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翻译的可译性谈翻译过程中对文体风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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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第6卷第5期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May.2009Vol.6No.5
引言
所谓“可译性”是指在两种不同的语言、文字之间,通过翻译将源语言文本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从而实现让不同语言的人群对同一事物能够理解。
否则即为不可译性。
不可译性是外来词中“顽固的、未物化的、未分解的、未被扬弃的”成分。
[1]42
可译性和不可译性“不是泛指两种语言之间能否互相
传译的问题,指的是某些感情和艺术色彩以及文化特色比较浓厚的作品,在传译时由于语言的差异而所能达到的译文确切性的程度问题。
”[2]172由于源语言和译入语本身语言特征的不同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译文只可能是无限趋近于原文,而无法做到与原文一模一样。
正如奈达在《对等的原则》一文中所说“在语言间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对等,因此也没有完全准确的翻译。
译文的总体影响只会接近原文,而不可能在具体内容上一致”。
[3]161
正如约翰·卡特福特在谈论可译性限度时曾说过:“事实上,可译性表现为一个渐变体而不是界限分明的二分体。
原语的文本或单位或多或少是可译的,而不是绝对的可译或绝对的不可译的。
[4]136-143
不可译性在客观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
转化为可译性。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通过一系列的例证证明了在翻译过程中文体风格的可译性。
一、什么是风格
关于“风格”,当代很多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刘重德先生把风格概括为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
宏观上而言,风格即文学观点,译者要尽量使译作符合原文的思想,和原文一样感人;微观上而言,风格是语言学的观点,是通过章、句、字的巧妙配合而成的
[5]58。
张今先生把它划分为精神和物质两个方
面,刘柄善先生则把两个方面合为一句话“风格是作家的个性经过一定思想文化陶冶后通过一定语言手段的自然表现”。
徐有志在杨自俭主编的《语言多学科研究》(上册)一书中将众说纷纭的风格定义从文本角度上分归四大类:一是指个人运用语言的特征,即个人的语言习惯。
所谓“莎士比亚的风格”、“鲁迅的风格”即指此。
它常常强调个人表现出的特有的或首创的语言特点,所以广而言之,它可以指一个作家对常规用法的“变异”。
二是指集体运用语言的特征,即众人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场合等情景下表现出的类似的语言习惯,诸如“建安风
骨”、“美国式幽默”、“公众讲演风格”、“民谣风格”等。
这个定义的重心不在于发话人的个人特点,而在于他们在特定场合表现出的类似特征。
三是指有效的表达方式,即所谓“以最有效的方式讲适切的话”,如大部分写作教程中所提倡的那种“明白的”或“优雅的”风格。
四是单指“好的”文学作品的一种特点,文学批评家们广泛运用的诸如“庄严”、“华美”、“清丽”、“平淡”等风格。
[6]218
二、风格的可译性
尽管很多人赞同风格不可译的观点,更多的学者还是认为风格不但可以翻译,而且非译不可。
早在1954年,茅盾就说过:“文学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
……这是一种很困难的工作。
但是文学翻译的主要任务,既然在于把原作的精神、面貌忠实的复制出来,那么这种创造性的翻译就完全是必要的。
世界文学翻译中的许多卓越的范例,就证明了这是可能的;在我国,像鲁迅译果戈里的《死魂灵》,瞿秋白译普希金的《茨闪》和高尔基的一些短篇,也证明了艺术创造性的翻译,是完全可能的。
”英国诗人兼文学批评家Matthew Arnold(阿诺德)也提出类似的见解,即要创造性地传达原作的风格,虽然困难,但并不是不可能。
他认为不能把传达原作的风格排斥在“信实”概念之外,并且翻译必须保持语言的自然性。
[7]168
风格之可译,在于它不是什么虚无飘渺的东西,它是可以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
高健先生认为:“风格具有可译性,可以译出;不但可以译出,而且能够译好,作到情词相称,不失原旨。
”刘宓庆先生把它见诸形,称为“风格的符号体系”———“风格的符号体系就是在原文的语言形式上可让我们认识的风格标志。
”“大多数风格标志是可以转换的,其中包括形式标志和非形式标志。
例如,语域标志、词语标志以及为数不少的文法标志、章法标志及绝大部分修辞标志在双语转换中都可以做到比较理想的契合。
”风格最终是要通过语言符号来表现的。
所以再现原作风格时,不可忽视字、句、章的运用与配合。
[8]195
不可译论者常持有两个观点:一是译者有自己的风格,因而不可能忠实地再现作者的风格;二是文字里有双关、谐音、
从翻译的可译性谈翻译过程中对
文体风格的处理
罗润乾,彭军辉
(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株洲412007)
摘
要:关于文体风格的是否可译一直以来就是翻译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文在卡特福特对可译性分类的基础
上,从风格的定义出发,阐述了风格的可译性,同时辅以诗歌、对联以及文学作品中的一些优秀的翻译事例来证阐述在翻译实践过程中风格的可译性。
关键词:翻译;可译性;风格;定义
131··
押韵等特殊结构决不可译。
下面本文将用一些实例来证明不可译论者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一)幽默故事的翻译
二战后,一艘装备精良的美国军舰趾高气扬地开进英国港口,船身上写着“Second to None”。
当它停靠在码头时,却发现旁边停泊着一艘残破的英国小炮艇,船身上写着“None”。
会英语的人一看一定会忍俊不禁。
最先进的军舰叫“Second to None”(举世无双)而破旧的小炮船却叫“None”(无名小辈)。
有人把“Second to None”译为“天下无敌”,把“None”译为“天下”,虽然没有把“None”的字面意义译出来,但译文在整体上天然成趣,幽默的启示义已揭示出来了。
(二)诗歌、对联的翻译
中国的古诗、对联,由于大量地运用双关、谐音与韵脚,并且要求每行字数相等,平仄相对。
对于很多中国人来说要完全明白诗文的意思也不容易,要翻译,且要译出风格,那就难上加难了,然而也不是不可能。
钱歌川先生认为:“拆字为汉字特有的玩意,决不可能译。
”并举了下面一个例子:
人曾为僧,人弗可以成佛。
女卑为婢,女又何妨成奴。
钱歌川将内含析字格的猜字谜语翻译成:
The man who has been a monk cannot become a Buddha,
The girl who is a bond maid may be called a slave.
