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19年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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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中医真实世界研究数据采集操作规范编制说明提出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归口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规范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要执笔人:王斌、忻凌、周洪伟、汪涛、史华新、曹馨宇、余海滨、郭玉峰、陆丽明、张妮楠二〇一八年十一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一)任务来源 (1)(二)目的意义 (1)(三)制作单位 (1)(四)主要工作过程 (1)(五)主要起草人员 (2)二、确定团体标准主要技术内容的论据 (2)(一)主要编制依据 (2)(二)编制原则 (2)(三)主要技术内容 (3)三、主要编制过程 (4)(一)组建标准起草组 (4)(二)系统收集相关材料 (5)(三)编制技术规范 (6)、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6)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7)六、贯彻团体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七、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7)附件一: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批文 (8)附件二:专家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 (9)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规范由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多源异构中医科学数据汇交系统的研发”(2017YFC1703505)课题和“多维多层多态中医药知识图谱及时空演化模型研究”(2017YFB1002302)课题资助。

《中医真实世界研究数据采集操作规范》于2018年1月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批准作为团体标准立项。

(二)目的意义编制《中医真实世界研究数据采集操作规范》,规范的数据采集是形成可靠临床证据的关键步骤,直接影响研究方案的实施效果及后期临床数据的分析质量。

(三)制作单位《中医真实世界研究数据采集操作规范》由中国中医科学院提出,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合作编制。

(四)主要工作过程本技术规范的编制,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进行,研究技术路线图如下:本技术规范的编制过程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主要阶段时间进度工作安排及内容项目申报2017.12 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启动2018.1 召开项目启动会,成立标准起草组撰写规范草案2018.1-2018.6 讨论规范编制内容框架检索、收集文献等,形成规范草案主要阶段时间进度工作安排及内容撰写征求意见稿2018.7-2018.10 根据专家建议讨论、修改规范草案,形成征求意见稿撰写规范编制说明、明确规范推广应用方案等(五)主要起草人员本规范主要执笔人:谢琪、刘春、王斌、周洪伟、忻凌、汪涛、曹馨宇、史华新、郭玉峰、张妮楠。

中医药学会章程

中医药学会章程

中医药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医药学会(英文译名为: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第二条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市中市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团结广大中医药和相关的自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遵循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优秀民族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努力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服务。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促进中医药专业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本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宪法》关于“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及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坚持依法民主办会,不断深化改革,围绕国家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各项活动。

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中医中药并重,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充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医药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二)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期刊、中医药科学普及期刊和读物,中医药书籍、中医药信息资料;(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鼓励、组织会员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四)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抑制伪科学和邪教的侵蚀,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中医药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五)加强同省内外中医药学术团体、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广泛开展市际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六)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决策建议,承办政策及有关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七)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八)评选和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奖励优秀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九)向党和政府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活动为会员服务;(十)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创造条件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中医科技实体,不断增强本会自身实力;(十一)本会对专委会实行直接管理,与各县、市、区中医药学会实行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

