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管理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2] 1号
关于部分2012届毕业生不准参加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下列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前按培养方案进程仍有25学分以上(含25学分)未获得者,不准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
请各教学单位尽快通知到学生本人,并指导学生参加重新选课学习。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材料学院
0608010104 代英有材料06-3 0608010213 王金鹏材料06-3 0608010324 张磊材料06-4 0608010408 柯良玺材料06-4 0608010413 马浚通材料06-4 0708010203 何浩材料07-2 0708010209 刘冰森材料07-2 0708010314 马跃华材料07-3 0808010101 白松材料08-1 0808010111 刘健材料08-1 0808020331 郑祎凡成型08-3。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管理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坚持“全员参与、训练为主、重在过程”原则,在围绕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科学的创新精神、突出的实践能力及和谐的团队品质,促进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手段,使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与综合实践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第三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要结合各学院的学科或专业特色,确立一个学科一套基础性训练体系,一个专业一组综合性训练方案,一位骨干教师至少指导一项科研训练项目的目标,为学生提供科学研究条件,实现对本科学生的全员覆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团委、科学技术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及保障。
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专家指导委员会,由校内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审查。
教务处负责协调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科研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科研、团委及各教研室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其中,教学部门负责课外科研训练项目的立项审批、立项公示、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科研部门负责项目征集与发布、成果交流与推广;团委负责学分认证及教师酬金核算;各教研室负责指导教师选派及管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主要以第一课堂专业学习为基础,面向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及报告、课外科研训练项目研究、科技学术竞赛等活动。
第八条学术讲座及报告可通过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及学术研讨活动,形成规范的开办讲座及学生参与计划,满足学生获取学分需求。
学生科研实践管理办法
学生科研实践管理办法1.背景介绍学生科研实践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管理好学生科研实践活动,让学生获得更好的发展,制定科研实践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2.目标和原则学生科研实践管理办法应以推动学生科研实践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为基本原则。
管理办法应注重培养学生自主探究、团队合作和实践创新的能力。
3.科研项目选择学生科研实践项目应根据学生兴趣、专业方向和基础条件来选择,旨在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探究欲望。
学校可以设立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导师指导学生科研实践项目应设置导师制度,导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科研经验,能够指导学生的科研工作。
导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学生解决科研中的问题。
5.团队合作学生科研实践鼓励学生进行团队合作,在团队中能够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团队合作能够培养学生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同时也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
6.科研经费和资源学生科研实践活动需要一定的经费和实验室设备等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资源给予支持。
同时,学校可以与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共享科研资源。
7.科研成果评价学生科研实践的最终目标是取得科研成果。
学校应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的发表、专利的申请、科技竞赛的获奖等。
8.知识产权保护学生科研实践中产生的科研成果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确保科研成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9.学术道德学生科研实践活动应遵守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学校应加强学术道德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和价值观。
10.交流与展示学生科研实践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科技展示活动,增强交流能力和表达能力。
学校可以组织学术研讨会、科技论坛等活动,提供交流的平台。
11.管理监督学校应建立科研实践管理机构,负责科研实践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
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科研基金工程管理方法大学生科研基金工程的管理方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在不断加强与完善 AA 大学生科研基金(以下简称“AA 基金”)的资助范围与力度的根底上,将“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工程”纳入 AA 基金资助范围,为标准 AA 基金工程的管理,使学生在本科阶段接受完整的科学研究训练、养成良好的科学精神,现对基金工程提出如下管理方法。
一、总那么 1、AA 基金宗旨是加强我校本科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师教育、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的研究能力,并鼓励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形成对教学、科研和生产领域有实际应用价值和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学术论文、科技制作、科技创造和社会调查报告等。
2、AA 基金主要利用学校教学专项经费设立,以科研工程的形式资助我校大科生开展科学研究训练,同时鼓励院系自筹的配套经费、欢送社会各界予以捐助。
3、AA 基金工程分为 A 类和 B 类两种。
A 类为一般工程;B 类为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工程,主要指本科生在实验室开展的课外科研活开工程。
基金工程实行限额资助:A 类工程每项资助 800~1200 元;B 类工程每项资助 2000~3000 元。
