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工地人员管理,保障外派工地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地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遣到国内外各工地从事工作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外派工地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协调工地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解决外派工地人员遇到的问题。
四、招聘与配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需要,招聘适合的外派工地人员,并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
2.公司将负责提供外派工地人员所需的工作资料、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工作条件符合标准。
3.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技能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
2.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3.公司将定期对外派工地人员进行福利待遇的调查和评估,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六、安全管理1.外派工地人员将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公司将提供外派工地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外派工地人员将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考核和奖惩1.公司将根据外派工地人员的表现和工作结果进行考核,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和调整。
2.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考核,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公司将建立外派工地人员的绩效档案,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就,为员工的发展和晋升提供参考。
八、培训和发展1.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平。
2.公司将鼓励外派工地人员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驻外工程管理制度
驻外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企业在海外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安全、高效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企业派驻国外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管理员等。
第三条驻外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第四条国外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分布区域设立相应的工程管理机构,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工程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派驻国外从事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和经济支持,保障驻外工程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驻外工程管理机构和人员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程管理人员的要求第八条驻外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背景,掌握相关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二)熟悉国际工程管理标准和相关法规;(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四)具有一定的外语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工程项目中的文件和资料;(五)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九条公司应对驻外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条件。
第十条驻外工程管理人员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客户和供应商的沟通和合作,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工程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驻外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制度应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资源分配、风险管理等内容,确保项目按时、质量、成本完成。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质量控制、验收、整改、评估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报告、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成本管理制度应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核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内容,确保工程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建筑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驻场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驻场人员的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工地的正常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驻场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所有驻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驻场人员应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驻场人员应尊重施工单位的管理,服从施工单位的安排和指挥,积极配合工作。
第五条驻场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施工单位的机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驻场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驻场人员在工程现场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建议和指导,并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七条驻场人员有责任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八条驻场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度、问题和风险,协助施工单位制定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各类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情况。
第九条驻场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相关规定,不得接受或索取施工单位给予的财物。
第十条驻场人员要加强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做出贡献。
第三章驻场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配置驻场人员的数量和构成,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驻场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证驻场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驻场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对其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驻场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驻场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保证驻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保障,及时处理工作中的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
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最新版】
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工程部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部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促进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外派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录用1. 外派人员的选拔原则是根据工程部的实际业务需求和外派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外派人员的录用需经过工程部的审核,符合条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外派人员在外派之前需参加相关培训,了解公司的制度规定和外派任务的相关要求。
四、外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与责任1. 外派人员需根据外派任务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
2. 外派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3. 外派人员需积极主动地配合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工作,促进团队协作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外派人员的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需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2. 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影响其在公司的晋升和薪酬待遇。
3. 外派人员需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外派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 外派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培训等。
2. 外派人员需尊重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 外派人员需热爱岗位,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七、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1. 外派人员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2. 外派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需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3. 公司将为外派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其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风险控制。
八、外派人员的退出机制1.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满或者工作任务结束后,需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安排回岗。
2.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的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其外派协议。
3. 外派人员结束外派后,需参加公司组织的返岗培训,重新融入公司的工作环境。
驻厂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驻厂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派驻各工程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明确驻厂工程项目的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规范驻厂人员的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驻厂项目经理为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工程项目,确保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第五条驻厂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工作,确保工程技术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驻厂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组织、现场协调、安全监督等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工程项目启动: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人员分工及工作计划。
第八条施工准备:驻厂技术负责人根据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第九条施工实施:驻厂施工负责人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驻厂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第十条工程验收: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驻厂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等方面。
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驻厂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驻厂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章驻厂人员行为规范第十五条驻厂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程项目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驻厂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七条驻厂人员应注重团队合作,与施工、监理等各方保持良好沟通,共同推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驻厂人员应保持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索要回扣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驻厂人员应注重个人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工程项目创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工程驻点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驻点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中驻点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经理、监理、设计、安全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驻点人员的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项目经理应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项目计划的制定、资源的调配、工程进度的控制、工程质量的监督等。
并且负责与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条工程监理应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八条工程设计师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文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法规要求。