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T/CACM ×××—201×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中医诊疗指南Guideline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Chinese Medicine in Stable AnginaCoronary Artery Disease(稿件类型:公开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时间:2019年6月30日)201×-××-××发布201×-××-××实施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目录前言 (4)引言 (5)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中医诊疗指南 (6)1 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6)3 术语及定义 (6)3.1 心绞痛 (6)3.2 胸痹(心痛) (6)3.3 心血瘀阻证 (6)3.4 气滞血瘀证 (7)3.5 痰浊闭阻证 (7)3.6 寒凝心脉证 (7)3.7 气虚血瘀证 (7)3.8 气阴两虚证 (7)3.9 心肾阴虚证 (7)3.10 心肾阳虚证 (7)4 流行病学特点 (7)5 诊断 (7)5.1疾病诊断标准 (8)5.2疾病分期 (8)5.2.1发作期 (8)5.2.2缓解期 (8)5.3严重程度评估 (8)6 病因病机 (8)7 辨证论治 (8)7.1发作期 (8)7.2缓解期 (9)7.2.1心血瘀阻证 (9)7.2.2气滞血瘀证 (9)7.2.3痰浊闭阻证 (10)7.2.4寒凝心脉证 (11)7.2.5气虚血瘀证 (11)7.2.6气阴两虚证 (12)7.2.7心肾阴虚证 (12)7.2.8心肾阳虚证 (13)8 针灸治疗 (13)9 心脏康复 (14)10 预防调摄 (14)附录A(资料性附录)冠心病心绞痛证候要素诊断标准 (15)A.1 冠心病心绞痛证候要素诊断标准 (15)附录B(资料性附录)证据质量分级及推荐意见强度 (17)B.1 GRADE证据质量分级及定义 (17)B.2 推荐意见强度的定义 (17)附录C(资料性附录)推荐意见汇总 (18)C.1 推荐意见汇总 (18)参考文献 (25)前言《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中医诊疗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规则起草。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解析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解析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及解析1.【最佳选择题】根据“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下列不属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重点任务的是A.加快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B.建立符(江南博哥)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C.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D.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关于药品安全管理,明确了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两项重点任务。

2.【最佳选择题】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临床急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指南推荐和基层能够配备B.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和价格谈判C.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D.药品有被召回记录的,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错在“指南推荐”,应该是“临床首选”;B错在“价格谈判”;D选项“有被召回记录”不属于“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

3.【最佳选择题】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不属于执业药师执业范围的是A.药品研制B.药品生产C.药品经营D.药品使用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执业药师执业范围包括: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三大环节。

4.【最佳选择题】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出数额较小的罚款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其中,对法人的罚款数额为A.5000元以下B.100元以下C.3000元以下D.IOoOo元以下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有“备案”):数额较小的罚款(公民200元以下,法人/组织3000元以下)或警告。

5.【最佳选择题】下列行为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是A.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申请从事药品零售活动B.疫苗配送企业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委托,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C.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在网络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D.血液制品的进出口审批及监督管理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A,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申请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县以上药监负责;B.疫苗配送企业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委托,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委托配送企业配送疫苗的,应当向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委托配送的企业不得再次委托。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在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的指导下制定,是为了适应当前民族医药行业的需求和发展,统一业界标准,推动行业的规范和整体提升。

团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药材鉴别、药物制剂、保健食品、中医诊断与治疗、临床研究、科学研究等。

首先,团体标准对药材鉴别进行规范和要求。

药材是中医药疗效的基础,鉴别药材的真实性和质量对保证疗效和使用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团体标准对药材的外观、性状、炮制工艺、药材来源等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要求,明确了鉴别的方法和步骤,保证了药材的质量和功效。

其次,团体标准对药物制剂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药物制剂是中医药疗效的具体体现,团体标准对药物制剂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控制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制剂的生产过程、设备和环境要求,确保药物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另外,团体标准还对保健食品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保健食品是民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补充营养的产品,团体标准对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原材料选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加强了保健食品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了保健食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团体标准还对中医诊断与治疗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中医诊断与治疗是中医药的核心内容,团体标准对中医诊断的基本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治疗方案的制定原则和方法,促进了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和规范化。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团 考子洲黄芪药材质量等级标准。
7.3 质量要求
学会
药 子洲黄芪种子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见表1。

表1 子洲黄芪种子质量要求
中 华 中
项目 净度(%) 千粒重(g) 发芽率(%)(25℃) 水分(%)
指标 ≥80 ≥5.46 ≥70 ≤12
种子生活力(%)
≥60
8 播种 8.1 种子处理
3
种子一般不作处理。对于种皮厚、发芽困难的种子也可采用温水浸种、 开水烫种、机械磨损、试剂浸泡等方法处理。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胜利、赵婷、张媛、田文仓、康杰芳、王继永、 会 曹海禄、宋学武、栾震、叶雄、李怀生、李建国、师仰新、郭耿、曹鹏、曹 学 多多、冯紫薇、李欣、卓冰雨、丁一明、张晶、祁小娟、刘守杰、蒋丽江、 医药 徐裕彬、李勇、柳志刚、祁春雷、徐社会、曹牛、曹发、姬存良、曹子林、 中 苗建军、马生忠、郑世安等。
会 11 采收.......................................................................................................... 4

