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鉴定影像管理系统(1套)
四川司法鉴定执业指引(二)
四川司法鉴定执业指引(二)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资质标准(试行)1.总则1.1为了确保司法鉴定执业能力,证实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资质,规范司法鉴定执业管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同意》、《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标准。
1.2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应当具备与其执业专业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资质。
1.3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资质包含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资格、鉴别能力、仪器装备、环境条件、运转经费、运转管理、质量管理等要素。
2.执业资质要求2.1法医病理鉴定2.1.1法医病理鉴别就是运用法医病理学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检验(包含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非政府切片观测、毒物分析等)和书证审查,融合案件材料等,对牵涉丧生的有关医学问题展开检验、分析并得出结论鉴别意见的过程。
2.1.2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鉴定、损伤时间鉴定、致伤物推断鉴定等主要鉴定项目。
2.1.3应出席法医病理鉴别能力测试或能力检验且赢得通过以上结果。
2.1.4法医病理鉴定项目应当配备专职鉴定人3名以上。
2.1.5法医病理鉴别专业机构应搭载尸体解剖器械、非政府病理确诊设备,引导搭载非政府切片制作系统、影像学检查设备等仪器装备。
法医病理鉴别专业的仪器设备布局见到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布局标准(表中1.1)。
2.1.6法医病理鉴定专业机构应有可使用的尸体解剖室、器官检查取材室、器官标本存放室等必要的鉴定场所。
尸体解剖室应配备污水处理系统、空气调节系统、影像记录系统;切片制作室应配有通风柜、消防安全设施和三废处理设施。
2.1.7法医病理鉴别专业机构应搭载检查烈性传染病尸体所必须的防水装备,满足用户有关生物安全、安全作业和环境保护的国家法律法规建议。
2.1.8法医病理鉴定专业机构应当具有必要的运行经费,确保满足器械、试剂等耗品投入和设备维护的需要。
四川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指引(试行)
四川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指引(试行)1.总则本指引适用于四川省司法鉴定机构对人身损害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及相关司法鉴定。
2.目的本指引的制定为人身损害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提供统一的评定依据,提高司法鉴定意见一致性。
3.制定依据本指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颁规章,以及相关法医临床标准、临床常规及收费标准等,结合我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
4.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证审查4.1在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中,司法鉴定人应当对与委托鉴定事项相关的鉴定资料进行充分和全面的文证审查。
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或者信息。
法医临床文证审查资料主要包括:4.1.1司法机关提供的案卷(案情简介、笔录、证词、行政或技术鉴定意见等)和委托人提供的人身伤害立案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事故或工伤认定证明材料等;4.1.2医疗资料:病历,病情简介,住院记录,医嘱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病程记录,检验报告,会诊记录,出院小结,辅助检查报告,影像学资料(如X线、CT、MRI片)等;4.1.3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书、检验/检测报告、咨询意1见等;4.1.4与鉴定委托相关的其他文字材料或者信息。
4.2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依据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应当运用专门知识对鉴定中的技术性证据材料的符合性、充分性及关联性进行鉴别、分析,并在司法鉴定文书中予以分析说明。
文证审查过程中鉴别、分析的要点包括:4.2.1鉴定资料的符合性,是指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是否符合委托鉴定事项的要求;4.2.2鉴定资料的充分性,是指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是否满足委托鉴定事项的要求;4.2.3鉴定资料的关联性,是指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与委托事项存在必然的联系。
4.3鉴定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但委托人应提供符合性声明。
4.4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文证审查活动不包括单纯对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书、检验/检测报告、咨询意见等进行评价。
5.关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认定标准5.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5.1.1涉及重大涉外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5.1.2除本机构鉴定人外,还需组织三名或三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的鉴定案件;5.1.3涉及多门学科或需要实验室特殊检验的鉴定案件;25.1.4经与委托人协商,共同认定为疑难、复杂的鉴定事项。
