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理赔要求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理赔要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理赔要求。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由企业或个人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其在环境污染事件中承担的法定义务提供经济补偿和保障。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污染源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常会保障污染源责任,即因被保险人的污染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
例如,工厂生产过程中因排放有害物质而导致空气、土壤或水体污染的情况。
2. 产业转移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时也会承保产业转移责任。
产业转移责任指的是企业在搬迁或撤销后,对原有厂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环境修复和治理的责任。
这类责任的承保可以保障环境恢复的费用,确保原有污染地区的环境能够得到修复。
3. 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时也会涉及产品责任。
例如,某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险公司可以对此类情况提供相应的保险赔付。
4. 法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还可以承保因环境污染事件导致的法律责任。
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以及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等方面的法律赔偿责任。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赔要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赔要求对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被保险人需要满足相应的理赔条件,而保险公司则需遵循相应的理赔程序。
以下是常见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理赔要求:1. 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事故报告、证据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2. 环境修复责任:被保险人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修复,并保留相关的修复记录和费用清单。
保险公司会根据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给予相应的赔付。
3. 合理支出:被保险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环境修复费用是合理、必要且符合相关规定的。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是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是什么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的时候,很多⼈也开始重视环境保护,不少保险公司在这时候就会乘机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购买了这个保险如果遇到污染问题可能可以获得理赔,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是什么?听⼀听店铺⼩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范围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侵权⾏为的频繁发⽣以及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逐渐独⽴出来。
通常⽽⾔的环境污染是指环境因物质和能量的介⼊,⽽导致其化学、物理、⽣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的改变,从⽽影响环境功能及资源的有效利⽤或危害⼈体健康和⼈类⽣活的现象。
⽽环境责任保险⼜被称为“绿⾊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发⽣污染⽔、⼟地或空⽓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险制度的⼀个特殊组成部分,也是⼀种⽣态保险,投保⼈以向保险⼈缴纳保险费的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期。
⼀些地⽅的⼯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盾。
利⽤保险⼯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分散⼗分有利,促使其加快恢复正常⽣产;有利于发挥保险机制的社会管理功能,利⽤费率杠杆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平;有利于使受害⼈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到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等。
这就需要建⽴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到: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建⽴环境污染事故勘察、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建⽴规范的理赔程序;从⽽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
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
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一、引言二、背景和概述1. 保险产品简介在保险合同中,应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保险产品进行简要介绍,包括适用范围、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
2. 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规定保险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负责,以及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3. 赔偿范围和赔偿限额明确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担负的赔偿责任范围和赔偿限额,以及对于不同类型的环境污染事件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4. 保险费和保险期限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进行规定,并明确保险合同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三、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1. 保险责任(1) 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环境污染行为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2) 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环境污染事件导致的自身直接经济损失(如设备修复费用、环境修复费用等)承担的赔偿责任。
2. 免除责任•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况(如战争、恐怖主义等);•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赔偿范围和赔偿限额1. 赔偿范围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合理、合法的赔偿费用进行赔偿,包括:•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被保险人自身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
2. 赔偿限额保险合同应规定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和年度赔偿限额,确保在保险期间内各种环境污染事故均能得到足额的赔偿。
五、保险费和保险期限1. 保险费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有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同时应规定保险费的计算方法。
2.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应明确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
根据具体情况,保险期限可以是一年、三年或更长。