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中医药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分支机构组织管理,推进学科建设,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XX省中医药学会章程》的规定,结合XX省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会下属的所有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分支机构是在本会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领域学术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正式名称为“XX省中医药学会某某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字样,开展活动时应使用全称,不得直接冠以“XX省某某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字样。

不得设立下属机构,不另行制定章程。

第五条分支机构宗旨是:引领学科发展,为本学科领域科技工作者服务;不断提高学术水平,促进中医药学术繁荣;鼓励学术创新,培养并推出优秀人才,推动中医药继承发展;开展科普宣传,提高民众养生防病能力。

第六条要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学术活动、年度计划等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分支机构委员会议或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本会批准。

特殊情况下可由正、副主任委员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学会批准备案。

第二章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第七条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须向本会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会学术部归口负责分支机构相关具体事务。

第八条申请成立分支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随着中医药学的发展和学科的分化,某专业学科或领域有必要建立分支机构以加强学术交流,建立专业委员会后原则上其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与其他专业委员会不重复。

(二)已形成覆盖全省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会员队伍,并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定学术威望的科技骨干力量。

(三)有规范的名称;有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能独立开展省内及国内学术活动并编辑有关学术资料。

第九条申请与审批程序:(一)提出申请报告。

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的学术带头人1名提议,2名以上附议,作为发起人,提出申请报告,说明专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现有专业队伍和会员队伍的情况,成立分支机构的目的、任务和必要性、活动范围以及内容,本专业学科的有关论著、科研成果,拟任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2.24
•【文号】国中医药通〔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中医药通〔2021〕1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经2021年2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一、综合(4件)。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1989.01.04•【文号】•【施行日期】1989.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1989年1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集体、个体开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医院校及中医研究机构的附属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诊室及一切以各种名称面向社会而主要从事中医医疗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中医医疗机构均依本办法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接受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凡批准开业的中医医疗机构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破坏中医医疗机构的设施,干扰其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执业第五条中医医疗机构开业,均应向当地县(区)级以上中医药、卫生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执业。

第六条中医医疗机构的布局,由当地中医药、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下述基本条件:(一)中医医院(含中医院校及中医研究机构的附属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至少设病床30张;医师5人,其中主治中医师以上1人、中医师不少于2人;护师、士不少于5人;有相应的药剂、放射、检验等医技人员和诊断、治疗等仪器设备。

不足30张病床及相应条件者,不得称医院。

(二)中医门诊部:至少有医师3人,其中中医师至少2人;护师、士2人;并有相应的医技人员和房屋设备。

(三)中医诊所:有2名以上中医师及相应的房屋和设备。

(四)中医诊室:有1名以上中医师及相应的房屋和设备。

第八条中医医疗机构开业的审批:(一)中医诊所、中医诊室,由当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二)中医医院(含中医院校及中医研究机构的附属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中医门诊部、其它以各种名称面向社会而主要从事中医医疗业务的单位,由地(市)级或其以上中医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中医药团体标准

中医药团体标准

中医药团体标准
中医药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医药行业团体或者组织制订的标准,用于规范中医药行业的各项活动和业务操作。

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医药诊疗标准:包括中医病证诊断标准、中医药治疗、中草药使用等方面的标准,用于规范中医药临床诊疗工作。

2. 中医药科研标准:包括中药炮制标准、中药提取标准、中药检测标准、中药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标准,用于指导中医药科研和生产工作。

3. 中医药药材标准:包括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中药材采集标准、中药材加工标准等方面的标准,用于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4. 中医药管理标准:包括中医药临床、中医药院校、中医药企业管理标准等方面的标准,用于规范中医药行业的管理和操作。