PACS系统功能及参数
在影像浏览窗口提供患者既往检查的列表,自动显示患者的所有既往检查,用户可以点击后直接加载感兴趣的既往检查进行对比读片
3.1.40
所有影像诊断客户端软件支持自动下载和更新
3.1.41
所有检查首幅影像加载小于2秒
3.1.42
千兆网下影像加载可以达到100-150幅/秒
3.2
影像重建后处理软件
3.1.18
支持12bit灰度显示,支持全脊柱影像显示
3.1.19
支持关键影像标注功能
3.1.20
多幅排列显示方式≥9种
3.1.21
影像自由缩放及局部放大功能
3.1.22
能测量长度、角度、各种封闭区域面积,并可在图上增加文字注释、图形、箭头标注等,可手画线,并可保存标注信息
3.1.23
用户可以为影像检查记录附加留言备注,系统自动保存留言内容和创建者,并可以共享给其它用户
6
提供所件即所得的照相输出功能
7
支持将照相窗口的打印预览和输出到打印机功能
8
提供照相机参数设置,照相机、胶片尺寸、打印方向可立即选择
9
支持常规的输出格式和自定义输出格式
超声工作站
1
采集超声模拟的视频信号并转换成标准DICOM图像,支持黑白和彩色影像
2
接收数字超声影像设备标准DICOM影像
3
支持手动和自动发送影像到存储服务器
3.1.12
全屏显示和分组显示
3.1.13
定位线显示和跟踪
3.1.14
链接平行图像系列,同步显示,支持智能链接
3.1.15
提供不同影像检查序列自动同层定位功能,可以对不同时间、不同类型的CT, MR影像自动匹配定位,方便对比读片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影像学检验 利用射线或磁场装置进行医学诊断辅助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活动。主要包括传统X线检查技术(普通 摄片与特殊造影)、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术(computed tomography,CT)与磁共振成像技术(megne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 2.2 影像学资料 通过医学影像学检验所获取的图像资料,包括图片形式(如胶片等)与电子存储介质为载体的数字 文件(如光盘等)。 2.3 影像学外部信息 司法鉴定机构委托本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包括临床医疗机构)进行影像学检验所获取的影像学资 料,以及由委托人提供的可作为鉴定依据的影像学资料(包括各种载体所承载的X线、CT、MRI等影像学 图像)。 2.4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 鉴定人(包括聘请的专家辅助人)对影像学外部信息进行审阅,必要时进行影像学检验,并提供影 像学诊断和认定意见的活动。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应满足法医临床检验、鉴定的实际需求。 2.5 影像学外部信息的审核 鉴定人(包括聘请的专家辅助人)对影像学外部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影像学检查的方法、 影像学图像的质量是否满足鉴定的要求,提供影像学诊断和认定意见等。
本技术规范运用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检验、鉴定实践而制定,为法医临床学检验、 鉴定中作为外部信息的影像学资料的审核、采用及必要时进行影像学检验提供科学、规范、统一的方法 和标准。
III
SF/Z JD0103006—2014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实践中常见的人体损伤影像学检验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 诊断、认定原则。
法医学在法医临床影像学中的作用
法医学在法医临床影像学中的作用法医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以研究和应用医学知识为基础,法律原则为指导,主要运用于刑事司法领域。
法医学在法医临床影像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使用各种先进的影像技术,为法医学的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法医临床影像学的定义法医临床影像学是指利用影像学原理和技术,应用于法医学的临床实践中,以达到对法医学问题的诊断和鉴定的目的。
通过不同类型的影像技术,例如X射线、CT(计算机断层扫描)、MRI(磁共振成像)等,可以对尸体、活体以及刑事案件中的物证进行详尽的观察和分析。
二、法医临床影像学的应用领域1. 尸体解剖的辅助诊断与研究在法医学中,尸体解剖是研究死因和身份的重要手段。
而法医临床影像学则能够在尸体解剖之前,通过影像技术对尸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扫描,为后续的解剖工作提供参考。
例如,CT扫描能够对头部、胸部、腹部等部位进行多层次的立体观察,揭示明显损伤或隐匿性病变,为尸体解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供可靠的证据。
2. 生命权纠纷的鉴定与评估在涉及生命权的法律案件中,如人身伤害、死因鉴定等,法医临床影像学被广泛应用于对相关损伤或疾病进行诊断和评估。
例如,CT和MRI技术可以显示出损伤的大小、位置和类型,既可以用于预测预后,也可以用于判定损伤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3. 遗传学鉴定与亲权纠纷在亲权纠纷或亲属关系认定方面,法医临床影像学可以通过对DNA片段分析和比对,结合体格特征的检测与比对,为亲权的鉴定和纠纷解决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
影像学在此类案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遗传特征的比对和统计分析,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估亲属关系的相关性。
三、法医临床影像学的意义与挑战法医临床影像学的发展和应用为刑事司法的科学化、准确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手段,节省了尸体解剖和损伤鉴定的时间和资源。
然而,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影像学技术的专业性要求高,需要医学专业和法医学专业的交叉知识与合作。
