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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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四章贷后检查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第六章抵(质)押物管理第七章贷款信息维护第八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九章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立适应个人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到合同终止(账户结清)期间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是个人贷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款监测检查、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抵(质)押物管理、贷款信息维护、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监控及时、控制有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职责明确”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监控及时”是指个贷经营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系统工具,对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有效”是指对存在风险事项和隐患的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并跟踪处理,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降低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依法合规”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

—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所属各级分支机构经营的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1.负责组织制定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2.参与制定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监控计划执行情况;3.负责监测分析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研究提出措施议及解决对策,并组织、督导分行落实;4.负责个贷风险预警模型的研发、维护、重检、优化和退出,负责对全辖疑点核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5.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信贷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全行信贷检查牵头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信贷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6.按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条线责任认定相关工作;7.按照《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个贷抵押物管理相关工作;— 3 —8.负责督导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9.参与个贷贷后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具的研发,负责个贷系统中有关贷后管理相关功能完善、优化;10.负责研究、处理各级行反映的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负责本条线的案件防控工作;12.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13.其他与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相关的工作。

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x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动态管理,持续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业务等)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述及的政策、流程适用于我行总行以及所有经营单位的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从事贷后管理的相关管理部门及负责具体操作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五条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贷后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贷后管理的职责第六条各经营单位负责贷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与客户接触,了解有关客户的信息,主要职责为:(一)资金账户监管。

按照规定做好信贷资金的用前审核和用后监督,检查信贷客户账户资金的往来情况;(二)现场检查。

定期现场检查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担保人和担保物的情况;(三)日常跟踪监管。

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行业、市场、客户公开信息,走访客户,密切关注信贷客户和担保人的情况。

负责提示信贷客户按时还本付息;(四)风险分类与风险预警。

及时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做好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发起工作。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进行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五)逾期信贷资产管理。

制定处置方案,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置方案内容,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积极组织实施催收清缴;(六)定期分析并按时提交检查报告。

在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管理、风险分类、风险预警、逾期信贷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信贷客户的贷后风险状况,撰写并按时提交《xx银行信贷业务首次检查报告》、《xx 银行信贷业务贷后检查报告》(见附件);(七)每笔信贷业务第一责任人(主办客户经理)、相关责任人(协办客户经理)分别承担贷后日常管理、发现和报告风险及处理风险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八)客户经理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分行或支行行长、分管信贷业务的分行副行长或支行副行长承担贷后管理的组织领导和风险处理及决策责任;(九)借款人账户所在分支机构负责按照信贷部门的要求监管信贷资金的使用,监督借款人账户资金进出情况,执行信贷部门提出的有关借款人账户监管相关要求。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信贷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范》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贷后管理,是指对信贷业务借款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

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贷后检查(一)特点:1、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借款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

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借款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2、贷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3、贷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1、首次检查在借款发放后的30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借款业务的实施情况。

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

首次检查要形成《借款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1),由风控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存档。

2、全面检查对借款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借款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检查后要形成《借款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2),报告由风控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存档。

3、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借款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贷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借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

贷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1、信息获取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

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仓库存货,现场查看建设工地等,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补充、验证。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臵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职责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3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建议或处臵意见,并督促落实; 4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审工作;5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等监测辖内贷后管理开展情况; 6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 7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公司稽核部职责1负责对贷后管理执行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核查; 2跟踪内外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 3提供公司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制度第八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贷后管理政策,并落实相应部门组织实施,风险管理部牵头日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业务条线各单项业务品种相关贷后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并督导执行;2负责营销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检查与客户维护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公司资产保全部职责1负责制定问题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督导落实;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问题资产日常管理与监测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3负责接收、处臵抵债资产的初审;信贷资产核销的初审;直接承办重大问题资产的催收、盘活和处臵工作公司风险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风险监测管理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负责统筹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监测管理,督促前台部门实施授信后的日常管理;3牵头制定不良资产价值认定制度和标准,负责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检查工作;4负责信贷资产核销的复审,估算信贷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审计稽核部职责1牵头组织对公司、公司营业部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的常规检查,负责对公司贷后管理的综合评价;2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部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责任尽职调查与评价,指导公司开展贷后管理责任审查与尽职调查; 3提供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实施问责制度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九条建立台账管户人应在贷款发放后按照《公司贷款监测台账》格式及时建立健全辖内贷款监测台账,序时逐笔记录贷款情况台账可为纸质或电子档案,由专人保管第十条资金监管贷款发放后,管户人应在十五日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填写《公司贷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客户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第十一条日常监测管户人应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持续监测贷款风险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公司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贷款,应实行专人专户适时跟踪监测管户人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填制《公司风险预警处理表》,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填表机构组织实施,《风险预警处理表》返回管户人存档备查风险预警信号处理原则是: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押物,逃废债务等预警信号,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限期纠正、补充抵押物或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经济和法律措施控制风险;对风险预警信号未解除的,不得发放新贷款对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查明原因,对临时性、季节性财务指标恶化或其他临时性风险因素,应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同时采取补充担保物、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第十二条贷后检查信贷业务发生后,管户人应采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检查,并逐户序时编写贷后管理日志公司类贷款和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贷款应撰写《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报告》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报告》,单户余额万元以下的自然人贷款应填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表》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现金流量是否正常,政策变动、经济环境变化、市场波动、同业竞争等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经营效益的影响;2检查市场定位、设备及技术状况、产品实际销售与库存变化情况,核心产品与非核心产品对市场的应变能力;3掌握客户机构体制、高层管理人事变动及主要股东、负责人信用记录变化等重大情况,分析这些变动是否影响客户生产经营;4了解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客户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客户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5检查抵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二还款来源情况是否恶化;6客户在公司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总投资是否突破预算,累计完成工作量与财务支出是否匹配,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地产项目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等内容逐项进行检查;7对公司中长期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一年后或竣工投产两年仍未达产的,应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并撰写报告;8根据检查掌握的信息,提出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主要内容1了解客户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2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贷款进行检查单户余额万元以下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按《贷后检查表》的要求完成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检查内容应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贷后检查频率管户人对公司类客户贷款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降低检查频率:1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管户人对自然人客户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调整检查频率:1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客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3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前台部门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每年直接进行贷后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形成书面报告送授信审批和风险部客户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管户人应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及时进行贷后检查第十四条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辖内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对支行及辖内机构审批发放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存档备查;对公司审批发放的贷款或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应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逐户上报支行相关职能部门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公司应汇总辖内情况,撰写报告逐户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处臵措施,于每季后二十日内报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公司每年应对辖内机构贷后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法人客户贷款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自然人贷款单户余额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应逐户查管户人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第四章贷款到期处理第十六条管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信贷业务的催收工作管户人应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单户余额万元以上贷款客户及其担保人,管户人应提前三个月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准备资金按时还贷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经公司同意后,由管户人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对到期尚未归还的信贷业务,管户人应及时报告经营主责任人,列入逾期催收管理管户人应及时将《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分别发送借款人、担保人,并取得回执第十七条对不能按期收回的贷款,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展期、贷款重组或转入逾期管理第十八条客户无法足额归还到期贷款本息,会计部门应从贷款到期的次日计收逾期利息,管户人应及时调整风险分类形态第五章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管理第十九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遵循“分级认定、常规管理、超限核准、归口负责”的原则,依据分类的标准、方法、程序,按照《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日常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慎分类、准确揭示风险第二十条公司风险管理部应采用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方式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不良贷款要逐笔、逐户落实管理责任和清收措施,不良贷款管理应以损失最小化为目标,具体操作按《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执行第六章贷后诉讼管理第二十二条贷后诉讼遵循专业归口、分级管理原则,具体案件实行负责人委托制和具体受托人负责制相结合的制度,重大案件报公司审批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诉讼时效管理,组织、指导、督促管户人每季对辖内逾期贷款进行排查,分别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逾期贷款担保责任通知书》至借款人、担保人,并取得回执,确保公司债权及担保权有效存续第二十四条公司、公司诉讼案件管理部门应按照《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相互支持、协作、配合完成诉讼案件调查取证、执行等工作,依法合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七章贷后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贷后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信贷管理档案按类别分类立卷,公司类信贷业务档案按客户立卷,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根据资料的数量可以多户一卷,特别档案应按照管理意图、管理需要专门建档立卷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信贷档案管理第二十六条管户人应及时将贷后管理资料录入信贷管理系统,真实、全面、动态反映客户信息第八章责任落实及追究第二十七条建立经营管理责任移交制度原贷款经营主责任人、贷后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应在有关部门或人员的主持下,对移交的信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评价,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责任人、接手责任人、监交人签字后登记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的责任人对接手后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事项负责,不得推诿责任第二十八条贷后管理责任人包括贷款管户人、贷后管理督查人员、公司信贷前后台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信贷工作的副行长、公司总经理第二十九条贷后管理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建立监测台账;未按规定跟踪贷款资金用途,检查贷款限制性条件的落实情况,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撰写贷后检查报告或填制贷后检查表,但未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催收贷款本息,但未造成损失的;对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处臵或处臵不力,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及时复测客户信用等级、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但未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贷后管理责任移交,但未造成损失的;未及时将贷后管理信息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其他违规行为第三十条贷后管理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规办理贷款展期;违规办理贷款借新还旧;违规变更债务人或担保人;违规办理贷款转让;违规核销、臵换贷款;发现风险预警信号未及时处臵或处臵不当,造成损失的;未按规定跟踪贷款资金用途、检查贷款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造成损失的;未经允许披露贷后管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未如实反映贷款风险分类形态,逆程序或越权认定的;分类数据失真的;在抵债资产接收、处臵或不良贷款处理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未认真执行或不执行稽核部门处理决定及整改要求的;对贷后管理发现疑点未深入检查或未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导致严重违规违纪问题未及时暴露的;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未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发现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存在严重问题,未对其问责的;未妥善保管信贷档案,造成资料遗失、毁损,或发现信贷档案遗失、毁损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贷款损失的;私自销毁、隐匿、篡改信贷档案资料,危害公司利益的;擅自对借款人实行贷款挂账停息,减收、缓收本息或豁免本息的;收贷、收息不入账、少入账或推迟入账的;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对破产、改制企业不主动主张债权,造成贷款损失的;违规解除抵押登记或撤销质押物止付登记,形成抵押权、质押权无效的;保管不当造成抵押物毁损,擅自出借抵押物权证,或抽逃保证金的;帮助客户逃废公司债务,或其他人为因素导致本行债务无法落实的;以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为目的,阻碍他人履行贷后管理职责,或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歪曲、隐瞒贷后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

