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教案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继承的概念和种类。
2. 让学生掌握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
3.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继承的概念和种类2. 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3.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4. 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5. 遗产分配的原则和方式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继承的概念、种类,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遗产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2. 教学难点: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适用,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继承的概念、种类,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遗产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适用,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继承法律适用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1. 导入:通过讲解继承的概念和种类,引发学生对继承法律适用问题的关注。
2. 讲解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让学生了解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适用,继承权的丧失与恢复。
3. 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4. 分组讨论:让学生针对案例提出解决方案,培养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
5. 总结: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继承法律适用原则和遗产分配方式。
六、教学延伸:1. 探讨继承法律适用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差异。
2. 分析继承法律适用在我国的历史演变。
3. 引导学生关注继承法律适用领域的最新动态。
七、教学实践:1. 组织学生参观法院,了解继承案件审理过程。
2. 安排学生采访律师,了解继承法律咨询业务。
3. 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审理继承案件。
八、课程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情况。
2. 实践成绩:评价学生在模拟法庭活动中的表现。
3. 期末考试:测试学生对继承法律适用知识的掌握。
1. 教材:继承法律适用相关教材。
2. 案例库:收集各类继承案件,用于教学分析。
3. 网络资源: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继承法律适用领域的最新动态。
继承法教案
继承法教案一、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之后,其近亲属按照其有效遗嘱或者法律的具体规定,无偿取得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一词,有多种意义。
现代民法上的继承,特指财产继承。
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与亲情而发生的遗产转移。
继承人取得财产,不用支付任何对价。
继承的发生必然有以下几个条件:1、有人死亡。
这是前提条件,这里所讲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所说的自然死亡,如,病亡、发生事故死亡等等,所说的宣告死亡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一个人失踪四年以上,亲属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其死亡。
被宣告死亡后也同样可以财产继承。
2、死者有财产。
若没有财产,就谈不上继承。
3、死者有继承人。
也就是说的后继有人,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不愿意继承财产,同样也不会发生继承。
二、继承法继承法,是指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我国继承法是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共五章三十七条,详细的规定了遗产与继承的相关问题。
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自然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1、继承权的丧失:就是按照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本来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由一些事由的发生,丧失了继承权,从根本上取消其继承的权利。
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故意杀害他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
不管是出于何种动机,也不管是即遂还是未遂,是亲手杀害还是唆使他人杀害,是直接杀害还是间接杀害,都构成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将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也就是说为了继承老人的财产,亲兄弟互相残杀,但大家应当注意是“为争夺遗产”才去杀害其他继承人。
如果是因为其他事由将其他继承人杀害,不丧失继承权。
如:王老汉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与二儿子房基地紧碍着,两个儿子因为房基地事由大大出手,大儿子不小心,失手将二儿子打死,现王老汉去世,王老汉的大儿子是否有继承权,回答是恳定的,因为大儿子失手将二儿子打死,并不是为了争夺财产,而是为了房基地的问题打起来的,大儿子不丧失继承权。
遗产继承的教案
遗产继承的教案
遗产继承的教案
一、教材分析: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识记法定继承和继承遗嘱继承的含义,理解遗产继承的原则。
(2)能力目标:使学生能够依照继承法有关规定分析案例,培养学生分析案例的能力。
(3)觉悟目标:通过有关继承知识的'学习,增强运用遗产继承法保护自已合法权益的意识。
2、教学重点:遗产继承的两种主要方式
3、教学难点:遗产概念,遗产继承原则
二、教学设计
本框内容是关于遗产继承问题,用一个案例贯穿本框知识,使繁杂的知识通过问题分析引出并且得到理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继承法教案
N 第六节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继承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
我国第一部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于1985年4月10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继承法对于调整我国的继承关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一、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继承法的概念继承法,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就法律范畴来讲,继承法中的继承专指财产的继承。
财产继承是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即公民死亡后,依法定程序把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按照这种制度,遗留财产的死亡公民叫被继承人;接受遗产的人称之为继承人;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继承人依法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二)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是继承法的指导思想,也是研究、解释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依据和出发点。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3)养老育幼原则。
(4)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5)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三)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依照继承法规范能够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既包括死者遗留的财物和债权,也包括债务。
