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规划三街的技术要求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58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58号尧都区人民政府,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28日临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建设美丽临汾,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
结合我市城市绿化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园林城市创建的规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大发展”战略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安排,坚持把城市园林绿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各项要求,结合市区环境、人文、历史特点,以园林绿化为重点,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打造生态型园林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量质并举,功能完善,在合理增加城市绿量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绿地品质,完善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坚持因地制宜,节约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得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责任,强化两级政府在资源协调、理念引导、规划控制、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入园林绿化的运营和养护,实现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临汾拆迁建设路段规划方案
临汾拆迁建设路段规划方案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用于引出文章的主题和目的,为读者提供整个文章的概述。
在临汾市的拆迁建设路段规划方案中,我们将分析目前的现状,提出拆迁规划方案,并对建设路段进行规划。
本文旨在通过对临汾市的拆迁建设路段规划方案进行深入研究,为城市的发展和改善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具体可以包括引言部分对文章的背景和重要性进行概述,正文部分包括对当前临汾拆迁和建设路段规划方案进行详细分析,以及结论部分对整篇文章的主要结论和建议进行总结。
同时也可以说明文章的目的和意义,为读者提供对整篇文章内容的整体把握。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在于就临汾地区的拆迁和建设路段规划方案展开全面分析和讨论。
通过对现状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展望,旨在提出科学合理的拆迁规划方案和建设路段规划,以促进临汾地区的城市建设和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同时,也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可行和可持续的发展方案,促进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2.正文2.1 现状分析随着城市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临汾市经济不断发展,城市人口逐渐增多,对城市交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随着城市交通需求的增加,现有的道路规划和设计已经不能满足城市交通的需求,导致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的出现。
在现有的城市道路网络中,存在着旧建筑和老旧道路影响城市交通发展的问题。
一些老旧的建筑物和道路给城市道路的拓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给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阻碍。
另外,城市交通规划不合理、交通道路布局不科学也是影响城市交通发展的问题,城市交通网中存在着道路拥堵、路面破损、交通事故多发等现象。
因此,现阶段亟需对临汾城市的交通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为城市交通的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参考。
2.2 拆迁规划方案:随着城市的发展壮大,临汾市拆迁工作不断展开,为了更好地规划拆迁工作,并确保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我们提出以下拆迁规划方案:1. 完善拆迁政策:在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被拆迁人员,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
道路工程测量方案
309国道(K0+000.16)—规划十二路(K7+778.994)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审核:批准: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汾规划三街项目经理部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一、编制依据 (4)二、工程概括: (4)2.1、规划三街道路 (4)2.2、编制依据: (4)(1)道路工程 (5)(2)隧道工程 (5)(3)综合管廊 (6)三、测量人员、测量仪器及工具配备 (7)四、施工测量技术要求 (7)五、施工控制测量 (7)5.1平面控制测量 (7)5.2高程控制测量 (10)六、基坑施工测量 (10)6.1基坑边线放样 (10)6.2基坑标高点的引测 (11)6.3土方开挖标高控制 (11)七、路基施工测量 (11)7.1线路中边桩测量放样 (11)7.2填方路段 (12)7.3挖方路段 (12)八、路面施工测量 (12)8.1路面基层施工测量 (12)8.2路面面层施工测量 (13)8.3路缘石、边坡与边沟施工测量 (13)九、施工测量精度的保障措施 (14)十、测量注意事项 (15)10.1、平面控制测量 (15)10.2、高程控制测量 (15)10.3、仪器管理 (16)十一、安全措施 (16)一、编制依据(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1)(2)《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199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5)规划部门提供的高程控制点。
(6)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概括:临汾河西区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西部,距离山西省省会太原市300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6度,东经110度50分,海拔420米-457米。
本项目地处临汾市区河西区,在临汾市市区总体规划53平方公里范围内。
周边铁路公路四通八达,非常便捷。
临汾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地处太原、郑州、西安三个省会城市连接中点,区位优势突出,交通通讯便捷。
临汾市绿规专题(A3横)
专题一:临汾市城市景观生态规划一、前言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必然产物,是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城市化进程加快,不仅在发达国家而且在发展中国家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势头。
城市化进程加快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促进社会发展同时,也毫无疑问地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问题。
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与不合理的城市景观生态格局有关。
由于城市景观的组成、结构和格局不合理,景观要素之间在结构、功能和空间关系等方面的不协调,使城市生态经济系统功能失调。
许多研究人员、城市规划设计人员和城市管理人员从不同角度为解决这些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和实践探索。
但越来越多的研究都说明,在城市发展和建设中缺乏科学规划,或者规划中缺乏景观和区域尺度生态规划,没有景观生态学的理论支持,是问题的关键。
规划是对未来的设想和构思,是有意识地对自然界进行调整、建设、改造或塑造,以便满足预想的需要或欲望的一个过程。
生态规划是以生态原理为理论依据,以实现人类与其生存环境和谐共生为根本任务,以最大限度地适应、保护和提高自然系统自我更新和再生能力为核心[21],在对规划设计成果的实施过程及其生态环境效应的全面和准确评价基础上,通过对现有物质和能量线性输入输出模式以及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进行优化调整,建立和保护生物基因的循环通道,寻求人类活动与自然过程有效适应和协调方式的一种新兴规划设计范式。