贷款后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贷款业务批准后到结清前以保证贷款安全回收的贷款管理过程:(一)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系统、有效地跟踪并评估在信贷调查与审批过程已识别的风险。

2、评估新的风险或其它可能影响贷款质量的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

3、识别潜在的察觉到的信贷风险,并研究应对方案。

(二)贷后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与管理、风险分类、收息收贷、客户移交、档案管理及不良贷款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调查谁经办、管理谁负责”的责任主体一致原则。

2、贷后管理与风险分类相结合原则。

3、贷后管理与客户开发/退出策略相结合的原则。

4、定期检查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原则。

5、风险预警与保全资产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节职责分工第三条信贷部职责(一)信贷人员职责:1、负责贷款用途监管。

2、负责贷后检查。

3、负责风险预警。

4、负责贯彻落实预警客户的处理措施。

5、负责五级分类。

6、负责收回贷款。

7、负责配合不良资产的清收。

8、负责每季第二个月对上季信贷客户编写贷后调查情况汇报。

9、负责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信贷部负责人职责:1、负责组织、督导信贷人员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贷款客户,每年到客户所在地进行贷款检查的覆盖率不低于50%,并独立出具贷后检查报告,报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查。

3、负责对公司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初步认定。

4、负责归集信贷客户的预警信号,提交信贷评审委员会,并负责落实信贷评审委员会的处理意见。

5、负责配合银监局对个案和专项贷款业务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信贷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审核和确认信贷部贷后检查报告,监督信贷部对预警客户风险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五级分类的最终认定。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及稽核部职责风险管理部负责督促信贷部定期开展贷后检查工作,以及逐步完善贷后检查报告内容,贷后检查报告内容主要为分析财务状况及非财务状况。

稽核部负责对信贷管理的相关资料进行稽核检查,稽核内容主要为信贷档案、贷款五级分类资料、贷款本息偿还凭证、贷后检查报告等。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控制基础工作,根据《信贷管理基本办法》、《贷后管理基本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档案是指本公司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全过程的真实记录资料,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基础资料、贷后管理资料、法律文件和信贷运作资料等重要文件、凭据和图表、声像,主要由借款客户的基本资料、信贷业务中的相关契约和银行信贷管理资料等组成。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完整、真实有效原则。

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综合档案部门负责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二)保密性原则。

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本公司和企业的秘密,档案管理人员、调阅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三)规范管理原则。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本公司综合档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信贷部门应配合综合档案部门,按照法人客户信贷业务档案由县(区)级银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其它信贷业务档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

做到原始资料账册化,资料内容标准化,档案移交制度化,档案管理电子化。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本公司以客户为单位建立信贷业务档案,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统一管理。

第五条客户经理职责。

客户经理负责收集整理所经办业务的信贷资料,将已审批或发放信贷业务的资料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交管理员统一归档管理,不得长期留存信贷资料原件。

抵押物他项权证、产权证明书、保险单、质押权利的证明、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原件应于收件当日移交会计部门现金库管理,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第六条信贷部门职责。

信贷业务档案形成后、移交档案库前,信贷部门负责收集管理信贷业务档案。

信贷部门要按照谁经办、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对所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完整性和保密工作负责。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

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行属地直接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农信社应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无不良信贷违规记录的人员从事贷后管理工作.农信社一般应配备1—2名专兼职贷后管理员,县、市联社配备2—3名,大额贷款较多的农信社可适当增加人员。

第六条基层农信社贷后管理员对本社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贷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贷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贷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贷户信息并定期联系贷户。

(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贷户信用等级,并及时进行资产风险预测分类;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收回利息及本金等。

