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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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 (3)属于复议范围和受理复议机关管辖(见“复议受案范围”和“复议
机关”部分) • ★★★2、申请程序条件:≧60天——第9条 • ★★3、申请方式:书面或口头
第23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受 理 返回知识框架
• 审查范围——《实施条例》第30条
1、申请实体程序要件
2、是否是复议机关已经处理过的复议案件
第6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哪类行政争议可复 议
• ★否定式列举(第8条)

(1)内部行为: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人事处理向原处理机关或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请复核

(2)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 原则: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 政机关(特殊例外:自己当 自己的法官)
• 知识链接:行政机关级别框 架
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下一级政府
省政府 → 地区行署≈市政府 县政府 →区公所≈副县级政

第16页/共39页
★行政机关级别框架
第17页/共39页
行政复议的管辖——复议机关的确定
• ★★★一般管辖
• 一级政府→上一级政府 • 工作部门→同级政府或上级部门 • 垂直领导工作部门→上级部门(安全、海关、国税、外汇管理、金融) •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自己
复 议 • ★肯定式列举(第6条)10项9类行为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第3项和第8项);
4.行政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及使用权);5.侵犯经营权;
6.行政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行政复议法[课件](共80张PPT)

行政复议法[课件](共80张PPT)
行政复议权,并对所受理的案件有管辖权。二是,行政相对人(申请人)
必须是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是,行政主体(申请人) 必须是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2、依据合法——复议机关必须正确适用(shìyòng)《行政复议法》和 其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作出复议决定。 3、程序合法——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 理复议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决定。
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shēnqǐng)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
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shēnqǐng):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
行政复议 法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页,共八十页。
第一章 行政复议 概述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
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
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七页,共八十页。
第二章 行政复议 范围 (xínɡ zhènɡ fùyì)
第十八页,共八十页。
第一节 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yì)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含义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行政相对人认
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依法可以向行政机关请求(qǐngqiú)重新审查的行 政行为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二章)

行政复议法课件完整版

行政复议法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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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目录
• 行政复议法概述 •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 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 行政复议执行与监督 • 典型案例分析 • 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
01
行政复议法概述
行政复议法定义与作用
定义
行政复议法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行政 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 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制度。
案例二: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复议案例
案件背景
某市环保局对某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采取强制停产措施 。企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争议焦点
环保局采取强制停产措施的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 。
复议结果
经过复议机关审查,认为环保局采取强制停产措施的依据 不充分、程序存在瑕疵,撤销了该强制措施。
案例启示
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进行,当事人对强制措施不服可以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依法对强制措施的合法性 、合理性进行审查。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承担不利后果
03
如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人法律责任
申请人如实提供证据
尊重并执行复议决定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证据, 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事人应尊重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 如有异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03
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审查原则及内容
01
02
03
合法性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
合理性原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明 显不当,是否显失公正。
审查内容

2024年度行政复议课件

2024年度行政复议课件
行政复议课件
2024/3/24
1
contents
目录
2024/3/24
• 行政复议概述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行政复议的管辖 • 行政复议的程序 • 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 • 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2
2024/3/24
01
行政复议概述
3
行政复议的定义与性质
2024/3/24
定义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行政处罚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 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
2024/3/24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如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 决等。
8
抽象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
2024/3/24
行政法规
01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规章
02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10
2024/3/24
03
行政复议的管辖
11
级别管辖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由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 机关管辖。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行政复议。
2024/3/24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 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 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 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03
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9

行政复议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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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
包括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 应提供原始载体或复制件,并注
明制作方法、时间、地点等。
证据的种类与要求
证人证言
证人应出庭作证,接受质询, 证言应真实、客观。
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实,提供 证据。
鉴定意见
由专业机构或专家出具,对专 门性问题进行鉴定,意见应具 有科学性、权威性。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行政复议审理结果
经过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作出 维持、撤销、变更等决定,有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市规划局批准某公司在居民区建设高楼,引发居民不满并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 查认为规划局批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予以撤销。
案例二
某县公安局对某公民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该公民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复议 机关经审查认为处罚过重,予以变更。
受理程序
接收申请、审查申请、决 定是否受理等步骤。
审理与决定
审理方式
书面审理、听证审理等 方式及其适用条件。
审理内容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审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定期限 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决定
维持、撤销、变更或确 认具体行政行为等决定
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执行与监督
执行程序
复议决定的执行主体、执 行方式及期限等要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行政复 议制度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相关法 律法规也不断出台。
02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的受案范围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 经营自主权的。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 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 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管辖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页,共45页。
• 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 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 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与行政复议关系的规定。
第二十五页,共45页。
第五章 行政复议决定
• 第二十二条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
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 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 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 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 【释义】 本条是关于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的
规定。
合法权益的;
•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
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
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 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第八页,共45页。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 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 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 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 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释义】 本条规定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 体行政行为的范围。
•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不服地方人民政府及政府
工作部门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作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复议管辖问题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PPT课件