其次,法医临床影像学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受到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限制,需要慎重操作和准确把握。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2011-03-17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2011-03-17 生效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检验 (1)5 附则 (15)附录A (17)A.1 关节活动检测方法见表1 (17)A.2 成年人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计 (23)A.3 儿童各部位体表面积(%)的估计 (24)A.4 全身神经感觉分布图 (25)A.5 上肢神经运动分布图 (27)A.6 下肢神经运动分布图 (28)A.7 肌肉(肌力)检查方法见表2 (29)参考文献 (32)前言本技术规范在SJB-C-1-2003《法医学人体伤残检验规范》及SJB-C-2-2003《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规范》的基础上,参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2009第一版,以及临床医学专著修改后制定,在内容上涵盖人体损伤和伤残检验的两部分。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朱广友范利华程亦斌夏文涛刘瑞珏杨小萍。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临床检验的内容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级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人体损伤程度、伤残程度及相关鉴定案件的法医临床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司发070 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法(司)发6 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3总则3.1要求3.1.1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人体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的主、客观体征进行全面、细致地检验,为鉴定结论提供分析的依据。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1、委托书:①案情摘要或交通事故认定书:案情摘要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情况,及致伤工具、致伤方式和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损伤情况等。
在委托书中写清楚或另外单独提交;②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被鉴定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包括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职业、文化、民族、婚姻、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
③鉴定目的和要求: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什么鉴定。
2、病历资料: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3、以往鉴定书复印件。
4、伤情鉴定及刑事医学鉴定必需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并办理鉴定手续;伤残鉴定等民事赔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保险鉴定由保险公司委托。
扩展阅读: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若干问题评析法医临床学鉴定若干问题评析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晓磊为召开本次济南市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杨主任指派我就法医临床学鉴定的相关问题做个专题讲座。
说实在话,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本人从事的具体鉴定案件数量还可以,但要上升到一个理论的高度,还是需要费一番脑筋的。
最后,经过梳理,我着重从法医临床学与法医临床学的关系以及在整个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流程的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其中选取的案例个别的是在座某个鉴定机构中发生的,个别的则不是在座机构中存在的而是从别的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发现的。
本次探讨的目的不在于评判在座鉴定机构业务水平的高低、从业态度是否端正,而是想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要求入选备选司法鉴定机构珍惜荣誉,从业务方面再下功夫,力争出具的鉴定结论科学、准确,鉴定程序合法,更好的为审判工作服务。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在法医学类的司法鉴定项目中,法医临床学鉴定是一项最为重要的鉴定项目,可以说,涉及损害赔偿的绝大多数民事案件和相当部分的刑事案件均需要借助于法医临床学鉴定,通过出具鉴定结论达到确定赔偿数额或量刑的目的。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word精品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前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岀。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夏文涛,应充亮,万雷,朱广友,范利华。