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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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权利及义务

纳税人的权利及义务

第一章纳税人的权利及义务一、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纳税人享有如下权利:1、知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的权利。

•税收征管法‣第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要求保密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的权利•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申请减税、免税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免税权。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免税。

4、申请退税权: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利息的权利。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5、陈述、申辩权: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进行陈述权、申辩的权利。

•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6、复议和诉讼权: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7、请求国家赔偿权: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文】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义务,也是参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责任。

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人拥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与沟通,确保纳税制度的公平和透明。

本文将围绕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展开阐述。

一、纳税人的权利作为纳税人,我们拥有一系列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保障了我们在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力和受敬重的地位。

1. 知情权纳税人有权了解有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相关信息,确保纳税人了解自己的义务和享有的权益。

2. 评议权纳税人有权对自己的纳税事项提出异议并进行申诉。

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税务处理措施等有异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权益。

3. 遣返权纳税人有权拒绝或取消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包括终止纳税代理、申请解约等。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税务处理方式。

4. 合法权利纳税人有权合法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

在合法范围内,纳税人可以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方式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5. 受敬重的权利纳税人作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受到税务机关和社会对其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纳税人享有平等、公正的税收待遇和对应的服务水平。

二、纳税人的义务与纳税人的权利相对应,我们也有一系列的纳税义务,这些义务是我们作为公民或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1. 缴纳义务纳税人有义务按照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应纳税款是个人或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应缴纳的税额,纳税人应当按时进行缴纳。

2. 报税义务纳税人有义务按照法定期限和方式,如实、准确地填写、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信息、计算应纳税款的重要文件。

3. 协助义务纳税人有义务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工作。

当税务机关需要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时,纳税人应主动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和协助税务机关的工作。

纳税人的权利体系及其实现机制

纳税人的权利体系及其实现机制

纳税人的权利体系及其实现机制简介纳税人是国家税收的主体,其作为社会公民在纳税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

为了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国家建立了一套权利体系及相应的实现机制。

本文将介绍纳税人的权利体系,包括其根本权利和加强保护措施,并探讨如何实现这些权利。

纳税人的根本权利1. 知情权纳税人有权了解自己应纳税款的计算方法、税务政策、税收征管规定等信息。

2. 确权权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关于其纳税义务的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并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3. 申辩权纳税人有权在税务处理过程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申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参与权纳税人有权参与税法制定的公众讨论,对税收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5. 法律救济权纳税人有权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纳税权益。

纳税人权利的加强保护措施1. 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惩罚。

2. 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机构设立专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协调解决纳税人的权益纠纷和提供法律咨询。

3.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纳税人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权益意识和能力。

4. 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合法的纳税征收。

纳税人权利的实现机制1. 税收征管体制国家建立了相应的税收征管体制,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责。

2. 审查和复核机制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提起申诉,并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3. 税务争议解决机制对于纳税人的申辩和异议,设立专门的税务争议解决机构,为纳税人提供公正的解决方案。

4. 司法救济机制纳税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行政诉讼或仲裁等。

结论纳税人的权利体系及其实现机制在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和促进公平税收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明确纳税人的根本权利、加强保护措施以及建立实现机制,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开展。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冲突和协调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冲突和协调



相 关概 念界 定
然也 享 有诸 多权 利 。所 谓 纳 税 人权 利 , 是 指 在 税 收
法律 关 系 中 , 纳税 人 所享 有 的与 纳 税 义务 相 对 应 的 各项 税 法权利 的总 和 。根 据 不 同 的标 准 , 可 以对 纳
( 一) 国 家税 权界 定
“ 税权” 一词 近 年来 使 用 频 繁 , 但 争议 颇 多 。该
表现形式不同 , 可 以分为程序性权利和实质性权利; 按 照权 利与 纳税 人 的关 系 不 同 , 可 以分 为专 属 权 和 般权 ; 按照 权利 是否 独立存 在 , 可 以分为原 权利 和

税政 、 集 Biblioteka 税 权 、 公 平税 负 ” 作 为指 导 新 一 轮 税 制
救 济权 等 。
税 人权 利做 不 同 的划 分 。 比如 , 按 照 权利 的效 力 和
词首次 出现在立法文件中是在 1 9 9 1 年3 月, 第七届 全 国人 大第 四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国 民经 济 和 社 会 发展
十年 规 划和 第八 个 五年计 划 纲 要 》 明确 指 出 , 以“ 统