《行政复议法》PPT课件
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 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 政复议。
“跨级”复议
1.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上级税务机关批 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向批准机关的上一级或同级税务 机关(总局)申请复议。
2.申请人对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审 理委员会所在税务机关的上一级或同级税务机关(总局) 申请复议。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督促 其受理;经督促仍然不受理的,责令其限 期受理。
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 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 议案件。
复议诉讼选择型 如:《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申请人对本规则第十四 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失效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 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 议。”
——利害关系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
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被申请人
一般规定 ——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 (基础规定) ——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 ——委托税务机关 ——共同被申请人 ——设立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机关
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 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 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 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行政复议法课件第一章引言1. 概述行政复议法的作用和意义2. 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行政复议的法律规定2.1 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2.2 行政复议的程序和途径2.2.1 行政复议申请的途径及时限 2.2.2 行政复议的程序步骤2.2.3 行政复议期间的权益保护措施第三章行政复议权的行使3.1 行政复议的主体和机构3.1.1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3.1.2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操作规则3.2 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3.2.1 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资格和条件3.2.2 当事人的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3.2.3 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第四章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和审理4.1 材料的收集和审核4.1.1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材料的形式和要求 4.1.2 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4.2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程序4.2.1 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和解程序4.2.2 行政复议案件的质证和辩论阶段4.2.3 行政复议案件的裁决和决定的形式和效力第五章行政复议案件的效力和申诉途径5.1 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和执行5.1.1 行政复议决定的终局性和不可执行性5.1.2 行政复议决定的公告和通知5.2 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诉途径5.2.1 行政复议决定的上诉和裁决5.2.2 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程序附件:1.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2. 行政复议委员会操作规则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依法撤销或者更改而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要求的活动。

2. 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的负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机构。

3. 质证和辩论阶段:行政复议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和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

最终裁决的依据主要来自于该阶段的质证和辩论过程。

4. 上诉和裁决:当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时,可以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并最终由上级行政复议机关裁决。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行政复议法课件第一章基本概念1.1 行政复议法的概述行政复议法是指对行政行为作出决定的过程和程序进行复核、纠正的法律规定。

它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律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1.2 行政复议相关原则1.2.1 法定原则行政复议应依据法律进行,明确规定了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等。

1.2.2 独立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独立行使复议职权,不受行政机关干预。

1.2.3 公正原则行政复议程序应公正公平,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

第二章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2.1 行政复议的提起2.1.1 主动提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可以主动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

2.1.2 被动提起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行为进行复议。

2.2 行政复议的受理2.2.1 受理条件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2.2.2 受理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

2.3 行政复议的审理2.3.1 调查取证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3.2 口头或书面听证行政复议机关可以组织口头或书面听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3.3 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章行政复议的效力与救济3.1 行政复议决定的效力行政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对行政行为具有强制力。

3.2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执行。

3.3 行政复议决定的司法救济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表格附件2:行政复议听证会程序规定附件3:行政复议决定书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命令、审批、奖励等行为。

2. 复议申请: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行政机关复议作出的行政行为的请求。

3. 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妥当性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文书。

2024版行政复议法ppt课件优质

2024版行政复议法ppt课件优质
行政复议法ppt课件优质
2024/1/25
1
目 录
2024/1/25
• 行政复议法概述 •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 行政复议的程序 • 行政复议的证据规则与证明标准 • 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与监督救济 • 行政复议法实施中的重点问题探讨
2
01
行政复议法概述
2024/1/25
3
行政复议法的定义与作用
2024/1/25
定义
行政复议法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行 政职权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提出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 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作用
行政复议法的主要作用包括保护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维护 社会公正和稳定。
4
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行政复议必须依法进行,复议机 关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
具体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等。
行政不作为
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2024/1/25
抽象行政行为
如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 定、命令等。
其他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等。
8
管辖原则与规定
2024/1/25
级别管辖
01
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由哪一级行
案例三
某市规划局对一起违法建设行为作出拆除决定,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 规划局提供的证据充分且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因此维持了该拆除决定。
20
05
行政复议的法律责任与监督救济
2024/1/25
21
法律责任概述

