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文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纪律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透明、严格。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解释权属于本单位。
第二章员工的考勤工作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工作安排和规定的考勤时间到岗工作。
第六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岗。
第七条员工应当按时上下班打卡,不得代打卡或让他人代为打卡。
第八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加班或调班,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员工在请假、出差或因病休息需要缺勤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并妥善使用,不得私自擅自调整或损坏。
第十一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到岗工作或迟到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请假,并说明迟到原因。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上级主管对自己的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伪造、篡改或涂改考勤记录或与他人串通作假。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拖鞋、凉鞋等无正式工作场合不适宜的服装。
第三章考勤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本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和解释考勤管理制度;2.制作和发放考勤卡;3.记录和统计员工的考勤情况;4.对员工的迟到、早退、旷工、旷岗等不良考勤行为进行处理;5.协助与员工请假、加班、调班等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考勤工作采用自动化考勤系统进行,员工需要手持考勤卡进行考勤打卡。
第十七条员工每次上下班需进行考勤打卡,打卡时间记录为准。
第十八条考勤管理部门将每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做好相应的数据备份。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将每月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当员工出现不良考勤行为时,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
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职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3. 员工应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二、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5:3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可能需要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或轮班制度,具体安排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勤记录1. 员工每日上下班需通过打卡或其他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 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打卡,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异常。
四、请假规定1. 员工因病或其他私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类型,各类请假的具体天数和审批流程按照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 紧急情况下,员工可电话告知直接上级并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五、迟到早退处理1. 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含3次)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迟到或早退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的,将根据单位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相应处理。
六、旷工处理1. 未经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请假的,视为旷工。
2. 旷工一次,给予书面警告;旷工两次以上,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停职检查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2. 加班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不予认可。
3. 加班费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内部政策执行。
八、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事业编制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原则
1. 事业编制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考勤制度,确保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考勤工作实行日考勤、周统计、月汇总制度,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3. 考勤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考勤时间
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 休息时间:每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考勤管理
1. 事业编制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制发的考勤卡按时上下班。
2. 事业编制人员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审批单》,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3. 事业编制人员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 事业编制人员病假、事假、产假等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考勤记录由各部门负责,每月底将考勤情况汇总报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处罚
1. 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2. 旷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计三天及以上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加强考勤管理,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 事业编制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一一、全勤及全勤奖员工月内无迟到、早退、未经批准的工作时间离岗、旷工及各种请假的、被认为全勤,并获得当月全勤奖。
注:上述“迟到”指迟到次数少于二次(含二次),且每次低于15分钟。
二、休班按照企业各岗位规定休班或补休.三、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5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10元;迟到(早退)一次,不大于15分钟,口头警告一次,处罚20元;迟到(早退)一次,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警告一次,处罚50元,元全勤奖;一个月内迟到二次,警告一次,超过二次作记过一次处罚100元(不另收迟到罚金)。
四、旷工未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经批准及无故在上班期间未经允许擅自离岗60分钟(含60分钟)以上者,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记过一次,处罚80元,旷工二次记大过,罚款300元,旷工三次除名。
五、请假1、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店长同意后方可休假,店长权限范围2天,如需增加天数,需在向店长申请同时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休假员工无全勤奖。
2、病假执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书面申请,休假者无全勤奖。
3、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继续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外地员工,可享受10天探亲假,探亲假期间无工资,有全勤奖。
4、各类请假须由本人(病假可由直系亲属)以书面形式申请,不得以短信、电话、网络或同事转达等方式申请,请假申请须本人送上级主管签署意见,不得由同事转交(病假可由直系亲属交),否则请假人视为未请假,按旷工处理;准许者警告一次.罚款20元.5、提前上岗或结束休假须履行销假,经店长同意方可上岗,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方可销假。
事业单位日常考勤规章制度范文二为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现将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如下: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9:00a.m~17:00 p.m).,须在公司考勤表上签到,由于个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论;代考勤或委托他人考勤均属明显恶意违纪行为,违者一次扣罚50元(请假者除外)。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事业单位内所有在编、合同制及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加班制度: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4. 休息日和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安排,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 弹性工作制:对于部分特殊岗位,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具体规定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需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作为上岗记录。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考勤卡进行签到,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纸质签到表。
(3)签到地点:单位规定的签到地点,如办公室、大厅等。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前,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前。
(3)如遇加班,需在加班结束后进行加班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及时补签。