对于有研究价值、进展顺利的工程,实行滚动资助。
4、本基金的资助对象主要为我校一至三年级本科生,要求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重点资助以创新团队的形式组队申请基金的工程,团队以 5 人为限,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组队。
二、基金工程的管理方法(一)工程的申请与评审 1、教务处每年 3 月向全校发布通知,启动本年度基金立项的申请工作。
申请资助的工程以一年为限。
2、学生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各级各类实验室(各类重点实验室、各类学术研究中心、各类科研实验室、根底教学实验中心等)提供的开放研究课题指南,申请立项。
3、由工程负责学生如实填写《AA 基金立项申请书》,并有一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教师参与全程指导。
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本科生及早接受科研训练,提高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规范科研训练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设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的目标:通过专业学习和科研训练,使学生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完成相关研究实验,并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总结报告、学术论文或申请专利,在毕业时具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为今后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二、设置及内容第三条科研训练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记2个学分。
原则上安排在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完成,具体开设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第四条科研训练课程分为理论教学和科研实践等两个部分。
理论教学为8个学时,可以采取讲座方式完成,使学生得到科研基本原理、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能力训练。
科研实践包括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成立科研兴趣小组,申报学校大学生科研课题项目;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开展相关的创新实验;到相关企业、工地参与工程设计等实践活动。
第五条科研训练课程的实施要坚持“三结合”原则:与所学专业知识相结合;与教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相结合;与毕业论文撰写相结合。
第六条本科生科研训练指导工作由各学院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或外聘同等条件人员。
具体安排由各学院、教研室根据指导人员的专业方向和学生选题结合统安排,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学生人数每级一般不超过8人。
三、组织管理及考核第七条各学院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课程的具体实施,组织学生申报科研训练项目以及本科生科研实践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
第八条在进行科研训练过程中,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主动向指导教师请教,确定科研训练项目,及时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保证圆满完成科研训练课题,并提交一份科研论文或实验报告。
第九条科研训练课程结束后,学生填写《XX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考核表》(见附表),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报学院审定后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管理办法
ﻫ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管理办法大学生研究训练(Students ResearchTraining)计划(简称 SR T计划)是为了更好地让本科生提前进入科研训练,尽早参与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等活动而开展的研究训练项目。
为使计划项目更能体现学科和专业特点,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并参照教通字【2011】23号“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由院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办公室、院团委、学生会实践创新部等部门负责人和院有关专家为成员的SRT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学院创新项目的指南发布、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批准立项并对立项项目实施管理,包括审核项目研究计划,检查项目工作进展等情况,核准结题并组织评议等.实践创新部负责本院SRT计划的开展与项目的具体指导。
二、项目保障(一)学院提供师资信息,为学生选择导师提供方便。
保障项目研究顺利实施;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创造条件、提供指导,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ﻫ(二)由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自筹经费,学校及学院不予资助。
(三)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按二年级学生数3%~5%确定项目名额。
学生会实践创新部负责管理项目运行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立档案并保存。
三、申报条件及选题(一)SRT计划的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立项研究.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二)凡我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均可申报。
每个项目的主持人限为1人,参与成员最多不超过2人. 项目主持人或参与成员同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项.项目指导教师同期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项目选题应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主要以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或其子项目为主,鼓励学生独立提出研究项目。
四、项目管理(一)立项申请1、项目的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每年11月份前后集中申报下一年度SR T项目,确有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2、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由指导教师或1—2名相关专业教师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后,报学院SRT计划工作小组.3、学院制定评审办法,组织有关学科专业专家及部分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分
第三章 素质拓展学分评分标准
第六条 素质拓展学分的评定包括学分和成绩两部分。学生参加相应素质拓展活动获
得相应的学分和成绩,未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或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将不能获得学分及成绩。
第七条 学校在每学年第一学期为一年级学生开设“大学生学业生涯规划与素质拓展