六、总结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能够有效减少企业或个人因环境污染行为而产生的责任风险。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赔偿范围和赔偿限额、保险费和保险期限等重要条款,以确保保险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一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定义、意义和发展概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针对环境污染引起的责任风险进行保险保障的商业性保险产品。
它主要覆盖环境污染责任的赔偿费用、清理和修复费用,旨在帮助企业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意义:1. 保护自然环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出,有助于激励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从而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2. 保障公众权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能够为公众提供一种保障,当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导致公众财产损失或健康受损时,公众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维护自身的权益。
3.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存在可以鼓励企业在经营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环境风险,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展:1. 国内市场的兴起: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国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逐渐兴起。
一方面,环境污染处罚力度加大,企业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愿意购买相关保险产品来降低风险。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认识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商机,纷纷推出相关产品。
2. 政策的支持: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其中包括鼓励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政策支持。
政策的出台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推动了市场的壮大。
3. 企业的认知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企业既可以通过购买该保险产品来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又可以树立企业社会责任形象,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
总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其独特的保障性质和重要的社会意义,逐渐在国内市场得到认同和应用。
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企业的认知提高为该保险产品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信随着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法规的不断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第二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现状与未来发展现状:1. 市场规模逐渐扩大: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规模逐渐扩大。
环境责任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简称CGL)发展而来的。
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不但在分散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
然而,面对经济高速增长下日益突显的环境损害问题,中国却尚未全面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仅在公众责任险略有涉及。
目录基本概述产生现状基本特征必要性建立建议基本概述环境责任保险又有“绿色保险”之称,其定义各国不尽相同。
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当然,这种玷污和污染是有严格限制的。
保险公司只对突然的、意外的污染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而将故意的,恶意的污染视为除外责任。
为了限制责任,英国的保险公司还把长期的慢性污染也排除在外。
环境责任保险与一般责任保险的显著不同是它的技术要求高、赔偿责任大。
每一个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经营环节、技术水平各有特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的危害性都不一样。
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有专门通晓环保技术和知识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个标的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单独确定其保险费率。
情况不同,每个保险标的适用的保险费率就可能千差万别。
一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多个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加上相关的罚款和清理费用,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是很大的。
单就罚款而言,虽然各国的标准不同,但对污染行为都不轻饶。
1990年2月,壳牌公司因污染了马瑟(Mersey)河口,被处予1百万英镑的罚款。
英国的皇冠法庭(Crown Court)也曾判过多起类似罚款超过1百万英镑的案子。
因此,为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在投计保单时,保险公司一般要确定其承担的责任限额,有时也会要求被保险人共同承担赔偿金。
在德国,环境责任保险对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的责任最高限额都是1.6亿德国马克。
环境责任保险模式选择与定价
企业的财务状况可以影响其投保能力和保险价格。
企业的盈利能力
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通常可以支付更高的保费,同时保险公司也更愿意提供更优惠的价格。
企业的现金流
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对保险定价也有影响,因为保险公司需要确保在发生损失时能够得到足够的赔偿。如 果企业的现金流状况良好,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提供更优惠的保险价格。
竞争策略
根据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制定自己的竞争 性价格。
市场需求
考虑市场需求因素,根据需求弹性来调整保 费水平。
04
环境责任保险定价影响因素
风险水平
01
风险水平对保险定价的影响
风险水平是决定保险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一个地区或行业的风险
水平较高,保险公司将需要提高保险价格以覆盖潜在的损失。
02 03
特点
03
04
05
1. 政策性保险具有强制 性。
2. 政府作为承保人,承 担大部分或全部的保险 风险。
3. 被保险人需要按照政 策要求进行投保。
03
环境责任保险定价方法
基于历史数据的定价方法
简单统计模型
利用历史赔付数据的平均值和方差来设定价格 。
回归模型
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找出影响赔付的主要因素 ,并以此为依据设定价格。
05
环境责任保险优化策略
提高保险产品透明度
公开保险产品信息
保险公司应公开环境责任保险的产品 信息,包括保险范围、保险费用、理 赔流程等,以便潜在客户了解和比较 不同产品。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环境责任 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监管,确保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虚假宣传和 误导消费者。
保费预算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在环境保护方面,除了政府的措施之外,企业同样要承担起环境责任。
在这方面,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正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一种保障,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污染等事件发生时可以及时承担相应负责,避免因此带来的巨大损失。
环境责任保险的背景与现状在过去,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通常是由公司自己负责,而对于环境意外事故,企业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来承担责任。
然而,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这种做法已经不再适用。