改 革 的原 则 。 … 由于 缺 乏 权 威 解 释 和 论 述 , 学 界 至
我 国法 学界 曾对 纳税 人权利 内容 进行 过深人 的
今对“ 税权” 一词 的含义莫衷一是 , 虽然学界 尚未达
成 一致 , 但 是我 们仍 不 能偏 废 税 权 概 念 对 税 法 学理
论 研究 的积极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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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权 与纳税 人权 利的冲突和协调

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3.停留时间标准 当事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本国连续或累计停留的天数达到了 规定的标准,他就要按本国居民的身份纳税。 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1年的个人为我 国的税收居民。而我国的纳税年度为日历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 判断: 1.某外国人2012年5月31日—2013年5月31日在我国工作,他是我国 的税收居民吗? 2.某外国人2011年5月31日—2013年5月31日在我国工作,他是我国 的税收居民吗?
长期性住所 性住所 重要利益中心(经济关系密切) 国籍 习惯
2.约束对法人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决定由哪个国家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
(2)约束地域管辖权的国际规范 1.经营所得(营业利润):常设机构 例如:一家英国居民公司根据合同向我国一家公司销售 一批货物,该英国公司在我国设有常设机构,并且这批 货物是通过该常设机构销售的,但销售合同的签订地点 在英国。根据常设机构标准,应在我国征税。 2.劳务所得: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有些按居住国征 税 3.投资所得:支付人所在国与所得受益人所在国共享。一 般支付人所在国按一个较低的税率对股息、利息征税。
1.常设机构标准(大陆法系国家多采用) 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门经营活动的固定 营业场所,包括分支机构、管理机构、办事处、工厂、 车间、建筑工地等。 如果一个非居民公司在本国有常设机构,并且通 过该常设机构取得了经营所得,那么就可以判定这笔 经营所得来源于本国,来源国就可以对这笔所得征税。
2.居所标准 居所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永久居 住的居住地。如果某人在一国拥有可由他支配的住房, 那么该人在本国就有居所。 居所与住所的区别: (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 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 (2)住所通常涉及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 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指个人长期有效使用的房产, 该标准强调的是人们居住的事实。

税收的纳税人义务和权利

税收的纳税人义务和权利

税收的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纳税人是税收的主体。

在纳税人与国家之间,既有义务也有权利。

本文将从纳税人义务、纳税人权利以及如何合理应对税收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纳税人的义务1. 缴纳税款:纳税人的首要义务就是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和缴纳应纳税款项。

要求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税、缴税。

否则,将面临罚款、滞纳金等后果。

2. 保持账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供的与其应纳税款有关的账册,必须如实保持和记载,一定时间内必须保存好,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查阅。

对一些涉密的账册,如发票,更应该重视保管。

若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纳税人将面临处罚。

3. 协助税务机关查核:税务机关在处理税务问题时,需要对纳税人进行调查、核实、审计等工作。

纳税人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对于不合理的要求,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维权。

二、纳税人的权利1. 工作成果得到合理的报酬:纳税人为国家提供了税收,国家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同时,纳税人也有权利向应当享受政策优惠的行业和地区申请退税或抵扣。

以一定方式回报纳税人。

2. 行政资源接受消费者的保护:国家政府应根据存在的约定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鼓励纳税人积极开展消费活动,并严厉打击价格“三高”行为。

纳税人需要保持警惕,防止掉进一些消费陷阱。

3. 合法的避税和减税:避税和减税是纳税人的一项合法权利。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通过合理避税和减税等方式降低自己的税负。

三、合理应对税收1. 充分了解税制:了解税收制度是纳税人正确理解和应对税收的前提。

税收制度的调整不仅与经济发展、行业利益有关,也与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有关。

纳税人要了解税收制度,提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 选择合适的辅助工具:在纳税人进行日常生活和经商过程中,可以选择一些合适的辅助工具协助完成财务管理。