第九条工程安全员应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第十条工程项目中的其他驻点人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配合项目经理和监理等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驻点人员的权利第十一条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信息,并有权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中的驻点人员有权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驻外工程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驻外工程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国内外工程项目的人员。
第三条驻外工程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驻外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驻外工程人员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4. 满足项目所需的特定技能和经验。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驻外工程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1. 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2. 项目管理制度、施工工艺、技术规范;3. 驻外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4. 应急处理、安全防范知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驻外工程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驻外地的相关法律法规;2. 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3. 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4.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5. 及时向公司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6. 做好与当地政府、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工作;7. 积极参与项目的技术攻关和创新工作。
第七条驻外工程人员应承担以下工作内容:1. 参与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2.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3. 参与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控;4.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等工作;5.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驻外工程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2. 不得擅自离岗、脱岗;3. 不得酒后驾车、赌博、酗酒;4.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5. 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驻外工程人员表现优秀者,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素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外派人员的遴选1. 外派人员需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外派。
2. 外派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外派人员需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外派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 外派人员有权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
2. 外派人员需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3. 外派人员需恪尽职守,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
4. 外派人员需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1. 外派人员需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动资源。
3.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差旅政策,节约开支。
4. 外派人员需保持与公司的及时沟通,随时向公司汇报情况。
六、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1. 公司需为外派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
2. 外派人员需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3. 外派人员如遇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协助处理。
七、外派人员的岗前培训1. 公司需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关的岗前培训。
2. 外派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八、外派人员的考核1. 外派人员需定期接受公司的绩效考核。
2. 外派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其晋升和薪资涨幅。
九、外派人员的回国及调岗1. 外派人员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回国。
2. 外派人员如需调岗,需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审批。
十、外派人员的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1. 外派人员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经公司同意。
2. 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如外派人员违反规定或影响公司利益。
十一、其他事项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外派人员需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
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
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
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
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一条、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汇报完成情况。
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管理办法
实施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管理办法XXXXXXXXX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权利与义务 (3)第三章委派制安全员任职条件与职责 (5)第四章委派制安全员的保障措施 (5)第五章委派制安全员的任免 (6)第六章附则 (6)XXXXXXXX公司实施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9〕21号)及集团下发的《XXXXXX公司关于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通知》的要求与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分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本着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实行分公司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委派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委派制安全员指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证,与集团确立劳动关系,并经集团及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人员。
第四条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委派制安全员日常的工作。
检查、监督委派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第二章组织、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委派制安全员的组织关系委派专职安全员由安全环保科负责择优选派,代表分公司监督检查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协调和上报。
第六条委派制安全员的管理职权(1)表决权。
参与项目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方案、交底等审查工作;(2)停工权。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停工、整改,未及时解决应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3)处罚权。
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有权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4)否决权。
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有否决权。
建筑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至各工程项目、分支机构或合作单位的派驻人员。
第二章派驻人员选拔与任用第三条派驻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的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和现场工作。
第四条派驻人员的任用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三章派驻人员职责第五条派驻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3.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4. 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5.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现场信息;6. 参与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7. 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派驻人员管理第六条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1. 对派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2. 定期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3. 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职责履行到位;4. 对派驻人员的晋升、调动和辞退等事宜进行管理。
第七条派驻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派驻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失职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派驻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分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安徽分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改进分公司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分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精干、高效、优良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派人员的基本条件1.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工以上职称,有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能够坚持学习和掌握有关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等知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协调能力。
2.爱岗敬业,忠于公司,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原则,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从事过相关业务或建筑施工,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外派工作岗位,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
二、外派人员的基本职责1.协调、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做好生产、财务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事项,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2.外派人员工作上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领导,业务上受质量安全处指导。
3.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规定,既要参与管理,又要为项目部服务,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4.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种印章,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用项目部印章同任何单位、个人签定合同、协议或任何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
5.要定期向公司汇报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工程款拨付情况、税金扣缴、民工工资、材料款支付情况,相关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
6.负责填报项目部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月报,民工工资发放表,报表内容力求准确,同时要做好相关机关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7.要加强与业主、监理及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配合项目部贯彻落实公司一系列规定或文件精神,并要跟踪反馈相关情况。
对业主、监理、行业主管等部门下发的重要文函要及时报告公司。
8.外派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息通畅,工作高效。
三、外派人员的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一)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做好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营活动,遵守有关财经纪律,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工地来客管理制度
工地来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工地来客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提升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方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来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的员工、业主代表、监理单位人员等。
二、来客的分类1.施工单位员工:指属于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2.业主代表:指业主单位派驻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
3.监理单位人员:指监理单位派驻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员。
