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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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会议制度

一、部门周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以强化问题的分析、汇总,处理措施的制定、落实,明确责任人员及其时限。

2.适用范围

项目营造全过程

3.程序

会议时间与周期:每周一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召开例会,由工程部经理临时确定,通知所有参会人员,如不通知则按既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会议参加人员:工程经理和工程部全体人员。

会议地点:工程部会议室。

会议主持:工程部负责人(各专业组人员)。

会议前的材料准备:要求每位员工于会议开始前编制各自的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提前一天上交部门领导批阅。具体表格见附件。

会议内容

3.6.1计划督办人员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相关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进行点评。

3.6.2个人汇报本周重点工作计划及需部门其它同事协调之事,相关主管人员进行点评,补充需注意事项,会议各项计划安排均要求

有时限与责任人。

3.6.3部门领导传达公司有关指示,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

例会纪要拟写:会议纪要由工程部资料员进行归纳整理,并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交工程部经理进行审核,经修改审核后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于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纪要保存公司工程部办公室资料员处并存档。

会议执行情况督办

要求工程部设立一名计划督办人员(可以由工程部副经理/主管或资料员兼任),对照每周周例会所部署的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监督各分管人员及时完成,并在每次例会开始前完成上周工作执行情况的统计,情况统计需具体到完成时间节点,完成程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于每次例会前进行通报。

二、监理例会制度

1.目的

监理例会是工程部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协调处理工程营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矛盾的重要途径。使监理例会起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贯彻落实各项指令的作用。强化监理的管理职责。

2.适用范围

项目营造全过程

3.程序及职责

会议时间:监理例会定期召开,一般以组团为基本单元,分别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监理例会,每周一次,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会议地点:一般应在工程管理部会议室召开。

会议参加人员

3.3.1监理例会应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

3.3.2各参加单位人员如下:

3.3.2.1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工程管理人员,工程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根据会议重要性选择参加;

3.3.2.2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3.3.2.3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总负责、技术总负责、质量员、安全员;

3.3.2.4各参建单位: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

会议材料准备:监理单位应督促各施工单位在监理例会召开的前一天将汇报材料上交给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内容及格式详附表)。工程部人员应仔细查阅工作记录,将上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各方配合情况及其他内容进行整理归纳,结合施工单位的汇报材料,拟好书面发言稿。监理单位应将上周的监理日记进行详细整理归纳,将上周存在的主要问题书面汇报给工程部。主要材料有:施工单位周例会汇报材料、工程部管理人员发言稿、监理单位周总结、上周监理例会纪要、人员签到表。

会前准备工作:工程部应组织监理单位参加会议人员预先碰头

(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将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下周主要工作安排。

会议议程:首先应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施工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内容必须包括:上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一周重大事件、下周工作安排、需甲方协调事宜、其他事项等。然后由监理单位对上周施工情况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本周施工安排提出意见与建议;最后由工程部进行总结,并解答或协调施工单位提出的需甲方协调的事项。统一各方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汇报材料格式详见附表《第周监理例会工程汇报资料》。

会议纪要的整理分发:会议结束后,监理公司应于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分发至各相关单位。

三、专题会议制度

1.目的

对于工程营造过程中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工程部职权范围内不能决定的,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解决问题。

2 适用范围

工程营造过程,包括:

工程分管工作范围内需要统筹协调的某一事项;

属于既定工作部署、需要组织实施的某一事项;

某一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某一具体问题的协调实施事项;

某一突发事件的处理;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某一涉及面较广的具体问题所作批示意见;

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重大业务事项。

3 程序

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人员提出会议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参加会议人员及要求:

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人员,会议议题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聘请的专家,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或责任人。要求准备研究处理事项的书面材料,于会前24小时(突发事件除外)发给参会人员,有关部门准备相关材料。

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议题的研究和决定:

3.4.1由会议组织人介绍或说明有关情况,或由组织人指定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3.4.2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形成统一意见或决定。

3.4.3由组织人负责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按程序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签发。

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3.5.1各单位、部门必须按照会议纪要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

3.5.2建立落实结果反馈制度。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向会议组织者反馈办理结果,并将落实结果整理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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