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企业面临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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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企业面临的政治与社会环境

——以房地产企业万科为例在21世纪这个经济全球化、世界多元化的时代里,各个企业要想追求更快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要深刻了解当前企业面临的综合环境。现代管理理论极为注意环境对组织的影响。许多管理学家和组织学家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地研究,他们不仅讨论环境对组织是如何影响的,同时也告诫组织如何去适应环境、影响环境。及时了解环境中各因素的变动,以便企业能够防范风险,抓住机遇。

(一)政治环境

在各个环境因素中,政治环境就如同企业这栋大厦的地基,在规范与制约企业的同时,给予企业支撑和保护,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诚然,政治环境是指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政府制定的有关法规与政策。每个有作为的政府,为增强本国的综合实力,都会重视经济的发展,都会对企业给予特别的关注,通过政策、法规等一系列有效的政府行为,为企业的发展引路护航。

市场多变性和环境不稳定性的趋势,使得在任何场合,企业的资源都不足以利用它所面对的所有机会或规避它所受到的所有威胁。企业外部运营环境分析致力于识别和评价超出企业控制能力的外部发展趋势与事件,揭示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机会与威胁,从而可以使管理者采用适当的战略,充分利用机会、规避或远离威胁的影响。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发展的,因此受政府政策的影响特别大。中国房地产市场与欧美国家的根本性差异,欧美国家房地产市场形成有几百年历史,是与工业化进程同步发展的渐进历程。而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背景下,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发展的。特别是1998年我国住房货币化改革以来,房价总体快速发展。因此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受政策影响特别大。政策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兴衰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也决定了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市场的手段发展地方经济。

在过去的10中,我国房地产取得飞速发展和巨大成就。自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完善和成熟,当前的房地产业已经发

展成为包含土地、建筑、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多链条、多部门的重要产业,同时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属性也已充分的显现和发挥作用。从政策风险来看,近几年来,房价不断攀升,投机情绪不断膨胀,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局部过热和结构性的问题,因此,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众多针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主要可以分为四大类,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土地政策和保障政策,以期通过组合拳的方式逐步展开,保证房地产行业能够处于健康稳定的发展状态。

1.金融政策。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侧重于“宽松”转向“稳健增长”及“定向宽松”,一方面“稳健增长”可以为经济转型提供足够的动力和支持,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缓解通货膨胀;另一方面,“定向宽松”可以使得货币政策真正“有保有压”,规范银行资金和信贷流入资产市场的部分政策漏洞,保证继续宽松的信贷和资金大部分流入实体经济,对房地产而言,可减少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今年“两会”提出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继续实行限购以及差别利率,必须通过结构性的信贷政策而不是总量政策来实现控制房价的目标。

2. 财税政策。2008年9月—2009年底,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政府调控重点是政策扶持,拉动经济,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政府4万亿元的庞大投资计划,楼市的一系列救市政策,鼓励住房消费。但2009年以后,各地政府相继提出通过营业税等方式调控楼市投机行为,并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正式下发通知称,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征收时限的恢复增加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交易费用的增加,也会减少二手房的周转率,从而抑制2010年的投机需求。2013年出台的“国五条”提出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扩大个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将房产税的功能定位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此外我国目前房地产税征收的税种较多,尤其对高档别墅征更多的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开发商的利润。

3.土地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土地储备就是潜力”,但不少不良企业通过囤地获取投机利润,扰乱市场秩序。2009年底至今,房价快速上涨,政府出台严厉调控政策,市场观望情绪浓厚。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2009年

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这意味着资金回款慢、资金充足率低的开发商可能因门槛限制被迫退出房地产市场。此外招拍挂的土地出让方式也增加了房地产企业获取土地使用权的难度和开发成本。

为了避免土地过多闲置、开发商囤地情况出现,2013年6月3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修订后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首次明确,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该办法细化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有助于减少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同时对房地产商的开发实力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4.保障政策。国家在2010年1月10日出台“国十一条”, 4月14日出台“新国四条”,4月17日出台“新国十条”,2010年9月29日出台“929新政”,2013年2月20日出台“国五条”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调控住房的消费结构,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政策从抑制供给和需求转变为增加供给和减少需求。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成为宏观调控的重点。

虽然以万科为代表的房地产企业在最近几年受国家宏观调控的抑制,但政府在抑制企业不合理发展的同时,也会给企业相应的机遇。就城镇化规划而言,酝酿已久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在2014年出台成定局。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则进一步细化了城镇化的时间表,提出三个“1亿”目标,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2014年料将成中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破题之年。新型城镇化,不仅将成为中国“二次房改”窗口,更可能成为历史赋予新时期中国房地产最大的红利。预计未来十年,我国住宅新增需求(包括保障房)约为157亿平方米,其中,新增城镇人口首次置业需求和原有居民改善需求均超过50亿平方米,旧房更新换代需求近60亿平方米。这将给多个行业带来巨大发展空间,而房地产无疑将成为直接受惠的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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