4.其他来客:指与施工单位有直接业务往来或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交流、参观的人员。
三、来客的管理流程1.来客事先申请(1)施工单位员工需提前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来访申请,并提交来访的理由、时间和人数等信息。
(2)业主代表和监理单位人员需提前向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进行来访申请,并提交来访的理由、时间等信息。
(3)其他来客需提前向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进行来访申请,并提交来访的理由、时间以及与施工单位业务往来的相关证明文件。
2.来客安全教育(1)来客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需接受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2)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来客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相关信息,确保来客了解并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3.来客登记管理(1)来客在进入施工现场时,需凭借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进行登记,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来客进行登记,并提供临时的来访证件。
(2)登记信息包括来客的姓名、单位、来访时间、来访事由等,工程管理部门需对来客的登记信息进行保存和备案。
4.来客陪同管理(1)来客在施工现场内需接受指定人员的陪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内的危险区域。
(2)施工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指定人员进行来客的陪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和协助。
5.来客离场管理(1)来客在完成来访事项后,需及时向工程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离场手续,包括还交临时的来访证件等。
《某工程集团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某工程集团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某工程集团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提要:协调、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做好生产、财务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事项,努力做好服务工作1. 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项目部各种印章的使用规定,并建立用印登记制度。
2. 超越项目部使用范围的用章必须报告公司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 不得将印章交由别人保管或使用,但又要保证项目部用章的需要,既做到"章随人走",又要服务及时。
4. 协助项目部做好有关对外文书处理,质量、安全资料的归档、整理以及相关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 协助并督促项目部搞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报审工作。
6. 配合并督促项目部做好工程决算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有关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分公司。
四、外派人员的依据及方式1. 初次与合作人合作的项目,原则上应安排外派人员。
2. 与合作人合作的项目,需要设置独立账户,并要派人为其服务的项目。
3. 特大项目(5000万元以上)或省外大项目(2000万元以上)。
4. 项目部管理薄弱,不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或者该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和特殊需要的。
本着"精干、高效、优良服务"的原则,外派人员的方式暂按以下形式运作:1. 独立外派。
即在一个项目部派驻一名管理人员。
2. 片管式外派。
即在一个区域内或两个相邻的项目部派驻一名管理人员。
3. 流动外派或设质量安全专职巡查员。
视项目和工程进度,重点开展流动巡查或质量安全督查。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或录用。
2. 派驻项目部的工作人员,由质量安全处提出建议,会同人力资源部商定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确定的外派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召开约谈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4.每季度或半年召* 次外派人员会议,报告工作,布置任务, 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
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二○一六年四月派驻项目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
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
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
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
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人员派驻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人员派驻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建筑工程项目人员的派驻管理也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人员的派驻工作涉及到人员的工作安排、工作内容、安全保障及费用支出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的建筑工程项目人员派驻方案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人员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二、人员派驻的原则和目标1. 人员派驻的原则(1)科学合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规划人员的派驻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照顾员工利益:考虑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需求,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3)安全第一:确保派驻人员的安全,规避潜在的安全风险,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设备。
2. 人员派驻的目标(1)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合理的人员派驻方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2)保障工程质量:有序的人员派驻可以保障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减少人员流动。
(3)提升员工工作满意度:提供良好的工作及生活条件,使员工的工作状态更佳,提升其工作满意度。
三、人员派驻方案的制定1. 项目人员派驻计划(1)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施工周期,制定人员派驻计划,包括人员的数量、类别和工作职责。
(2)确定派驻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确保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避免岗位交叉和职责不清。
(3)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如工程师、技术员、施工人员等,进行合理的配置和安排。
2. 派驻人员的选择和安排(1)根据项目的要求和派驻计划,选择具有相关经验、技能和资质的人员,确保他们拥有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
(2)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具体的人员选拔标准和程序,保证人员的质量和适应性。
(3)对于特殊岗位的人员,如高空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人员,要求其必须通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
3. 人员工作条件的保障(1)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施工中的人员能够安全、舒适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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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
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
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
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
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
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一条、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汇报完成情况。
若未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附件5下达罚款单,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第十二条、监督工程各阶段性施工工期是否在合理安排内,审阅项目部每月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报表,将月报表(附件1)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对项目资料章等印章进行管理,对工程技术资料、往来函件等进行签章,并对签章情况进
行专门登记(按附件2要求进行登记)。
对于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周材租赁合同、劳务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必须经公司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派驻项目人员不得擅自签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时,要求项目部按照规定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送交城建档案馆,同时向公司工程主管部门报送一份全套竣工资料备案。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接受项目任何人馈赠的任何钱、物,不得安排亲朋好友到自己工作的项目部做工或分包。
不向他人泄露公司有关标底、材料单价、分包价格、技术资料等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各级管理部门的领导,定期(每月30日)向公司工程主管领导汇报工程情况(附件1~5,附件3装订成册,每月1册)。
第十七条、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赌博。
因私离开项目部需向项目经理请假,经同意后并请示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考核和奖励实施办法:
每年年终时,公司将根据派驻项目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公司领导及部门和项目部的意见,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个等级,公司根据当年的相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对派驻人员发放不同金额的奖金。
第二十条、处罚实施办法:
1、派驻项目人员对项目资料章等印章管理不善,出现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签署经济合同等情况,按10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
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扣除全部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重伤事故,按10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奖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所在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或监理方约见公司代表,按5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若因为出现质量问题,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曝光,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形象的,扣除全部奖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所在项目由于文明施工方面未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受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经济处罚或通过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曝光,按5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二○○八年十二月
附件附件1:项目月报表
工程名称:
填报人:
年月日
附件2:印章使用登记表
工程名称:
页脚内容7
印章管理人:页脚内容8
附件3:派驻人员检查日志
**********************
工程名称:
派驻人员检查日志
记录人:
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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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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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表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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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表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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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宝、四口、临边”安全防护检查表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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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检查表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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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检查表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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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表表七
**********************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表表八
附件4:整改通知书
**********************
整改通知书
(阐述整改内容及整改要求等)
**********************工程部抄报(送):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各部门
附件5:罚款单
**********************
罚款单
编号:致:
事由:
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章第条之规定,
处以元罚款(大写:)。
罚款由
公司财务部在工程款中扣除。
并在日内整改完存在的所有问
题,若拒不整改公司将加倍处罚。
工程部:
总工程师:
总经理:
**********************年月日
抄送:公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