在国外,环境责任保险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欧美等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已经成为企业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保障。
与此同时,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也开始逐渐发展。
目前,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主要是由保险公司和专业的环境责任保险机构提供。
保险公司主要提供污染性质的责任险,保障企业在污染意外事故中的赔偿责任。
而环境责任保险机构则主要提供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中的承担责任。
环境责任保险的意义与价值环境责任保险对于企业及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1.保障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能力。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让企业承担意外环境事件的赔偿责任时具有足够的资金保障,避免因此带来的巨大损失。
2.帮助企业控制环境风险。
企业通常在环境事故发生时会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
而环境责任保险可以提供赔偿保障,让企业在未来面对环境事故时可以更加从容地应对。
3.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让企业建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思想,从而积极采取环保措施,降低环境污染的可能。
4.协助政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让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承担更多责任,减轻政府的环境保护负担,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
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前景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环境责任保险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市场规模还相对较小,但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环境责任保险市场将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甲方(以下简称“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以下简称“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共同的责任和利益;2.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3. 为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的损害,投保人、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共同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免责和赔偿安排;故本协议制定。
第一条被保险责任范围1. 被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所拥有、控制的现有或将来可能拥有、控制的项目、设施、设备等,涉及的环境污染责任风险;2. 具体的被保险责任范围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免责条款1. 下列情况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1.1 投保人故意或蓄意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2 投保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措施、标准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3 投保人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4 投保人未履行正确的环保手续,或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存在风险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1.5 投保人故意隐瞒环境污染风险的事实;1.6 投保人故意或蓄意污染环境而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赔偿责任1.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2. 保险公司按照投保人提交的索赔申请,依法判定责任,并在保险金额范围内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3. 被保险人应在出险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按要求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和鉴定。
第四条保险费和费用支付1. 保险费按_____________(金额)计算,具体金额请参照附表二;2. 保险费由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向保险公司支付。
第五条合同期限和解除1.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年__月__日终止;2.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一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3. 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按照附表三执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
4.保险金额:根据企业规模、风险等级、历史损失记录等因素合理确定。
四、保险合同条款
1.合同生效:保险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或双方约定的起始日期生效。
2.保险费支付:企业在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或按照约定的分期支付方式缴纳保险费。
3.赔偿程序: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赔偿限额:设定合理的赔偿限额,以保障企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经济安全。
5.免赔额:根据企业风险特征,合理设定免赔额,以鼓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
五、投保流程
1.企业提出投保申请:企业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并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
2.保险公司风险评估:保险公司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进行现场勘查(如需),评估企业环境污染风险。
4.绿色理赔:保险公司设立绿色理赔通道,为企业提供便捷、快速的理赔服务。
七、合规性说明
1.本方案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保险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保险产品应符合监管要求。
3.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八、总结
本方案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合法合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案,旨在帮助企业应对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提高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通过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可以有效减轻环境污染事故带来的损失,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希望本方案能为企业在环保道路上提供有力支持。
2.监管合规:保险公司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保险产品应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
3.信息真实: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因信息不实导致的合同无效或索赔困难。
2023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
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1. 引言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险合同,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以便应对因其经营活动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而产生的责任和相关费用。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2. 保险范围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两个方面:2.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被保险人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所引发的责任和费用,将在此保险范围内得到保障。