(四)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五)制定不良贷款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农信社主任及分管主任、县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汇报辖内贷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他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层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对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是本社报上级审批贷款的贷后管理员,对此类贷款直接进行贷后管理。

(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贷款贷后风险的监控,督促贷后管理员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三)组织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确保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贷后管理职责1.贷后人员应当对客户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化解贷款风险。

2.贷后人员应当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

3.贷后人员应当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其经济状况、经营状况、社会信用状况等情况,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三、贷后管理流程1.贷款使用监控(1)贷后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客户的贷款使用情况,包括还款情况、贷款用途等情况。

(2)对于存在风险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如约谈、调查等方式,了解其具体情况。

(3)对于涉及到多名客户的贷款,贷后人员应当认真核对客户的资产情况、经营情况等情况,确保贷款保持良好的质量。

2.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1)贷后人员应当及时对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发现风险隐患。

(2)对于已经出现风险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制定应对措施,如催收、清收等。

(3)对于多年长贷款,贷后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判断还款能力和贷款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初衷。

3.客户沟通和支持(1)贷后人员应当与客户保持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其需要帮助的情况。

(2)对于一些需要支持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如贷款续约、还款期限调整等。

(3)对于有多次逾期还款的客户,贷后人员应当采取主动约谈、劝导等方式,引导其及时还款。

四、贷后管理制度1.制定零售信贷贷后管理制度,确立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2.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客户信息库和贷款信息库,方便贷后管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和分析。

3.通过市场调研、风险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贷后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风险管理能力。

