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要求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二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借阅、维护等。
第三条各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管理人应是本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派的人员。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对本职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教师提交教学档案的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安全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正式授权,不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分类与整理第九条教学档案按照课程和学生进行分类。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对教学档案进行初步排序,按课程或学生分类;2.检查档案中的文件是否完整;3.对档案进行编号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需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归档与借阅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柜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借阅申请应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借阅期限为借阅日起一个月,逾期需申请延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借阅人离职、调离、退休时,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在借阅页上需填写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确保借阅记录真实可查。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销毁第十七条教学档案需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包括清洁、防潮、防鼠咬等。
第十八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维护。
第十九条教学档案可能造成泄密风险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加密、单独存放等。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学校档案安全,依法规范学校档案管理行为,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依法管理、全面规范、科学合理、信息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坚持保护档案、服务学校、服务社会、服务管理的宗旨。
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党委、行政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本部和各二级学院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规范,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七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通过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真实、可靠。
第八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发挥档案在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教学科研、学术评价和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
第九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积极推进档案的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促进档案改革和档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学校机关、各二级学院、各直属单位,以及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分为学校档案和个人档案两大类。
第十四条学校档案是学校机构和各单位的历史、管理、科研和教学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第十五条个人档案是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的与入学、管理、考核、评定等有关的档案资料。
第十六条学校档案的形式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十七条学校档案的内容包括档案馆藏和非档案馆藏两大类。
档案馆藏包括历史资料、管理资料、科研资料、教学资料等档案资料。
非档案馆藏包括各种档案材料。
第十八条个人档案的内容包括入学资料、学籍资料、奖励资料、处分资料、考核评定资料等档案资料。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篡改、遗失档案。
3. 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歪曲事实。
4.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5.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评估等提供有力保障。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工作。
2.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3. 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分类及保管期限1. 档案分类:学校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2. 保管期限:根据档案的性质、重要程度和利用价值,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学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2. 收集要求: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整理要求: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分类科学、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六、档案保管与维护1. 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2. 保管方式:档案实行分类、编号、立卷、装订、上架等保管方式,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维护保养: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修复,确保档案的完好。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鉴定原则:档案鉴定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教学档案工作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指我院在教学、教研以及其他各项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反映教学运行、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的重要标志性材料。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教学档案应涵盖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准确性原则:教学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教学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三)保密性原则:教学档案涉及学院内部信息,应严格保密。
(四)信息化原则: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等教学文件材料;(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项目材料;(三)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检查、教学竞赛、教学成果奖等材料;(四)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职称评定等材料;(五)学生学籍、成绩、毕业论文、就业等材料。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二)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便于查阅;(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学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二)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教学档案的查阅,需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带走。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教学档案的鉴定:(一)根据教学档案的价值、保存期限等因素,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结果应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规范一、教学档案的重要性教学档案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它记录了教学过程和成果,对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规范的教学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二、教学档案的组成教学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学生信息、教师信息、课程设置、教材教具、课堂教学记录、考试成绩、教学评价等。
这些内容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信息,它们的准确记录和妥善管理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
三、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学档案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教师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教师应及时提交教学记录和学生成绩等相关信息,教务部门则要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保存和合理利用。
四、教学档案的保密性教学档案属于敏感信息,涉及到学生和教师的个人隐私,因此必须严格保密。
学校要加强对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以保护师生合法权益。
五、教学档案的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是教务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同时也是教师和学生自我反思的重要依据。
因此,学校应建立起教师和学生自主查询和使用教学档案的渠道,以推动教学素质的提高和个人成长。
六、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学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趋势。
学校应积极推进教学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建立起完善的电子档案库和管理系统,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七、教学档案管理的挑战教学档案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信息传递不畅、档案整理不准确、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等。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和教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以应对这些挑战。
八、教学档案管理的经验和启示教学档案管理需要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也需要经验总结和经验借鉴。
学校应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教学档案管理模式,吸收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的教学档案管理。
九、教学档案管理的评价和监督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教学档案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校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声像等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确保档案的原始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编号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整理后,应及时向学校档案室移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学校档案室负责全校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二)有偿服务,合理收取档案利用费用;(三)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档案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需提供有效证件。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利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档案利用情况。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三条学校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第十四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可进行销毁。
