sup3;/t原油250~500万t,&sup3;/t原油<250万t,&sup3;/t原油,C >500万t,&sup3;/t原油250~500万t,&sup3;/t原油<250万t,&sup3;/t原油5 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sup3;/t烷基苯裂解法生产烷基苯&sup3;/t烷基苯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sup3;/t产品6 合成脂肪酸工业&sup3;/t产品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sup3;/t板8 制糖工业某蔗制糖 &sup3;/t甘蔗甜菜制糖&sup3;/t甜菜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sup3;/t原皮牛干皮&sup3;/t原皮羊干皮&sup3;/t原皮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以玉米为原料&sup3;/t酒精以薯类为原料100m&sup3;/t酒精以糖蜜为原料&sup3;/t酒味精工业&sup3;/t味精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sup3;/t啤酒11 铬盐工业&sup3;/t产品12工业水洗法 &sup3;/t硫酸13 苎麻脱胶工业500m&sup3;/t原麻或750m&sup3;/t精干麻14 化纤浆粕本色: 150m&sup3;/t浆漂白: 240m&sup3;/t浆15 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短纤维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300m&sup3;/t纤维长纤维800m&sup3;/t纤维16 铁路货车洗刷&sup3;/辆17 电影洗片5m&sup3;/1000m35mm的胶片18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单位:mg/L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单位: mg/L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 pH 一切排污单位6 ~96 ~ 9 6 ~ 9 2 色度稀释倍数一切排污单位50 80 -采矿、选矿、选煤工业70 300 -脉金选矿70 400 -3 悬浮物边远地区砂金选矿70 800 -SS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其他排污单位70 150 400甘蔗制糖、苎麻脱胶、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工业20 60 6004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甜菜制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纤浆粕工业20 100 6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 30 -其他排污单位20 30 300 甜菜制糖、合成脂肪酸、湿法纤维板、染料、洗毛、有机磷农药工业100 200 10005化学需氧量COD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100 300 1000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100 150 5006 石油类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7 动植物油一切排污单位10 15 1008 挥发酚一切排污单位9 总氰化合物一切排污单位10 硫化物一切排污单位11 氨氮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15 50 -其它排污单位15 25 -黄磷工业10 15 20 12 氟化物低氟地区水体含氟量 <L 10 20 30其它排污单位10 10 2013 磷酸盐以 P 计一切排污单位-14 甲醛一切排污单位15 苯胺类一切排污单位16 硝基苯类一切排污单位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LAS一切排污单位10 2018 总铜一切排污单位19 总锌一切排污单位20 总锰合成脂肪酸工业其他排污单位21 彩色显影剂电影洗片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电影洗片23 元素磷一切排污单位24有机磷农药以P计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25 乐果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 26 对硫磷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其他排污单位203030027 甲基对硫磷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28 马拉硫磷一切排污单位不得检出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以五氯酚计 一切排污单位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 以Cl 计 一切排污单位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单位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单位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单位35 苯 一切排污单位36 甲苯 一切排污单位37 乙苯一切排污单位38 邻 - 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39 对 - 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40 间 - 二甲苯一切排污单位41 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2 邻 - 二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3 对 - 二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4 对 - 硝基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52,4- 二硝基氯苯一切排污单位46 苯酚一切排污单位47 间 - 甲酚一切排污单位48 2,4- 二氯酚一切排污单位49 2,4,6- 三氯酚一切排污单位50邻苯二甲酸二丁脂一切排污单位51邻苯二甲酸二辛脂一切排污单位52 丙烯腈一切排污单位53 总硒一切排污单位54 粪大肠菌群数医院、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500个 /L1000 个/L5000 个/L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100 个 /L 500个 /L1000 个 /L医院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3 接触时间 ≥ 1h>2 接触时间 ≥1h5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接触时间≥>5 接触时间≥合成脂肪酸工业20 40 - 56 总有机碳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TOC其他排污单位2030- 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指 50 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注:其他排污单位:指除在该控制项目中所列行业以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 序号行业类别 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排水重复利用率 1矿山工业有色金属系统选矿水重复利用率75%其他矿山工业采矿、选矿、选煤等水重复利用率90%选煤脉金选矿重选 &sup3;/t矿石浮选&sup3;/t矿石氰化 &sup3;/t矿石碳浆&sup3;/t矿石2焦化企业煤气厂 &sup3;/t焦炭3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水重复利用率80%4石油炼制工业不包括直排水炼油厂加工深度分类:A;燃料型炼油厂B;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C;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A>500万t,&sup3;/t原油250~500万t,,&sup3;/t原油<250万t,,&sup3;/t原油B>500万t,&sup3;/t原油250~500万t,,&sup3;/t原油<250万t,,&sup3;/t原油C>500万t,&sup3;/t原油250~500万t,, m&sup3;/t原油<250万t,,&sup3;/t原油5合成洗涤剂工业氯化法生产烷基苯 m&sup3;/t 烷基苯裂解法生产烷基苯 m&sup3;/t 烷基苯烷基苯生产合成洗涤剂 m&sup3;/t产品6合成脂肪酸工业&sup3;/t产品7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m&sup3;/t 板8 制糖工业甘蔗制糖 m&sup3;/t甜菜制糖 m&sup3;/t9 皮革工业猪盐湿皮 m&sup3;/t牛干皮 m&sup3;/t羊干皮 m&sup3;/t10 发酵、酿造工业酒精工业以玉米为原料 m&sup3;/t以薯类为原料 m&sup3;/t以糖蜜为原料 m&sup3;/t味精工业 m&sup3;/t啤酒行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m&sup3;/t11铬盐工业 m&sup3;/t 产品12硫酸工业水洗法 m&sup3;/t 硫酸13苎麻脱胶工业500 m&sup3;/t 原麻750 m&sup3;/t 精干麻14粘胶纤维工业单纯纤维短纤维棉型中长纤维、毛型中长纤维 m&sup3;/t 纤维长纤维 m&sup3;/t纤维15化纤浆粕本色: 150 m&sup3;/t浆; 漂白:240 m&sup3;/t浆16 制药工业医药原料药青霉素 4700m&sup3;/t氰霉素链霉素1450m&sup3;/t链霉素土霉素 1300m&sup3;/t土霉素四环素1900m&sup3;/t四环素洁霉素 9200m&sup3;/t洁霉素金霉素3000m&sup3;/t金霉素庆大霉素 20400m&sup3;/t庆大霉素维生素C 1200m&sup3;/t维生素C氯霉素2700m&sup3;/t氯霉素新诺明 2000m&sup3;/t新诺明维生素B1 3400m&sup3;/t维生素B1 安乃近180m&sup3;/t安乃近非那西汀 750m&sup3;/t非那西汀呋喃唑酮2400m&sup3;/t呋喃唑酮咖啡因 1200m&sup3;/t咖啡因17 有机磷农药工业乐果 700m&sup3;/t产品甲基对硫磷水相法 300m&sup3;/t产品对硫磷P2S5法 500m&sup3;/t产品对硫磷PSCl3法 550m&sup3;/t产品敌敌畏敌百虫碱解法 200m&sup3;/t产品敌百虫40m&sup3;/t产品不包括三氯生产废水马拉硫磷 700m&sup3;/t产品18 除草剂工业除草醚 5m&sup3;/t产品五氯酚钠2m&sup3;/t产品五氯酚 4m&sup3;/t产品2甲4氯14m&sup3;/t产品2,4-D 4m&sup3;/t产品丁草胺&sup3;/t产品绿麦隆以Fe粉还原 2m&sup3;/t产品绿麦隆以Na2S还原 3m&sup3;/t产品19 火力发电工业&sup3;MW·h20 铁路货车洗刷&sup3;/辆21 电影洗片5m&sup3;/1000m35mm胶片22 石油沥青工业冷却池的水循环利用率95%注:产品按100%浓度计;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产废水申请注意:在实际申请过程中,根据笔者实际申请经验,一般需要在当地政府,通过其环保局申请,其整个流程必须要事先准备充分,否则实际申请时很可能因为一星半点的问题而遭停沚;7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表1 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A标准 B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3 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4 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5 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5 1/5 2/5 57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8 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9 总磷以P计mg/L 1/ 3/1 510 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11 pH 6~9/6~9 6~9/6~9 6~9/6~9 6~9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4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污水废气国家标准