这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泄漏造成的环境修复费用;•污染物泄漏造成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污染物泄漏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因环境污染事件引发的诉讼费用及相关法律费用。
2.2 环境监测与管理保险被保险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监测与管理费用,将在此保险范围内得到保障。
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的购置、维护及修复费用;•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管理咨询费用;•环境培训和意识提高活动的费用。
3. 免除责任根据保险合同,情况将免除保险人的责任:•非法或违规行为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履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程序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自身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
4. 保险金额和赔偿方式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在一次事故或事件中向被保险人支付的最高金额。
赔偿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达成一致。
常见的赔偿方式包括:•实际损失赔偿: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定额赔偿:根据不同类型的环境污染事件事前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混合方式:综合考虑实际损失和约定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5. 报案和理赔流程被保险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尽快向保险人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
保险人将进行理赔评估,并于评估完成后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
理赔流程一般如下:1.报案: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环境污染事件的基本信息;2.材料准备: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事故报告、损失清单等;3.理赔评估:保险人对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理赔评估,确定赔偿金额;4.赔付: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额。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内涵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内涵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愈加突出。
为了促进企业和个人对环境问题的责任和关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内涵以及其在推动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
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定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指一种特殊的保险机制,其目的在于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同时提供在环境事故发生时进行赔偿的保险保障。
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行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原则1. 预防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首要原则是预防性原则。
即通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
包括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等。
2. 公平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第二原则是公平性原则。
即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环境责任保险应当具有公平性,即按照实际的环境风险和责任程度来确定保费和赔偿金额,避免任意降低保费或赔偿金额的情况发生。
3. 激励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第三原则是激励性原则。
即通过设置保费和赔偿金额的差异化,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鼓励采用更先进、更环保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水平的提高。
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作用1. 促进环境保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核心作用是促进环境保护。
通过对环境事故的赔偿机制,使企业和个人足够重视环境保护,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2. 保护公众利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保护公众的利益。
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受到污染或破坏的不仅是企业和个人的利益,还有广大公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赔偿机制,可以保障公众在环境事故中受到的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3. 降低环境风险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企业和个人需要承担更大的环境责任,这将促使他们采取更加谨慎和负责任的行为,降低环境风险。
环境污染案件中的环境责任保险解析
环境污染案件中的环境责任保险解析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形式,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环境责任保险旨在通过设立保险机制,强化环境污染案件中的责任追究,并为受害方提供补偿和救济。
本文将分析环境污染案件中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作用、适用范围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一、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与作用环境责任保险是指对污染源单位或者特定行业,在其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由保险人向第三方受害人提供救济和补偿的一种保险形式。
其作用是在环境污染案件中,为受害方提供及时的赔偿,同时增强污染源单位的环境责任意识,推动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适用范围环境责任保险适用于污染源单位、特定行业企业以及那些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潜在风险的企业。
在对环境产生潜在污染风险的企业中,环境责任保险有助于对潜在意外污染案件的风险进行管理。
对于已经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单位,环境责任保险可以提供快速的救济和赔偿。
三、环境责任保险的问题与挑战虽然环境责任保险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首先,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价与风险评估面临一定困难,因为环境风险的评估难度较大。
其次,保险机构对环境责任保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限,导致投保率偏低。
此外,环境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和范围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以真正保障受害方的权益。
四、环境责任保险发展的建议为了促进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和应用,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应加强对环境责任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企业和公众对该保险形式的认识和接受度。