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引言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相关技术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以及由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本技术规范运用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检验、鉴定实践而制定,为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中作为外部信息的影像学资料的审核、采用及必要时进行影像学检验提供科学、规范、统一的方法和标准。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实践中常见的人体损伤影像学检验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诊断、认定原则。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法医临床影像学外部信息的审核与必要的影像学检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人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影像学检验利用射线或磁场装置进行医学诊断辅助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活动。
主要包括传统X线检查技术(普通摄片与特殊造影)、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术(computed tomography,CT)与磁共振成像技术(megneneticresonance imaging, MRI )。
影像学检查在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工作中判定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影像学检查在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工作中判定困难的原因及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交通业的发展,车辆碰撞、高空坠落等高能量创伤所致的死亡案件逐年增加。
这些案件不仅给被害人家属带来极大伤害,也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面临巨大压力。
因此,准确的进行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显得尤为重要。
而影像学检查作为一种常见的确认手段,其在该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拍摄角度、成像条件、图像质量等等,导致影像学检查结果存在一定差异性,从而造成了误判情况的发生。
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笔者实践经验,分析了影像学检查在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工作中判定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影像学检查;引言随着社会经济和交通业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安全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而在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与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所导致的死亡人数最多。
因此,通过科学、客观地分析和判断交通事故造成的死因,为司法机关提供准确的证据支持,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常用于交通事故致死原因分析的方法包括尸体解剖、毒物化验以及各种影像学检查等。
其中,影像学检查作为一种非侵入性的检测手段,具有快速、简便、直观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和鉴定过程中。
然而,由于影像学检查本身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加之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可能会产生相似或相同的影像学表现,从而增加了其鉴别难度。
因此,需要通过分析、总结目前影像学检查在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旨在提高司法鉴定人员对于影像学检查结果的认识水平以及准确性,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影像学检查在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工作中判定困难的原因1.1法医临床学人体损伤鉴定工作的特殊性法医临床学是一门涉及医学、法学和理学等多个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性交叉学科,其研究对象主要为个体或群体的健康与疾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
放射影像资料的法医临床学同一认定14例分析
放射影像资料的法医临床学同一认定14例分析张红霞;邓振华;易旭夫;邓开鸿;谢娜;常云峰【摘要】放射影像学在法医学中主要是应用X线、CT和MRI等技术方法,识别身体异物、判断有无损伤、推断损伤时间及损伤机制,同时还可以用于同一认定,特别是对于重大灾祸如空难、海难及刑事案件中肢解、碎尸、白骨化、高度腐败等无法辨认的尸体的认定。
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则会遇到需要对不同时期的放射影像资料进行同一认定的案例。
【期刊名称】《法医学杂志》【年(卷),期】2005(021)003【总页数】3页(P205-207)【关键词】法医临床学鉴定;放射影像学;同一认定;影像资料;技术方法;损伤机制;损伤时间;刑事案件;高度腐败【作者】张红霞;邓振华;易旭夫;邓开鸿;谢娜;常云峰【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放射科,四川,成都,61004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法医病理教研室,四川,成都,61004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4放射影像学在法医学中主要是应用X线、CT和MRI等技术方法,识别身体异物、判断有无损伤、推断损伤时间及损伤机制,同时还可以用于同一认定,特别是对于重大灾祸如空难、海难及刑事案件中肢解、碎尸、白骨化、高度腐败等无法辨认的尸体的认定。