生态规划思想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景观和城市规划设计,以及人类行为方式的统一框架。
从欧文的新和谐工业村,到霍华德的田园城市,再到20世纪70—80年代兴起的生态城市、可持续城市和人居环境,无不反映出人类社会对自然与文化、生命与环境、形式美与生态功能相互协调与融合的普遍要求。
景观生态规划是在汲取生态规划思想营养和现代景观生态学雨露,适应宏观尺度生态环境建设和规划设计的要求,在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范式,不同学者对它的理解也很不相同。
山西省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汾人收藏了
山西省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临汾人收藏了区位及范围规划所涉及的临汾市中心城区位于临汾市总体规划(2009-2020)中所规定的中心城区的核心地带,也是临汾市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核心区域。
临汾中心城区地处汾河东部,所含面积约为14.17平方公里,其东部以横贯临汾南北的铁路为界,南侧边界为南外环路,西侧则以正在修建的中大街作为边界,北侧的边界稍微复杂一些,其边界道路由西向东依次为:向阳西路、鼓楼北大街、坂下路、建设路和北外环路。
功能定位根据《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要求,结合中心城区现状发展条件与区域发展需求,将临汾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为:依托中心城区综合功能集聚的优势,结合新城发展,适当疏解中心城区部分职能,将中心城区建设成临汾市城市核心,以居住生活和商业服务为主导性功能,成为晋南区域级商业消费中心、休闲娱乐为主的公共活动中心。
总体结构与功能布局1、空间结构规划总体布局结构为:“一金核、一绿环、四轴带、多组团”。
2、“一金核”一金核——指由鼓楼南北大街、解放路、平阳街和贡院路围合而形成的商业、休闲娱乐综合功能核。
规划通过改造,提升商业、休闲娱乐服务功能,成为临汾老城的核心;3、“一绿环”一绿环——指依托现存古城墙遗址规划绿色开敞空间带,形成环绕中心城区的绿环。
通过绿化的建设构建老城独特的绿化景观构架;4、“四轴带”四轴带——指沿鼓楼南北大街和鼓楼东西大街形成的空间发展轴,引领整个老城片区的空间发展;沿信合路和平阳街形成的功能发展带;5、“多组团”多组团——指多个居住社区。
规划通过对居住用地的规划梳理和社区组织的重构,形成多个居住社区,每个社区通过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居民提供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服务。
土地使用规划居住用地规划(1)居住社区划分居住用地共767.22公顷,占总用地的54.1%。
其中二类住宅用地492.08公顷,配套设施用地和中小学幼托用地为106.97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68.17公顷。
施工围挡方案
临汾市河西新城规划三街工程围挡施工方案编制:复核:审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临汾规划三街项目经理部2017年03月20日中铁建工集团规划三街项目经理围挡施工方案目录一、编制依据、范围、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概况 (1)三、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围挡设置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施工进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质量标准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安全防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主要劳动力计划及主要设备材料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人员配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设备材料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3•【字号】临政发[2008]39号•【施行日期】2008.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08〕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切实增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指导调控作用,提升城乡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现就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对城乡规划的领导(一)城乡规划管理权相对集中,由各级人民政府按职权统一组织实施。
市规划局作为全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各县(市、区)行政“一把手”对本地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对因城乡规划领导或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规划、落实规划,自觉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出台本地《城乡规划委员会章程》,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统一研究、指导、协调、监督城乡规划工作。
规划委员会主任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定比例的专家及社会人士担任。
规委会下设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吸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库,为城乡规划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规委会办公室设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咨询论证,筹备提请规委会审议决策的事项。
(三)城市、镇(乡)和村庄规划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严格按批准规划实施建设。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7•【字号】临政发[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0〕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保障本市城乡规划顺利实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依据《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20 )》,本市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尧都区行政辖区,临汾经济开发区辖区,洪洞县甘亭镇,襄汾县襄陵镇和邓庄镇。
总面积共计151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东至108国道,南至南外环-108国道,西至公路西环,北至公路北环。
总面积共计155平方公里。
第四条为确保科学、合理地实施城乡规划,临汾市人民政府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作为全市城乡规划的决策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城乡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审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城乡规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各项工作。
第五条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的规划工作。
根据城市规划区划定范围,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人民政府应协助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市政府授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工作。
(整理)临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临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临汾市规划局二○○八年四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用地使用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物退让第六章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八章附则附录1 制订依据附录2 名词解释附录3 计算规则附录4 离界距离图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临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