其次,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环境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并加大对环境污染案件的监管力度。
此外,保险机构应积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定价工作,提高对环境责任保险的理解和运用。
综上所述,环境责任保险在环境污染案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通过设立保险机制,环境责任保险可以促使污染源单位加强环境保护,同时为受害方提供快速的救济和补偿。
环境责任保险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环境责任保险的种类和适用范围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旨在为涉及环境风险或可能引发环境责任的企业提供保障。
它覆盖了许多不同的风险类型,并且适用于多个行业。
本文将探讨环境责任保险的种类以及它们的适用范围。
一、污染责任保险污染责任保险是最常见的环境责任保险形式之一,用于覆盖企业造成的污染或环境破坏可能引发的责任。
这包括污染物泄漏、排放不当、土地污染以及其他与污染相关的行为。
污染责任保险适用于制造业、化工业、油气行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污染的行业。
二、生态系统损害保险生态系统损害保险旨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免受对其健康和功能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种保险通常用于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损害保险适用于相关行业、建筑工程项目和任何可能带来生态系统破坏的活动。
三、环境污染修复保险环境污染修复保险旨在提供对环境修复或恢复所需费用的保障。
当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并需要进行修复时,该保险将承担相关费用。
环境污染修复保险适用于任何可能引发环境修复责任的行业,尤其是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和储存的行业。
四、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广泛适用于所有涉及产品制造、分销和销售的行业。
它覆盖了产品可能引发的环境责任,包括产品缺陷导致的污染、废弃产品的处置以及与产品相关的环境影响。
五、运输责任保险运输责任保险用于覆盖由运输活动引发的环境责任风险。
这包括船舶、飞机、货车等运输工具可能带来的污染或环境破坏。
运输责任保险适用于物流行业、海运业、航空业以及其他与运输相关的行业。
六、建筑责任保险建筑责任保险覆盖了建筑行业可能引发的环境责任风险。
这包括工地噪音、灰尘污染、废弃物处理等与建筑活动相关的环境影响。
建筑责任保险适用于建筑公司、工程承包商以及任何进行建筑活动的企业。
总结:环境责任保险的种类多样,不同的保险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和环境风险。
通过选择合适的环境责任保险,企业可以减轻其可能面临的环境责任风险,并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然而,企业在购买环境责任保险前应充分了解其适用范围和保险条款,并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现代社会,人们对自然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
随着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对违规行为的持续打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应运而生。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旨在保护企业及其相关方利益的风险管理工具。
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应对因环境破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本文将探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定义、特点以及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意义。
一、定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是一种由企业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覆盖因其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破坏而引发的损失和责任。
它覆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破坏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及赔偿费用。
二、特点1.精确评估风险: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企业在购买保险之前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这可以帮助企业更准确地识别可能发生的环境破坏风险,进而合理确定购买保险的额度和范围。
2.全面保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不仅仅覆盖企业可能因环境破坏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包括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司法诉讼费用以及公众关系恢复等方面的损失。
这种全面的保护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面对潜在的环境风险。
3.积极预防: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采取积极的环境保护措施。
在购买保险之前,企业需向保险公司提供其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的证明。
这促使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预防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
4.社会共担责任: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共担责任的理念。
通过购买环境责任保险,企业将环境破坏风险从自身转移到保险公司和整个社会。
这有助于减轻企业在面对环境事故时所承担的经济压力,促进企业更加积极地保护环境。
三、积极意义1.保护受害方权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使被环境破坏行为损害的个人、企业和社会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赔偿。
这有助于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向侵害环境者传递强烈的法律信号,以促使其改变环境破坏行为。
2.促进企业自我约束: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保护。
为了获得较低的保险费率,企业需要证明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
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自我约束,可以有效地减少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
环境责任保险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中的责任和损失
环境责任保险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中的责任和损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保责任已成为企业经营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环境事故不时发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管理和减少环境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购买环境责任保险,以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中的责任和损失。
**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企业为了降低环境事故对自身的影响,向保险公司购买的一种保险产品。
当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的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行为导致环境事故发生时,环境责任保险将会赔付企业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环境责任保险的作用**首先,环境责任保险可以有效保障企业在环境事故中的责任。
一旦企业因环境事故被起诉,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减轻了企业的压力。
其次,环境责任保险可以降低企业的经济风险。
环境事故往往伴随着高额的赔偿费用和修复成本,企业如果没有购买环境责任保险,可能会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再次,环境责任保险可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
购买环境责任保险表明企业有意识地履行环保责任,关心环境保护,有利于企业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环境责任保险的范围**环境责任保险通常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的责任保障:污染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和生态修复责任保险。