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则会遇到需要对不同时期的放射影像资料进行同一认定的案例。
本文就法医临床学鉴定实践中对放射影像学资料进行同一认定的报告,结合有关文献,探讨法医临床学中对放射影像学资料进行同一性鉴定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从1995年至2004年10年间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法医临床的鉴定档案中,筛选出要求对送检影像学材料进行同一认定的检案共14例,就此14例检案进行分析讨论。
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标准_概述说明
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标准概述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法医临床鉴定中,与人体损伤相关的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标准帮助法医专家评估和确定个人是否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并提供了对这些损伤进行科学、客观鉴定的方法。
除了被广泛采用的一些常见标准外,还存在着其他与人体损伤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标准。
本文将对这些标准进行综述和说明,以促进对此领域更深入的研究和应用。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包含五个部分,分别是引言、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标准、鉴定方法和技术、实际应用案例分析以及结论与展望。
在“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标准”部分中,将首先介绍该领域定义和背景知识,为读者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
然后详细介绍具体的鉴定标准,包括其名称、目的及应用范围等内容。
接下来,在“鉴定方法和技术”部分,将提供不同的鉴定方法和技术,以帮助法医专家在实际操作中准确鉴定人体损伤相关的标准。
然后,在“实际应用案例分析”部分,将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展示这些法医临床鉴定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和局限性。
最后,在“结论与展望”部分中,将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在该领域的发展方向。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系统概述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标准。
通过对这些标准及其应用范围、方法和案例研究等内容进行全面讲解,旨在增强读者对该领域的理解和掌握,并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本文也希望能够促进该领域更深入地发展和完善相应的法医临床鉴定标准。
2. 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标准2.1 定义和背景在法医学领域中,人体损伤是指外界物理、化学或生物性因素对人体组织造成的直接或间接伤害。
法医临床鉴定是通过收集、分析相关证据,以科学方法判断案件中人体损伤的性质、程度和原因等。
除了传统的创伤类型,还存在其他与人体损伤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标准。
2.2 具体鉴定标准介绍2.2.1 标准一第一个具体的与人体损伤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标准是XXX(具体名称)。
CT成像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的应用价值
CT成像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的应用价值【摘要】目的: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采用CT成像技术,做好应用价值的判定。
方法:通过选取参与本次研究的被鉴定人共计40例,被鉴定人年龄均处于23-68岁,均值处于24.90±2.35岁。
患者分别采用x线、CT进行检查。
通过采用螺旋CT扫描仪进行应用。
结果: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确诊情况比较,采用CT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79.9%、81.3%、78.1%,CT整体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88.9%、88.9%、89.4%。
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骨折情况的比较,经CT检查患者肋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脊柱骨折人数分别为13例、20例、7例。
结论:在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采用CT成像技术,整体应用价值相对较好。
关键词:CT成像;法医;司法鉴定;应用价值经相关调查研究显示,法医临床鉴定中,多数被鉴定人伤势不能通过肉眼调查,当前伤情鉴定的重要辅助手段即为CT成像技术[1]。
但受具体因素影响,整体实践因素具有一定局限性。
在骨折伤者的修复过程中,一般不能检测出骨痂的消失情况,并不能做好对应的判断。
本文通过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案例判断,具体研究情况如下。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通过选取参与本次研究的被鉴定人共计40例,被鉴定人年龄均处于23-68岁,均值处于24.90±2.35岁。
本次选取的被鉴定人类型为肋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脊柱骨折三种。
1.2方法被鉴定人分别采用x线、CT进行检查。