周边农村个人建房及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没有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市规划(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使用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照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和本规定(附表一)[u1] 确定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执行。
凡附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图时应先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大于1万平米的成片开发地区,按规划设计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应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2015-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
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临汾市规划局2015.08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第一节建设用地的使用 (2)第二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4)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6)第一节建筑间距 (6)第二节建筑退让 (11)第三节建筑高度 (13)第四节建筑形态控制 (14)第四章绿地景观规划管理 (17)第一节绿地规划管理 (17)第二节景观规划管理 (18)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19)第一节城市道路交通 (19)第二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0)第三节市政公用设施 (21)第四节停车设施配建 (25)第六章附则 (26)附录一:名词解释 (27)附录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31)附录三:计算规则 (36)附录四:建设用地建设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39)附录五:临汾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规划的科学实施,加强和规范临汾市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确定的临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
市域其它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各项规划应当使用现实地形图和城市管网资料图,并采用本市城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
第四条临汾市规划局负责本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与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冲突的地方,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建设用地的使用第六条城乡建设用地性质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执行。
第七条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应遵循相容性原则。
经营性主导用地类别主要分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4大类。
临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临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临汾市规划局二○○八年四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用地使用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四章建筑间距第五章建筑物退让第六章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第七章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第八章附则附录 1 制订依据附录 2 名词解释附录 3 计算规则附录 4 离界距离图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结合临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筑工程。
周边农村个人建房及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详细规划没有作出规定或者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市规划(分区规划或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均须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使用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照经批准的上层次规划和本规定(附表一)[u1] 确定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执行。
凡附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意见,按法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总平面图时应先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大于1万平米的成片开发地区,按规划设计条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不予审批。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万平方米的用地,应按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
临汾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临汾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04-10-9 8:13:30 临汾市建设局录入:李霞阅读1007次第一条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和城市建设的综合部署,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
为了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把城市、建制镇建设成环境优美、文明整洁、设施配套、功能齐全、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
临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2001年新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
第三条临汾市建设局是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临汾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
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在临汾市、侯马市政府城市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前提下,实施所辖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县、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管理。
建制镇由镇政府初审后报当地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规划管理部门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规划管理职权。