- 污染责任保险:主要针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土壤污染、水质污染等。
- 公众责任保险:主要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可能对公众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赔偿,例如空气污染、噪音扰民等。
- 生态修复责任保险:主要为企业在环境破坏后进行生态修复所需的费用提供保障。
**环境责任保险的注意事项**企业购买环境责任保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责任范围和赔付条件,确保自身在环境事故中得到有效的保障。
2. 选择有信誉和资质的保险公司,避免购买到无效或欺诈的保险产品。
3. 定期评估企业的环境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险保障的金额和范围。
4. 保持良好的环境管理和生产规范,积极预防和避免环境事故的发生。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或个人免受由于其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损害所带来的财务损失。
该保险合同通常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具体条款根据当地法律和监管要求而异。
1. 保险范围:明确被保险人的环境污染责任范围,通常包括污染物的泄露、排放、散发或扩散,以及土壤、水源、大气和自然资源的损害等。
2. 保险金额:规定保险公司对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的赔偿金额上限,通常以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和总赔偿限额为依据。
3. 免赔额和自负额:规定保险公司在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时需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超过该金额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4. 终止合同:列明合同终止的条件,例如保险期限届满、被保
险人违约或申请解除合同等。
5. 异常风险:明确保险公司不承担的风险,例如核事故、战争
或恐怖主义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环境污染责任。
6. 报案和索赔: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后需要
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索赔。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监管要求、保险公司的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购买环境污染责
任保险前,被保险人应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根据自身的情况选
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活动不断加剧,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
在环境问题面前,人类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护环境。
其中,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就是一种实践出色的保护环境的措施。
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环境责任保险制度(Environmental Risk Insurance,ERI)是一种保险机制,具体目的是保障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所可能发生的环境责任和环境风险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简单来说,就是将环境污染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使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优点1. 能够减少企业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下,企业只需支付保险费用即可将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
这样一来,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将为企业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从而减少了企业的损失。
2. 有利于环境保护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促使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从而降低环境污染风险和责任。
企业为防范环境事故及责任而采取的环境管理、技术升级和污染治理等举措有助于保护环境。
3. 提高环境责任意识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下,企业需要购买环境责任保险,这就使得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并且加强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同时,这也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管理环境风险的机会,使企业对环境责任问题更加积极负责。
三、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缺点1. 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目前,国内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标准和要求还不够全面,保险保障的范围也有所限制。
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保障范围不够广泛,理赔程序繁琐,赔偿方式不够灵活等。
2. 保险费用成本高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险费用往往较高,这给企业增加了成本负担。
尤其是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会因为难以承受高额费用而不愿意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四、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应用前景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意识觉醒,环境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并在企业界推动着环境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增长。
环境责任保险的概述
环境责任保险的概述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法律体系建设探究【第一章】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优化分析引言【第二章】环境责任保险的概述【第三章】环境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加强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法律对策【结论/参考文献】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不足及完善结论与参考文献2 环境责任保险的概述2.1 环境责任保险的内涵2.1.1 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在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其是为了解决环境侵权问题产生的新的救济方式。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于环境责任保险概念如何界定的探讨众说纷纭,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
相关专业人士从多种角度、不同层面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进行阐释,以下三种观点最具代表性。
第一种观点以覃有土为代表,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且保险对象通常仅限于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等经济性损失。
”①这种观点强调环境责任保险的范围仅侧重于突发事件,排除了积累性环境侵权作为承保范围。
第二种观点以邹海林先生为代表,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
”②这种观点将治理责任纳入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
认为被保险人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也需针对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害承担治理责任。