而马红军则将其翻译成:
Monastical men make monks,but become Buddhas barely;
Miserable maidens make maids,styled slaves so squarely.[9]185在以上两个翻译事例中,钱歌川虽译出了原文的内容,但未能译出汉字拆字游戏的形美;而马红军虽然译出了英语的头韵和尾韵,用译文的形音美来传达原文的形美,表面相当。
但是实际效果还是有天壤之别的。
在这副对联里,每句都有两组可以拆分的字(僧、佛、婢、奴),可谓十分难译。
许渊冲先生将其译为:
A Buddhist cannot bud into a Buddha,
A maiden may be made a house maid.[10]122
在许译中许先生巧妙地运用英语的押头韵和相应的字形变化等手法,在视觉上、乃至声音上再现了原诗的拆字妙处。
再看一个英文诗歌汉译的例子:
The days are in the yellow leaf,
The flowers and fruits of love are gone,
The worm,the canker,and the grief
Are mine alone.
这是拜伦《这一天我满三十六岁》一诗的第二节,杨德豫先生将其译为:
我的岁月似深秋的黄叶,爱情的香花甜果已凋残;只有蛀虫、病毒和灾孽,是我的财产。
[11]236
译文基本按照原诗的用词和形式。
第一句以明喻替代原诗的暗喻,第二句根据语意添加“香”、“甜”二字,第四句则用一个暗喻译原诗的直陈句;译诗与原诗句式长短相当,形式相似,用韵也与原诗一致,因为abab式。
原诗中的一切形象,如黄叶、香花、甜果、蛀虫、病毒、灾孽,一件不漏,可谓较好地保存了原诗的音、形、意三美,读来确有拜伦的韵味和风格。
(三)小说的翻译
小说的创作讲究整体性,每一个细节的设计都可能影响到整篇小说的风格和布局,因此在小说的翻译中,对每一处微小的翻译都值得译者注意。
《飘》是描写美国内战时期的一部畅销小说,其中有大量美国南方黑人英语的实例,下面是黑人姆妈的一段话:“So you needs a spang new pretty dress ter borry money wid.Dat doan lissen jes’right ter me.An’you ain’sayin’whar de money ter come frum.”.
作为一种英语变体,黑人英语拥有屈折变化的特征,但汉语并非屈折变化的语言,翻译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另外从语言层次讲,黑人英语通常有省略音素的现象,如/r/,/b/音等。
还有音的轻化,如“de”实际是“the”这使黑人英语听起来十分短促有力。
我们来对比这段文字的几种译文:
“那么你要新衣服是为了借钱用的了,这种事情俺倒不大听见过,而且你又不肯说出向谁去借钱。
”(傅东华译)“这么说你为了借钱需要一件新的漂亮衣服,这道理我觉得不太对劲。
再说,你又不肯说出向谁去借钱”(陈良廷等译)“原来你需要穿一件簇新的漂亮衣裳去借钱。
可这种事俺觉得并不怎么对头。
你又不直说钱究竟从哪儿来的。
”(戴侃等译)[11]359
陈译中用“崭新”、戴译中用“簇新”来译原文中的“pretty”似乎用词过于正式了,因为一个黑人姆妈是不会说出这样书面语味道较浓的话。
从行为的口气来讲,黑人姆妈说话非常短促有力,这是因为黑人英语的固有特征以及她的特殊“历史地位”。
——
—她曾服侍了爱伦和斯佳丽母女两代人。
尽管如此,读者还是可以听得出她仆人的口气。
在上面三个译文中,陈译与戴译听上去像是平等人之间的对话,傅译最为简洁,比较贴近原文的语气,也比较能译出原文的风格。
结语
本文作者从翻译的可译性入手,从幽默故事、诗歌、对联以及小说片段的翻译等几个方面着手,选取了一些优秀的翻译的例子,尽管不够全面,但也充分说明了风格的可译性。
翻译实践是一项极为艰辛的劳动,优秀的译作要求文字修养本身以外的成分,只有通过大量的实践,翻译水平才可能有所突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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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