指导课”,学生按要求参加学习,考核通过获得大学生素质拓展指导学分。
锻炼、社会调
上交规范的总结报告,即可获得 2 学分,成绩为“及
查、社区援 助、支教扫 盲、勤工助
2/20 小时
格”。各团支部结合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效 果及报告书内容,评选出优秀报告,上报院系团委审 核,其相应素质拓展成绩为“良好”和“中等”,所 占比例分别不超过 30%。学生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校级以上科技学术竞赛校级特一等二等三等优秀校级以上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获奖完成项目参与者成绩相应降一档核心刊物科技学术论文论文在线作者发明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专利技术专利转让申请人校级以上文化艺术体育竞赛院系级特一等二等三等优秀校级以上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参加演出院系级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甲类2学期日常生活工作表现乙类1学期校级05项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组织策划精品校园文化活动院系级02项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非外语专业获得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四级外语专业获得外语等级证书专业四级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技能培训及其它普通话二级乙以上
持人大赛、舞蹈大赛、小品大赛及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等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及各
种文体活动演出等。具体评定标准和负责部门见表 3-5。
表 3-5: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学分评分标准表
3
学分 类别
文化艺 术与身 心发展 学分
活动 形式 文化 艺术 体育 竞赛
参加 演出
级别
大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大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外学分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内,旨在鼓励学生参加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拓视野,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活动而设立的课外学分。
第二条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课外活动获得的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6个课外学分,超过6学分部分学分可以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具体替代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各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分认定材料送学生所在学院,各学院按规定组织课外学分的申报、管理工作。
第二章课外学分的认定范围第四条学生参加下述活动,经认定可以获得课外学分:1.学科竞赛;2.科学研究训练;3.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发表;4.各种职业技能证书、考级证书;5.课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上限2学分;6.创业训练及创业活动,上限2学分;7.专业经典著作阅读,上限1学分;8.其它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上限1学分。
课外学分计分方法详见《课外学分认定标准》。
第三章课外学分认定程序第五条活动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级各类活动的参加者及获奖学生名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申请课外学分材料送学生所在学院。
课外学分经学生申报,导师或班主任初审,学院审核,教务处认定后由学院负责将学生的课外学分计入学生各自的课外学分学籍档案。
第六条学校在每年5月份进行本学年课外学分的审核、公示。
在审核、公示期内,学生可以在网上核对本学年的课外学分情况,同时学生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检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则应在公示期内向班主任提出复核申请,各班班主任初审汇总后统一向学校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和所在学院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课外学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每学年学生课外学分的审核及录入学籍档案工作,学校负责学分认定和学生毕业前的资格审核工作。
第八条每学年课外学分的认定审核结果均应在网上公布,学校对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大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
大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外学分是指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内,旨在鼓励学生参加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拓视野,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活动而设立的课外学分。
第二条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课外活动获得的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6个课外学分,超过6学分部分学分可以申请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具体替代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条各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学分的审核、确认、检查等工作,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分认定材料送学生所在学院,各学院按规定组织课外学分的申报、管理工作。
第二章课外学分的认定范围第四条学生参加下述活动,经认定可以获得课外学分:1.学科竞赛;2.科学研究训练;3.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发表;4.各种职业技能证书、考级证书;5.课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上限2学分;6.创业训练及创业活动,上限2学分;7.专业经典著作阅读,上限1学分;8.其它经学校认定的课外活动或项目,上限1学分。
课外学分计分方法详见《课外学分认定标准》。
第三章课外学分认定程序第五条活动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各级各类活动的参加者及获奖学生名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申请课外学分材料送学生所在学院。
课外学分经学生申报,导师或班主任初审,学院审核,教务处认定后由学院负责将学生的课外学分计入学生各自的课外学分学籍档案。
第六条学校在每年5月份进行本学年课外学分的审核、公示。
在审核、公示期内,学生可以在网上核对本学年的课外学分情况,同时学生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督检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则应在公示期内向班主任提出复核申请,各班班主任初审汇总后统一向学校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和所在学院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课外学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院负责每学年学生课外学分的审核及录入学籍档案工作,学校负责学分认定和学生毕业前的资格审核工作。