如像凭证管理、真伪查询、发票领用查询等有助于减轻财务管理的压力。

3. 依法合规特别是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很重要,任何一次违规都会对未来的经营生产和信誉造成很大的影响。

纳税义务与纳税人权利

纳税义务与纳税人权利
违法行为的后果
如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被追 究刑事责任。
04 纳税人的权利详解
CHAPTER
知情权
纳税人有权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 况。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 税的权利。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 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 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公平原则
税收制度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纳税人的责任和 权益得到平衡。
便利原则
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降低纳税 成本,提高纳税效率。
ABCD
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平衡纳税人责任和权益的基础, 税收法律法规应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原则
纳税人应积极参与税收监督,促进税务机关依法 行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 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 对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保密,不得泄露或向 外界公开。
纳税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 情况下,有权向税务机关 申请减税、免税或退税。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 决定有异议时,有权进行 陈述和申辩,并要求税务 机关予以答复和处理。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 行为不服时,有权依法申 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 讼;对于税务机关的违法 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有权请求国家赔偿。

谈纳税人权利

谈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权利简介纳税人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纳税人权利的保障和实施对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推动税收制度的公正、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人权利包括了纳税过程中的基本权利和特殊权利,旨在确保纳税人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促进税收征管的公正与透明。

本文将深入探讨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定义和实施、特殊权利的保障以及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意义。

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定义和实施纳税人基本权利是指纳税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权益,包括纳税义务的公平合理、个人信息的保密和纳税过程的合法程序等方面。

以下是对纳税人基本权利的定义和实施的详细解析:1. 纳税义务公平合理纳税人有权要求纳税义务的公平合理,即税收的征收应按照公正的原则进行。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相同的情况下纳税人应该承担相同的税务责任,不应存在特殊利益的追求或者歧视不同群体的问题。

同时,税收的征收应该考虑到纳税人的经济状况和能力,避免给纳税人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公正执法,合理确定纳税义务。

2. 个人信息保密纳税人有权要求个人纳税信息的保密,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纳税人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税务机关应采取措施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只有在法律允许或纳税人授权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才能使用纳税人的个人信息。

3. 纳税过程合法程序纳税人有权要求纳税过程符合合法程序,即纳税征收应依法进行,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税务机关在纳税征收中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征收并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相关税务信息。

纳税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诉、上诉等程序。

特殊权利的保障除了基本权利,纳税人还享有一些特殊权利的保障,这些特殊权利往往与纳税人的经济地位、纳税种类等因素有关。

以下介绍几个常见的特殊权利:1. 纳税申报告知权纳税人有权获得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纳税申报的表格、文件和流程等相关信息,对于纳税人来说,清楚了解税收规定和要求对于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非常重要。

第3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3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容的执行,或者税务机关撤销了某一具体税务行政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3.2 税权
税权的概念 税权的内容
税收立法权 税收执法权 税收司法权
我国税收管理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在 税收决策(包括税收立法、行政、司法各个方面) 管理权限界定、相应组织体系建立、税款在中央 和地方之间分配的规范与制度的总称,实质上体 现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
是划分税权的制度。
税权的划分分为纵向和横向。
纵向——中央和地方 横向——同级国家机关之间 税收管理制度的核心:税权的划分
税收管理权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法解释权、 开征、停征、加征、减免权
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p19-20) 我国税收立法权的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 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其他税收关系是指除税收征纳关系以外的税收关 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奥托·梅耶的权力关系说 阿尔伯特·亨泽尔的债务关系说 金子宏的二元关系说 北野弘久的债务关系说
奥托·梅耶的权力关系说
该学说把税收关系理解为国民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 关系,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必须强制课征税收, 税收具有了强制性和无偿性,纳税是个人的一种被 动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无非也就是为了保障国家 固定地、普遍地、强制地、无偿地征收税收。
从更深的层次揭示了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金子宏的二元关系说
二元论的观点认为将税收法律关系单一地划 分成为权利关系和债务关系是很困难的,因 为税收法律关系中包括各种类型的法律关系, 只能理解为有些属债务关系,有些属权利关 系,主张区分对待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但 其学说也承认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基本的和 中心的关系仍是债务关系。二元论的观点是 日本税法学界的通说。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章-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机关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规定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此条规定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作了高度概括。