继承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遗产中的债务,继承人有义务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中予以清偿,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不再负有法律责任。
因为土地使用权、经营承包权、房屋租赁权等权利的客体都不属于死者所有,所以不能继承。
但自留地、自留山以及个人承包的荒山、荒沙、荒滩上种植的树、草或其他农林作物,可以继承。
二、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的概念及条件(1)法定继承的概念。
大学继承法教案
教学目标:1. 了解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 掌握继承权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方式。
3. 理解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4. 培养学生运用继承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1. 继承权的范围和继承顺序。
2. 继承方式及实际应用。
教学难点:1. 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 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解决。
教学准备:1. 教学课件或黑板。
2. 继承法相关法律法规文本。
3. 实际案例资料。
教学过程: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继承法?它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作用?2. 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总结并引入本节课的主题。
二、讲解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1. 解释继承法的定义。
2. 阐述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合法等。
三、继承权的范围和继承顺序1. 介绍继承权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 讲解继承顺序,包括法定继承顺序和遗嘱继承顺序。
四、继承方式及实际应用1. 介绍继承方式,如: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等。
2. 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继承方式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操作。
五、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 分析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遗产争议、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等。
2. 讲解解决方法,如:协商、调解、诉讼等。
六、案例分析1. 教师提供实际案例,让学生分组讨论并分析。
2. 各组汇报讨论结果,教师点评并总结。
七、课堂小结1. 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重点和难点。
2. 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讲解继承法的基本概念、继承权的范围和继承顺序、继承方式及实际应用等内容,使学生了解了继承法的基本知识。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案例分析,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同时,针对教学难点,通过讲解和案例分析,帮助学生理解并掌握解决继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的方法。
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现部分学生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和继承顺序掌握不够牢固,需要在今后的教学中加强这部分内容的讲解和练习。
继承法教案
第二章 遗产
• 第一节 遗产的概念与特征 • 第二节 遗产的范围 • 第三节 遗产与共有财产的区分
第一节 遗产的概念与特征
• 一. 遗产的概念 • 二. 遗产的特征
一. 遗产的概念
•
• • • • • • • •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 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作为继承的标的,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财产 。财产,包括财产权利(积极财产)与财产义务 (消极财产)。
• 2.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 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 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 的遗产。 • 3. 《继承法》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 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4.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 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第一章 总则
• • • • • 第一节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第二节 养老育幼的原则 第三节 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 第四节 互助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 第五节 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一节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 一、确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的客观依据 • 二、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在 我国继承法中的体现
4.遗产必须是原属于被继承人 个人的合法财产,具有专属性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第六章继承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继承的概念和特征、继承的历史发展、继承的种类、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法律关系等知识。
教学难点和重点:继承的种类;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遗产教学内容:第一节继承概述一、继承的概念继承,即财产继承,专指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安排将其生前所有、死亡时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继承的历史发展(一)继承的起源(二)古代社会的继承1、身分继承与财产继承并存,并以身分继承为主。
2、单一继承与共同继承并存。
3、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并存,并以法定继承为主。
4、男女继承权不平等。
(三)西方国家近现代的继承三、继承的本质(一)财产私有制是继承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二)继承是因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主体的更换(三)继承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对其起着反作用(四)继承受一定社会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的影响四、继承的种类(一)以继承的对象为标准,分为财产继承与身分继承财产继承,是指以死者生前的财产为继承对象的继承。
现代各国的继承制度都是财产继承。
身分继承,是指以死者生前的身分为继承对象的继承。
(二)以继承的依据为标准,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三)以继承的范围为标准,分为限定继承与无限定继承(四)以继承权人的人数为标准,分为共同继承与单一继承(五)以继承人的地位为标准,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第二节继承法概述一、继承法的概念继承法,是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继承法的性质(一)继承法是财产法(二)继承法是实体法(三)继承法是普通法(三)继承法是强行法三、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二)继承权平等原则1、男女平等。
2、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形成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平等。
