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集团报刊出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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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集团报刊出版管理制度
1 总则
目的
为规范集团报刊出版工作,确保集团报刊出版质量,坚持正确舆论宣传导向,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
2 管理职责
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各种报刊出版的归口管理工作。
各成员企业综合办公室负责本企业报刊的出版工作及集团报刊的分发、保管工作。
3 责任
集团各成员企业和各部门需要出版某种报刊,应就报刊的主要内容、发行范围、版面、期数、印数及费用预算等形成书面报告,报集团办公室审核,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企业报刊实行主编负责制。企业报刊不得发表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损害企业形象、进行人身攻击以及宣扬不健康思想的文章。
企业报刊不得违反国家新闻出版的相关政策、法规。
集团办公室定期检查各种企业报刊,负责把握、引导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
4 《新奥人》报纸和《新奥》杂志的出版
《新奥人》报纸和《新奥》杂志(以下简称一报一刊)是集团的主要报刊。
通讯报道
集团办公室负责一报一刊的编辑、出版、发行等相关工作。
各成员企业应以本企业综合办公室为中心,建立一支稳定的一报一刊通讯员队伍,集团公司各部门至少指定一人为一报一刊通讯员。集团办公室在业务上对通讯员进行归口管理和指导。
一报一刊实行通讯报道责任制。每年年初由集团办公室向各成员企业和各部门下达年度通讯报道任务,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
考核指标,由集团办公室统一进行监督和考核。
集团办公室每半年集中举办一次通讯员业务培训。
集团办公室每年评选通讯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集团办公室每年对通讯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转交人事部,作为人事考核的参考资料。
稿件采写
一报一刊的稿件主要由编辑采写的稿件、通讯员及其他员工采写的稿件、特约稿件三部分组成。
通讯员及其他员工采写的新闻类稿件,必须经本企业或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或加盖公章后方可刊发。
通讯员及其他员工投稿时,必须在稿件上注明作者的工作单位和真实姓名。除纯文学作品外,一报一刊不允许使用笔名。
稿件的内容以反映集团的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企业理念、经营信息、工作业绩、员工生活、好人好事以及相关行业的国家方针政策为主。
编辑、出版与发行
一报一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编务会,集团办公室主要领导、一报一刊主编及全体编辑人员参加,总结前段时期工作经验,明确后段时期工作重点。每期报纸出版前5天、每期杂志出版前15天召开编前会,一报一刊主编和责任编辑参加,确定本期的报道重点。
一报一刊实行“三校”制度,一校由校对负责,二校由责任编辑负责,三校由主编负责。差错率应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必须杜绝明显错误。
一报一刊每期印数应根据集团发展及相关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各成员企业和各部门如需调整本企业和本部门所需报刊的发行数量,应及时与集团办公室联系。
一报一刊在集团内部、外部同时发行。对内发行对象是集团领导及全体员工;对外发行对象是中央、省、市机关及主要领导,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关新闻媒体及记者。
《新奥人》报纸半月一期,每月5日、20日出版;《新奥》杂志两月一期,第二个月中旬出版。
一报一刊出版当日,责任编辑负责集团网站上电子报刊内容的更新。
一报一刊出版后3日内完成发行工作。
稿费统计与发放
一报一刊稿酬的统计和发放工作由公关文化处负责。稿酬标准每年审定一次。稿酬每两个月集中发放一次。
一报一刊稿酬标准。
文字稿件,200字以下,每篇稿酬5元;200字以上,每200字稿酬10元。尾数不足100字不计稿酬,尾数超过100字按200字计算稿酬。特约稿件和优秀稿件,稿酬从优。
漫画、书法、篆刻等稿件,每篇稿酬20元。
诗词类稿件,超过20行的按1000字计稿酬,不足20行的按600字计稿酬。图片稿件,每篇稿酬10元。
信息资料(成型稿),每篇稿件10元。
有关集团工作的文件、制度、通知等类稿件不计稿酬。
一报一刊编辑人员发表新闻类稿件不计稿酬,发表其他类稿件按稿酬标准执行。
5 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2001年7月25日起执行。原《企业报刊采编出版发行管理细则》和《企业刊物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新奥集团报刊出版审批表》
新奥集团报刊出版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