五、贷后管理考核银行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对贷后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确保贷后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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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监控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对授信客户 信贷资金流向、帐户存款的监督和贷款本息的扣划等工作。
第三章 信贷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信贷资金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流向监控、催收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 信贷经营部门应根据我行对信贷资金支付方 式有关规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 对信贷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对需会计部门协助监管 信贷资金用途的,必须向会计部门发出协助监管通知书,由 会计部门协助监控信贷资金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
人员协商寄送律师函 / 催收函,向其通告我行将限期采取法
律诉讼或强制执行手段。拖欠 60 天及以上,应提起民事诉
讼、公证执行或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可考虑以客户变卖抵
押物、债务重组、增加担保措施等方式安排庭外和解。涉及
刑事的应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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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保证担保、抵押人、出质人不同于借款人及存在其
他债务主体的贷款,应同时对相关方进行催收、发出催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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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事项时,经营部门须及时采取必要催收措施,行使我行作
为债权人的各项权利,严禁出现超出诉讼时效的情形。催收
方式主要以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为主,必要时可
采取催收函、律师函、协商拍卖、公证执行、诉讼、仲裁等
催收方式。 催收之日起, 至贷款收回或以其他方式终止为止,
所有催收过程、进展和结果须及时做好记录备案、保存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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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督导各分行不良资产清收压降、资产保全、档案管理 等工作。
第五条 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如下:
1. 负责组织实施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2. 配备专门的风险经理或贷后管理人员,针对性地进行 双线贷后现场检查、平行作业。 3. 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审核经营部门的贷后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授信业务经营部 门反映的贷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件。 4. 监控、分析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 资产质量, 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5. 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分类审核、认定工作, 督导、组织辖内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工作。 6. 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信贷台帐等工作。 第六条 经营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 1. 落实授信业务附加条件,与会计部门密切配合,动态 监督授信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客户资金周转情况、贷款利息 管理、授信业务到期、逾期处理等工作。 2. 实施贷后检查及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3. 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4. 按规定收集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客户信息和信贷系 统维护、台帐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 会计结算部门要与授信业务经营部门、信用风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且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第三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控、差异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指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指针对小微企业特点,把握贷后管理核心内容,加强企业资金监测和“三表”、“三品”的检查强化监控指应用系统工具,有效监测、识别、预警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差异管理指针对不同客户风险特征,实行差别化管理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应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施网上作业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管理行主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评价辖内机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辖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总体规划;监测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组织开展贷后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价贷后管理工作等第六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一般由经营行组织实施,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和经营行共同实施客户管理行行长为本级行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贷后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第七条管理行客户部门对本级行直接管理的客户,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监测客户用信情况,组织和参加贷后检查,牵头处理风险信号并组织实施风险化解措施,定期分析客户贷后管理情况等第八条经营行客户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资金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风险信号化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业务到期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贷后管理问题的整改等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每名客户经理管理客户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户,具备条件的可定期轮换客户经理对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大型商圈、产业集群的小微企业可适当增加管户数量第九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风险监控和督导部门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监控所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重点监控本级行管理小微企业和本级行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发现风险及时发布风险信号,督导本级行客户部门及下级行贷后管理工作经营行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控本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监督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信贷管理部门要设置信贷风险经理,履行相应职责第十条经营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客户部门做好企业资金账户的监管,在发现企业资金账户往来异常,被公检法、海关、税务等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的应立即通知客户部门;根据客户部门的需要,对结息日和信用到期前账户资金不足的,及时提示客户部门第三章贷后管理方案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一般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按户制订,对于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经营行按要求落实对于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批量授信的小微企业,由核心企业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对于大型商圈、产业集群批量授信的小微企业,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制订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可不按户制订对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根据整体服务方案对小微企业批量制订贷后管理方案第十二条贷后管理方案内容单户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客户授用信情况、批复管理要求、贷后管理目标、贷后管理措施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整体*方案,授信客户名单,对核心企业、大型商圈、产业集群整体经营情况监管要求,授信客户贷后管理措施批量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合作额度、贷款客户名单、服务方案贷后管理要求、贷后管理措施对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保证金和押品的管理要求,资金监管、贷后检查等内容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自行确定第十三条经营行或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按要求填制《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并将贷后管理方案抄送本级行信贷管理部门第十四条经营行客户经理根据贷后管理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并向客户部门负责人报告第四章资金监管第十五条信贷资金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利用C3法人资金查询与分析系统,逐笔监测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重点核实信贷资金使用的交易对手、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是否与申请用途和批复要求相一致;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跟踪核实是否存在通过虚假受托支付等方式挪用信贷资金等问题第十六条结算资金监测结算量和日均存款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按月统计企业在我行结算量和日均存款情况,并与上月、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货款归行率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至少按季监测企业在我行货款归行率情况,对仅在我行*的企业,货款归行率原则上不低于90%;对在多家金融机构*的企业,货款归行率应不低于我行信用占比对于货款归行率低于上述要求的,应深入分析原因,要求企业及时整改第十七条还贷资金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监测企业账户资金流入方信息,分析用于还贷的资金是否来源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关联企业、其他银行等第三方*,及时分析和揭示潜在风险第十八条 *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通过公开信息、企业资金账户变动情况、财务报表、人行征信等多种渠道对企业*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分析企业是否存在过度*、不良信用等第十九条监测评价经营行客户经理应按月填制《小微企业资金监测表》,根据监测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第五章贷后检查第二十条小微企业贷后检查应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经营行客户经理应按规定频率和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管理行客户部门对直接管理客户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现场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和管理行客户部门还应通过对企业日常跟踪、财务分析进行非现场检查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频率基本要求BBB-级以下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小微企业,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月上旬完成BBB-级以上企业,应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个季度第二个月上旬前完成D级客户,由一级分行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率第二十二条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信用等级评定下降三个等级以上贷款风险分类形态向下迁徙二个等级以上贷款发生欠息、展期、逾期及或有资产垫付及对外担保出现不良出现停产、半停产状况发生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等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现场检查频率的特别规定企业或信贷业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降低现场检查频率至每半年一次: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经营正常的AA级以上企业且其近一年货款归行率高于90%对于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核心企业经营正常,小微企业能按月提供与核心企业之间正常经营的购销合同、销售或购货发票对于大型商圈中的小微企业,市场整体经营正常,小微企业能按月提供正常经营的销售收入证明正常、关注类全额房地产抵押信贷业务总行规定的可降低现场检查频率的企业或信贷业务第二十四条现场检查内容小微企业贷后现场检查主要是对企业“三表、三品”及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生产型企业的“三表”指电表/水表、税表和工资表,贸易型企业的“三表”指贸易表单、税表和工资表第二十五条电表/水表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