3、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平等。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辈分高低、年龄长幼,也无论职业、政治状况,都平等地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四)限定继承原则限定继承,又称有限责任继承,是指继承人仅在一定范围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继承。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第一章:继承概述1.1 继承的概念解释继承的含义强调继承是财产权利和义务的传递过程1.2 继承的种类说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简要介绍其他形式的继承,如遗赠等1.3 继承的特征强调继承的强制性和无偿性解释继承的单一性和顺序性第二章:法定继承2.1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列举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说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2.2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介绍“平等原则”和“需要原则”解释“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2.3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程序阐述遗产分配的程序和步骤强调遗产分配过程中的公示和异议制度第三章:遗嘱继承3.1 遗嘱的概念和条件解释遗嘱的含义和作用列举遗嘱的有效条件3.2 遗嘱的种类和形式说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形式强调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求3.3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解释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强调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法律效力第四章:遗产的处理4.1 遗产保管人说明遗产保管人的职责和权利强调遗产保管人的法定义务4.2 遗产的分割和清偿阐述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式解释遗产清偿债务的顺序和规则4.3 遗产处理的时间限制说明遗产处理的期限强调逾期处理遗产的法律后果第五章: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5.1 继承开始的时间解释继承开始的时间点强调继承开始的法定效力5.2 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介绍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如属人原则、地域原则等强调我国《继承法》的国际私法适用5.3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解释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强调尊重被继承人意愿和有利继承原则第六章:遗产继承中的特殊情况6.1 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解释无人继承遗产的概念阐述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程序和规则6.2 遗产分割中的特殊情况说明遗产分割中的平均分配原则强调遗产分割中的优先继承权6.3 遗产中的共有财产处理解释遗产中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强调共有财产继承中的共有权人权益第七章:遗赠7.1 遗赠的概念和条件解释遗赠的含义和特点列举遗赠的有效条件7.2 遗赠的形式和生效时间说明遗赠的形式和生效要件强调遗赠生效的时间点7.3 遗赠的撤销和变更解释遗赠撤销和变更的方式强调遗赠撤销和变更的法律效力第八章:遗产赠与8.1 遗产赠与的概念和条件解释遗产赠与的含义和特点列举遗产赠与的有效条件8.2 遗产赠与的程序和效力阐述遗产赠与的程序和步骤强调遗产赠与的法律效力8.3 遗产赠与的撤销和变更解释遗产赠与撤销和变更的方式强调遗产赠与撤销和变更的法律效力第九章:继承诉讼9.1 继承诉讼的提起和受理说明继承诉讼的提起条件和程序强调继承诉讼的受理法院和管辖权9.2 继承诉讼的证据和证明解释继承诉讼中证据的种类和作用强调继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和标准9.3 继承诉讼的判决和执行阐述继承诉讼的判决类型和效力强调继承诉讼判决的执行程序和措施第十章:继承法律适用实务问题10.1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解释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规则强调尊重被继承人意愿和有利继承原则10.2 跨国继承的法律适用阐述跨国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和实践强调国际合作和协调在跨国继承中的作用10.3 继承法律适用实务案例分析分析具体继承法律适用实务案例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继承顺序来继承遗产的方式,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份额的方式。
依法财产继承权教案
依法财产继承权教案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财产继承权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掌握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规定。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分析遗产分配案例等。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引导学生树立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尊重并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教学重难点1. 重点:财产继承权的概念、原则及法定继承的顺序。
2. 难点:复杂情况下遗产的分配与继承权的行使。
三、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通过讲述一个关于财产继承权的实际案例,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引导学生进入本课的主题。
(二)讲授新课1. 财产继承权的概念介绍财产继承权的基本含义,即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所有的权利。
2. 财产继承权的原则(1)平等原则: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优先原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3)互谅互让原则:继承人之间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 法定继承的顺序(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案例分析通过展示一个具体的遗产分配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意识。
(四)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围绕“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继承权”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每组选出一名代表汇报讨论成果。
(五)课堂小结总结本课所学内容,强调财产继承权的重要性和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性。
五、作业布置1. 搜集并整理关于财产继承权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2. 思考并撰写一篇关于“如何依法处理遗产纠纷”的短文,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六、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讲授、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学生全面了解了财产继承权的相关知识,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意识。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效果。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在法律领域中,继承是指当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和权益由特定的继承人获得的过程。
每个国家都有其独特的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了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探讨在实际案例中如何应用继承法律。
第一部分:继承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开始具体讨论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继承法律的基本原则。
继承法律的目的是确保去世人的财产得以合理和公平地分配。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原则:1. 继承人的身份:根据继承法律,继承人的身份通常分为两类:合法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合法继承人是指与去世人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遗嘱继承人是指由去世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的人。
