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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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风险揭示之一——风险控制是参和股指期货的第一要务

2006年9月8日,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随后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开始进行,这让不少投资者对即将到来的股指期货充满了期待。

参和股指期货,首先要了解期货交易特点,认识到期货交易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杠杆效应,虽然可以以小博大,赚取高额投资回报。但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相对股票现货,股指期货价格波动更频繁,幅度也更大,一旦行情向不利的方向发展,投资者将产生巨大亏损。因此,正确地认识投资风险,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是投资者参和股指期货的第一要务。

具体而言,股指期货投资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风险。首先是价格波动风险。由于保证金的杠杆作用,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投资者权益的重大变化,在价格波动很大的时候甚至出现爆仓的可能,也就是损失账户中所有的资金,甚至倒欠期货公司的钱。其次是无法及时追加保证金的风险。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日对盈亏进行结算划转,对资金管理要求非常高。如果投资者经常满仓操作,当行情出现不利变动时,那么该投资者可能会经常面临追加保证金的问题,甚至在行情急剧变化时有可能当日被多次追加保证金,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其投资仓位将全部或部分被强制平仓,导致巨大投资损失。再次是技术系统风险。和股票交易一样,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都可能会造成损失。最后是其他风险。投资者如果选择的代理机构是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法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投资者从事未经批准的委托理财、境外期货交易等,都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投资者如何控制风险呢?“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交易之前熟悉规则,学习股指期货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其次是要养成良好的交易习惯,如进行远月合约交易要谨慎、不要满仓操作、建立良好的资金管理计划、要注意止损、不要盲目追涨杀跌等。目前,中金所开展的股指期货模拟交易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投资者最好是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进行实战演习,熟悉规则,熟悉风险,演练交易战略和战术。

股指期货风险揭示之二——股指期货中的定时炸弹——“炒新”

在股票市场上,为了IPO的顺利进行,一般股票的发行价都稍微偏低,到上市第一天价值被重估,通常都会上涨。而且在市场“炒新”热潮的影响下,大量的资金购买新股,导致新股大涨赚钱的自我实现行为,进而强化了股票投资者的炒新热情。

这样的情况会在股指期货市场里面也发生吗?股指期货市场上新合约上市和股票市场上的新股上市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期货合约的规定,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挂牌四个月份合约,分别是:当月、下月及随后的两个季月月份合约。在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当月的指数期货合约交易结束,新的指数期货合约在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新合约的上市是对刚刚交割完毕的老合约的一种替代,根本就不是“新股”。

在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中,有不少的投资者把新合约视为新股,这些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采用了股票市场“炒新”的操作手法,企图在“新合约”冲高的时候获取高额回报。这种非理性的交易行为存在巨大的风险,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对股指期货合约而言,时间越长,到期日越远,不确定性因素就越多,通常波动幅度比较大,即便在牛市之中,投资者也须提防牛市中的阶段性顶部和调整风险,一旦发生调整,远月合约价格调整幅度都大过现货和近月合约。尤其是当新上市的合约是较远时间的季月合约时,风险更大。通常情况下这些远月合约的流动性比较差,交易比较清谈,多为套利和保值盘。模拟交易中虽然有不少投资者通过炒

新获得不错的收益,将来在实际运行中却很难出现如此一幕。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千万不要因此而产生股指期货市场“炒新”,炒作远月合约也可以轻松赚钱的错觉。

总之,“炒新”风险巨大,务须谨慎!

股指期货风险揭示之五——股指期货交易中的“玫瑰花”--杠杆效应

“杠杆效应”是期货交易的原始机制,即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股指期货交易参和者履行其合约责任的财力担保,是期货交易结算的核心制度。“期货使你一夜暴富”的神话和“期货令人一夜破产”的传言都是源自于期货交易的杠杆效应。“杠杆效应”使投资者可交易金额被放大数倍的同时,也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加大了数倍,所以人们形象地把保证金制度誉为“玫瑰花”,美丽而有刺。

以沪深300指数交易为例。假定合约IF0702指数价格为2000点,期货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为10%,则IF0702合约价值为2000点×300元=60万元,保证金为60万×10%=6万元。即6万元的保证金可交易价值达60万元的1手股指期货合约,杠杆效应是10倍。假如IF0701价格上涨了10%,达到2200点,上涨200点,不考虑手续费税收等因素,投资者的收益为6万元(200×300=6万元)。指数期货价格上涨10%,投资者投资收益率高达100%,盈利放大了10倍。这种以小博大的高杠杆效应,吸引了众多投机者的加入。

但投资者在沉迷于芬芳玫瑰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玫瑰的刺。杠杆效应也相应地放大了本来就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继续上面的例子。假设IF0701价格下跌了10%,跌至1800点,跌掉200点,不考虑手续费税收等因素,投资者的损失6万元(-200×300=-6万元),投资亏损率为100%。价格下跌了10%,而损失却达到了100%,亏损同样放大了10倍。

由此可见,投资者必须从正反两面来充分的认识保证金制度这朵“玫瑰花”。在投资过程中谨慎小心,切勿重仓或满仓操作,尤其是满仓操作,是股指期货投资的大忌。满仓操作者常常由于不能承受价格波动而导致巨大的亏损。如果行情向不利的方向急剧变化,短时间内满仓投资者就可能亏光投资账户中所有的本钱,甚至倒欠期货公司的钱。充分认识股指期货的风险性,做好资金管理,积极防范价格风险才是一个理性投资者的所为。

股指期货风险揭示之三——股指期货合约的生命周期——有限续存期

和股票相比,股指期货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有限续存”。期货合约从一诞生开始就有明确的到期日,不可能无限期持有;而股票买入后可以一直持有。我们买卖的期货合约其实都是一份合同,期货合约上明确规定买卖的最后截止日期。以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为例,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也是最后结算日)是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如果合约到期之前投资者不执行平仓的操作,交易所将强制执行交割清算,这意味着你将不再持有该合约,交割后的股指涨跌自然也和你无关。假设某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被套牢,按照股票投资的惯性思维置之不理,那么在该合约交割之后即使股指重新回升,该投资者也无法解套了。替代性的办法是进行移仓的交易,即在该合约到期之前主动平仓,然后选择相对远期的合约重新建立相同方向的头寸。

股指期货采用的是现金交割方式,比商品期货普遍采用的现货交割方式要简单的多。商品期货只有法人可以参和交割,而且涉及商品运输、质量检验、仓单注册等繁琐的问题,因此商品期货投资者比较偏爱几个月之后才到期的期货合约;而股指期货投资者则明显偏爱现货月合约的交易。以恒生指数期货为例子,一般特定合约成交量会出现从清淡到活跃,再从活跃到清淡的循环周期。一般距离交割日一个月之前交易开始趋向活跃,在距离到期日一周左右时间迅速恢复平静。出于流动性的考虑投资者应该尽量选择活跃的合约进行交易。

由于大量机构套利资金的存在,参和股指期货交割的比例比商品期货要高得多。如最近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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