2.《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这就明确界定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3.《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了税务行政主体是税务机关。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二)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1.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2.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3.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4.税务人员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 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5.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

6.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

7.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9.税务机关应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10.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5)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纳税人权利和义务一、背景介绍纳税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个人或者组织。

纳税人作为公民和组织的一种基本义务和责任,应当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就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介绍。

二、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合法权益保护权纳税人有权依法享受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税收优惠、减免、退还等。

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申请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减轻自身的税负。

2.缴纳税款的权利纳税人有权根据税法规定,依法缴纳税款。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税法规定,合理安排缴纳税款的时间和方式。

3.法律知情权和申诉权纳税人有权获得相关税法法规的知情权,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和权利。

同时,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如对税务机关的决定不满意,也可以依法行使申诉权,对税务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

4.税务咨询和服务的权利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咨询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的方式等,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5.隐私保护权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财产情况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纳税人的个人信息或滥用纳税人提供的财产情况。

三、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1.遵守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不得有逃税行为。

纳税人应当了解并遵守国家税法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

2.如实申报纳税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和纳税。

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纳税申报资料,并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税款。

3.配合税务检查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工作,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信息。

纳税人应当履行配合义务,不得妨碍税务机关的正常税务检查。

4.加强自我管理纳税人应当加强自我管理,做好税务合规管理工作,合理规避税务风险,确保自身的税务合规经营。

5.信用记录维护纳税人应当维护自己的纳税信用记录,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

纳税人的权益与义务

纳税人的权益与义务

纳税人的权益与义务一、纳税人的权益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纳税人的权益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公民,每个纳税人都应该了解自己在税收方面享有的权益,并积极维护这些权益。

1. 公平合理纳税原则公平合理是指在征税过程中,各种收入来源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和企业都要按照相应比例进行缴纳。

纳税人有权要求政府对他们进行公正、公开和透明地征税。

2. 信息公开透明纳税人享有获得关于税收政策、征管措施和征缴程序等方面信息的权利。

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相关信息,确保他们了解自己应缴纳的税种、优惠政策等内容。

3. 隐私保护在征收过程中,政府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个人或企业的隐私不被泄露或滥用。

同时,纳税人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不向他人泄露涉税信息。

4. 合法权益保护纳税人享有合法维权和申诉的权利。

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征收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5. 知情权和参与权纳税人有权了解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于自己的政策和规定。

同时,他们还应该积极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包括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进行建议、评价以及监督。

二、纳税人的义务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或企业,缴纳税款是一项基本义务。

除了享受相应的权益外,每个纳税人还需要履行以下一系列义务:1. 准确履行报税义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要求,准确计算和报告自己的应纳税额。

必要时,还需主动配合相关机构进行核实、查验。

2. 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确定自己应缴纳的税种和税额之后,都需要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这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基本义务,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纳税人应遵守国家、地方和财政部门发布的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这包括遵守申报期限、提交真实和完整的申报材料等。

4. 儿女教育义务作为有子女的纳税人,除了自己履行基本义务外,还要对自己子女教育成长尽到相应责任。

3 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3 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三章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0注会)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2.《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 )。

(2012注会)A. 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B.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C. 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D.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多项选择题1.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下列有关国际税收协定表述正确的有( )。

(2009注税)A.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B.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收协定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C.国际税收协定直接制约主权国家调整修改税法D.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是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之一E.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仅有两个主权国家签订的税收条约2.下列行为中,属于税收执法监督中事后监督形式的有( )。

(2010注税)A.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B.税务行政复议C.税收执法检查D.重大税务案件审理E.税务稽查三、不定项选择题1.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某省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A.估税权B.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 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是征税主体,但是国家征税的权力总是通过立法授权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行使。

税法权利和纳税人义务

税法权利和纳税人义务

税法权利和纳税人义务
税法权利指的是纳税人在税法框架下享有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而纳税人义务则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下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以下是税法权利和纳税人义务的一些常见内容:
税法权利:
1.合法纳税:纳税人享有按法律规定缴纳税款的义务,同时
也有权利依法享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合法减免、退还税款: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享有合法申
请减免、退还税款的权利,如符合条件的抵扣、免税、退
税等。

