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改造规划设计鸟瞰图六 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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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房政策补交房价款及利息后,按不超过1:1.1补偿回迁 房 ,否则,只能按其房产证套内建筑面积的80%计算补偿 面积 ; 4、三公司职工租户(如新婚楼租户、平房租户、单身宿舍 租户等),改造后提供一套不小于原租住面积的房屋让其 租住 ;
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二、 面积差异处理
1、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验收测定为准,被拆迁 人应选择与其应安置补偿面积最接近的回迁安置房型;
2、若建筑面积大于应安置补偿建筑面积的,其面积差额在5平 方米范围以内(含5平方米)的部分,被拆迁人可按单位面积开 发成本价购买;实际建筑面积与其应安置补偿建筑面积差额超 出5平方米部分,按项目销售市场价购买;
3、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拆迁人应安置补偿建筑面积的, 其差额部分,按湛江市同类片区商品房成交均价6880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单价)扣除相关税费的金额给予补偿。
一、大院改造背景
大院现状 霞海大院地上建筑物主要包含29栋职工住宅源自文库,四航学校中小
学部、幼儿园、办公室楼及仓库等;机械处厂区地上现有建筑物主 要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办公楼、单身宿舍、临时建筑等.
大院建筑年代较久,29栋房改房当中,有20栋为四层砖混结 构房屋,均在70年代中80年代初建设,目前已较为破旧,部分已经 为危房,已经严重影响到住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按照国家有关规 范规定,建筑结构的有效使用寿命为50年,因此大院和机械处大部 分建筑物已接近有效使用年限,成为危房,急需改造。
四、大院改造所需具备的条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中交集团审批 中交集团要求的项目总投资收益率(年均)大于或等于8%,而
我们本项目经测算,总投资收益率约为4.8%。因项目指标达不到中 交要求的投资指标,则中交不一定考虑投资项目,只能靠我们全力 争取。
三、资金投入 经初步测算项目总投资约32.4亿,投资额巨大。
二、大院现有住宅大部分为上世纪70、80年代建造的预制楼板砖混 结构,房屋破旧,漏渗水严重,部分已成为危房,已影响到住户的 居住安全。
三、大院住户户数较多,共有1178户,低层老旧房屋密集,生活配 套设施欠缺,急需改善居住条件。
四、大院改造所需具备的条件
大院改造的实施不是公司想改就能改的,而是需要公司向政府 争取申请,通过大量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繁多政府审批程序并取得 中交集团同意,投入大量资金才能启动实施,具体条件如下:
二、于2011年2月取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我司“自主改造” 的批复。
三、2011年12月底《单元规划方案》已通过湛江市“三旧”办领导 小组的审批。
四、2011年11月中交集团批复同意对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总平面效果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鸟瞰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五、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为了顺应湛江新城市发展需要,盘活土地资源、推进集约 节约用地,同时也为了有效改善职工居住环境、提升企业形象而向 湛江开发区“三旧”办提出霞海大院和机械处地块改造要求:
一、于2010年8月份,被湛江市纳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 “三旧”改造范围,并进行了标图、建库,本项目位于编号 44080200051地块内。
一、项目规划方案及改造方案等申报手续 1、申请项目改造:需向区“三旧”办申请并取得批复。 2、调整土地规划条件的单元规划报批:需经过开发区“三旧” 办、开发区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三旧”办、湛江 市“三旧”办专家委员会、湛江市规划局、湛江市政府的各级 部门的审批。 3、改造方案的审批:需经开发区“三旧”办、开发区管委会、 湛江市“三旧”办审批通过。 4、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二、大院改造的重要意义
企业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形象和知名度,从而利于公司的发展,最终使公 司职工从中受惠。
社会 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率,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推动整个霞海片 区的区域发展,完善周边的教育、商业、金融等配套设施,改变湛 江市的城市面貌和形象。
三、大院改造的紧迫性
一、三旧改造政策的时限性:大院改造是利用广东省出台的“三旧” 改造政策,该政策的规划年限为3年,即到2012年12月底前截止。 如果在这之前没有完成政府相关审批手续,项目改造将无法实施。
沿街商业广场立面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沿街住宅立面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学校效果图
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询意见)
一、拆迁安置补偿基本办法: 1、拆迁安置补偿采取房屋回迁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被拆
迁人可选其一; 2、拥有完整房屋产权的被拆迁人,按不超过1:1.1补偿回
迁房 ; 3、当年只交了80%购房款的被拆迁人,可按四航局有关房
二、大院改造的重要意义
项目改造是在政府统一组织,专门政策的引导下推进,实现广 大住户、社会、企业等多方共赢,本项目直接受益的首先是大院住 户。
住户 住房以旧换新,延长房产有效使用年限;增加住房面积,套内使用面 积增加到1.1倍,建筑面积增加到1.3-1.4倍,大大改善住房条件; 教育、商业、金融、现代服务业等配套设施完善,方便住户生活和 子女入学教育;居住环境美化和居住品质提高,物业价值将由现状 的3000元/m2提高到近7000元/m2。
一、大院改造背景
政策背景 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改变旧城镇、
旧厂房、旧村庄等“三旧”的城市面貌和居住条件,2009广东省出 台了《关于推进“三旧” 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 府〔2009〕78号)。
湛江市积极响应省政府“三旧”改造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 人民政府《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也于2010发布了 《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 扎实推进“三旧”改造各项工作的进行。
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三、回迁房的装修标准 原则上回迁安置房均统一进行普通装修,若提前申请自行装
修,补偿费按回迁安置房套内面积500元/平方米计算 。
四、临迁费补偿标准及支付办法 自行解决临迁的,临迁费标准按现房产证上面积25元/平方
米/月的标准补偿,实行按季支付;由公司统一安排临迁的,不 予发放临迁费。
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二、 面积差异处理
1、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验收测定为准,被拆迁 人应选择与其应安置补偿面积最接近的回迁安置房型;
2、若建筑面积大于应安置补偿建筑面积的,其面积差额在5平 方米范围以内(含5平方米)的部分,被拆迁人可按单位面积开 发成本价购买;实际建筑面积与其应安置补偿建筑面积差额超 出5平方米部分,按项目销售市场价购买;
3、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拆迁人应安置补偿建筑面积的, 其差额部分,按湛江市同类片区商品房成交均价6880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单价)扣除相关税费的金额给予补偿。
一、大院改造背景
大院现状 霞海大院地上建筑物主要包含29栋职工住宅源自文库,四航学校中小
学部、幼儿园、办公室楼及仓库等;机械处厂区地上现有建筑物主 要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办公楼、单身宿舍、临时建筑等.