取企业电表、水表数据或依据企业提供的电费单和水费单,估算企业报告期内月均用电量和用水量,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稳定第二十六条税表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验企业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销售、盈利情况是否正常第二十七条工资表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验企业报告期工资总额、工人人数、工资发放的及时性,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用工情况是否正常第二十八条贸易表单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验我行信贷业务项下购销合同、运输单、报关单、出入库单、发票等贸易表单,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第二十九条“人品”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多渠道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健康状况、兴趣爱好、近期投资行为、股东之间的合作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刑事犯罪记录及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卷入经济纠纷等第三十条“产品”检查对生产型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检查企业设备运转情况、库存情况、市场情况、环保情况等;对贸易型企业,应现场检查商品库存情况以及上下游企业的稳定性分析企业存货是否合理,开工情况、市场情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对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还应定期通过核心企业管理行客户部门了解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大型商圈中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还应定期检查或监测大型商圈的整体经营状况;对产业集群内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还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对该产业和行业的政策调整情况第三十一条“押品”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抵押物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核查,结合C3、人行征信系统等多渠道信息,及时了解抵押物管理和价值变动情况、保证人生产经营和担保能力的变化情况,发现抵押物或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等风险信号的,应及时采取追加抵押担保、变更保证人、要求客户提前还款、暂停或终止与*性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等风险防控措施抵押物重点检查:1.抵押物是否与权属证书和抵押清单记载内容一致2.抵押物保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毁损、灭失、被征收、征用以及未经农业银行书面同意被擅自赠与、转让、出租、支用、划转等情况3.抵押法律关系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权属关系是否变更,权属证书是否遗失、过期,登记是否失效,是否存在冻结、查封、扣押、重复抵押等情况4.抵押物是否按规定进行贷后价值重估,重估价值是否大幅下降导致押品担保能力不足保证人重点检查:1.保证人经营情况是否正常,复测信用等级是否下降,是否存在过度*、过度担保2.保证人与借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是否涉及风险担保圈,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挪用我行贷款资金等影响我行债权的行为3.保证人担保能力是否充足,担保意愿、代偿能力是否降低4.保证人履约情况,保证人本人的贷款及其担保的贷款是否出现逾期、欠息或进入不良,是否存在应代偿未代偿第三十二条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结合资金监测,通过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对企业向我行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查验,重点核实企业销售收入、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三条非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行客户经理应通过公开信息、C3、人行征信等各类内外部渠道对企业经营、对外担保和信用状况进行日常跟踪,随时收集和掌握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保证人的涉诉信息、*情况、对外担保信息、预警信息、上下游企业信息、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等,发现风险信息的,须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对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定期监测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放款和还款信息及风险信号的处置状况经营行客户经理应至少按季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通过报告期财务数据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第三十四条贷后检查评价经营行客户经理应于现场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填制《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作为贷后管理报告提交客户部门负责人、分管副行长、行长阅签,同时抄送信贷管理部门对管理行管理客户,还应上报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根据经营行上报的《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对本行直接管理客户,结合资金监测、贷后检查情况,至少每半年撰写贷后管理报告,报分管副行长、行长阅签,同时抄送同级行信贷管理部门第六章风险监测与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信贷风险监测各级行信贷风险经理应通过C3监测辖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总量、质量、行业及产品结构等;单个客户用信情况,重点是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发布风险信号的企业、国家宏观调控重点行业企业等第三十六条贷后监督检查经营行信贷风险经理应通过C3对客户部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贷后管理方案是否合理,现场检查频率是否符合规定,《小微企业资金监测表》和《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内容是否全面,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风险信号处置措施是否合理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督导整改对出现重大风险和潜在风险较大的企业,信贷风险经理应会同客户经理进行贷后现场检查客户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对同级行客户部门进行检查,主要通过客户部门提交的贷后管理方案及贷后管理报告等,检查客户部门对本级行小微企业贷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每年对下级行的小微企业贷后管理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第三十七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要根据信贷风险监测、贷后监督检查情况,并结合内外部渠道获取的信息,每半年撰写小微企业贷后风险分析报告向贷后管理例会汇报第七章风险信号发布与处理第三十八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应综合运用C3系统和其他各类信息渠道,有效识别、判断信贷风险,审核确认风险信号根据风险影响大小、预计损失、危害程度、紧急状况等因素,风险信号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风险信号和蓝色提示信号第三十九条红色风险信号企业贷款形成不良,或有信贷资产形成垫款;被取消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实际控制人有涉毒、涉赌、涉黑等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活动及涉嫌重大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等预计对信贷资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应发布红色风险信号第四十条橙色风险信号企业贷款逾期超过30天、少于90天;出现停产、半停产;押品被有关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或扣押,未经我行同意,擅自处置押品;丧失主要产品的专营权、特许经营权、分销权等重要权利;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走私贩私等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实际控制人恶意透支、逃废银行债务、发生不利变故或重大负面信息等直接威胁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发布橙色风险信号第四十一条黄色风险信号企业贷款逾期少于30天;发生担保代偿、经济纠纷、涉诉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押品贬值不满足我行抵质押要求,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等对我行信贷资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应发布黄色风险信号第四十二条蓝色提示信号企业贷款展期,实际控制人或其主要关联方发生体制变更,经济形势变化、区域和产行业政策调整等,可能对我行信贷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发布蓝色提示信号第四十三条风险信号管理要求对于红色风险信号,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控实质性损失,原则上实施清收退出政策,存量信用只收不放对于橙色风险信号,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原则上实施主动退出政策,存量信用收多放少对于黄色风险信号,需采取安全性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原则上实施维持性政策,审慎办理授用信业务对于蓝色提示信号,应加强监测和分析,注意企业可能的不利变化第四十四条各级行信贷风险经理在风险监测中发现风险信号并经审核确认后,须及时通过C3预警监控系统向经营行客户部门发布,并抄送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第四十五条风险信号处理红色、橙色和黄色风险信号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制订风险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对分层管理客户,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牵头制订处置方案,经营行客户部门负责落实风险信号处置完成后,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及时向风险信号发布行信贷管理部门反馈处置结果,申请解除风险信号第四十六条经营行客户经理在资金监管、贷后检查中发现风险信号的,应立即采取风险化解措施;客户经理无法化解风险的,需及时向客户部门负责人和行长报告客户管理行为上级行的,在本级行落实风险化解措施的同时,上报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第八章信贷业务到期管理第四十七条到期提示对将要到期的信贷业务,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在每笔贷款到期前20天,填制《贷款到期通知书》,发送借款人和保证人取得回执,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贷业务到期前10天,分期归还贷款利息的、在结息期前3天,企业账户资金不足以还款的,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企业将足额资金存入我行第四十八条信用收回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到期后应收回企业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或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贷款提前到期的,报经营行行长同意后,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对确需办理展期或重新约期的客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九条小微企业还清全部信用后,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将抵押的权利凭证交还抵押、质押人并作签收登记,设定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及时与抵押、质押人共同向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注销手续第五十条到期未归还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列入逾期催收管理,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填制逾期催收通知书,发送企业和保证人进行催收第五十一条对于形成不良的信贷业务,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及时报告原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按照不良信贷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不良信贷资产移交前,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清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小微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潜在风险客户退出、责任追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对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实际控制人同时发放个人经营类贷款的,个人经营类贷款纳入小微企业贷款,由小微企业贷后管理相关责任人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第五十四条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对贷后管理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修订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XX 年x月x日起执行附件:1.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2.小微企业资金监测表3.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提升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零售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放到结清各环节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支付监控、贷后检查、风险监测与预警、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逾期催收、不良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报告、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系统管理、差别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全程管理”是指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都应在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职责参与管理,以及按贷后管理的内容实行全流程化管理。