2. 继承份额:在确定继承人的身份之后,继承份额是另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继承人按照其在继承人关系中的地位来分配财产。
例如,子女通常会继承较大的份额,而配偶可能会继承较小的份额。
第二部分:继承法律适用教案的案例分析现在,让我们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探讨如何应用继承法律。
假设在一个小家庭中,父亲去世,留下了房产和储蓄。
家庭成员包括父亲的妻子和两个儿子。
根据国家的继承法律,妻子作为合法继承人,将获得全部储蓄的50%和房产的25%。
每个儿子将平分其余的房产份额,即每人分得房产的37.5%。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父亲在去世前,编写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希望将所有财产留给其中一位儿子。
这个遗嘱将对继承的法律适用产生影响。
根据该国的继承法律,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符合特定的法律要求。
例如,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由法定数量的证人签署等。
如果父亲的遗嘱符合这些要求,那么其继承人的身份将变为遗嘱继承人,而不再是合法继承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儿子和妻子将无法继承任何财产。
然而,如果遗嘱无效,那么原始的继承法律规定将适用。
妻子将按照上述的份额分配从夫处继承的财产,而两个儿子将平等分享其余的房产。
遗产继承法教学教案模板
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遗产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掌握继承权、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基本知识。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遗产继承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3.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遗产继承法的兴趣,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和道德观念。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遗产继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继承权、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2. 教学难点: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三、教学过程(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遗产继承法?为什么学习遗产继承法?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遗产继承法是规范遗产继承关系的法律,学习遗产继承法有助于维护家庭和谐、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新课讲授1. 遗产继承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遗产继承法的概念:解释遗产继承法的定义,强调其在家庭、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 遗产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介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优先原则等。
2. 继承权- 继承权的概念:解释继承权的定义,说明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 继承权的种类:介绍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等。
3.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的概念:解释遗嘱继承的定义,说明遗嘱继承的效力。
- 遗嘱的形式:介绍口头遗嘱、书面遗嘱、录音遗嘱等。
4.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概念:解释法定继承的定义,说明法定继承的顺序。
- 法定继承的顺序:介绍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等。
(三)案例分析1. 教师提出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3. 各组代表发言,教师点评并总结。
(四)课堂小结1. 回顾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重点、难点。
2. 鼓励学生在生活中运用遗产继承法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作业布置1. 完成课后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
2. 搜集相关案例,撰写一篇关于遗产继承法的短文。
五、教学反思1. 教师对本节课的教学效果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教训。
2. 针对教学难点,探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的法律概念、类型和特征。
2. 使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3. 让学生了解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式。
4. 使学生理解继承法的基本概念、遗产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
5. 培养学生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1. 婚姻家庭法律概念、类型和特征2. 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3. 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方式4. 继承法的基本概念、遗产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5. 继承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相关概念、原则和法律规定。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实际案例,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
4. 问答法:回答学生关于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问题,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知识点。
四、教学准备1. 教材: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教材2. 案例资料:婚姻家庭和继承法的实际案例3. 教学PPT:制作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相关PPT,辅助教学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提问情况,检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婚姻家庭和继承法案例的分析能力,检验学生的理解程度。
3. 期末考试:设置有关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的题目,检验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
六、教学内容6. 婚姻家庭的成立与无效6.1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6.2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6.3 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程序7.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7.1 夫妻财产制7.2 婚姻家庭财产的分割7.3 婚姻家庭债务的清偿8. 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人身权益8.1 配偶权8.2 子女权益的保护8.3 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的防治9. 离婚制度9.1 离婚的原因和程序9.2 离婚后的权益处理9.3 离婚对子女权益的影响及措施10. 继承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10.1 继承权的主体与丧失10.2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10.3 遗产的分配原则与方法七、教学方法6. 采用讲授法结合实例解析婚姻家庭的成立条件与程序,通过问答法澄清学生的疑问。
最新继承法教案
最新继承法教案教案标题:最新继承法教案教案目标:1. 了解最新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 理解最新继承法对继承人身份、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的规定;3. 掌握最新继承法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4.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继承法的适用能力。