第四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工程,其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部门按法定权限和程序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第六条市区内建设单位需要用地时,必须持有经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计划或上级部门批准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城市规划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后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核定其建设的性质和规模、用地位置和用地界线,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辖县(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单位需要用地时,按前款规定内容向所在县(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城市规划部门依据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七条其它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单位需要用地时,比照第六条规定由县(市)建设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临汾市规划局2015.08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第一节建设用地的使用 (2)第二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4)第三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6)第一节建筑间距 (6)第二节建筑退让 (11)第三节建筑高度 (13)第四节建筑形态控制 (14)第四章绿地景观规划管理 (17)第一节绿地规划管理 (17)第二节景观规划管理 (18)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19)第一节城市道路交通 (19)第二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0)第三节市政公用设施 (21)第四节停车设施配建 (25)第六章附则 (26)附录一:名词解释 (27)附录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31)附录三:计算规则 (36)附录四:建设用地建设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39)附录五:临汾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4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规划的科学实施,加强和规范临汾市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临汾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确定的临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
市域其它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各项规划应当使用现实地形图和城市管网资料图,并采用本市城市独立坐标系统、高程系统。
第四条临汾市规划局负责本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与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冲突的地方,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建设用地的使用第六条城乡建设用地性质分类和建设标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执行。
第七条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应遵循相容性原则。
经营性主导用地类别主要分为:居住、商业服务业、工业、物流仓储 4 大类。
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临汾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本规划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
本规划是依法制定的临汾市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凡在本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编制的各类专业规划及详细规划,也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在原《临汾市城市总体规划》(1992—2000年)的基础上修订编制的。
对本规划的调整、修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8年);4.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5.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1995年);6.《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7.《临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2000年)。
第四条规划原则1.区域性原则从区域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区域定位,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协调发展。
2.动态性原则规划放眼未来,充分考虑临汾市的实际发展水平和所处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尊重城市建设动态性的原则,使规划的长远性和现实性相结合,保持规划的弹性。
3.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坚持整体和综合的观念,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的力度,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4.特色原则充分挖掘临汾市历史文化特色和其所处地区的自然地形地貌特色,塑造具有强烈地方特色的城市风貌。
5.有序健康发展原则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安排城市发展空间和发展时序,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绿地和公益性设施用地,促进城市有序健康地发展。
6.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1.促进市域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
2.合理确定城市性质与职能,促进市域城镇体系的协调健康发展。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80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汾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水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涵养水资源,提高城市防涝能力,保护和改善临汾市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家、省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与改造,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系统布局。
隧道止水帷幕桩施工方案
临汾市河西新城规划三街工程隧道段止水帷幕桩试桩方案编制:复核:审批:临汾项目经理部2017年09月22日目录第1章编制依据、范围、原则.......................................................... - 3 -1.1编制依据...................................................................................................................... - 3 -1.2编制范围...................................................................................................................... - 3 -1.3编制原则...................................................................................................................... - 3 -第2章工程概况................................................................................ - 4 -2.1工程简介...................................................................................................................... - 4 -2.2主要工程数量.............................................................................................................. - 5 -2.3工程地质水文情况...................................................................................................... - 5 -第3章施工总体部署 ........................................................................ - 6 -3.1管理人员配备.............................................................................................................. - 6 -3.2作业人员配备.............................................................................................................. - 6 -3.3施工机械设备配备...................................................................................................... - 7 -3.4试桩施工安排.............................................................................................................. - 7 -第4章隧道段止水帷幕桩施工......................................................... - 7 -4.1主要施工方案.............................................................................................................. - 7 -4.2试桩的目的及意义...................................................................................................... - 8 -4.3施工准备...................................................................................................................... - 9 -4.3.1.施工内业准备....................................................................................................... - 9 -4.3.2.施工外业准备....................................................................................................... - 9 -4.4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图.............................................................................................. - 9 -4.4.1.止水帷幕桩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图................................................................... - 9 -4.4.2.主要施工方法..................................................................................................... - 10 -4.4.3.施工质量控制..................................................................................................... - 12 -4.4.4.施工注意事项.................................................................................................. - 13 -4.4.5.施工常见问题及处理......................................................................................... - 14 -4.4.6.质量控制及检验................................................................................................. - 15 -第5章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 - 16 -5.1组织措施.................................................................................................................... - 16 -5.2技术措施.................................................................................................................... - 17 -5.3材料设备措施............................................................................................................ - 17 -5.4工期目标管理............................................................................................................ - 17 -5.5质量和安全措施........................................................................................................ - 17 -5.6加强生产调度............................................................................................................ - 18 -第6章质量、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 18 -6.1质量保证措施............................................................................................................ - 18 -6.2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 19 -第7章七、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 21 -第1章编制依据、范围、原则编制依据(1)《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13);(3)《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5013-2008;(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50108-2008);(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6)《混凝土架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67-2008);(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5);(8)《隧道结构施工设计图纸》;(9)《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1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编制范围本施工方案适用于临汾市规划三街项目部临汾市河西新城中心区暗埋隧道段止水帷幕桩施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设镇标准和设街道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设镇标准和设街道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5•【字号】晋政发〔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设镇标准和设街道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2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设镇标准》和《山西省设街道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2年2月25日山西省设镇标准一、总体要求1.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符合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阶段性特点,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助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2.与国家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统一,与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与乡(镇)人民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相适应。
