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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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0.21•【字号】长政办发〔2019〕44号•【施行日期】201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长治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21日长治市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部署要求,加快做好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改善城市大气环境,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须符合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通过对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城市工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二)依法依规,分类实施。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科学确定搬迁改造方式。

对可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就地改造;对不能通过改造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退城入园;对不愿意退城入园或无力搬迁的企业,可引导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原厂房、土地就地转型转产,或依法依规实行关闭退出。

(三)市场运作,政策引导。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政策支持,有效激发企业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搬迁改造工作的良好政策环境。

长治出台实施方案最新

长治出台实施方案最新

长治出台实施方案最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方也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
以推动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作为山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长治市也不例外。

近日,长治市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长治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长治市将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实施方案提出,将进一步优化产
业结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同时,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为其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其次,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

长治市将加大对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提升城市的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利设施保障能力,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支撑。

此外,长治市还将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力度。

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大对环境保护
的投入,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同时,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绿色发展。

最后,实施方案还强调了加强城市治理的重要性。

长治市将加大对城市管理的
力度,优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长治市出台的最新实施方案,将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
保护和城市治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和改善,为长治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相信在长治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长治市的发展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长治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9日长治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级政府)。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

考核工作由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牵头,会同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

相关考核指标及分值可根据年度质量工作进展适当调整。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第六条考核采取以下步骤:(一)自我评价。

各县级政府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特点,按照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将本地区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自评报告报市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长政办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1日长治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山西建设的决策部署,现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建立大数据驱动的政务信息化服务新模式,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依照全省“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高标准打造我市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更加优越的政务服务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建设目标2020年底前,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架构基本形成,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正式启动,进一步推进全市信息化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应用,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满足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

市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和数据共享,消除市、县各部门僵尸信息系统,完成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信息孤岛全打通、数据资源全共享、网上办事全覆盖,政府治理与政务服务、社会治理与民生服务、经济运行与产业升级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取得显著成效,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社会治理、风险防控、政府效能显著提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长政发〔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长治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家33条、山西省46条稳经济措施,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分解贯彻落实举措,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财税政策措施(9项)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全面落实已出台的6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落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

2.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退税减税并加大帮扶力度。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规定期限内,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天使投资人,按投资额70%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个转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对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

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即享”。

3.尽快完成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抓紧完成专项债券使用任务,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形成有效投资。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长政办发[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厅、局:《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9日长治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90号),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现制定2016年行动计划。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围绕提高供给侧质量水平,按照“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

结合我市实际,选定一批重要消费品重点开展监督抽查。

严格抽查后处理工作,严格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倒逼企业技术进步,增加高质量消费品供给。

突出抓好出口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

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

积极促进服务业质量提升,在旅游、物流等领域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

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推进新药研发质量与品牌提升。

结合《山西省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5-2020年)》的实施,深入开展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对成品油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10•【字号】长政办发[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10日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新动能,增强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以提高零售业综合竞争力和提升消费能力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新商品、新服务、新业态供给,推动我市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充分发挥实体零售在繁荣市场、服务民生、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便利、集约生态的实体零售新格局;实体零售企业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长率超过8%;形成一批具有消费引领作用的体验式、个性化、差异化的实体零售业态,培育10家左右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实体零售品牌企业。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长政发〔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24日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2〕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推动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形成较为完善的质量基础体系,质量发展创新动能进一步增强,推进质量发展绿色低碳,强化质量发展成果共享。

到2025年,能耗强度(单位GDP能源消耗)较2020年累计下降15.5%,全员劳动生产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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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长政办发[2011]73号
【发布部门】长治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措施。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4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在全市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

为保证行动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力争使我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县城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创建一批国家园林城市、卫生城市,逐步构筑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市扩容提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长治市城市扩容提质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保市长
副组长:董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李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于川市政府秘书长
秦正安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晓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长治日报社社长
石建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郝彩英市爱委会办公室主任
柴玉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旭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车忠和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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