第八条每学年课外学分的认定审核结果均应在网上公布,学校对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审核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及科技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辽科院发〔2013〕28号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现将《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科技学院2013年5月6日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暂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高校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升科研创新素质和增强创业实践能力的重要平台。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3〕80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创计划项目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并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能够接触工程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条大创计划立项遵循“兴趣驱动、注重过程、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要求,以项目为载体,实行导师制,在导师的指导下,让学生自主完成实验和实践过程。
第三条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开展成果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的探索与实践
2013年9月September ,2013University Education[收稿时间]2013-05-06[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205054)和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11FZ043)资助。
[作者简介]许志刚(1979-),男,湖北黄冈人,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化学教育研究和色谱分析。
[摘要]在大学生中开展科研项目训练是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也为社会培养创新型人才。
本文探讨了大学生参与课外科研训练的有效途径,指出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完善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提供建设性参考。
[关键词]科研训练科研创新能力大学生[中图分类号]G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3)18-0020-02一、大学生参与科研训练的重要性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除了培养大学生扎实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专业技能外,还要求大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大学生参与课外科研活动,不仅在科研训练过程中能得到系统的科研思维培训,更能提高动手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大学生参与科研训练最早于1969年由麻省理工学院提出,设立了“The Undergraduate Research Opportuni -ties Program ”(UROP )旨在激励大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
随后,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都开展了类似的鼓励大学生参与科研的项目,并在本科生科研训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国内,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分别于1995年和1998年提出了“大学生研究训练”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
2006年,教育部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在国家层面开展大学生创新科研训练项目,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明确指出:鼓励大学生参与科研工作,在实践中培养他们的探索兴趣、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
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工作手册西南交通大学教务处二〇一四年目录一、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一)项目实施 (2)(二)工作流程 (3)(三)组织管理 (5)(四)相关奖励政策 (6)二、学生和指导教师工作指南 (7)(一)学生工作指南 (7)(二)指导教师工作指南 (9)三、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检查办法 (12)(一)检查指导思想 (12)(二)项目的检查标准体系 (12)(三)相关评价表格 (14)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相关文件 (21)附件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9)附件三: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立项合同书 (35)附件四: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进度检查表 (37)附件五: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 (38)附件六: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 (45)附件七: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经费清单 (50)附件八: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更改申请表 (46)附件九: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47)附件十: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追加经费申请表 (48)一、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一、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借鉴了国际上流行PBL(基于问题的学习)模式和CDIO(基于项目教育和学习)工程教育理念。
它以研究项目为载体,让学生以主动的、实践的、课程之间有机联系的方法学习工程。
使得本科生能够较早的接触到科研活动,得到科学的指导,提高探索精神,被国内外高校公认为创新人才培养的一种有效模式。
我校自2006年开始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2007年开始参与实施国家层面的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项目”)。
截止2013年学校共组织实施校级SRTP项目2400余项,国创项目405项,累计投入经费1200余万元。
科研训练项目旨在为在校本科生提供一个科技创新的平台,目的是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 使用手册(b5版)
第一章 网站界面打开浏览器,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团委网站(http://www 。
lngdtw 。
com )中【友情链接】栏点击“素质拓展系统”,即可进入“大学生素质拓活动管理系统",如下图: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网页中,教师和学生可以了解我校素质拓展学分化介绍、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首页第二章 用户登录教师和学生用户要管理个人信息及素质拓展活动信息,需登录后台操作。