3.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产业布局、区位交通、人文历史等情况,拟设镇应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
4.设镇可采取撤乡设镇、乡镇合并等方式,坚持“撤一设一、撤多设少”原则,严格控制乡级行政建制总量,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和治理体系。
二、基本条件及指标1.人口与面积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下的,拟设镇辖区内常住人口一般不少于1万人,拟设镇人民政府驻地村(社区)常住人口不少于2000人;人口密度在100人/平方公里以上的,拟设镇辖区内常住人口一般不少于2万人,拟设镇人民政府驻地村(社区)常住人口不少于3000人。
拟设镇辖区内的建成区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且有发展空间。
2.经济条件拟设镇的地区生产总值或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最近连续两年不低于所属县(市、区)管辖乡(镇)的平均值。
3.公共服务拟设镇辖区内的公共服务比较完善,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幼儿园、小学、初中、卫生院、文体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养老服务机构、商贸市场等达到相关要求。
临汾市规划三街道路工程运营与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临汾市规划三街道路工程运营与维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汾市规划三街道路工程(以下简称“规划三街”)运营与维护,提高临汾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化发展质量,全生命周期有效监督、监控规划三街运营与维护绩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临汾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汾市规划三街道路工程运营、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临汾市规划三街道路工程运营维护各参与方的定义 (一)甲方:临汾市市政公用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二)乙方:XX公司,是为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XX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临汾市市政府授权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政府出资方)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三)运营维护承包商:项目公司在报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按照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遴选方式、资格条件等选择的专业临汾市规划三街道路工程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第二章运营与维护绩效考核第四条基本规定(一)市政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巡查、养护工程和档案资料。
道路设施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基、分隔带、各种设施井、路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牌、标线及其它附属设施。
(二)市政道路的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市政道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应以机械化施工为主。
2. 市政道路的养护管理部门应备有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及设备。
3. 市政道路上的防眩、防撞、隔离、诱导等设施出现破损、缺失应立即维修、补齐。
(三)市政道路的养护应按养护里程配备养护设备、检测设备及专业养护技术人员.(四)市政道路养护单位应建立养护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市政道路应以每条道路为单位建立档案. 2。
养护技术档案应包括道路的基本技术数据,各类施工技术文件,巡检、年检的检测资料和图片等。
第五条路基养护工作标准(一)一般规定 1。
市政道路路基养护应包括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土墙、边沟、排水明沟、截水沟等. 2。
临汾规划三街
临汾规划三街临汾市是山西省的一个地级市,位于山西中部。
临汾市规划三街位于临汾市的市区南边,是一个较为繁华的商业街。
以下是临汾规划三街的700字介绍。
临汾规划三街位于临汾市的市区南边,总长度为1.5公里,街道宽敞平坦,沿街两侧高楼大厦林立。
这里是临汾市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各种商铺、饭店、娱乐场所等云集于此,成为了临汾市居民休闲购物的首选之地。
临汾规划三街的步行街段长约700米,是购物者最喜欢的地方。
步行街两侧的商铺琳琅满目,各种时尚的服装、鞋包、首饰等商品琳琅满目,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能找到合适的商品。
步行街上还有很多餐馆和小吃摊位,各种美食让人垂涎欲滴,特色的陇菜更是吸引了很多游客前来品尝。
临汾规划三街的一大特色是夜市。
每天傍晚时分,街道两旁都会摆满小吃摊位,五颜六色的灯光将夜市装点得如同白天一样热闹。
游客可以品尝到各种地方小吃,比如烤串、煎饼果子、麻辣烫等,还可以欣赏到各种现场表演,比如杂技、魔术等,非常有趣。
除了购物和美食,临汾规划三街还有很多娱乐场所。
这里有电影院、KTV、棋牌室等,无论你是喜欢看电影还是唱歌跳舞还是玩棋牌,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场所。
尤其是周末和节假日,这里更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临汾规划三街作为临汾市的繁华商业区,吸引了很多国内外的游客。
每年春节、国庆等黄金周期间,这里更是人潮涌动,热闹非凡。
同时,临汾规划三街也成为了临汾市的商业中心,各种大型商场和连锁店纷纷入驻,为市民提供更为便捷的购物环境。
总之,临汾规划三街是一个繁华热闹的商业街,商铺、餐馆、娱乐场所等一应俱全。
游客可以在这里享受购物、美食和娱乐的乐趣,感受到临汾市的繁华和活力。
这里不仅是临汾市居民休闲购物的首选之地,也是吸引游客的热门景点之一。
无论是在白天还是夜晚,临汾规划三街都散发着无穷的魅力,让人流连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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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汾规划三街综合管廊工程
燃气管线建设的技术要求
根据综合管廊工程燃气部门与设计单位沟通的要求,结合规范与规划并考虑后期用户发展、燃气管网安全运营、维护、检修等功能要求,为配合山综合管廊工程主体结构建设,提出技术要求如下:
一、支线预留洞口要求:
1、G309国道、规划六路、2个景观大道、规划十二路预留DN400支线;
2、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规划三路、纬八路、规划五路、规划六北一路、规划七北路、规划七路、站前北路、站北路(原站前路)、站南路(原规划八路)、规划八南路、规划十一路、规划十路预留DN200支线;
3、规划四路、规划九路预留DN300支线;
4、支线预留均考虑设置阀井(内设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紧急切断阀);具体位置详见燃气管线专业施工图。
二、支墩设置要求:
1、管廊土建主体建设时燃气主线支墩设置以150米一个固定支墩设置,以方形补偿器为中心主管道支墩间距左右空3米,其余按照9米均匀设置(见大样图),燃气管道现场安装时燃气施工单位可根据燃气专业施工图增加支墩或相应的固定措施;
2、支墩做法详见燃气管线专业施工图中的支墩大样图;
3、管廊的起点和终点支墩推力为10吨,其余所有支墩推力为6
吨
三、阀井设置要求:
1、燃气阀井长x宽x高=4.8米x3.3米x2.4米;
2、阀井均应考虑防水,通风功能,且阀井考虑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
3、管廊监控中心应考虑阀井的远传控制功能接口;
4、管廊每2公里处设一个分段阀井; 不采用规划道路支线处阀井;
5、阀井做法详见燃气管线专业施工图中的阀井做法大样图。
四、其他要求:
1、燃气管道穿过舱内防火隔墙设置套管,燃气舱内防火隔墙应预埋套管;
2、主线套管公称管径为DN600;套管采用无缝钢管且采用3层PE 加强级防腐;
3、燃气进、出管廊管道预留孔洞应考虑燃气管道防腐层厚度(燃气管防腐为3层PE加强级防腐),且应考虑防水、防差异沉降功能。
4、燃气舱内地面因采用防火花材质的地面。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