污水废气国家标准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医药原料药、生物制药、苎麻脱胶、皮革、化纤浆粕工业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60
12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单位
100
150
500
6
石油类
一切排污单位
5
10
20
7
动植物油
一切排污单位
10
15
100
8
挥发酚
一切排污单位
0.5
0.5
3.9
8.7
15
24
35
8
苯乙烯
15
20
25
30
35
40
60
6.5
12
18
26
35
46
104
排气筒高度, m
标准值(无量纲)
9
臭气浓度
15
25
35
40
50
≥6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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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机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业
20
40

苎麻脱胶工业
20
60

其他排污单位
20
30

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表1 A级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1998-01-01实施)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的石化企业,COD一级标准值由100mg/l调整为120mg/l,有单独外排口的特殊石化装置的COD标准值按照一级:160mg/l,二级:250mg/l执行,特殊石化装置指:丙烯腈-腈纶、已内酰胺、环氧氯丙烷、环氧丙烷、间甲酚、BHT、PTA、奈系列和催化剂生产装置)。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通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进行执行。

该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

根据该标准,废水的终端排放地域不同,执行的标准等级也有所差别。

具体划分如下:
排入GB3838 I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即不得超过15mg/L。

排入GB3838中Ⅳ、V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即不得超过50mg/L。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即不得超过15mg/L。

对于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的规定。

此外,医药原料药、染料、石油化工工业的一级标准也是15mg/L,二级标准是50mg/L;其它排污单位一级标准也是15mg/L,二级标准是25mg/L。

请注意,具体的排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国家污水三级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三级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三级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三级排放标准是指对污水排放质量进行分类管理和监控的标准,旨在
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国将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污水处理要求和排放标准。

一级排放标准是对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污水经过处理后,
各项污染物浓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标准,即COD(化学需氧量)、BOD(生
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的浓度要求非常严格,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保证排放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二级排放标准是对一般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污水经过处理后,各
项污染物浓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虽然相对于一级排放标准来说,要求有所放宽,但仍然对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以保证排放水质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三级排放标准是对农村和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污水经过处理后,
各项污染物浓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级标准,虽然相对于一、二级排放标准来说,要求有所放宽,但仍然对污水处理工艺和设备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以保证排放水质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危害。

总的来说,国家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对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和运行提出了严格的
要求,这对于保护水环境,维护人民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污水排放标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排放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以达到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加强污水处理和排放管理,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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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一级标准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
A 标准
B 标准
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 1 2 5
7 总氮(以N 计)15 20 - -
8 氨氮(以N 计)②5(8)8(15)25(30)-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设的1 1.5 3 5
9
总磷
(以P 计)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设的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 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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