通过采用螺旋CT扫描仪进行应用。
通过对患者进行仰卧位检查的同时,进行扫描。
随后作CT增强扫描。
1.3观察指标(1)CT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
(2)肋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脊柱骨折。
2.结果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确诊情况比较,采用CT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79.9%、81.3%、78.1%,CT整体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在88.9%、88.9%、89.4%。
表1.被鉴定人CT使用情况比较项目确诊率敏感性特异性X线79.9%81.3%78.1%CT88.9%88.9%89.4%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骨折情况的比较,经CT检查被鉴定人肋骨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脊柱骨折人数分别为13例、20例、7例。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前言本技术规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主要起草人:夏文涛,应充亮,万雷,朱广友,利华。
本技术规为首次发布。
引言制定本技术规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现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相关技术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以及由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本技术规运用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检验、鉴定实践而制定,为法医临床学检验、鉴定中作为外部信息的影像学资料的审核、采用及必要时进行影像学检验提供科学、规、统一的方法和标准。
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1围本技术规规定了法医临床学司法鉴定实践中常见的人体损伤影像学检验的基本要求、主要容和诊断、认定原则。
本技术规适用于法医临床影像学外部信息的审核与必要的影像学检验。
本技术规适用于各类人体损伤的法医临床学鉴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影像学检验利用射线或磁场装置进行医学诊断辅助法医临床学鉴定的活动。
主要包括传统X线检查技术(普通摄片与特殊造影)、X线计算机体层摄影术(computed tomography,CT)与磁共振成像技术(megneneticresonance imaging,MRI)。
2020年5月14日起实施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
2020年5月14日起实施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执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规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法医学各专业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法医类司法鉴定依据所解决的专门性问题分为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等。
第二章法医病理鉴定第四条法医病理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与法律问题有关的人身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等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判断,死亡时间推断,损伤时间推断,致伤物推断,成伤机制分析,医疗损害鉴定以及与死亡原因相关的其他法医病理鉴定等。
第五条死亡原因鉴定。
依据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等相关标准,基于具体案件鉴定中的检材情况、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死者的民族习惯等,按照所采用的检查方法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或分析。
死亡原因鉴定通常有以下类型:尸体解剖,死亡原因鉴定。
通过进行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包括但不限于颅腔、胸腔、腹腔等);提取病理检材,对各器官进行大体检验和显微组织病理学检验;提取尸体相关体液或组织进行毒、药物检验,或者其他实验室检验(必要时)。
根据上述尸体解剖检验和必要的实验室检验结果,结合案情资料及其他书证材料,对死亡原因等进行鉴定。
尸表检验,死亡原因分析。
通过对尸体衣着、体表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尸体影像学检查或提取相关体液检材进行毒、药物检验等。
根据上述检验结果,并结合案情资料等对死亡原因等进行分析。
器官/切片检验,死亡原因分析。
因鉴定条件所限,缺少尸体材料时(如:再次鉴定时尸体已处理),可以通过对送检器官/组织切片进行法医病理学检验与诊断,并结合尸体检验记录和照片、毒物检验结果以及案情资料、书证材料等,进行死亡原因分析。
法医鉴定程序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程序法医病理学检验对象是尸体和尸解脏器,主要解决死亡原因、死亡和损伤关系,死亡和疾病关系,死亡和中毒关系,死亡性质等问题。
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
1.案件来源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以及行政机关、社会机构、机关团体等委托的相关检验。
2.案件委托和受理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委托的案件,由其出具检验鉴定委托函。
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了解案情,并作好记录,编写检验鉴定顺序号码;认真清点送检检材,填写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法医病理检验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及文字资料。