用户登录窗口如下图:教师用户名为其姓名汉字,密码由校团委设定;学生登录时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可以点击更换.在【用户登录】处依次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并选择类型后,点击“登录”,进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如下图:数据内容区:数据内容区中显示各操作模块的具体信息。
系统功能区:教师管理员窗口包括【系统管理】、【素质拓展】、【系统维护】、【个人设置】、【网站管理】等,其中院系级管理员窗口只显示【素质拓展】和【个人设置】两项;学生个人窗口包括【查看活动】、【个人信息】、【我的活动】、【等待认证】、【打印证书】、【添加报告】、【班级管理】等,其中只有各团支部学生管理员显示【班级管理】项。
第三章学生登录系统以学生编号为0601010101登录为例,如下图: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类型选择“学生”,点击登录,进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如下图:学生个人后台首页中显示当前登录学生的学分信息、个人信息、主题活动及等待认证的活动等内容。
★注:学生个人登陆系统后,请务必及时修改个人登录密码。
一、查看活动点击【查看活动】,返回到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网站首页,学生可以查看学校及相关院系已发布的活动信息。
点击【进入管理】,可以重新进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后台。
二、个人信息学生点击进入【个人信息】后,显示其个人的基本信息,如下图:2学生需在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如实修改移动电话、政治面貌、出生日期、出生地、登陆密码及照片等信息,并点击“保存个人信息"完成修改。
学校课外科研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课外科研活动管理规定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注重学生的创新潜能的培养,开展课外科研活动已经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和优化课外科研活动,许多学校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的层面对学校课外科研活动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目的和意义课外科研活动管理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培养科研思维和实践能力。
通过开展课外科研活动,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平台,促进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的发展。
此外,管理规定还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组织和监督课外科研活动,确保其顺利开展,并确保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二、参与条件和方式学校课外科研活动管理规定中需要明确参与的条件和方式。
例如,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科学基础和研究能力,可以通过参加科研竞赛、科研社团或者科研项目来表达自己的兴趣和参与意愿。
管理规定还应该制定具体的参与流程和评选机制,以确保公平和公正。
三、课外科研活动的安全保障课外科研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是需要重视的。
学校课外科研活动管理规定应该明确相关的安全措施和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例如,学校可以要求学生参加活动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制定必要的紧急处理预案。
四、导师指导和评估机制导师在课外科研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管理规定应该明确导师的指导责任,要求导师对学生的科研项目进行指导和评估。
学校可以制定导师的职责和评估标准,确保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和评估具有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资源支持和管理课外科研活动需要一定的资源支持,学校可以通过管理规定来明确资源的分配和管理。
例如,学校可以制定课外科研活动的经费和场地使用规定,保障学生顺利开展科研项目所需的资源。
六、学生成果与荣誉认定课外科研活动的成果应该得到相应的认定和表彰。
管理规定可以明确学生科研成果的认定标准和评选机制,包括科研论文的发表、专利申请、获奖情况等。
学校可以通过这些评估标准来表彰优秀学生,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作者:胡斌,罗昕,张茜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4年第03期摘要:根据现代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通过分析工科院校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中学生选题不合理、解决问题能力差、指导教师投入不足和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从构建面向大学生的三个层次金字塔型结构的科研创新与工程实践体系、组建导师团队、双向互动选题、规范管理和成绩认定这五方面的提出应对措施,实践效果显著。
关键词: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实践体系;应对措施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3-0040-02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指出,“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明确指出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和内容。
高等教育作为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其责任就是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和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
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是现代大学教学三要素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是深入理解、系统整理和实践运用知识的综合教学过程,对学生科学创新精神、工程实践能力、团队协作意识、组织竞争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作用显著。
[3-5]近年来随着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的全面实施,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项活动质量的提升。
因此,正确认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培养高等教育的地位,在实施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提出应对措施,确保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质量对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意义重大。
一、工科院校本科生课外创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1.选题不合理,没有做到因材施教,学生科研训练的积极性不够。
