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听课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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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中学教师听课制度(讨论稿)

为了推动我校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教学艺术,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灵溪中学听课制度。

一、听课节数规定

听课人教龄不足

3年的教

行政人员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教师

听课节数30 20 15 12

二、听课的要求

1.听课前一定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

2.听课人要提前2-3分钟进入教室,不中途离场。

3.听课人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听课过程有记录,要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等。

5.听课记录中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

6.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

7.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以全面了解本班同学学习的情况。

三、听课的种类

1.推门听课:指行政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等随机听课活动,事先不打招呼。

2.上岗、汇报课听课:指新分配和首轮上高三的老师开设的上岗课(上学期)和汇报课(下学期)听课活动,要求相关教研组组员必须参加。

3.观摩研讨课听课:指由校教科室、教务处组织、每两周一次的教研组公开课活动课,每个教研组每学期观摩研讨课不少于5次。

①教研组长预先安排好公开课上课教师名单和日程,上报教科室并提前告知本组全

体教师。

②公开课一般安排在本学科的教研活动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教研组长要预先通知

教师安排好自己的课务后参加活动。

③上课结束后,进行评课、议课活动,活动由教研组长主持。

④公开课听课及评课、议课是必须参加的活动,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须向教科室请

假。

⑤教务员和教研组组长负责出席人员的考勤,和公开课活动的记载和存档。

⑥教务员和教研组长要将考勤表、公开课教案、听课评价表汇总装订,学期结束前

交教科室存档。

4.校际研讨课听课:要求相关教研组或备课组组员必须参加。

5.师徒结对听课:指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之间互相之间的听课。

①指导教师有责任每学期至少听被带教教师10节课。

②被带教教师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1节课。

③指导教师应对被带教教师的课进行讲评、指导。

④被带教教师应主动、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并结合自己教学实际不断改进自己的

教学。

四、听课的检查

1.教务处负责检查,期中和期末共2次。

2.教务处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公示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期中检查时,听课节数本着“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

五、听课的考核

1.听课作为教师业务的主要项目,将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指标。

2.严禁出现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如有出现也将记入业务档案中。

灵溪中学教务处教科室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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