“系统管理”是指对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应采用计算机系统自动化、批量化、规则化管理。

“差别管理”是指对不同风险状况的零售信贷品种和借款人,实施有差别的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原则上风险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越高,风险控制措施越严格。

“动态管理”是指根据宏观经济环境、本行信贷政策、借款人风险状况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客户经理负责日常贷后管理,是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监督信贷资金支付并跟踪检查,监控借款人账户资金变化,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二)负责收集借款人职业、收入、贷款用途、担保情况、联系方式等资料及信息并及时更新,判断贷款风险程度;(三)负责检查和评价借款人贷款风险状况,撰写贷后检查分析报告;(四)负责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初分工作,并依据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变化及时发起级次调整;(五)负责提示、督促借款人备足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六)负责落实整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七)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银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保证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贷后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本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的重要文件和凭据,主要由相关契约及凭据、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资料、借款人的信贷业务资料、本行综合管理资料等组成。

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个人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等表内外业务。

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在我行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客户及自然人客户。

第三条信贷业务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即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各分、支行负责管理和保管本级行的信贷档案。

分行负责对本行系统的信贷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上级行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条件具备的分行对信贷业务档案按照集中统一进行规范化管理。

条件不具备的分行,信贷业务档案暂在支行集中统一管理,分行要经常监督、检查支行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情况。

条件成熟后要立即着手统一管理。

第四条信贷业务档案按客户建立,一户一档,做到科学管理。

各分、支行要按本办法要求办理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手续,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信贷业务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五条各分、支行根据业务量配备专门的熟悉信贷业务、责任心强、严守秘密的信贷档案管理员。

第六条各分、支行要设立信贷业务档案库,档案库要指定专人统一管要配备必要的设施,具备防盗、防火、防渍、防腐蚀、防有害生物的功能。

出纳库中可设库中库(或保险箱,下第七条信贷业务档案涉及本行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信贷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业务档案的分类、分区与归档范围第八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五类。

其中客户的信贷业务档案分四类:权证类、要件类、管理类、保全类;本行内部管理资料列为综合类。

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提升竞争力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是指资产规模、销售额和职工人数符合国家小企业统计标准,且授信敞口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内的企业。

其中微小企业是指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不含自然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是指各类贷款、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内外信贷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放到结清各环节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支付管理、贷后检查、风险预警、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维护、不良贷款管理、贷后管理报告、信贷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贷款行的信贷管理水平、贷后管理质量应作为评价其信贷管理能力的重要参考因素;最近一期贷后检查报告应作为存量信贷客户授信决策的重要审批依据。

第六条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全程管理、差别管理、动态管理”的原则。

全程管理是指前、中、后台各业务部门都应在小企业贷后管理过程中根据相关职责参与管理,按贷后管理的内容实行全流程化管理。

差别管理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小企业、不同类别的信贷业务,以及不同风险程度的授信客户,对客户实施有差别的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原则上风险集聚程度越高,贷后检查频率越高,风险控制措施更为严格。

动态管理是指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及本行信贷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动态调整贷后管理方案,依据客户风险状况变化,及时调整贷后检查频率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客户经理负责日常贷后管理,是小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监督信贷资金支付并跟踪检查,监控借款人账户资金变化,分析现金流,结合非财务因素,判断借款人经营状况;(二)负责收集借款人的行业、经营、财务、收入、用途、担保等方面资料及信息并及时更新,判断贷款风险程度;(三)负责检查和评价借款人贷款风险状况,撰写《ⅩⅩ银行小型企业客户贷后检查报告》(见附件1),或填写《ⅩⅩ银行微小企业客户贷后检查表》(见附件2);(四)负责客户信用等级初评和信贷资产质量风险分类初分工作,并依据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变化及时发起级次调整;(五)负责提示、督促借款人备足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或解付到期表外信贷业务;(六)负责落实整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七)贷后管理其他工作。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信贷产品,帮助其实现财务目标,同时也需要对贷款的后续管理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保护银行利益,增强客户信心,维护良好的银行业务形象。

为此,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人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

二、贷后管理流程(一)贷后跟踪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后跟踪管理程序,按照客户类型、贷款金额、贷款品种、贷款期限等分类设置跟踪周期,并制定跟踪方案,实现对客户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还款能力等重要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并在跟踪过程中及时发现风险。

跟踪的频次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季度一次。

对于风险大、重点客户,应当加强跟踪频次。

(二)还款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还款管理机制,对于还款出现违约的借款人,应当制定追偿方案,采取适当法律手段实施追偿。

对于还款良好的借款人,应当加强与之沟通,及时提供合适的还款方式,确保其正常还款。

(三)额度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额度管理制度,对于老客户或有按时还款记录的客户,允许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同时,应当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控制贷款额度。

对于存在贷款滚存等风险的客户,应当适当限制其额度。

(四)逾期管理银行应当建立逾期管理制度,对逾期还款的客户及时与其沟通,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催收。

对于长期逾期的客户,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并依法通报征信机构,影响其信用记录。

(五)风险评估与防范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制定风险评估标准,对借款人资产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客户,应当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三、要求和措施(一)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应当加强对贷后管理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岗位和责任制,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分工明确并相互协调,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