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选题不仅要考虑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兴趣特长,而且要考虑指导教师科研项目和具体实施条件,是师生互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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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管理办法(2014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的重要举措。
第二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坚持“全员参与、训练为主、重在过程"原则,在围绕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科学的创新精神、突出的实践能力及和谐的团队品质,促进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与手段,使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与综合实践能力普遍得到提高。
第三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要结合各学院的学科或专业特色,确立一个学科一套基础性训练体系,一个专业一组综合性训练方案,一位骨干教师至少指导一项科研训练项目的目标,为学生提供科学研究条件,实现对本科学生的全员覆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团委、科学技术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及保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专家指导委员会,由校内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审查.教务处负责协调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主管教学、科研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学、科研、团委及各教研室的负责人共同组成。
其中,教学部门负责课外科研训练项目的立项审批、立项公示、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科研部门负责项目征集与发布、成果交流与推广;团委负责学分认证及教师酬金核算;各教研室负责指导教师选派及管理。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七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主要以第一课堂专业学习为基础,面向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及报告、课外科研训练项目研究、科技学术竞赛等活动。
第八条学术讲座及报告可通过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高水平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及学术研讨活动,形成规范的开办讲座及学生参与计划,满足学生获取学分需求。
通过学术讲座及报告等形式,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思维方式、基本技能、基本方法,了解学术道德规范、政策法规,把握科学研究的整体流程及关键环节,掌握学科基础及前沿发展动态。
第九条课外科研训练项目选题通常来源于教师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课题,学生结合专业学习及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课题,企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相关问题。
项目研究一般为一学期,确有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时限,但不得超过二年。
1.申请立项。
课外科研训练项目主要资助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动手能力强、有充足时间和精力保障的二、三年级本科学生,鼓励学生组建研究团队。
项目申请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选题应与学生所学专业或就业相关,能够培养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难度适合本科生知识和能力的实际水平,研究方法和技术科学、合理、可行,能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学生自选指导教师,在教师指导下,收集资料、制定研究方案,开展研究工作。
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专家评审组,项目申请集中受理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全校公布立项结果。
2.过程实施.由学校出台课外科研训练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成果交流办法,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抽检,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时间进程、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阶段工作安排等。
各学院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向学校汇报检查结果。
学生按时完成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报送学院审核。
学校、各学院要定期组织课外科研训练项目报告交流活动,为参加项目研究的学生提供交流学习机会。
3.结题验收。
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专家评审组负责项目结题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由学生代表陈述,专家提问,学生解答,主要考查学生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学生需提交相关项目研究报告及研究成果,如调查报告、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对已结题的项目,经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定学生课外科研训练优秀项目,编写优秀成果汇编,评审提炼优秀案例,总结有效经验,搭建广泛的交流平台。
第十条科技学术竞赛以各学科或专业特点进行规划设计,每个专业一年至少举办一项覆盖本专业全体学生的常规性科技学术竞赛。
竞赛可分为普及和提高两个阶段,其中普及阶段重点面向本科低年级学生,提高阶段重点面向本科高年级学生。
竞赛要有规范的赛事规程和评比、表彰办法。
通过竞赛汇集学生学术论文、专利、发明创造作品等课外科研训练成果,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激发学生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崇尚科学、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第十一条各学院要形成课外科研训练成果收集和展示的长效机制。
包括竞赛组织、项目运作、成果发布等在内的成果展示平台,通过网络、电视、电台、宣传栏、校报、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项目发布会、项目答辩会、作品展览、交流报告会、创新年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课外科研训练取得的成果加以宣传展示。
第十二条各学院为开展科研训练、科技竞赛等工作提供相关物质和经费支持,有关实验室为学生科研训练工作提供器材、场地和服务。
第十三条各学院充分利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网"做好相应活动信息的发布,便于学生在网络上查询具体工作安排。
第四章学分认证与管理第十四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共5个必修学分,学生需在第1-7学期内完成。
其中,学生需听学术讲座及报告获取1学分;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科技学术竞赛、课外科研训练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活动获得其余4学分。
第十五条学生参加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并完成各项预定任务,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及成绩。