中医药团体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有助于提升中医药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中医药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保障民众的健康和利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中医类)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中医类)
姓名
单位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邮箱
研究领域或方向□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四、背景、意义和目的
限300字,围绕为什么制定本指南、制定本指南可以发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描述,当前流行病学情况、临床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指南的意义等。
五、拟解决的问题(本指南围绕解决哪些问题进行,以条目化形式列出)
(一)基础问题
1.增加了……。理由:……。依据:……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进度计划
3.半年内完成用户报告
4.两年内完成实施效果报告
承诺人:
日 期:
申请单位意见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注:如表格空间不足可另附页。2021年3月12日制(修)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临床 □药学 □方法学 □其他
4. 秘书秘书1人(具体负责与标准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接工作)
(二)临床问题(采用PICO化构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中华中医药学会是中国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中医药学术组织之一。

作为中医药领域的权威机构,中华中医药学会致力于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标准化建设。

其中,团体标准是中医药学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团体标准是指由中华中医药学会牵头制定的、在中医药领域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中医药领域的各项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团体标准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首先,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专家委员会,由行业内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制定标准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

其次,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标准草案。

然后,将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接受各方的反馈和建议。

最后,经过审定和批准,正式发布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的制定范围广泛,涵盖了中医药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例如,中医诊疗、中药炮制、中药质量控制、中药饮片加工、中药材种植等。

这些标准旨在规范中医药的临床实践、药物生产和质量控制,提高中医药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团体标准的制定对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团体标准的制定可以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通过规范中医药的各项工作,可以确保中医药的安全有效性,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其次,团体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

标准化是国际贸易和合作的基础,通过制定团体标准,可以提高中医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交流。

最后,团体标准的制定可以推动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创新发展。

标准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础,通过制定团体标准,可以促进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然而,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的制定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中医药领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标准的制定变得复杂和困难。

中医药涉及的内容广泛,包括理论、诊断、治疗、药物等多个方面,因此,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情况。

其次,中医药领域的标准化水平相对较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面临一些技术和管理上的难题。

中医药规范性文件

中医药规范性文件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29号
2012年8月2日
35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29号
2012年8月2日
36
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10〕18号
2010年4月21日
18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
2010年6月11日
19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08〕12号
2008年8月11日
11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09〕3号
2009年3月16日
12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09〕4号
2009年3月16日
2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和《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
〔2011〕46号
2011年10月12日
3
中医药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关于印发《中医药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15〕15号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T/CACM XXX—2016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薄荷Commercial grades for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enthae Herba(意见征求稿)201x-xx-xx发布 201X-xx-xx实施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目次前言 (Ⅲ)1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规格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5要求. (7)6资料性附录 (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研究技术中心及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研究技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欧阳臻、黄璐琦、郭兰萍、詹志来、金艳、彭华胜、赵明、韩邦兴、何雅莉、叶丹、邵扬、王琳炜。

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薄荷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薄荷的商品规格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薄荷中药材生产,流通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商品规格等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SB/T 11094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SB/T 11095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2号)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019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2019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苏中会[2018]68号——各专业委员会
1、网络申报; 2、学术会议计划申报表(文件第24页); 3、本年度项目抓紧组织实施
2018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 国 家 级 项 目 : 批 复 年 度 项 目 62 项 、 备
案项目6项,已完成和即将举办48项; 省级项目:批复140项,已完成和即将
举办90项。
省学会学术活动计划将于每年3月1日“中医药 发展、中西医结合学术大会”期间发布
网络管理系统应用(省级项目申报)
网络管理系统应用(项目实施学分证书申领—项目举办前15日)
网络管理系统应用——学分证书申领
• 项目举办15日前进行网上申领
•各有关单位: 国家级项目:可按要求直接向国家局
继续教育项目办公室申领学分证书,并 完成材料上报;亦可纳入省内统一管理
省级项目:统一在江苏中医药信息网
本管理系统中申报并接受管理
管理流程(项目完成情况汇报—项目举办后10日内)
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 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注意:网络上传材料大于30M的 文件,发送至jxjyhb@
项目材料报送要求——网络材料(内容及格式)
1、项目正式通知(word文档); 2、项目日程安排(excel文档); 3、学习班讲义(word文档); 4、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excel文档); 5、学员调查表(word文档); 6、学员信息登记表即学分证书登记表(excel文档); 7、学员考核试卷(word文档); 8、项目执行情况自我评价表(word文档); 9、项目举办情况总结、培训成果和形成的科技工作者建 议(word文档); 10、学习班签到表和考勤表(pdf文档); 11、通讯录(excel文档); 12、合影或场景照片(图片文档)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2.10•【文号】国中医药发[2006]12号•【施行日期】2006.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5年12月23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的管理,规范中医药标准制定工作,保证中医药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医药标准化项目是指根据中医药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中医药管理部门立项,研究制定或修订的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的项目。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管理部门作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的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业务职能部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全国性学术团体或行业组织等单位,作为项目负责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专家委员会负责中医药标准化项目立项论证和标准草案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部署,按年度组织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工作。