【管理制度)贷后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贷后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贷后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2007-08-0311:08:38作者:来源:本站浏览次数:2178文字大小:【大】【中】【小】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运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包括贷后检查、风险监管和预警、本息回收、贷款展期、借新仍旧、不良贷款管理、信贷业务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责任追究、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所有的表内、表外信贷业务。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客户部门职责(壹)建立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台账(附件1),维护信贷管理系统,登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二)组织、指导、督促贷后管理人员按规定频率和内容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且按权限反馈和处置;(三)按时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及时收回贷款本息和确保诉讼时效;(四)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和信贷资产风险初分工作。

第六条信贷管理部门职责(壹)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二)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也可延伸到客户进行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情况;(三)定期对客户所属行业进行风险分析,且向客户部门发布;组织拟定和调整不良信用客户内控名单;(四)对客户部门方案的风险预警信号进行识别,提出化解和处置意见或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五)定期向分管主任、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情况;(六)负责管理客户部门移交的不良贷款,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呆账核销等;(七)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组织及认定工作;(八)负责组织和督促信贷档案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借阅、销毁信贷业务档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两篇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两篇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两篇篇一: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五)对监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系统性风险进行揭示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及风险提示,协助相关机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并跟踪实施进程;(六)组织开展全辖贷款的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协助各机构催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个人不良资产处臵效率,保障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七)汇集各机构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八)组织实施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九)采集全辖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所需相关数据及信息,为贷后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十)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系统功能改造及提升建议;(十一)组织实施全辖贷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行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贷款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规程,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非住房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消费贷款、农用机械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之后到本息收回期间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款的日常管理、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催收、贷款风险分类、贷款保全、贷款档案管理以及贷款回收等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住逾期、注重效率的原则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第六条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对各级行个人业务处贷后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现场检查对各行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管理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与信贷管理、会计、法规、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1第七条各分行个人业务处负责辖区内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级分行主要职责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4、每半年对辖内经办机构个人信贷工作及贷后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内个人贷款不良贷款情况以及与经销商、保险公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于每半年结束后30日内向总行汇报5、其他二级分行主要职责: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对同级行及下级行个人业务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延伸到对客户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以及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3、对下级行与保险公司签署保证保险合作协议或一旦发生纠纷起诉保险公司时,要积极联络法规部门和上级行及时予以指导4、对下级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督促经办机构清收不良贷款,监督经办机构对抵押物的处臵、清收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贷后管理情况专题会议,听取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季结束后20日内向上级行个人业务部门汇报6、其他第八条各经营行及经办机构个人业务部门主要通过本行的个人业务部门的管户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直接的联系,对客户进行日常贷2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包括: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监管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等用信情况,贷后跟踪检查,及时联系贷款逾期客户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日常管理维护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风险预警发现借款人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定期报告每季向经营行行长、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汇报辖内客户贷后管理情况每季向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提供汽车经销商的资信状况、赔偿情况及存在问题报告不良贷款清收会同法律部门和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制定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与保险公司签署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及一旦发生纠纷起诉保险公司时,要征得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及法规部门的审核同意其他第三章贷后检查制度第九条首次跟踪检查对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经营行客户部门必须在信贷业务发生15天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客户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以及客户对合同限制条款落实情况个人消费贷款无需进行贷款发生后首次跟踪检查,但仍要做好贷款发放手续合法合规性及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的监督工作第十条日常检查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日常检查,按照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1、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于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贷款业务发生后,经营行客户部门要按如下规定对客户进行日常检查:属信用或第三方保证贷款的,每季检查一次重点监督信贷资3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必须收集借款人和保证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测定个人客户和保证人信用等级,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属抵押和质押方式的,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监督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正常,监督个人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对抵押物和质押物进行监管,包括对抵押、担保品的描述是否准确,流动变现性如何,价值是否下降,是否超过有效期限,抵押担保品的所有权是否发生争议,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是否办理保险,抵押担保品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监督评估值和抵押比例是否合理等,并填制《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2、分期还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采取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个人消费贷款的日常检查,按照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1、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对于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消费贷款,属信用或第三方保证贷款的,每半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信贷资金使用用途,监督客户是否正常还款,收集贷款人和保证人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收入变化情况、个人投资和负债情况、个人是否有违法行为、家庭是否有较大变故等,测定个人客户和保证人信用评分,并填制《个人消费贷款发生后定期检查表》;采用抵押和质押方式贷款的,不进行日常定期检查2、分期还款方式对于采用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消费贷款,采取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以还款记录的监控来代替定期检查;对于未按期还款的贷款实行逾期贷款检查制度逾期贷款检查制度逾期贷款检查制度即对不按约定还款日归还贷款本息的分期还款方式的个人贷款,视逾期的不同期数执行不同的检查催收制度具体为:1、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1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0天以内的,管户客户经理应在贷款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借款人催收贷款,并做好电话记录,需同时通知担保人或保险人的须按规定通知根据4贷款逾期性质,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2、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2期,或按季还款逾期31至60天的,管户客户经理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同时要督促客户落实还款计划,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检查表》,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贷后检查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贷款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3、按月分期付款的贷款逾期3期,或按季还款逾期60天以上的,管户客户经理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逾期检查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资产,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应登录信贷管理系统,录入贷后检查情况对不主动配合检查的借款人,应列入重点检查和限制发展的名单并要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及时进行其他的催收处理,使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第十一条重点合作商定期检查各经营行要对经销商或担保公司等担保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合作商定期检查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经销商的经营状况、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变化情况、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核定担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确定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担保保证金的落实情况等,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存档;每年度对担保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形成书面材料报分行备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担保企业的担保能力下降、经营状况不良等情况,要及时预警,采取适当的资产保全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各经营行要对提供个人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填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合作商定期检查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公司内部对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内部办理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政策,借款人的出险率,保险公司的理赔率,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出险后银行经办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条款义务及时报卷,保险公司有无故意推拖不履行赔付义务的倾向,一经发现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向上级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分行每半年、总行每一年检查经办机构个人信贷工作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包括:贷款申请、调查、审批、发放、收回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表格、合同、协议及账务处理情况;授信额度使用控制;保险、抵押登记;贷款逾期、担保人垫付、抵押物的处臵、清收情况;信贷档案管理;个贷系统的录入和维护;个人贷款5贷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等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检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与经办机构交换意见,并全行通报第十三条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对本行不良贷款比率超出上级行规定比例的要及时提出清收措施并报告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发现经销商或担保企业担保能力下降、保险公司出现拒赔的要及时预警并提出解决方案报告上级管理行客户部门,并且对其进行特别监管第四章个人信贷业务到期处理第十四条对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的个人贷款,经办机构要在贷款到期前15日,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到期通知书第十五条分级贷款催收对约定还款日没有正常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管户客户经理应在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借款人催收,并做好相关记录根据电话催收了解的信息判断客户的逾期性质与级别,对不同的逾期客户采取不同的催收处理方式,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级别逾期原因性质非恶意逾A 期,有充分可控制偿还能力非恶意逾B 期,有暂时可控制困难非恶意逾C 期,有很大困难处理方式向客户强调按时还款的必要性并定期电话管理做好相关记录让客户列出还款计划并督促落实,定期电话管理做好相关记录备注原则上逾期二期以上的至少划为B级,逾期四期需及时处理以上在电话催收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送贷款逾期催收通知书和由借款人签收回执借的至少划款人拒绝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盖章时,贷为C级款行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准备行使抵押权利或诉讼上门催收,发送催收通知书,由借款人签收回执或进行公证督促客户还款准备诉讼D恶意逾期,需及时有偿还能力处理6E恶意逾期,需及时有*嫌疑处理其他第十六条贷款逾期处理对逾期的贷款,客户经理及时进行催收处理,保证贷款的诉讼时效,保全资产安全在贷款还清前应进行如下处理: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和选择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则于次日列为逾期贷款,逾期贷款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以及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并选择按月或按季还本付息的如果经办行每月划收时发现借款人活期存款账户或金穗卡账户的余额不足以归还本期贷款本息的,则不予划收,并将本期贷款本息于次日列为逾期贷款,逾期贷款按执行利率计收复利继续进行贷款监测和催收第十七条对1年期以下贷款逾期达3个月者,或1年期以上贷款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者,经办机构有权要求依照《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和质物,或要求贷款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贷款展期除以下业务外,个人贷款到期不得展期个人质押贷款一般不予办理展期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影响如期还贷的,经贷款行及原出质人同意可办理展期助学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行申请展期展期申请经贷款行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一般助学贷款展期协议需经抵押人、保证人书面认可,并办理延长抵押登记、保险手续对1年期以下的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借款人因不可预见原因导致不能按期还款需要展期的,须在结清全部利息后,在贷款到期前7日向贷款人提出展期书面申请,并取得抵押人的书面同意,经批准后办理展期手续展期期限按《贷款通则》有关规定执行如展期后贷款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贷款利息应按7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利息第十九条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贷款行要提前收回贷款,或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还款责任借款人提供虚假证件、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借款人未经贷款行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资金的;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影响贷款行权益的其他行为第五章个人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不良资产管理第二十条个人贷款实行期限分类和风险分类的贷款监测法按期限分类,贷款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四级;按风险分类,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一次性归还的个人贷款1、四级分类:正常贷款是指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的贷款;逾期贷款是指不能按期归还且期限没有超过3个月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贷款逾期超过3个月的贷款;呆账贷款是指从法律意义上明确无法收回的贷款2、五级分类:可根据贷款方式和贷款逾期情况,按下表进行简易分类逾期情况 30天以下 31-90天 91-天贷款方式质押抵押保证信用正常正常正常关注正常关注关注次级关注关注/次级次级可疑天以上—次级/可疑可疑—分期归还的个人贷款1、按四级分类:正常贷款是指在按期归还的贷款;逾期贷款是指到期未还且连续不超过3个月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贷款逾期达到3个月以上的贷款;呆账贷款是指连续12个月未还或从法律意义上明确无法收8回的全部贷款逾期、呆滞贷款不含剩余未到期贷款 2、五级分类按照以下标准掌握:正常贷款:贷款期间还款正常;关注贷款:贷款连续逾期90天以下;次级贷款:贷款连续逾期91—天,或贷款连续逾期90天以下但借款人确认为恶意欠款或还款有很大困难;可疑贷款:贷款连续逾期天以上;损失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具备下列特征之一:①借款人依法宣告破产,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②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③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④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财产不足以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经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⑤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⑥预计贷款损失率在90%以上对于存单质押贷款等总行规定的个人低风险贷款,合法合规的,可划为正常类,否则要根据风险程度至少划为次级类第二十一条不良贷款管理建立不良贷款监测台账,实行分类逐笔登记,定期考核,按月统计、分析、监测贷款形态以及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对进入逾期、呆滞或次级、可疑的贷款要逐笔落实清收计划、清收措施、清收责任人,限期收回对损失类贷款的核销按照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9第二十二条对按照国家规定和操作规程发放和催收国家助学贷款后出现的确实难以收回的呆坏账,可按规定上报核销,不追究经办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贷款形成的呆坏账,由一级分行报总行核实后,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第六章个人信贷台账与档案管理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个人贷款台账管理制度客户经理要逐户建立台帐,监督贷款收回、贷后检查、贷款质量监测、不良贷款催收等贷后管理工作贷款形态变化的要在信贷管理系统进行调整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个人贷款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员要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档案目录》的要求逐户建立个人贷款档案第二十五条个人贷款档案是指贷款人在办理和管理个人贷款业务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个人贷款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资料第二十六条个人贷款业务档案实行经营单位集中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并接受所在行个人信贷部门、本行和上级行综合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第二十七条个人贷款业务归档范围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1、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借款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收入证明等偿债能力证明文件 2、借款人申请、审批及合同等有效文件《汽车消费贷款申请表》、《贷款调查表》、《贷款审查表》、《贷款审批表》;《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贷款信用评分表》;《购车合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担保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等;二手车贷款还需物价部门的汽车价格评估书3、购买汽车各种发票或收据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或复印件;附加购臵税发票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履约保证保险单原件;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旧机动车交易贷款归档还包括原汽车发票原件和购车过户发票原件当采用汽车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并且约定保险公司为汽车抵押权人时,以上购车发票、购臵税发票等原件由保险公司保管,贷款行要保管复印件4、发放贷款有关资料汽车消费贷款发放凭证;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还款计划书 5、贷后管理相关资料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及回执;履约代偿通知书及回执;法律诉讼、仲裁、判决、强制执行等形成的文件;依法处臵抵押物、质押物等形成的文件;贷款核销形成的文件 6、其他应归档资料助学贷款业务 1、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借款人及其父母、见证人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出国留学贷款留学生的护照复印件;借款人当前学籍证明,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籍证明,留学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借款人学习期间所需费用证明;留学生所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总额证明资料,按学年度发放的贷款,需保留下一年度学杂费证明;学校提供的借款人的品学综合评价;借款人发生转学、留级、出国、被开除、失踪、死亡等11情况的有关证明文件2、借款人申请、审批及借款合同等有效文件《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农业银行一般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中国农业银行助学借款合同》等 3、发放贷款有关资料助学贷款发放凭证;委托划款扣款授权书 4、贷后管理相关资料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贷款核销形成的文件 5、其他应归档资料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担保人提供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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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信贷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范》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贷后管理,是指对信贷业务借款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