行政复议法讲义授课课件

行政复议法讲义授课课件

◦ 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Hale Waihona Puke ◦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
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
申诉。
◦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对 这些处理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 3、已向法院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破产、注销、吊销等,
转移只在分立和合并这两种情况下才发生,破产、吊销等都不发生资 格转移的问题。
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 行为的行政机关。被申请人的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法律 救济手段。
二、行政复议的立法目的
◦ 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三、行政复议的原则
◦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 1.合法原则。 ◦ 2.公正原则。 ◦ 3.公开原则。 ◦ 4.及时原则。 ◦ 5.便民原则。
◦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由 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 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比如说高等院校,高等院校在发放学位证书时, 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事人对高等院校 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不服,到哪申请复议呢? 我们国家高等院校的主管机关有三个:第一个 是教育部,第二个是地方政府,第三个是地方 政府教委。谁主管的学校,你就到谁那里申请 复议。
(二)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 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行政复议法课件第一章:引言行政复议法是指在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活动中,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律规定。

本章将介绍行政复议法的概念、作用、适用范围以及相关原则。

1.1 行政复议法的概念和作用行政复议法是指对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一套法律规定。

其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权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2 行政复议法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法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处理活动,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

1.3 行政复议法的原则行政复议法遵循一系列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原则、合法合规原则、及时高效原则、听证原则等。

这些原则保障了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流程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流程是指从复议申请的递交到复议结果的产生,中间所经历的各个环节和程序流程。

本章将详细介绍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流程,并包括复议权限、复议申请递交、复议受理、复议调查、复议决定等各个环节的内容。

2.1 复议权限复议权限是指行政机关对何种行政行为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根据不同的行政行为,复议权限也有所区别。

2.2 复议申请递交复议申请递交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复议申请书递交给行政机关的行为。

本节将介绍递交复议申请的方式、要求及材料准备工作。

2.3 复议受理复议受理是指行政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登记并决定是否受理的行为。

本节将详细介绍复议受理的程序和要求。

2.4 复议调查复议调查是指行政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事实核实和证据收集的过程,以便做出正确的复议决定。

本节将介绍复议调查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注意事项。

2.5 复议决定复议决定是行政机关根据复议申请的事实、理由和法律规定作出的决定。

本节将详细介绍复议决定的形式、内容和法律效力等。

第三章:行政复议的特殊情形行政复议的特殊情形主要指在特定情况下,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

行政复议法课件一、引言行政复议法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件旨在对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理、主要内容和实践操作进行系统阐述,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理(一)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的特征1.行政复议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性质。

2.行政复议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

3.行政复议的目的是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行政复议的程序具有准司法性质,既不同于行政程序,也不同于司法程序。

(三)行政复议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行政复议应当依法进行,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限。

2.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复议应当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3.及时高效原则:行政复议应当及时进行,提高行政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

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行政复议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一)行政复议的范围1.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

2.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分、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等。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1.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1.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包括合法性和适当性。

行政复议法讲座PPT课件

行政复议法讲座PPT课件
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 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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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条块管辖
条条 管辖
自我管辖
特 殊 情 形
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与复议机关的确定
被申
复议机关
备注
请人

行政复议机构:复议机关中的法制机构(内部机构不对外)
典藏PPT
行政复议法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复议法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 3.混合模式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原属大陆法系,但二战后,
它们接受了英美法律观念的影响,在保留了大陆法系传统诉
愿制度的外在形式下,移入了带有很强英美色彩的行政复议
程序,由此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东亚行政复议Hale Waihona Puke 式,也称混合模式。•
日本类似于行政复议制度主要有二种,其一为苦情处理
典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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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
内容: 一、 行政复议的概述 二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三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和复议机关 四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五 、行政复议的审查、决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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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 一 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指的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
机构为被申请人。种类越权,应当以其所在机关作为被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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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节 行政复议的参加人与复议机关
• 3 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 第三人是指应该参加到复议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复议而被复议 机关通知参加复议的人