第六条项目负责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工作需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需要,项目承担单位可直接向项目管理部门申报。

一图读懂“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一图读懂“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一图读懂“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作为法律认可的第5种标准形式,是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之一。

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

中华中医药学会作为第一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在标准化工作方面进行了多次探索和尝试。

什么是团体标准?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现状如何?怎么申请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下面一张图,让你读懂“中华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

道地药材—第15部分:台乌药

道地药材—第15部分:台乌药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团体标准《道地药材—第15部分:台乌药》(T/CACM 1020.15-2019)的制定,构建了道地药材生态遗传成 分药效数据库,为道地药材标准等级划分、区划种植等提供技术支持,满足了中医药产业发展的需求。 该标准 践行了“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道地药材的传承与保护,为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做出重要 贡献。
道地药材—第15部分:台乌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01 制定过程
03 内容范围 05 意义价值

目录
02 标准目次 04 引用文件
《道地药材—第15部分:台乌药》(T/CACM 1020.15-2019)是2019年8月13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团体标准,归口于中华中医药学会。
团体标准《道地药材—第15部分:台乌药》(T/CACM 1020.15-2019)规定了道地药材台乌药的来源及形态、 历史沿革、道地产区及生境特征、质量特征。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地药材台乌药的生产、销售、 鉴定及使用。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编制进程
制定依据 起草工作
“道地”思想形成源头始于秦汉时期成书、已存最早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是指历史悠久、产地适宜、 品种优良、炮制考究、疗效突出、带有地域性特点的药材。道地药材与地域密不可分,产地不同药效差异很大。 因此,历代医家通过长期的实践与总结,逐步形成了固定产地的方法,即使用“道地”思想来控制药材的品 质。
主要起草人:彭昕、王志安、何国庆、王太庆、姚国富、黄璐琦、郭兰萍、詹志来、李明焱、何伯伟、吴华 庆、陈碧莲、郭增喜、胡凌娟、王晓彤、吕圭源、胡崇武、周根、沙秀秀、张国亮、余威府、葛君霞、王璐喷、 陈若茜、郭亮。
标准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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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流程 (3)
第一节提案 (3)
第二节立项 (3)
第三节起草 (4)
第四节征求意见 (4)
第五节技术审查 (5)
第六节批准 (5)
第七节编号、发布 (6)
第八节复审与转化 (6)
第三章知识产权管理 (7)
第四章附则 (7)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 (10)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工作程序(试行) (14)
XX省中医药学会学会标准《××××××》编制说明 (18)
XX省中医药学会标准审查单 (26)
XX省中医药学会标准复审结论表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推动我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提高中医药标准的质量,规范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的管理,依据
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是由XX省中医药学会负责组织和制定供会员单位或社会采用的中医药标准,须经XX省中医药学会审核通过和批准发布。

第三条 XX省中医药团体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学会主导、技术组织支撑的管理方式进行。