3.检验鉴定全套系统尸体解剖,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到现场参加工作,1名负责开颅,2名负责开胸腹腔,1名记录拍照。
交通工具由委托单位提供。
送检标本一般由鉴定人和技术人员完成,1名负责取材制片,2名负责阅片检验鉴定。
法医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损伤、中毒、疾病、非法行医等检验鉴定工作,病理教研室专业人员侧重肿瘤病理、临床病理等检验鉴定工作。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据需要可聘请外地专家和法医临床学专家会诊,联合检验鉴定。
4.出具检验鉴定书一般在案件受理15-20个工作日内由鉴定人拟稿写出检验鉴定书,办公室核稿,中心主任签发,出具正式检验鉴定报告。
鉴定书必须加盖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公章和鉴定技术专用章后方生效。
5.档案管理1)文字档案包括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取材记录,照片,声像材料,计算机软盘,法医病理学鉴定书等,必要时附上案情调查记录,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存于中心办公室。
2)标本档案包括大体标本、石蜡组织块、组织切片等。
大体标本需经福尔马林固定后保存,保存期一年。
切片石蜡块存放档案柜,保存期十年(教学科研或特殊案例必须保留的除外)。
标本档案存放在法医病理实验室,由专人保管。
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规则(试行)一.定义1.法医临床学是运用临床医学及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法律上有关活体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法医临床学鉴定报告
法医临床学鉴定报告一、基本情况委托单位:_____委托事项:对被鉴定人_____的损伤程度进行法医临床学鉴定受理日期:_____鉴定材料:_____医院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影像学检查报告等)、相关物证等被鉴定人:_____,男/女,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二、案情摘要据委托单位介绍,_____(简要描述案发经过及受伤情况)。
三、检验过程1、体格检查一般情况:神志清楚,精神状态良好,步入检查室,对答切题。
头颅:头颅外观无畸形,头皮未见明显损伤瘢痕。
眼部:双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_____mm,对光反射灵敏,眼球活动自如,视力粗测正常。
鼻部:鼻外形正常,无鼻中隔偏曲,鼻腔通畅,无异常分泌物。
耳部:双侧耳廓对称无畸形,外耳道通畅,无异常分泌物,听力粗测正常。
口腔:口唇无紫绀,口腔黏膜完整,牙齿无松动、脱落。
颈部:颈部活动自如,无明显压痛,未触及肿大淋巴结。
胸部:胸廓对称无畸形,呼吸运动对称,双侧语颤对称,未触及皮下气肿及骨擦感,心肺听诊未见明显异常。
腹部:腹部平坦,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肌柔软,无压痛及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肠鸣音正常。
脊柱:脊柱生理弯曲存在,无侧弯及后凸畸形,棘突及椎旁无压痛,活动正常。
四肢:左/右侧上肢/下肢(具体部位)可见(描述损伤形态、大小、颜色等),局部压痛(+)/(),活动受限/自如,未触及明显骨擦感,末梢血运及感觉良好。
2、影像学检查X 线检查:(检查部位)未见明显骨折征象。
CT 检查:(检查部位)显示(具体描述检查结果)。
MRI 检查:(检查部位)提示(具体描述检查结果)。
四、分析说明1、根据被鉴定人的受伤史、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及影像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如下:(损伤部位 1):(详细分析损伤的形成机制、损伤程度、愈合情况等)。
(损伤部位 2):(同上)。
2、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被鉴定人的损伤程度为(具体损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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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影像管理系统(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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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站
1、扫描的图像直接转换成标准DICOM3.0格式保存入库,同时可以支持jepg,tif.bmp.等多
种格式输出。
2、图像管理:满足司法鉴定文档管理的要求,对扫描结果和检验资料建立检索、查询并进
行保存等。
3、网络功能:扫描图像可发送到任何遵从DICOM 3.0标准的第三方系统,进行鉴定报告输
出。
4、刻录:能够进行图像的选择编辑,对资料图像刻录输出,方便出庭出示。
5、鉴定报告:符合司法鉴定管理要求,提供标准模板方便生成报告,可以直接打印图文报
告。
6、图像处理功能:
1)具有调整窗宽窗位、明暗对比度调整、放大缩小、局部调窗、图像旋转、另存输出,标
注测量,多幅图像同时处理等图像处理功能
2)可以对各种长度、角度、面积进行测量;可进行不规则面积测量,以及相机等设备拍的
外伤图片的测量鉴定,在图像任何区域可以进行文字标注
3)可以调阅不同被检人或者同一被检人不同时期的图像进行对比显示,方便研究
4)图像切割功能,CT、MRI胶片扫描后可以切割成多个单幅图像自动生成序列,或者截取任意区域影像进行报告输出
5)图像校正,实现影像零偏差
7、支持所有尺寸的胶片,包括无损检测全身片。
8、支持所有格式文档资料的保存,直接可以接照相机,摄像头、高拍仪等影像采集设备,以便文档资料和影像资料的对照归档、查询、保存。
9、批量接收医院U盘或者光盘内容的导入管理,如CT序列图片等
10、可接录影设备捕捉关节活动角度,并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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