3.营商环境优化:纳税人有权享受公平、透明、简便、高效
的税务服务,国家会推出各种措施优化税务环境。

4.合法申诉和诉讼:纳税人拥有合法提起申诉和诉讼的权利,
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纳税人义务:
1.纳税义务:纳税人需要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确保自己按
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报税义务:纳税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
准确的纳税申报和报税资料。

3.纳税记录保存义务:纳税人需要保存并提供与纳税事项相
关的账簿、凭证、报表等纳税记录。

4.合作义务:纳税人需要与税务机关积极合作,配合并提供
必要的信息和业务协助。

需要注意的是,税法权利和纳税人义务可以因国家、地区和具体税收制度而有所差异。

在实践中,纳税人应自觉遵守纳税法律法规,准确履行纳税义务,并合法享受税法赋予的权益。

税务机关也应确保公正、公平地执行税法,保护纳税人的税法权利,并监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冲突和协调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冲突和协调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的冲突和协调张学博;王蓉【摘要】For the government,the basis of exercise of its function is material wealth,and the vast majority of material wealth comes from state taxes;For taxpayers,the material wealth gain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 is lawful private property of citizens and should be protected by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National tax power and taxpayers′rights are a social contradiction that can not be eliminated for ev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le of law and their awareness of social rights,taxpayers increasingly cherish their rights,and thus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tax power and the rights of taxpayers has also become increasingly intensified,which will inevitably affect rationality and legitimacy of the allocation model of social resources,and be bound to affect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in China. Therefore,how to coordin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ational tax power and the taxpayer′s rights is one of the major issues that decision-makers must tackle.%对国家而言,职能行使的基础是物质财富,而物质财富的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家税收;对纳税人而言,合法的物质财富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征税主体税权与纳税主体权利的平衡

征税主体税权与纳税主体权利的平衡

征税主体税权与纳税主体权利的平衡税权是国家机关行使的涉及税收权力的总称。

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拥有的强制要求纳税人为或不为的资格和能力。

近些年来,在税收学界和税法学界使用它频率颇高。

但人们通常是在狭义上来使用税权的概念,而且对于税权内容的认识并不一致。

狭义税权的主体应当是国家或政府,其具体内容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收益权。

税收立法权是基本的、原创性的权力。

税收征管权是最大量、最经常行使的税权,包括税收征收权和税收管理权。

税收收益权,也称税收入库权或税收分配权,是税收征管权的一项附随性的权利,因税收征管权的实现而产生。

这三类税权中,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收益权主要是相关的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问题,而税收征管权则主要涉及到征税主体同纳税主体的关系。

这里着重讨论的是税收征管权。

在税法学领域,另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如何看待纳税人的权利。

这集中体现在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增加了很多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的内容和条款。

目前,各方面都已经意识到了提高纳税人权利的重要性,但同时又存在很多的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阐述的过程中进行系统的梳理。

一般而言,平衡是指矛盾双方在力量上相抵而保持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

这里讨论平衡是指纳税人权利与国家和征税机关的税权的清晰的界定,及在界定过程中所秉承的平衡的立法理念。

一、政治上的平衡税法的合法化过程是在宪法上确认纳税原则的过程,而这一原则又与纳税人的权利紧密相关。

它是两者平衡的第一道政治法律保障。

税法的“合法性”,一方面来自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及税收实现方式的合理性。

另一方面来自税法自身的制定程序和其结构的合理性。

国家和征税机关的税权并不是无限度的,必须赋予纳税人足够的权利来保护自己,以防止权力的无限扩张而引发的合法性危机。

而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纳税人和征税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制定税收征管法的过程中就更应注意权利义务的平衡性。

二、经济上的平衡在经济上,权利的平衡表现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实体上的权利的平衡,也就是税制设计上的平衡的经济分析,更多的是论述纳税人权利与国家税权的平衡问题。

纳税人具体拥有的权利

纳税人具体拥有的权利

纳税人具体拥有的权利一、知情权您有权向我们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包括: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办理税收事项的时间、方式、步骤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和计算方法;与我们在纳税、处罚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您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及需要满足的条件。