第三种观点是大家普遍认可的,从保险实务角度进行界定,“环境责任保险是基于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责任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在保险风险事故发生之后,向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民事救济方式。
”③这是侧重保险实务操作流程的角度,对环境责任保险概念进行的界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申请条件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和申请条件一、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旨在为企业提供环境污染责任的保障。
本文将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障内容以及申请条件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保障内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保障内容:1. 第三方责任保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承担企业因污染环境而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赔偿责任。
如果企业的生产活动导致了环境污染,并对周围的居民或其他机构造成了损害,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受损方提供相应的赔偿。
这包括对污染的修复费用、医疗费用、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等的赔偿。
2. 法律费用保障:当企业涉及环境污染纠纷时,可能需要支付大量的法律费用。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常也会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以确保企业在面对诉讼或索赔时能够得到充分的法律支持。
3. 临时应急保障:环境事故往往需要进行紧急处理,以尽快减少损害并避免进一步扩大。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提供临时应急保障,包括提供紧急污染清理和控制措施、紧急救援费用等。
4. 污染损失附加险保障:除了基本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障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提供额外的污染损失附加险,用于保障企业在意外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等。
三、申请条件申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清晰的行业定位:保险公司通常会对申请企业的行业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所处的环境风险等级。
对于具有高环境风险的行业,如化工、冶金等,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更严格的申请条件。
2. 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环境评估、污染防治等措施。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也可以提高申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成功率。
3. 合规经营:企业需要符合相关的环境法规和标准,并能够提供合规经营的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的环境审批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 风险评估和调查:保险公司可能会对申请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查,以确定其环境风险程度和申请保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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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责任保险张惠阳金融学2010103110【摘要】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简称CGL)发展而来的。
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不但在分散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
然而,面对经济高速增长下日益突显的环境损害问题,中国却尚未全面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仅在公众责任险略有涉及。
【关键词】环境责任保险概况特征必要性【正文】环境责任保险又有“绿色保险”之称,其定义各国不尽相同。
一般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当然,这种玷污和污染是有严格限制的。
保险公司只对突然的、意外的污染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而将故意的,恶意的污染视为除外责任。
为了限制责任,英国的保险公司还把长期的慢性污染也排除在外。
环境责任保险与一般责任保险的显著不同是它的技术要求高、赔偿责任大。
每一个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经营环节、技术水平各有特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的危害性都不一样。
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有专门通晓环保技术和知识的工作人员对每一个标的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单独确定其保险费率。
情况不同,每个保险标的适用的保险费率就可能千差万别。
一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可能造成多个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加上相关的罚款和清理费用,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是很大的。
单就罚款而言,虽然各国的标准不同,但对污染行为都不轻饶。
一、产生条件环境污染具有缓慢性、间接性、复杂性等特点,环境侵权鉴定极其困难。
随着环境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环境侵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有利于受害人求偿的变化,如起诉资格的放宽、被告扩大、无过失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因果关系推定、巨额赔偿等等。
但是企业排污难免,因此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
为了促使企业进行绿色生产,促进经济循环发展,同时及时有效救济受害人,迫切需要将如此大的环境侵权责任风险转嫁出去,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环境责任保险的历史并不长。
70年代后,环保浪潮席卷整个西方发达工业国家,一系列环境保护法案纷纷出台。
为了遏制日益严重的工业污染,各国都对环境污染行为实行严格责任,给予严厉的处罚,罚金之高有时让非故意造成污染的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危险。
因此,企业主迫切需要将这样大的责任风险转嫁出去,环境责任保险也就产生并发展起来了。
1985年,丹麦把环境损害责任保险作为公众责任险的一部分。
1991年,德国将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定为强制性保险,要求所有的工商企业者都要投保该险。
美国和英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比较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也比较快。
中国的保险事业起步较晚,特别是责任险,险种少、规模小,环境责任保险方面一片空白,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和发展。
二、基本特征(一)环境责任保险本质上并非纯正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责任保险,理所当然具有传统责任保险的特性,即具有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
但是传统的责任保险性质——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远远不能适应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为了扩大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有学者认为,环境责任保险不仅具有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也具有自保险的性质。
他们认为,污染破坏环境产生的影响具有综合性和牵连性。
假如被保险人的自有场地受到污染破坏而无能力抢救治理,相邻地区的人乃至整个人类将会受到牵连。
因此投保人的自有场地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受到污染侵害产生的抢救费用和治理责任应当作为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
笔者赞同此观点。