大院建筑年代较久,29栋房改房当中,有20栋为四层砖混结 构房屋,均在70年代中80年代初建设,目前已较为破旧,部分已经 为危房,已经严重影响到住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按照国家有关规 范规定,建筑结构的有效使用寿命为50年,因此大院和机械处大部 分建筑物已接近有效使用年限,成为危房,急需改造。
四、大院改造所需具备的条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中交集团审批 中交集团要求的项目总投资收益率(年均)大于或等于8%,而
我们本项目经测算,总投资收益率约为4.8%。因项目指标达不到中 交要求的投资指标,则中交不一定考虑投资项目,只能靠我们全力 争取。
三、资金投入 经初步测算项目总投资约32.4亿,投资额巨大。
二、大院现有住宅大部分为上世纪70、80年代建造的预制楼板砖混 结构,房屋破旧,漏渗水严重,部分已成为危房,已影响到住户的 居住安全。
三、大院住户户数较多,共有1178户,低层老旧房屋密集,生活配 套设施欠缺,急需改善居住条件。
四、大院改造所需具备的条件
大院改造的实施不是公司想改就能改的,而是需要公司向政府 争取申请,通过大量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繁多政府审批程序并取得 中交集团同意,投入大量资金才能启动实施,具体条件如下:
二、于2011年2月取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我司“自主改造” 的批复。
三、2011年12月底《单元规划方案》已通过湛江市“三旧”办领导 小组的审批。
四、2011年11月中交集团批复同意对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总平面效果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鸟瞰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五、项目前期工作
公司为了顺应湛江新城市发展需要,盘活土地资源、推进集约 节约用地,同时也为了有效改善职工居住环境、提升企业形象而向 湛江开发区“三旧”办提出霞海大院和机械处地块改造要求:
一、于2010年8月份,被湛江市纳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 “三旧”改造范围,并进行了标图、建库,本项目位于编号 44080200051地块内。
一、项目规划方案及改造方案等申报手续 1、申请项目改造:需向区“三旧”办申请并取得批复。 2、调整土地规划条件的单元规划报批:需经过开发区“三旧” 办、开发区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三旧”办、湛江 市“三旧”办专家委员会、湛江市规划局、湛江市政府的各级 部门的审批。 3、改造方案的审批:需经开发区“三旧”办、开发区管委会、 湛江市“三旧”办审批通过。 4、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二、大院改造的重要意义
企业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形象和知名度,从而利于公司的发展,最终使公 司职工从中受惠。
社会 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率,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推动整个霞海片 区的区域发展,完善周边的教育、商业、金融等配套设施,改变湛 江市的城市面貌和形象。
三、大院改造的紧迫性
一、三旧改造政策的时限性:大院改造是利用广东省出台的“三旧” 改造政策,该政策的规划年限为3年,即到2012年12月底前截止。 如果在这之前没有完成政府相关审批手续,项目改造将无法实施。
沿街商业广场立面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沿街住宅立面图
六、大院改造规划设计
学校效果图
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询意见)
一、拆迁安置补偿基本办法: 1、拆迁安置补偿采取房屋回迁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被拆
迁人可选其一; 2、拥有完整房屋产权的被拆迁人,按不超过1:1.1补偿回
迁房 ; 3、当年只交了80%购房款的被拆迁人,可按四航局有关房
二、大院改造的重要意义
项目改造是在政府统一组织,专门政策的引导下推进,实现广 大住户、社会、企业等多方共赢,本项目直接受益的首先是大院住 户。
住户 住房以旧换新,延长房产有效使用年限;增加住房面积,套内使用面 积增加到1.1倍,建筑面积增加到1.3-1.4倍,大大改善住房条件; 教育、商业、金融、现代服务业等配套设施完善,方便住户生活和 子女入学教育;居住环境美化和居住品质提高,物业价值将由现状 的3000元/m2提高到近7000元/m2。
一、大院改造背景
政策背景 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改变旧城镇、
旧厂房、旧村庄等“三旧”的城市面貌和居住条件,2009广东省出 台了《关于推进“三旧” 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 府〔2009〕78号)。
湛江市积极响应省政府“三旧”改造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省 人民政府《若干意见》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也于2010发布了 《关于湛江市“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湛府〔2010〕49号), 扎实推进“三旧”改造各项工作的进行。
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三、回迁房的装修标准 原则上回迁安置房均统一进行普通装修,若提前申请自行装
修,补偿费按回迁安置房套内面积500元/平方米计算 。
四、临迁费补偿标准及支付办法 自行解决临迁的,临迁费标准按现房产证上面积25元/平方
米/月的标准补偿,实行按季支付;由公司统一安排临迁的,不 予发放临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