第十五条档案销毁前,应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十七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国家档案信息化标准;(二)确保档案数据安全;(三)实现档案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学院建立和执行的教学档案管理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1. 档案归档责任: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档案存储和保管:学院应统一规划和设立教学档案室,确保教学档案的安全存储和保管。
对于教学档案的电子化处理,学院应确保相关设备和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3. 档案管理流程:学院应明确教学档案的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维护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和流程文件。
4. 档案查阅和利用: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制度,规定查阅和利用的权限和程序,保证教学档案的保密性和合法使用。
5. 档案保密措施:学院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密性。
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档案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或泄露教学档案。
6. 档案审计和评估:定期进行教学档案的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7. 档案销毁和处理:学院应建立教学档案的销毁和处理规定,明确档案销毁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教学档案安全、合规地销毁或移交。
通过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院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损毁、丢失、篡改和伪造档案。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随意篡改。
3. 系统性原则:档案管理要系统、有序,便于查询和利用。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二、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学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机关档案:包括学院党委、行政、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文件、资料、报表等。
2.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日志、试卷、成绩册、学生学籍档案等。
3. 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申请、立项、结题报告、科研成果、专利等。
4. 人力资源档案:包括教职工人事档案、职称评审材料、考核材料等。
5. 设备档案:包括设备购置、验收、维修、报废等资料。
6. 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7. 其他档案:包括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奖励、荣誉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归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归档单位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整理、编目。
2. 归档单位应将整理好的档案报送学院档案管理部门。
3. 学院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归档。
4. 归档后的档案,由学院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登记、保管。
三、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学院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保管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1.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火灾等灾害。
2. 档案柜应按档案类别和年代顺序排列,便于查找和利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学校档案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套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学校的办公效率、保障信息的安全性、方便学校的绩效评估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展开回答,对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档案分类与整理学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以方便查找和管理。
主要的分类可以包括行政档案、教学档案、学生档案等。
这样的分类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档案的检索效率。
二、档案保存与归档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应规定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归档流程。
学校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不同类别档案的保存期限,并建立起相应的归档程序。
同时,还需要制定档案的借阅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数字化档案管理随着技术的发展,学校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趋势。
数字化档案管理可以提高档案的保管能力和利用效率。
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并规定相应的数字化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数字化的顺利进行。
四、保密措施档案管理中的保密工作非常重要。
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应明确档案保密管理的措施。
学校要加强对档案保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并采取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五、档案查询与借阅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应明确档案的查询和借阅程序。
学校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和借阅途径,并制定明确的查询和借阅规定,以满足师生和管理人员的需求。
六、档案处置和销毁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应明确档案的处置和销毁程序。
档案处置主要包括档案的迁移、转交等程序;档案销毁则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以保护档案信息和个人隐私。
七、档案教育与培训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应明确档案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学校应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档案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同时,学校还需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培训,提升相关管理人员的能力水平。
八、档案评估与审查学校档案管理规范制度应规定档案的评估和审查程序。
学校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档案进行评估,以确定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2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学校规范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学校档案资源,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保持档案完整有序、保密可控、使用便捷高效、保护永久保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以及涉及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个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以依法合规为基础,以服务学校教学科研为宗旨,以保护档案资源为核心,以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为目标。
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个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建设、整理、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作用。
第八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资料的保存期限划分为现行文件、历史档案和永久档案三个阶段进行管理。
第九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注重档案保密工作,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复制权限,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十一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是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和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有专业人员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各部门和单位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建设、整理和管理。
第十四条各部门和单位应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十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促进工作经验和知识的交流和共享。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相关流程第十六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文件的产生、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和销毁的流程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各部门和单位在文件产生时应按照规定填写文件登记表,明确文件的基本信息和责任人。
高校档案管理规规章制度
高校档案管理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档案管理工作,保护档案信息安全,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对档案的保管、利用、借阅、整理、销毁等工作,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学校全体师生均应遵守。
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档案保管第八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各类档案负有保管责任,应妥善保管各类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
第九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规定档案保管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区域,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规定借阅档案的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调阅制度,规定调阅档案的权限和程序。
第三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利用制度,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查询服务制度,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展览制度,定期举办档案展览,展示学校的历史文化和成就。
第十六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数字化制度,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档案整理和归档第十七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对档案进行分类、鉴定、鉴定,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十八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销毁制度,规定档案销毁的权限和程序。
第十九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档案移交的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保存期限制度,规定各类档案保存的期限。
院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院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部门和教职工,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院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性。