(2)补签需注明外出原因和时间,经上级确认后视为有效签到。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2)经上级核实原因后,可在当日内进行补签,补签记录需注明“忘记签到补签”字样。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规定,并对本部门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一、总则目的:为规范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名称]所有正式员工。
基本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勤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下午[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
弹性工作制:部分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具体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休息。
三、考勤管理签到签退:员工每日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不得代签或补签。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分钟数]以内,每次扣除相应绩效分;超过[分钟数],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未经请假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全天旷工扣除双倍当日工资,并记入员工档案。
四、请假制度病假: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请假期限不得超过[天数]。
事假:因私事请假需提前[天数]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天数]带薪年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婚假、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加班管理加班申请:加班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加班补偿:加班可按小时计算加班费,或调休。
紧急加班:遇紧急任务需加班的,事后需补交加班申请。
六、出差管理出差申请: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出差期间考勤:出差期间按实际工作情况记录考勤。
七、考勤记录与公示考勤记录:考勤数据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和管理。
公示:每月考勤结果应在次月[日期]前公示,员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
八、附则制度修订: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可适时修订。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生效日期]起实施。
其他: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环境,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规范所有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事业单位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总共40小时。
第六条上班签到时间为早上8:30-9:00,下班签退时间为下午5:00-5:30,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视为一次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根据单位要求使用指定的考勤方式进行签到签退,不得擅自更改或伪造考勤记录。
第八条员工因事外出需请假的,应提前向领导或人事部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批准外出、旷工者,扣除工资。
第九条员工因病需请病假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条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前一周向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人事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工作,负责员工考勤记录的统计、汇总和报送。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实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考勤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未按规定请假、伪造考勤记录等,对违规情况应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或对员工进行打压报复。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员工,人事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扣除绩效奖金、记过通报批评等。
第十六条对于恶意破坏考勤管理制度的员工,人事部门有权依据规定进行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应经单位领导审批并通知全体员工。
2018年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公司考勤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并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完善原管理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公司的考勤管理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二、作息时间:按公司公布时间为准三、考勤规定1、公司员工考勤情况直接与其月度以及年度薪酬、奖金挂钩。
2、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凡到公司上下班必须打卡。
四、考勤扣罚1、迟到或早退1~30分钟者按20元/次进行扣罚;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者按50元/次进行扣罚;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如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超出次数则按以上规定双倍处罚,情节较严重者公司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开除处理。
2、上班时间员工外出办公事者须提前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填写外出时间及事由;突发情况外出未登记者须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回公司24小时补登记(须由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外出未登记或补登没有领导签字确认的直接作为旷工处理。
员工按时上、下班但忘打卡者或因打卡机不识别者,应当天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由,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免。
3、每月累积请事假在3天以(含)时,按50元/天扣除;每月累积请事假在3天以上时,超出天数按日工资100%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4、每月累积请病假在3天以(含)时,按30元/天扣除;每月累积请病假在3天以上时,按日工资50%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收费单据,无有效证明按事假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5、工伤、产假期间按国家及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薪资发放。
6、年假、丧假、婚假、陪产假、轮休、调休期间不扣发薪资。
7、以下情况视为旷工:未经批准缺席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者其他团队活动的;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涂改、骗取休假证明休假的;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的;不服从安排而不到岗的;其他违纪行为造成缺勤的。
2018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2018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一、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考勤记录真实准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
二、考勤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或偏袒。
2. 规范准确:员工应按规定的考勤流程和时间进行打卡,确保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3. 惩罚奖励:对于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
同时,对于优秀表现的员工,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
4. 共同监督: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要加强对员工考勤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秩序井然。
三、考勤方式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需在指定时间段内通过系统进行打卡。
系统将自动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
四、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9:00,员工需在上午8:50前到达公司并按时打卡。
2. 下班时间:公司下班时间为每天下午6:00,员工需等待主管允许后方可下班,并按时打卡离开公司。
3. 加班时间:如有加班需要,员工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时间将计入加班工资。
五、考勤记录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进行处理。
员工需保留好自己的打卡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六、考勤管理奖惩1. 迟到早退:员工如有迟到或早退行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降级等。
2. 旷工请假:员工如有旷工或请假情况,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单,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将被列为旷工行为,相关处理将按公司规定执行。
3. 考勤奖励:公司将定期对优秀考勤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
七、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停职处分、甚至开除。
八、附则本考勤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对员工进行相应告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增强组织纪律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管理区和本局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
一、考勤内容1、考勤实行由办公室管理的打卡考勤制度。
