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开展财政内部监督 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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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以衡阳市财政局2014年内部监督工作为例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对财政部门内部权力运行的一种制约措施,也是财政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的一种必然选择。20多年来,衡阳市财政局坚持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从未间断,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2010年财政部《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第58号令)颁布以来,该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具体办法,推动了财政内部监督工作顺利进行。2014年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各相关科室、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检查内容更多、涉及面更广,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得到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相关业务科室的一致认同,收到了好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2014年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借鉴了历年工作经验,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纪检监察室配合,从局内其他相关科室抽调8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检查组,分别对综合规划科、企业科、外经科、金融债务科等8个科室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内部风险控制、财务与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体看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内部监督理念深入人心。局机关内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无论是分管业务工作的局领导,还是各业务管理科室的负责人,乃至一般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中配合默契,形成了合力。

二是财政管理水平逐年提升。在部门预算日常管理监督方面,对归口管理的部门预算单位进行了预决算批复,开展了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在资金管理方面,指标管理有专人负责,资金拨付审批手续齐全,程序比较规范,未发现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拨付资金现象。在经费和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并尽量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行政经费开支,科室经费开支较上年大幅下降,检查中也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在档案管理方面,文件、资料有专人负责,上年度档案资料已装订归档且摆放有序,未发现档案资料丢失现象;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或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问题及成因

通过历年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虽然财政管理总体情况在逐年好转,但是仍存在以下问题:

1.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脱节。市

本级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部门预算“刚性”不足,缺乏约束力,其中市直单位2013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决算差异率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造成部门预决算差异大的原因:一方面,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不足,与单位实际需要相差很远,难以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致使单位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将项目经费挪作公用经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另一方面,大量财政拨款通过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下达,以及部分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支未完全纳入部门预算等原因,造成部门预决算“两张皮”现象。此外,大部分市直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对预算单位日常监管乏力。近年来,特别是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大部分市直单位未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月(季)报表。加上部分科室管理人员认为到单位去不能解决单位的经费问题,因此很少到单位了解情况,更谈不上财务监管。三是履行预决算管理职责缺位。对单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把关不严,没有认真开展部门决算账表核查和全面批复部门决算。

2.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一是重分配轻管理依然存在。财政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普遍认为,财政安排给单位的基本支出有缺口,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是迫不得已,因此对单位专项经费的使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很多项目资金下达到单位后就脱离了财政部门的监管,对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以及产生

多大的绩效等方面关注不够。二是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滞后。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多为切块经费,未细化纳入部门预算,其拨付和使用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甚至年底,这是造成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大以及支出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也造成一些单位年初无钱可花,年底突击花钱,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从财政下达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指标情况分析,部分支出科室财政指标下达时间明显滞后。从各支出科室拨款情况分析,部分支出科室第四季度财政拨款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比例明显偏高。三是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多。具体表现在财政支出科室年末指标结转较多,部门预算单位年末结转与结余较多。四是往来资金量大且挂账时间长。截至2014年12月31日,市本级财政往来资金挂账达数十亿元,其中有的垫付款项挂账六年未列支出,有的借款数亿元挂帐8年之久没有归还。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但影响资金的周转,而且容易造成资金流失,给财政管理工作留下隐患。

3.内部控制机制有待健全。此次检查发现,个别科室内部控制机制尚不健全,如有的项目签批手续不够健全,个别大额资金借款无领导批示等。此外,各业务科室在资金安排和拨付流程中虽履行了一定审批程序,但没有统一的规定,也未以制度文件的形式予以明确。这种内部控制机制不统一、不透明的状况,既造成内部专职监督部门无章可循,又给财政管理工作形成潜在风险。

4.财政会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据财政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部门反映,目前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特别是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后,有些人员少的单位财会人员大多兼职,有的甚至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近年来,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有时既使开展了培训工作,但针对性不强,效果也不佳,特别是一些单位任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缺乏必要会计专业知识,以致造成一些单位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表不符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单位违规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段工作重点

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局安排专人对检查情况进行综合,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下达了《内部监督检查整改意见书》,责成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要求其向分管局领导书面报告和监督检查局和纪检监察室进行反馈。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阶段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预决算工作,推进预决算公开。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也是市本级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同步全面公开的第一年。《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预算的不得支出”。因此,财政部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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