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贷后检查(一)特点:1、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借款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

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借款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2、贷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3、贷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1、首次检查在借款发放后的30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借款业务的实施情况。

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

首次检查要形成《借款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1),由风控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存档。

2、全面检查对借款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借款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检查后要形成《借款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2),报告由风控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存档。

3、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借款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贷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借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

贷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1、信息获取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

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仓库存货,现场查看建设工地等,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补充、验证。

对于个人类客户,要关注其收入的变化情况,必要时上门检查。

⑶从客户之外获取信息:从税务、工商、银行以及其他与客户经营业务相关的部门、客户等处了解情况,了解其竞争对手、主管机关和政府管理部门、新闻媒介、金融行业等对客户的看法,以此修正和补充从客户处获取的信息。

2、综合分析对通过检查和其他渠道取得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影响借款业务风险控制的各种因素,判断客户风险状况,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性或补救性措施。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通过收集客户借款信息,对客户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内部管理、信用状况、是否有影响债务偿还或难以履约的不利因素、担保有效性等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1、检查的主要内容贷后检查包括客户检查、借款业务检查和抵质押担保检查。

⑴客户检查A、基本情况:主要指客户主体资格是否仍然符合要求。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客户的组织形式、资本构成、经营范围等构成主体资格的因素有可能发生变动。

因此,应随时关注客户主体资格各种因素的变动,包括以下检查内容:a、营业执照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年检合格,年检意见中有无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b、贷款证是否经人民银行年审通过,年审意见中有无对其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如何;c、客户的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借款业务安全的影响程度;d、客户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变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e、客户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分析其出资人变更或增、减资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f、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分析其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借款安全的影响程度。

B、经营状况。

通过了解所在行业和企业内部变化对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客户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的变化状况。

a、国家对客户所在行业和主产品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调整及其对客户的影响程度;b、客户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渠道的变化情况,以及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c、客户生产是否正常进行,机器设备是否满负荷运转;d、客户的主要原材料、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动及对其经营效益的影响程度;e、客户的上下游集中程度以及客户对他们的依赖程度;f、其他经营状况。

C、客户内部管理水平,分析客户的管理层素质、经验、稳定性、经营思想、内部控制与管理能力和经营管理作风,员工素质等。

D、借款资金的使用及客户信用情况。

检查客户借款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有无挪用或其他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行为,实际还款来源与合同约定还款来源的差异。

此外,还要对客户的还款意愿和信用进行判断、如是否按期还本付息、是否执行借款合同的有关要求、是否配合贷后检查、、是否被列入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黑名单”(指人民银行的“恶意欠息企业名单”、“逃废债企业名单”、“由外管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录”等)、是否被媒体曝光、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等。

E、财务状况。

应结合客户所在行业、地区的企业财务状况平均水平,以及客户自身历史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衡量和预测客户的偿债能力。

进行财务指标的分析,主要关注以下指标:a、流动性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b、杠杆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负债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

c、效率指标:应收帐款回收期、存货及其他各类资产周转率等。

d、盈利指标: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等。

e、现金流指标:经营活动现金流占总现金流的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对利息或本金的支付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流动资产的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占总资产的比例等。

F、重大事项。

客户发生改制、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诉讼等重大事项,将对其经营管理、经济效益、还款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应重点关注客户发生的下述重大事项:a、拟进行或正在进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b、拟进行或正在进行对外投资情况。

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比重较大的客户,要检查其主营业务状况;对投资额较大的客户,要分析评估其投资业务的风险程度;c、拟进行或正在进行合资、重组、承包兼并、破产、收购、股份制等改制情况,严防客户借资产重组之机剥离资产逃避还款责任;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情况;e、是否卷入重大法律诉讼,了解并分析其原因。

密切注意客户诉讼事项,分析其对借款业务安全的影响;f、高层管理人员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原因;g、企业经营策略的变化情况;h、其他对借款可能造成风险的情况。

(2)借款业务检查贷后检查过程中,除重视客户资格有效性和整体经营状况外,对于客户融资所针对的事项,要进行严密的监控,提前预警业务风险。

①固定资产类借款A、项目建设期检查内容:项目的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项目总投资中各类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建设、技术、市场条件是否发生突变,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和项目建设的质量如何,是否出现较大事故等。

B、项目生产期检查内容:生产经营管理者是否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和适当的营销手段,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能否达到项目评估报告中相关指标(如产品价格、成本、销售量等)的要求。

②流动资金类贷款担保A、如果借款用于采购原材料,需要重点检查客户采购、生产、销售的整个流程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存在影响流程正常运转的内外部风险。

B、客户将借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占用,则要分析占用期产生现金流的能力是否与还款期和还款金额相匹配等。

(3)抵质押担保检查抵质押担保是对客户的信用支持,是借款的第二还款来源。

在贷后管理中应经常检查抵质押担保情况,分析担保人代偿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变现能力,检查和预测一旦出现第一还款来源不足以偿还全部的贷款本息或不足以对外支付时,是否能有效地行使担保权。

①对担保人的检查参照对借款客户检查的内容进行。

②对抵质押物的检查:A、抵质押物的状况(如是否损失);B、抵质押物市场价格变化和变现能力;C、抵押人有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行为;D、抵押人有无擅自转让、出租或其他处分抵押物的行为;E、是否出现其他债权人不应却优先于抵质押权人受偿债权的情况;F、经抵质押权人同意处置抵质押物时是否未将处置所得资金偿还担保债务;G、抵(质)押物的保险单是否需续保,以及抵(质)押物损坏或灭失后的理赔情况;H、对抵(质)押物的保管、续保、估价方面是否存在漏洞;I、抵质押物是否被重复抵质押。

(4)其他检查事项①及时督促客户归还借款。

借款应还本金到期前的15个工作日,要向客户提醒和催促,督促客户准备资金。

②及时准确登记台帐。

要按照规定的台帐格式,在借款业务发生时及还本付息等业务发生时,于业务发生的次日,将业务变化情况及时登记台帐。

③及时将有关资料归档。

④逾期催收。

当客户拖欠债权本息,要在逾期发生后一周内(含5个连续工作日),向客户、担保人、抵质押人发出“借款逾期通知书”(格式见附件3),标明催收对象、合同编号和金额、期限,欠本欠息等关键要素,要求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人立即还款或履行义务。

该通知书要由客户、担保人、抵质押人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字盖章后交公司存档。

对于不配合公司催收的客户,可以采取公证送达等方式。

⑤客户提出展期、续借要求,视同新发生业务处理。

(五)贷后检查报告1、重点分析新的风险点、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撰写格式和要求⑴信贷经理每次进行贷后检查时,均须形成书面报告。

报告主要分析自借款业务发生日至第一次检查期间或以后各次检查期间,与公司审批时或上一次检查报告中已掌握的相应情况发生变化的内容,并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相应对策。

对于检查时发现存在重大风险的,除按照全面检查报告的上述要求撰写外,还要特别就重大风险进行详细分析。

⑵一般情况下,应于每次贷后检查完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借款业务首次检查报告》,5个工作日内填制完成《借款业务贷后检查报告》。

出现紧急事项,并可能影响债权安全的,应于检查完毕后的第二天完成上述报告。

第三节风险预警和处置预警信号是指出现了可能导致借款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履约的不良情况或征兆。

预警信号发生时,客户可能已经有利息或部分本金出现逾期。

在贷后检查过程中,要密切注意识别客户是否已经或即将出现对借款业务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预警信号,及时向风控管理部经理报告并尽早采取相应措施。

(一)预警信号的表现1、已经拖欠到期本金或利息。

2、客户借款风险分类结果下调级别。

3、无法解释的应收款、存货增加。

4、客户、供应商、产品过于集中。

5、债务增长迅速,特别是短期债务增长超过正常需要。

6、销售额增长但利润减少。

7、产品严重积压滞销、长期停工停产。

8、净现金流量大量减少或出现负值,不足以支持正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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