其中,学生参加一项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可获得2个学分,具体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按照学生参加活动情况给定.第十六条学生参加学院级科技竞赛并获奖,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及成绩。
每项学院级科技竞赛为2个学分,获奖等级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其中,获特等奖和一等奖,成绩为“优秀”;获二等奖和三等奖,成绩为“良好”;获优秀奖,成绩为“中等”;其他为“合格”。
第十七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听学术讲座、报告等次数满5次,可获得1学分,成绩为“合格”。
第十八条学校鼓励学生参加更高层次的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对于参加校级及以上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奖,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申报国家专利等的学生,可由学校结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给予学生相应的素质拓展选修或奖励学分及成绩。
第十九条各学院要利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做好课外科研训练学分的认证与管理工作,重点要做好学生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等活动的记录,做好学生参加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的组织,做好相关活动档案的建立及管理等.第二十条在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学分评定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学生所申请的学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过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
特别优秀但还不具备讲师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或高年级研究生,经教务处、校团委批准后,也可担任指导教师。
第二十二条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60名本科学生。
第二十三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如下:1.定期组织学术讲座或报告,普及专业、学科的前沿知识,为本科学生参加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和科技竞赛做好入门指导;2.吸纳并指导学生进行课外科研训练项目研究,对指导项目负有监督、管理和保证的责任,保证项目的人员稳定、团结协作;3.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学术竞赛,协调参赛准备期间的物资、经费和实验条件等;4.配合学校和学院实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经费决算和工作总结等.第二十四条学校统一印制《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记录手册》,由指导教师对学生参加科研训练工作进行认真、及时的记录.每学期指导教师需对学生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记入手册,并接受学院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检查。
第二十五条指导教师接受学院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监督,学院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对指导教师进行一次考核,原则上,对于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将取消指导教师资格或不再聘任。
1.所带学生三分之二投不合格票者,原则上取消指导教师资格;2.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3.长期不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4.其它由学院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适合担任指导教师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参与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的教师计算相应工作量,重点针对教师举办学术讲座和报告次数,指导学生数量,指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项目、科技学术竞赛、申报专利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情况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第二十七条学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申报专利和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指导教师数量不得超过2人。
同一项工作或同一个项目只能为指导教师计算一次工作量。
学院级科技学术竞赛指导教师需所在学院出具相应指导证明,且每人奖励总额不超过500元。
第二十八条教师工作量每学期计算一次,由教师本人填写《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量统计表》,并把有关学生的获奖证书、工作记录本等证明材料和工作量统计表一同报学院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校,时间一般在每年6月20日和12月30日之前。
第六章学生管理与要求第二十九条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实行师生双方互相选择机制,各学院在选定指导教师后,要把教师情况向学生进行详细介绍,学生自主选择教师,教师根据报名情况自主选择学生。
学院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领导小组应该尊重选择结果,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剂。
第三十条指导教师和学生的选拔一般在每年的6月。
指导教师和学生选择后一般不要更换,一直到大学三年级结束,并原则上在大学四年级直接转为指导毕业设计。
第三十一条在实施科研训练项目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训练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分析论证、制定方案、设计或实验、分析总结等方面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指导教师要对项目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第三十二条学生参加各项课外科研训练工作,应该尊重指导教师,积极主动的接受任务,按时参加活动,服从安排指导,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深入思考,勤于实践,认真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工作和任务,做出突出的业绩,不断提升个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三十三条学生每学期应该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或报告,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相应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应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竞赛或申报专利。
第三十四条指导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有权提出批评并劝其改正错误。
对于不尊重教师,拒不接受教师指导,长期不参加集中组织活动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以将其辞退,但需上报本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