XX 省中医药学会中医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XX省中医药学会
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
组”)负责团体标准的流程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按照本办法组建的“编制工作组”
负责相应的团体标准的具体编制和申报工作。

第四条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
2.接受XX省中医药局和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依法、有序的开展工作;
3.积极倡导中医药相关的医疗保健机构、健康和服务业机构、相关企、事业等市场
主体参与团体标准制、修订的活动;
4.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
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相关方代表参与,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5.选题应优先考虑创新和市场需求,响应先进国际标准的标准,严于现行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的标准,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的标准;
6.团体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
进行实验、论证,切实做到科学有效、技术指标先进,提升中医药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条团体标准的编制人员应当在中医药临床医疗、科研、教学、开发或管理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博士学位,并接受过标准化知识培训。

第二章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流程
第六条学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程序(见附件1),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等,未进行流程前一项程序,不得进行下一程
序。

第一节提案
第七条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

第八条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由包括标准需求者、研制者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立项建议书》(以下简称“立项建议书”,
内容见附件2),报送“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并参考
立项建议书,编制团体标准工作计划,择优进行标准编制的公开竞选工作。

第九条立项建议书须附相应论证资料,一般包括:
1. 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状况;
2. 标准主要技术、适用范围;
3. 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科技查新)。

第二节立项
第十条“工作小组”组织“专委会”专家对团体标准的立项进行评审,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专家需根据项目任务书,提出意见或建议,填写标准草案投票单进行表决(见附件3)。

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立项论证,如未通过专家
立项论证,不予立项。

第十一条通过立项的项目在XX省中医药学会网站和团体标准平台公示,同时督促立项项目申请人及时组建专门的“编制工作组”,按照批准的计划,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第三节起草
第十二条团体标准使用中文撰写,也可使用中文或英文双语撰写。

发生异议时,以中文版为准。

第十三条对于术语、分类、量值、符号等基础通用方面的内容应当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且技术要求不得低于上述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团体标准的编写参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执行。

“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依照《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工
作程序(试行)》(附件4),开展团体标准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编制工作组”依照《XX省中医药学会团体标准编写要求(试行)》(附件5),编写团体标准的文本及编制说明。

第四节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在“征求意见阶段”,需要发函广泛征求意见,有代表各相关利益的群体方不少于20个单位,不少于30名专家参与,对标准内容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

第十七条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协调。

第十八条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截止日期前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

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当说明论据或者提出技术论证意见。

第十九条“编制工作组”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归纳整理,并填写专家意见汇总处理表(附件6),分析研究和处理后,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团体
标准送审稿。

第二十条如征求意见后,仍有较重大、尚需进一步协商或确定的问题时,应酌定再次征求意见以取得共识,直至被征求意见的各方再无重大问题需要协商时为止。

第二十一条团体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如遇到重大技术难题,难以形成标准共识,由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后,经“工作小组”同意,可终止项目。

第五节技术审查
第二十二条“专委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技术审查。

1.“编制工作组”完成团体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等材料后需向“工作小组”
提出标准送审申请,并填写《XX省中医药学会标准审查单》(见附件7)。

2.“工作小组”收到送审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合格的,送审材料
由“工作小组”提交“专委会”进行技术审查,可以采取会议审查或者函审。

3.会议审查时,应在会议前15天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
有关附件等必要材料提交给“专委会”。

审查表决时,获得出席会议人数的3/4
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标准起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专家不能参加表决。

会议审查
后撰写“会议纪要”,汇总专家意见,并附上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形成《XX省中
医药学会标准审查结论表》(见附件8)。

4.函审时,“编制工作组”应当在函审表决截止日期前15天将函审通知和送审
材料提交给“专委会”。

专家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表决意见反馈至“工作小组”,
逾期未回复视为弃权,必须有3/4的有效回函同意方为通过,标准起草人及其
所在单位的专家不能参加表决。

5.会审或者函审未通过者,“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审查结果进行相应的修改后,
重新提交“工作小组”审查。

重新审查未通过的,“工作小组”根据“专委会”
的意见,可终止项目。

第六节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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