二、保密权您有权要求我们为您的情况保密。

我们将依法为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您、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

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您的许可,我们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

但根据法律规定,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

三、税收监督权您对我们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税务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

同时,您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四、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您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但采取邮寄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的,需经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您如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方式是指我们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您如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应当按照我们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给我们。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您如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们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我们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第三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50页]

第三章 税权与纳税人权利[50页]
税收检查权是税收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纳 税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对税收违章行 为进行查处的权利。 税收检查权是税收机关进行税收检查活动的 依据,是贯彻和实施税法,保证税收收入的 重要法律手段。 对于税收检查权的内容,我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八)税收调整权
税收调整权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授权 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税法规定的部分税收内容 进行增减、修订和补充的权利
第三章 税权和纳税人权利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国家征税机 关与纳税单位、个人之间的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客体等基本组成部分。其 中税权与纳税人基本权利是税收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 税权是税法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概念,是国家税法制度的 核心内容。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有关国家机关全面、广泛 而明确的税权,是世界各国税收制度的普遍做法。 税收管理体制是确认和保护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税 权关系的法律制度,其核心是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之间的税权权限。纳税人权利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 中享有的具体权利。 本章主要介绍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并侧重介绍税 收法律关系内容中的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纳税人与纳税担保人的区别: 一是纳税人在税法中普遍存在,没有纳税人, 税收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而纳税担保人只 有在纳税人有逃避纳税嫌疑等特殊情况时被 要求设置; 二是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义务是税法中直接规 定的,无法选择的,而其他人只有在承诺作 为纳税担保人,并且纳税人不能履行纳税义 务时,才代为承担税法上的纳税义务; 三是从法律责任上看,纳税人缴纳的税金只 能由自己承担,而纳税担保人缴纳税金后, 可以依法向被担保的纳税人追偿
(一)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 社会关系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税法 的调整,就是确认和保护税收关系。由于各 种不同部门的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 同,因而形成了内容和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 税法在调整税收关系时,即在确认和保护税 收关系中,就形成了税收法律关系。因此, 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前提是税法,税法 是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根据

3-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3-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第三节 税收管辖权
18
3.税收中性原则 国际税收中性原则,是指国际税收体制不应对跨国纳税 人跨国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等产生影响。 三、重复征税的内涵及避免 (一)重复征税概念的内涵 国际重复征税,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基于其各自的税 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间内, 课征同一类税收而表现出来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1.税制性重复征税 税制性重复征税,是由于一国实行复合税制所导致的, 即由复合税制所造成的对同一税源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征税的 情形。
8
第二节 税权的概念和基本权能
二、税权的基本权能 (一)开征权。开征权是税权的核心权能,它是指国家选 择某一征税对象向相应纳税人强制无偿征收一定比例的货 币或实物的决策权。 (二)停征权。停征权是指国家决定停止征收某一种税收 的决策权。 (三)减税权。减税权是国家决定对某些纳税人减税的权 力。 (四)免税权。免税权是决定对某些纳税人免税的权力。 (五)退税权。退税权是国家赋予征税机关的依法办理退 税的权力。
地方政府以拥有适度税权为代表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对一国政治和经济的影响并不是在分析事物发展规律时可以排除的偶然因素而是一种内在的必然的因素并不是地方政府的税权越大其经济增长就越快但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确与其经济发展状况有内在相关性超越了分权底限的情况不计算在类别判定标准承担的纳税义务居民纳税住所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1
第三节 税收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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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扣除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源于国外的 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项所得已负担的外国税款作 为费用,从应纳税的国外所得中扣除,从而只对扣除 后的余额征收所得税。 有些国家还采取减免法或延期征税法。 减免法,又称低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 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征税时,按照较低的税率征税,而 对其在国内的所得按照较高的标准税率征税,以消除 国际重复征税。 延期征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纳税人在国外的 所得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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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家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10注会)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2.《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 )。

(2012注会)
A. 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B.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C. 立即停止支付应付纳税人的有关款项
D.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下列有关国际税收协定表述正确的有( )。

(2009注税)
A.国际税收协定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
B.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收协定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C.国际税收协定直接制约主权国家调整修改税法
D.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是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之一
E.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仅有两个主权国家签订的税收条约
2.下列行为中,属于税收执法监督中事后监督形式的有( )。