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人基于自有场地得到的保险赔偿必须是由于外来原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对于由于投保人的原因(故意或过失或无过失)所致之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环境侵权对象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
环境污染致害往往造成受害者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的损失,即受害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了侵害。
传统民法从财产权、人身权两方面对环境进行保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例如,许多重要的环境要素像空气、阳光、水等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个人财产,不能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无法以财产权作为对其救济的根据。
而相邻权的局限性在于其范围狭小,只限于以不动产的相邻关系为前提的环境侵权,但环境侵权往往具有迁移性、远距离的特点。
把环境权与财产权、人身权并列作为环境侵权的对象,可以弥补传统民法的缺陷,也有利于新型权利概念的生成,增强人们的环境权利意识和法制观念。
环境权作为环境侵权对象在一些司法实践中也得到了运用,并有效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业的环保责任感。
(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者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具体情节及情况不同,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对易于鉴定,它们强调的是违法者对国家承担的惩罚性个人责任,由自己承担,不能转嫁于社会,这与责任社会化性质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赔偿责任是不一致的。
公平正义是民事责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表现为在施与致害者必要的赔偿责任但又不至于使其失去生存能力的同时,及时有效地补偿受害者的损失,现代特殊侵权责任社会化(如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就是以此为价值基础而产生的,环境责任保险就是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的一种表现。
环境责任保险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权关系,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
环境责任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是基于环境责任保险合同进行的,其责任社会化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强调的是投保人对国家承担的惩罚性责任,不受环境责任保险调整。
(四)环境责任保险合同遵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可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赔偿责任原则是传统保险合同的四大基本原则,环境责任保险合同也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可保险利益原则和赔偿责任原则,但所不同的是,在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上,环境责任保险合同遵循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环境侵权受害者欲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或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侵权责任,必须以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作为前提条件。
在因果关系认定上,传统侵权行为法要求侵权行为是损害事实的“近因”,即直接原因,才能导致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传统保险法领域,近因原则被确立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近因原则强调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其在环境侵权领域中的运用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和冲击。
环境污染致害具有潜伏性、累积性、长期性、技术性等间接性特点,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链相当复杂,非通常手段所能确定,甚至以现有科技手段也难以做出说明,如果仍拘泥于传统直接因果关系理论,势必封闭了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救济大门。
为了减轻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举证责任负担,迅速救济受害人,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应运而生。
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是举证责任倒置的一种证明方法,在环境责任保险中,只要求环境污染受害者在相当程度上举证,不要求全部技术过程的举证,即只要证明“如无该行为,就不会发生此结果”的某种程度上的盖然性(或然性)即可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具体地说,受害者只需证明如下二者:(一)行为人排放的污染物到达损害发生地区而发生作用;(二)该地区有多数同样的损害发生。
此时,法院可据此推定因果关系存在,除非保险人或被保险人能举出反证来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否则就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
这里涉及到盖然性的评判问题。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不同,且环境侵权致害的复杂性又使其盖然性的证明程度有别于其他民事侵权的证明,根据环境侵权致害的特点,只要盖然性超过50%就可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四、环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一)环境责任保险的设立可以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害环境侵权的特点决定了受害的范围广、程度深、影响久。
仅靠加害人独自力量难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即便有能力承担,也需经过冗长的行政。
司法程序定责之后。
那样,往往错过了救助损失的最佳时机。
而保险人透过收取保险费,组成保险基金,可以保险共同体之力填补受害人之损失。
因基金的财力与能力相对于污染者显然更为雄厚,所以受害人因加害人财力不足无法获得赔偿之情形将不易发生。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设立可以减轻污染者的负担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对第三人的侵权赔偿。
被保险人参保的目的乃是基于自身利益,避免因赔偿金额过大阻碍自身存在与发展的情形出现。
希望借助保险之分散危险、分摊损失功能.用少量的确定性的支出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使得意外发生后,自己不至遭受重创而导致从此一蹶不振。
另外,被保险人参保环境责任险,也有助于增强企业信誉。
提高企业形象。
(三)环境责任保险的设立可以减少政府环境压力鉴于政府的特殊角色,在环境事件发生后,政府担任了最后责任人的角色。
但国家介入补偿无异是利用全民的税收作为财源,变成由全民对此污染负责,此已违反污染者负责原则,与现代环境法之趋势不合。
发展环境责任保险通过风险分摊,可以减轻政府的环境负担,使被破坏了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能够及时得到重建和修复。
(四)环境责任保险的设立符合污染者共担原则保险基金是由危险相近主体共同组成。
具体到环境责任保险,是由因自身行为可能对周围环境带来危害之主体组合而成。
所以,被保险人出资设立环境保险基金符合污染者负费原则。
又因环境危害所具有的间接性。
累积性,绝大多数情况下,危害结果的造成并非某一主体独立完成,所有被保险人的生产行为对环境阈值的突破都有贡献,仅仅让一主体承担似乎有违公平。
(五)环境责任保险的设立增加了预防环境危害的参与主体保险合同订立后,为控制风险,保险法赋予保险人以勘查保险标的的权利,督促保险合同的义务人履行维持保险标的安全状况如缔约时的状态。
中国《保险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该条第条款规定:“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环境责任保险人为了降低赔付率,一定会请专业人士对投保人的环境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可以通过等级划分、费率浮动等措施督促投保人做好预防工作,从而减少环境事件的发生。
五、总结在近些年来,我国乃至世界经济都在保持着高速发展的势头,这无论对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件好事。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不断显现出来,资源的枯竭、环境的污染破坏、自然灾害的频发都预示着矛盾的愈演愈烈。
所以对我国而言,环境责任制度是一个缓解环境压力、减少污染、防止污染加剧的一个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