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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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
作者:李文丽孙峰
来源:《中国德育》2018年第12期
摘要时代的发展需要具有独立人格、自主追求理想的个体,传统的依附性道德人格俨然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诉求。“慎独”思想作为中国儒家传统的道德修养境界和道德修养方法,本身蕴含着自觉性、独立性、自省性以及自由性的道德指向,这同时也是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前进方向,二者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因而“慎独”思想对当前的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具体表现为自律精神的觉醒、独立思维的培育、自省意识的萌发以及自由意识的熏陶四个方面。
关键词慎独;主体性;契合性;价值
“道德人格即人格的道德规定性,它是作为道德人的个体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德的总和。”[1]在传统的道德人格教育视域下,道德个体的道德规范意识和道德认知水平被看作道德人格塑造的最关键因素,因而滋生出道德价值感和责任感薄弱、他律性强、道德实践水平低等负面效果,最终衍生为一种依附性的道德人格。而纵观社会现实,市场经济需要具有独立人格、自主追求理想的个体,依附性的、奴性的、缺乏自主性的道德个体已然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因而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诉求。
“慎独”是指人在独处时应该时刻谨慎,不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防止出现不符合道德要求和违背道德的行为。“慎独”思想内涵丰富、意蕴深厚,不仅是一种道德修养境界,更是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道德修养方法,对于当前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慎独”思想误读与道德人格主体性
缺失的原因
在应然的思维路径中,“慎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的道德修养方法和道德修养境界,应当纳入当前道德教育的理论视野和实践范畴,成为个体提升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社会变迁与道德教育的发展演进具有同构性,社会在转型过程中,道德教育也同样经历着转型。不同的时代对道德教育具有不同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道德教育必然渗透着现实社会的需要,塑造着当代的人。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当代社会所诉求的理想型人格,因而理应成为道德教育包括“慎独”思想的目标指向。然而现实状况表明,“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培养之间依然处于割裂的状态。
一方面,人们对“慎独”思想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一是“慎独”思想被片面地理解为一种单纯的思想观念,是一种理想的道德修养境界,割裂于道德个体的行为。“慎独”概念的厘清和价值诉求仅仅局限于学术界,难以通过教育的途径向大众普及其理论和实践价值,因而对社会大
众的价值引领作用相当有限。二是“慎独”思想被视为与现实脱节的产物,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发展需要,我们所需要的是新环境下的新产物。在两方面误读的情况下,“慎独”思想无论是之于个体还是之于道德教育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另一方面,道德人格主体性的缺失俨然成为严峻的社会现实。“主体性道德人格,即独立、理性、自为、自由的道德人格。用描述性语言来说,就是处变不惊、清醒从容、有所执着、敢于担待、‘立于天地之间’的道德人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基于内心的自由,即为理性所控制的自由,它是我们向某种最高的善归依的自由。”[2]主体性是个体生命中最为独立、自觉、自由的存在方式,它是个体向善的人性底蕴,是一个道德人进行价值判断和道德行为选择的动力源,是一个人形成自己独立道德世界的根本。一旦这种主体性缺失,道德人格的形塑便更多地依托于外在的力量,逐渐形成一种依附性的道德人格。在现实的道德教育中,具体体现为道德认知依靠灌输、道德行为依赖约束等,最终导致道德感、责任感缺失。
二、“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契合