(2010注税)
A.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B.税务行政复议
C.税收执法检查
D.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E.税务稽查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权利。

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

(某省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A.估税权
B.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 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是征税主体,但是国家征税的权力总是通过立法授权具体的国家职能机关来行使。

在具体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行使征税权的征税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 )A.各级税务机关
B. 财政机关
C.工商机关
D.海关
四、名词解释
1.税法客体
2.避税港
五、简答题
1.我国纳税人权利的主要内容。

(2009人大考研)
六、案例分析
某跨国纳税人的国内外所得共计40万美元,其中在居住国所得30万美元,收入来源国所得为10万美元。

收入来源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

居住国实行20%—50%的累进税率,30万元所得适用税率为35%,40万美元的适用税率为40%。

问:
(1)如果居住国不采取任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该跨国纳税人国内外的总税负是多少?
(2)如果居住国采取全额免税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该跨国纳税人国内外的总税负是多少?
(3)如果居住国采取累进免税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该跨国纳税人国内外的总税负是多少?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C。

考点:税收法律关系
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2. A。

考点:代扣代缴义务
解析:《税收征管法》第三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故选A。

二、多项选择题
1. ABD。

考点: 国际税收协定
解析: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2. BC。

考点:税收执法的事后监督
解析: 事后监督是指对执法结果实施的监督,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税法执法检查、复议应诉等工作是典型的事后监督。

三、不定项选择题
1. BCD。

考点:纳税人权利
解析: 本题考核纳税人的权利。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款征收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等等。

A选项估税权属于税务机关的权利。

2. ABD。

考点: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
解析: 征税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税权的一方当事人。

由于国家的税权是通过税收机关行使的,因而征税主体包括国家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负责关税征收管理的海关。

四、名词解释
1.税法客体,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又是税收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应税商品、货物、财产、资源、所得等物质财富和主体的应税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与征税对象较为接近,但两者又有不同。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个法学范畴,侧重于其连接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不注重其具体形态及数量关系,较为抽象;而征税对象属于税收学范畴,侧重于表明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物质利益转移的形式、数量关系及范围,较为具体。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与征税对象在许多情况下是重叠的,但是有时两者并不一致,在实体税法中表现得较为明显。

2. 避税港,又称避税地,是指对所得和资产不征税或按最低税率征税及实行大量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大多数避税地都是很小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靠近南北美洲的大西洋地区、欧洲地区、远东与太平洋地区。

五、简答题
1. 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由税收法律、法规确认和保障的权利,以及当纳税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获得救助与补偿的权利。

纳税人权利一般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实体法方面的权利,也包括程序法方面的权利。

需要注意,此处所指“纳税人”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我国现行税法日趋重视对纳税人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纳税人的权利除了分别在《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二十多项法律、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外,更集中体现在《税收征收管理法》中。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十四项权利:(1)知情权;(2)保密权;(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9)委托税务代理权;(10)陈述与申辩权;(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12)税收法律救济权;(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六、案例分析
(1)19万美元
(2)13.5万美元
(3)15万美元
考点:国际重叠税收的解决办法
解析:本题中该纳税人在来源国的税负已经确定,即10 * 30%=3(万美元)。

关键点在于居住国的相关措施。

(1)居住国不采取避免双重征税措施,则该纳税人的总所得40万美元与其适用的累进税率40%相乘的结果即为该纳税人在居住国的总税负16万美元,再加上来自来源国的税负3万美元,合计19万美元。

即:40 * 40%=16万美元;10 * 30%=3万美元;总税负=16+3=19万美元。

(2)如果采取全额免税法,则居住国的应纳税额为纯居住国所得,即30万元,税率为适用于该数额的税率,其国内税负为
30*35%=10.5万美元。

国内外总税负=10.5+3=13.5万美元。

(3)如果采取累进免税法,居住国的应纳税额不变,仍然为30万美元,但适用的税率需要根据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确定,即根据40万美元的所得确定其适用的税率,即40%。

其国内税负为30*40%=12万美元。

国内外总税负=12+3=15万美元。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看出纳税人在不同情况下的税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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