(二)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规范操作: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四)安全保密: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学校发展规划、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等文件材料;(二)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文件材料;(三)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的分类、编目、编号等规定,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三)对档案进行装订、归档,确保档案的整齐、规范。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二)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查阅、借阅、复制等,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二)档案利用者应按照档案利用目的,查阅、复制档案;(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丢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工作应定期进行,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二)档案鉴定应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保存期限等因素,确定档案的存毁;(三)档案鉴定结果应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九条档案销毁:(一)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销毁档案的准确性;(二)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安全、环保;(三)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大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2. 完整性原则:档案收集要全面、完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3. 系统性原则:档案整理要系统、有序,便于查阅、利用。
4. 安全性原则:档案保管要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5. 效率性原则:档案工作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1. 学校党政、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2.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培训等方面的活动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3. 学校师生员工、校友等个人档案。
4. 学校各类合同、协议、证书、奖状等。
5. 学校出版物、印刷品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2. 档案卷内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重要文件放在前面。
3. 档案卷内文件应保持原貌,不得随意涂改、删减。
4. 档案卷内文件数量较多的,可按年度或专题进行分卷。
5. 档案卷内文件应填写卷内目录,并附卷内文件清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1. 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符合“十防”要求,即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防尘、防污染、防有害气体、防电磁干扰。
2. 档案柜、架、盒等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档案库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七条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查阅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录、转借档案。
2023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2023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的管理,提高教学档案利用效益和保护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 建立健全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提供完整准确的教学档案信息;- 提高教师的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正确有效地记录教学过程和成果;- 确保教学档案的保存、传递和利用安全可靠。
2. 原则:- 规范性:按照国家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管理教学档案;- 完整性:记录完整、准确的教学档案信息,不得有遗漏;- 保密性:教学档案应妥善保密,仅限于相关人员查阅;- 可追溯性:教学档案的操作过程应可追溯,方便查阅和核实。
三、教学档案分类与管理责任1. 教学档案分类:- 入学档案:包括学生的报名表、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课程记录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本科课程设计等课程相关资料;- 教师档案:包括教师的简历、聘任文件、教学评估等相关资料;- 学生档案:包括考勤记录、成绩单、学生评价等学生个人相关资料;- 档案管理与归档档案:包括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归档流程等管理相关资料。
2. 管理责任:- 学院领导:负责制定和审批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院系: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分类、整理和存储;- 教师:负责记录和整理课程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档案部门;- 学生:负责保管个人档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教学档案管理流程1. 教师档案管理流程:- 教师提交相关教学档案资料给教学院系;- 教学院系进行审核、整理并进行档案归档;- 教学院系向档案部门报备,并核实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学生档案管理流程:- 学生提交个人相关档案资料给教学院系;- 教学院系进行审核、整理并进行档案归档;- 教学院系向档案部门报备,并核实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教学档案利用流程:- 教师和学院领导可以申请查阅教学档案,需提供合理的理由;- 查阅教学档案需填写申请表,并经过档案部门审核;- 档案部门负责提供档案资料,并记录查阅人和时间。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学院内部对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教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查阅性,为学院的教学质量提供支持和保障。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规定教师在开设课程时应建立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材、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等。
要求学院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2. 教学档案的归类和归档: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类,例如按照学期、学科、教师等进行归类,确保教学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
同时,规定教学档案的归档期限和归档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3. 教学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学院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可以查阅和利用教学档案,提供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同时,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教学档案,应进行保密处理。
4. 教学档案的评估和审查:学院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查,检查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教学档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5. 教学档案的保存和销毁:规定教学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保存。
同时,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教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和评估,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相关档案管理,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相关的试卷等教学档案由我院自行存档(注:专业托管于常州大学的学生班级的试卷袋归档参照所托管各学院要求归档至相关学院)。
各开课学院课程相关的教学档案归档至我院各部门。
二、教学档案归档类型和要求
1.授课计划表
授课计划表的填写根据教务查询系统提供的模板和要求填写并上传到教务查询系统。
合上一门课的教师应在授课计划表中反映出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授课内容应具体到章、节。
2. 教案
怀德学院授课用课程教案要单独填写,不要与常州大学班级合起来填写。
教案内容严格按照教案模板填写。
教案的目录、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难点、互动设计、作业、课后小结、学生反馈等以文本形式存档,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
教学内容(讲稿)由本人妥善保管,以备相关部门检查。
3. 教研室活动记录本
根据教研室工作条例,教研室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各教研室、系要认真填写教研室活动计划、考勤表和活动内容。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学研究科(S819)。
4.听课记录本
新引进、工作不满一年的青年教师听主讲教师、校(院)级关键岗教师上课不得少于30次/学期,其中听教学关键岗教师课程不得少于2次/学期;其他人员根据三级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规定听课不得少于5次/学期,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学研究科(S819)。
院、系(部)督导专兼职督导按照学期监控计划听课并评价,并填写相应的听课记录。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学研究科(S819)。
5.成绩单
教师在网上提交成绩后,打印三份成绩单并签名。
其中一份随试卷一起包装存档,一份交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存档,另一份留开课学院(部)存档(具体按开课学院要求)。
怀德学院开设的课程成绩单打印两份。
6. 试卷袋
所有以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存档项目包括:空白A/B卷、A/B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学生答卷、成绩单、试卷分析、课程小结、记分和点名册。
以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存档项目包括:课程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学生答题、成绩单、课程小结、记分和点名册。
试卷管理规范见附件1。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
注: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学生答卷以专业为单位分袋包装(空白A/B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和课程小结等共用材料可复印分别随袋包装,以保证各袋材料齐整、一致、规范)。
其它任选课程的学生答卷可按教学班为单位装袋存档。
4. 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实验、毕业设计(论文)等。
实践环节资料的规范要求见附件2。
每学期末交至怀德学院教务管理科(S821)。
5.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存档:由申请人填写《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培养方案变更申请表》(/下载中心),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同意及怀德学院专业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工作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报常州大学教务处备案。
本表一式三份,教师所在学院(部)、常州大学教务处和怀德学院教学研究科(S819)各一份存档。
以上教学资料,试卷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其他文档不得少于三年。
三、教学档案归档科室
附件:1. 试卷规范要求
2.实践环节档案的规范要求
3. 实验报告归档目录
理论课试卷规范要求
实践环节档案的规范要求
附件3:
实验报告归档目录
学院—学年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课程类别
班级实验报告存档份数
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