“慎独”作为儒家对君子修身的道德要求,目的在于“求道”,服务于当时的体制和礼仪规范,因此“慎独”本身带有时代局限性。而主体性道德人格同样具有时代的特色,并且肩负着时代的使命和责任。“主体性道德人格具有彻底消解与根绝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责任……也担负着超越世俗化、商业文化、消费文化、大众文化的肤浅、平庸、单向度、感官刺激、对精神境界追求的缺失等的价值追求。”[3]主体性道德人格与“慎独”思想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觉性的要求
道德人格的主体性是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规定性特征。其中,自觉性是主体性的首要要求,体现着道德个体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以及道德行为方面的自主性。这表现为,道德个体在面对道德问题时能够自觉地按照自身的价值取向作出决策,不以他人的、传统的或者权威的道德意识马首是瞻,并且道德行为的抉择和实践不再依附于外在的强制约束,内在的道德自觉将占据主要的地位。同样,“慎独”思想也蕴含着自觉性的要求。“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即要求人在独处时要“慎隐”“慎微”,再隐蔽、再细微的地方也要“慎之又慎”“无处而不谨”,能够自觉按照道德要求审慎行事。
(二)独立性的指向
独立性与依附性相对,是主体性道德人格区别于依附性道德人格的另一重要特征。成为一个自由的具有良好道德人格的主体,其前提是人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不依附于任何外在事物。这种独立不仅表现在外显的行为,还可以表现为一种内隐的心理活动。“思想自由—一个人自己头脑里形成的想法不受他人审讯—必须由人自己来统治的内在堡垒。”[4]道德人格的独立性指向,要求道德个体能够保持思想自由,能够独立判断,并为自身的道德选择负责。“慎
独”思想亦是如此,无论是郑玄所谓的“独处”,还是朱熹理解的“独知”,都强调了道德个体独立观察、独立审思自身行为和内心活动的要求。
(三)自省性的视界
自省是一个人实现完善自我的路径,能够使人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剖析自我、批判自我以及超越自我。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培养需要道德主体能够自察自省,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于外时刻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有悖于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于内反省自己内心是否依然秉持人生价值理想。“慎独”思想强调“己之所不闻不睹”以及“人之所不闻不睹”两种情况,我们都要谨慎对待。在朱熹看来,前者之“不闻不睹”是自己耳目不及之处,喜怒哀乐的情感尚未萌发,应“戒慎恐惧”,时刻保持静中持敬,防范于未然。后者之“不闻不睹”是“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喜怒哀乐情感已然萌动,因此需要“慎独”功夫。朱熹对“戒慎恐惧”与“慎独”的区别对待,其实都体现了君子自省自察的防范心理。
(四)自由性的诉求
主体性道德人格和“慎独”思想的最终目标就是达到内心的真诚自由。当道德规范和要求不再单纯依靠外在的约束,而变成内化于心的人生理想和道德自觉,即道德行为的实践源于内心的真诚而不是外在的强制力量,才能够达到相对的道德自由。“慎独”思想要求人既要在独处时“慎其闲居之所为”,又要对“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谨慎对待,时刻戒慎恐惧,以防止违道的意念和行为出现。这源于对“正道”的虔诚,“慎独”是求道的过程。《中庸》中谈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意思就是说,我们行为处事时刻都不能离开正道,而对独处、独知的“慎之又慎”则是对道的不断追求,对正道的虔心皈依,这样才能行由心生,获得自由。
三、“慎独”思想之于道德人格主体性培养的价值
“慎独”思想与主体性道德人格具有内在的契合性,这就决定了“慎独”思想对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具有一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独知独处时自律精神的觉醒
“慎独”中的“慎”字,是指人的精神状态和内心活动,即谨慎认真。“独”是“慎独”所谨慎对待的情景条件,是“慎”的目标指向。因而“慎独”简单来说就是谨慎对待“独”这一情景条件。首先,“慎独”要求行为层面的自律。郑玄将“独”释义为“慎其闲居之所为”,也就是将其看作是空间上的独居、独处,即强调个体在独处时的行为自律。其次,“慎独”要求意识修养层面的自律。朱熹根据个体情感意念的不同状态,划分了“戒慎恐惧”和“慎独”两种不同的对待方式。“戒慎恐惧”针对未发状态,即人的喜怒哀乐尚未萌发,耳目不及,因而需要持敬,防范于未然。而“慎独”针对已发状态,这时人的欲望已经显现,所以应当及时“遏人欲于将萌”。二者重点虽有不同,但强调谨慎的态度,要求道德个体时刻按照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这就是自律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