教案步骤:引入活动:1. 利用图片、视频或案例,引发学生对继承法的兴趣,激发他们对法律问题的思考。
知识讲解:2. 介绍最新继承法的背景和目的,向学生解释为什么需要更新继承法。
3. 解释最新继承法中的基本概念,如继承、遗产、继承人等,确保学生对这些术语的理解。
4. 分析最新继承法中的继承份额规定,包括法定继承份额和遗嘱继承份额,引导学生理解不同情况下的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5. 介绍最新继承法中的继承顺序规定,包括法定继承顺序和遗嘱继承顺序,让学生了解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权将如何分配。
案例分析:6. 提供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最新继承法的知识进行分析和判断。
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继承案例,让学生根据最新继承法的规定,确定继承人身份、继承份额和继承顺序。
7. 引导学生讨论案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让他们思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引导他们理解最新继承法在解决争议中的作用。
巩固练习:8. 提供一些练习题,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继承法问题。
可以设计选择题、填空题或案例分析题,帮助学生巩固对最新继承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总结回顾:9. 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强调最新继承法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10. 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拓展延伸:11. 鼓励学生进行继承法相关的研究和调研,可以选择一个特定的继承问题,让学生深入了解并撰写相关的研究报告或小论文。
12. 鼓励学生关注社会热点事件,如名人遗产继承案例,让他们运用最新继承法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评论。
教学评估:13. 设计一份综合性的评估题目,考察学生对最新继承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可以包括选择题、解答题或案例分析题。
法律基础继承法教案
法律基础继承法教案一、教学目标。
1. 知识与技能。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该能够:(1)了解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2)掌握继承法的适用条件和继承人的顺序;(3)了解继承法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案例;(4)掌握继承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过程与方法。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该能够:(1)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加深对继承法的理解;(2)通过练习操作,提高继承法的应用能力;(3)通过小组合作,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应该能够:(1)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家庭财产继承问题,培养正确的家庭观念和价值观;(3)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1. 教学重点。
(1)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2)继承法的适用条件和继承人的顺序;(3)继承法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案例;(4)继承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2. 教学难点。
(1)继承法的适用条件和继承人的顺序;(2)继承法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案例;(3)继承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教学过程。
1. 导入新课。
老师通过提问和引入相关案例,引发学生对继承法的兴趣和思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 理论学习。
(1)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2)继承法的适用条件和继承人的顺序;(3)继承法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案例;(4)继承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3. 案例分析。
老师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引导学生理解继承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加深对继承法的理解。
4. 练习操作。
老师组织学生进行继承法的练习操作,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
5. 小组讨论。
老师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加深对继承法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
6. 总结反思。
老师对本节课的学习内容进行总结,引导学生进行反思和提问,巩固对继承法的理解。
四、课堂作业。
1. 阅读相关案例,总结案例中的继承法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第一章:继承概述1.1 继承的定义解释继承的概念,即自然人因死亡而将其法律权益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1.2 继承的种类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介绍它们的区别和适用条件。
1.3 继承的特征阐述继承的三个特征:无偿性、单向性和法定性。
第二章:继承权的行使2.1 继承权的概念解释继承权的含义,即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2 继承权的行使说明继承人如何行使继承权,包括放弃继承、接受继承和行使遗产分配权。
2.3 继承权的丧失介绍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等。
第三章:法定继承3.1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列举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3.2 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解释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如平等分配、照顾弱势群体等。
3.3 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探讨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如收养关系、人工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等。
第四章:遗嘱继承4.1 遗嘱的概念和条件解释遗嘱的含义,即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表达其遗产分配意愿的法律文件。
4.2 遗嘱的有效要件阐述遗嘱有效的要件,包括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愿、形式要求等。
4.3 遗嘱的执行介绍遗嘱执行的程序和规则,包括遗嘱执行人的任命、遗产的清点和分配等。
第五章: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5.1 继承法律适用概述解释继承法律适用的概念,即确定继承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规范。
5.2 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阐述继承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如继承法律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原则、遗产所在地法原则等。
5.3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探讨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涉及多个国家法律冲突时的解决方法。
继承的法律适用教案第六章: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6.1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解释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如继承人的属人法原则、遗产所在地法原则等。
6.2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例外探讨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例外情况,如涉及多个国家法律冲突时的解决方法。
6.3 法定继承的国际私法适用阐述在国际私法中,如何确定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如《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