行政复议法课件[优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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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大学给李同学颁发学位证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在颁 发过程中,因李同学在学校有一个警告处分而不予颁发,李 同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北京大学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哪类行政争议可复议
• 概括式(第2条) • 客观要件:具体行政行为 • 主观要件:认为侵犯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哪类行政争议可复 议 •★肯定式列举(第6条)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许可
4、行政确认:
5、侵犯经营权 6、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7、不作为
(第10条)行政复议参加人——第三人
• 含义:有利害关系、民、依职权或依申请参加
案例分析
1.沈某与张某在吃大排档的时候,沈某因借酒劲殴打张某,张某报警,沈 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沈某不服,该县政府法制办申请行 政复议,此时张某是第三人。(张某觉得沈某被处罚的轻了,向行政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沈某为第三人。)
特殊情况: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转移与代理(第 10条第2款)
A 公民死亡的——申请人资格转移给其近亲属 B 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C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申请人资格转移给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分析
1.甲某爷爷从香港探亲回来,在海关被扣了行李物品迟迟未 还,他不服,准备要去申请复议,但不料因疾病去世了。这 种情况下,甲某有没有权利申请复议? 是以甲某名义复议? 还是甲某爷爷名义? 2.乙某今年14岁(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偷开父亲的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被交警拦 下,并进行了行政拘留,乙某的父亲是否可以申请复议?以 谁的名义申请复议? 3.丙公司为生产香油公司,因勾兑不合格香油销售至市场, 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丙公司不服,准备去提起行政复议 时候,丙公司被丁公司收购,权利与义务都转移至丁公司, 此时是丙公司继续提起行政复议还是由丁公司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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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 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 根据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 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
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
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五)行政复议机关
•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
•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 (8)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 组织。
•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 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 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 申请人。
性和合理性审查并作出裁决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复议的性质: 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 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 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特点
• 1.行政复议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申请为条件。 • 2.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 3.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 C.侵犯的权益必须是合法的。尚未取得或者依法不予保护的权 益,申请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救济。
• D.申请人只要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就可以申请,而不限 于其权益是否真正受到侵犯。
(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具体列举
01
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 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行政机关非法干预、截留、限制或取消法律、 法规赋予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理其所属人、 财、物以及决定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利 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制度 的主要内容 CONTENTS
1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2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3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4 行政复议的审理
5
行政复议的决定与执行
行政复议的概念
• 行政复议,是指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法
定程序和条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 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
式,列举部分采用了肯定列举和否定列举相结合的方式。
• 1.概括式标准。《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1)具体行政行为标准。由于2015年5月1日起生效的《行政诉讼法》
已经将可诉行为从“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实践 中,行政复议的范围也已经不完全限定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如部分外 化的内部行政行为),且《行政复议法》也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有限地纳 入行政复议范围。因此,这一标准可以以“行政行为”标准来代替。
• 注意:股东个人无权以企业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代表人与代理人
• • 1.行政复议代表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
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 2.行政复议代理人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
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 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
• (6)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作为 共同被申请人。
•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与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 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 (7)上级批准机关。
《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 议法实施条例》解读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复议办案处 冉义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发展
1990年12月24日, 国务院发布《行 政复议条例》
1999年4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
2007年5月29日, 国务院公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复议法实 施条例》
• • • •
4.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5.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6.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原则。 7.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 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概括式标准
• •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是指允许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范围。 我国《行政复议法》对于受案范围的规定采取了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
虽然不是行政行为 直接针对的对象, 但其合法权益受到 行政行为的影响。
• • •
行政相关人又包括: (1)受害人 如:甲殴打乙,甲被公安局处以罚款500元,乙作为受害人认为公
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过轻而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 (2)相邻权人 如:规划局许可建设某商贸大厦,该大厦周边平房的居民认为该行
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
• 如:公安派出所作出罚款的处罚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授权的行政行为,所以该派出所可以是被申请人;但公安派出所作 出的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属于超出《治安管理处罚法》授权种类 的行为,该派出所不具有被申请人资格,应当由设立该派出所的公 安局为被申请人。
• 4.申请人错列被申请人的处理。
•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
(四)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 1.概念。《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 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 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 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类型。 • (1)行政机关。 •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如行 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 (3)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 (4)委托的行政机关。 • (5)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 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指定的行政机关。
08
行政许可不作为
09
不履行保护职责
10
行政给付
11
兜底条款
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的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 1.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行为; • 2.民事调解等处理行为; • 3.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行为。如既不 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不属于行政复议的 受案范围的行为: •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2.不能申请附带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
• (一)国务院的所有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 以外的其他文件; • (二)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 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二、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 • • • •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 1.申请人 2.被申请人 3.第三人 4.代表人以及代理人
(一)行政复议申请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害 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确定标准: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包括:
1 2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关人
行政行为直接针对 的对象。
02
行政强制
03
行政许可
04
行政确认
05
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行为
06
行政协议
0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 履行义务的
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 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 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 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 履行的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 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 发放的
• (2)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行使刑事司法权力的 行为; • (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内部行政行为; • (4)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其他 行为。
对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 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 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 • 1.可以申请附带审查的规定(规范性文件):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政许可侵害了其采光权、通风权等相邻权,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 • (3)公平竞争权人 如:张某和李某同时申请开办一个幼儿园,区政府许可张某的申请
而拒绝李某,李某认为自己的公平竞争权受到侵犯,有权申请行政复
议。
《条例》对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补充规定
• 1.第六条 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 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 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 前款规定以外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 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 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 如:某律师事务所认为司法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 行政复议,应当以该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复议 代表人代表律师事务所参加复议。 • 2.第七条 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 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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