婚姻家庭继承法教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教案教案标题:婚姻家庭继承法教案教案目标:1. 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在保护家庭成员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3. 掌握婚姻家庭继承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和影响。
教案步骤和活动:步骤一:引入(5分钟)活动:教师通过提问和引发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婚姻家庭继承法对于家庭成员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例如,问学生是否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以及它对于夫妻、子女和其他亲属的权益有何影响。
步骤二:知识介绍(15分钟)活动:教师通过讲解和示例,介绍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
例如,讲解继承人的确定、遗产分配的规则、遗嘱的作用等。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步骤三:案例分析(20分钟)活动:教师提供一些真实或虚构的案例,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的婚姻家庭继承法知识,分析和讨论各个案例中的继承权益问题。
学生可以小组合作,共同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步骤四:小组讨论和展示(15分钟)活动:学生根据小组讨论的结果,选择代表进行展示。
每个小组可以分享他们对于案例的分析和解决方案,并接受其他同学的提问和讨论。
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和探讨,加深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理解。
步骤五:总结和拓展(10分钟)活动:教师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并强调婚姻家庭继承法在保护家庭成员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同时,鼓励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例如通过阅读相关法律条文、案例研究等方式,深入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更多内容。
教案评估:1. 参与度评估:观察学生在讨论和展示环节中的积极参与程度。
2. 知识掌握评估:通过学生对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表现,评估其对婚姻家庭继承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思维能力评估:观察学生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的思维逻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案拓展:1. 邀请法律专家或相关行业从业者到课堂上进行讲解和互动交流,深入了解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实际应用和案例。
2. 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活动,模拟家庭继承纠纷的解决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继承法教案
继承法继承权是指依法将死者的个人财产转归有权接受此项财产的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继承法律关系中,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接受遗产者称为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继承人依法取得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
继承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一)法定继承1、法定继承的含义法定继承亦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的方法均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
2、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适用法定继承:(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6)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
3、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继承权的人。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继承人、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4、法定继承的顺序我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对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按其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1、有效遗嘱的条件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4)不得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以及胎儿对遗产的应继承份额。
民法典中继承制度的教案:掌握如何处理遗产继承
预计课时:2课时一、教学目标1.了解继承制度的基本概念;2.理解继承的各种方式及其适用条件;3.掌握遗产继承的基本流程;4.深入了解分配继承财产的原则及其应用。
二、教学内容1.继承制度的基本概念2.继承的各种方式及其适用条件3.遗产继承的基本流程4.分配继承财产的原则及其应用三、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教学法2.案例分析教学法3.角色扮演教学法四、教学过程第一课时1.开场导入(5分钟)教师分发学生继承制度的基本概念,要求学生自行阅读。
2.课堂讲授(30分钟)(1)什么是继承制度?(2)继承的种类:①法定继承(②遗嘱继承)③遗赠(遗嘱)④遗嘱执行人的继承权⑤公益继承权(3)继承的适用条件:①法定继承:②遗赠(遗嘱):③公益继承权(4)民法典中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3.案例分析(30分钟)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案例中的问题。
案例:李某去世,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遗嘱未留,其财产应如何分配?4.总结(5分钟)教师为本节课做总结,帮助学生复习所学内容。
第二课时1.开场导入(5分钟)教师带领学生简单回顾上节课的内容。
2.课堂讲授(30分钟)(1)遗产继承及其基本流程。
(2)继承财产的分配原则:①尊重遗愿原则②维护家庭利益原则③一人一份原则④公平原则(3)遗产继承的争议解决途径。
3.角色扮演(30分钟)教师分发故事情节,学生配合故事情节进行角色扮演,体验继承争议解决的过程。
故事情节:小张于近期去世,死后留下了一些钱财,一方认为应该按照父母的分配比例分配,即两个兄弟各一半,另一方则主张应该按照自己的贡献来分配财产,因为他一直照顾父亲,应该要分得更多。
4.总结(5分钟)教师为本节课做总结,梳理所学内容。
五、教学评价教师通过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全面了解了继承制度,包括继承的种类,适用条件,原则等,更加深入地了解了遗产继承财产的基本流程和分配原则,帮助学生应对继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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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该条分析,我国时采取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立法体例。其中“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另外,《继承法》第4条还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规定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能力训练:
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学原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学员能够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
情感(德育目标):
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学原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学员能够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
教学
重点
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继承法基本原则;
继承权;遗产范围;法定继承的概念及特征;
教学
难点
继承法律关系特征;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产分配原则;
教学
辅助
手段
闭录电视多媒体√
投影仪计算机房
语音室其它
课后
作业
1、简述继承权的丧失
2、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并举例说明
课
后
教
学
反
思
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运用学员熟悉的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案例引入所要讲解的本次课的内容。多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结合成人特点,增加师生的互动。用实际事例导入课程。但是学员基础较差,充分树立法律意识还有过程。
(三)遗产分配原则由法律直接规定
(四)法定继承的效力受遗嘱继承制约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为依据,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限定于近亲属,而不是所有的亲属,应当说范围定得比较窄,这顺应了继承立法的发展趋势,是科学合理的。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2、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我国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看来,我国的继承权丧失制度有两个特征:一是采取法定丧失主义,不存在依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而丧失继承权。二是采取自动当然丧失主义,只要存在丧失继承权的上述事由,就自动发生丧失继承权的效力。当事人就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依诉讼予以确认。
老师详细讲解并举例子
老师介绍
老师讲解
学员理解掌握
学员了解
学员理解
20分钟
10分钟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代位继承的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该先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是被代位人,其晚辈直系血亲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遗嘱的撤销和变更
遗嘱的撤销,是遗嘱人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已经设立的遗嘱废止的行为。遗嘱的变更是遗嘱人对原立遗嘱进行部分改变的行为。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遗嘱设立后的撤销、变更是遗嘱人随时都可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利。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撤销或变更遗嘱,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是推定的(默示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遗嘱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后者则是基于遗嘱人的行为由法律所作出的推定。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继承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继承法是关于调整因自然人的死亡而产生的遗产移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征:
1、继承法为亲属关系上的财产法。
2、继承法为私法。
3、继承法是普通法,而不是特别法。
4、继承法是实体法,而不是程序法。。
5、继承法总体上为强行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老师用典型案例分讲解老师用典型案例分析讲解
学员理解分析
学员理解分析
20分钟
20分钟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遗产的分配原则
遗产的分配原则是指数人参加法定继承时,确定各自应继承遗产份额的准则或标准。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可见,我国继承法就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采取如下准则:以“一般应当均等”为基本原则,以特殊情况下的不均等为例外。
法定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的人
继承人以外有权分得遗产的人,指享有继承既得权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公民。《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老师用例子启发学员
学员分析了解
15分钟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定继承概念:又称无遗嘱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等,均是按法律的直接规定予以确定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特征: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由法律直接规定
北京电气工程学校文化课课时授课计划
教师
专业
科目
日期
班级
教研组长
邬平
综合
法律基础
2008.12.18
选修6班
课题
继承法
课时数
课型
2课时
选修课
教
学
目
标
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员对继承法的概念和特征;继承法基本原则;继承法律关系特征;继承权;遗产范围;法定继承的概念及特征;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遗产分配原则;遗嘱的概念和特征等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掌握继承法的特征、原则、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法定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问题等。
(六)遗嘱是合法行为
遗嘱继承的要件
(一)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二)继承人没有放弃或丧失继承权
(三)不存在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的遗产转移方式
这三项要件全部具备时,发生遗嘱继承,缺少任何一个要件,皆不发生遗嘱继承。遗嘱自由原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5种形式,并对不同方式的遗嘱,提出了不同的形式上的要求。
4、继承法律关系和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密切相联。
继承权
概念: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无偿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
老师具体启发学员
老师举例说明
老师提问
老师举例讲解说明
学生分析总结
学员归纳总结
学员分析总结
学员理解
15分钟
15分钟
10分钟
25分钟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法定继承人享有的是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人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的效力:指放弃继承在法律上所产生的后果。放弃继承权的效力在于,继承人不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其“应继份额”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放弃继承权的性质:继承人放弃的究竟是继承期待权,还是继承既得权,这是放弃继承权的性质所要解决的问题。
继承权的丧失
1、概念: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指继承人因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犯有继承法规定的不法行为或违法行为,从而被人民法院取消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概念: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作出的处分其遗产并于公民死亡后生效的单方、要式法律行为。
老师启发学员
老师介绍
学员举例分析总结
学员了解
20分钟
10分钟
教学内容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时间
特征: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二)遗嘱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三)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
(四)遗嘱是遗嘱人亲自进行的法律行为
(五)遗嘱是处分行为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四、限定继承原则
五、养老育幼、照顾病残者原则
六、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继承法律关系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主要是一种绝对财产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