2、职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必须遵守管理区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职工按规定时间到(离)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
4、考勤须知:(1)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论处。
(4)因偶发事件迟到经办公室查明属实可准予补办请假。
(5)对迟到或早退者,处罚款50元,每次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按处罚款200元。
二、考勤管理1、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打卡考勤。
每日早晨上班时间(早8:00)前,上午下班时间(中午12:00)后,下午上班时间(冬春季下午2:30,夏秋季下午3:00)前,下午下班时间(冬春季下午5:30,夏秋季下午6:00)后准时打卡,缺勤者按迟到或旷工办理。
2、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3、因公出差或下乡,应于出差或下乡前到办公室办理出差下乡手续。
三、请消假1、每年职工可休事假15天,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休假前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超过3天需要经过管理区主管领导批准,全年事假超过15天,扣除请假当天工资。
2、病假经医疗单位证明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主要领导或管理区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期,如带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等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1.所有在岗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考勤程序,全局采用电子信息考勤系统进行统一考勤。
事业编考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全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考勤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考勤分为出勤、请假、加班、休假等。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病、事等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审批单》。
第八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等。
第九条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天,累计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病假:因病需要请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请假时间根据病情确定。
第十一条婚假:工作人员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第十二条丧假: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3天丧假。
第十三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
第十四条陪产假:男职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
第十五条护理假: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可享受20天护理假。
第十六条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七条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工作人员考勤档案,记录工作人员的出勤、请假、加班等情况。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部门每月底汇总考勤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部门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上下班,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说明原因。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请假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二)擅自离岗、串岗;(三)未经批准擅自请假;(四)伪造、涂改考勤记录;(五)其他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
2018考勤管理办法
2018考勤管理办法(暂行)考勤管理办法(暂行)二O—七年三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全体在岗员工。
第三条职责分工1、综合行政部是公司考勤管理和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的建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计划财务部负责员工考勤结果与绩效成绩关联的奖金核算工作。
3、分公司各部门是考勤工作的执行单位。
各部门主任(负责人)是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四条工作时长公司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作息时间作息时间变化以综合行政部通知为准。
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调整方案需报分公司经理批准,交综合行政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章假期种类、期限及待遇第六条公司员工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权力外,还包括如下福利假期:1、婚假:婚假吉林省规定是15天(不再区分早晚婚),婚假期间工资和绩效奖金正常发放。
2、丧假:员工办理亲属(指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或依靠员工本人供养的养父母、弟、妹)死亡时,可核给丧假,丧假期限为3天,超过时间按事假办理。
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正常发放。
3、产假:在公司工作的女员工,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可核给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分公司工作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给予护理假15天。
休假期间员工的工资和绩效奖金正常发放。
4、哺乳假:哺乳1周岁以内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1个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1胎,每天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时间(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出现脱岗、虚岗、串岗、私岗等现象。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上网玩游戏、购物、炒股、QQ/微信聊天、看与学习工作无关的视频等。
第四条考勤管理(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单位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考勤,如签到、签退、指纹识别等。
(二)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报、漏报、迟报等现象,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勤结果应定期公示,以便工作人员监督和查询。
第五条请假管理(一)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请假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请假规定,不得擅自离岗。
(三)请假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按时返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岗的,应重新申请请假。
第六条旷工处理(一)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二)旷工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工资、降级、撤职等。
第七条加班管理(一)工作人员加班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单。
(二)加班时间应准确记录,并按照单位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
(三)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不计发加班费。
第八条考勤员的职责(一)考勤员应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包括考勤记录的填写、整理、归档等。
(二)考勤员应负责工作人员请假、加班等申请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三)考勤员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考勤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考勤数据和分析报告。
第九条违规处理(一)违反本考勤规章制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警告、罚款、降级、撤职等。
事业编制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编制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编制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考勤管理,包括事业单位内部员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事业编制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考勤管理应当分为每日、月度、季度、年度等不同层次,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保障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员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六条考勤管理制度应当与其他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七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遵守考勤制度,准时完成考勤记录和报表,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九条事业编制人员在职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或早退。
第十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考勤打卡,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遵守规定的休息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二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按规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十四条事业编制人员的考勤记录应当真实可靠,不得随意篡改或删除。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考勤记录系统,确保考勤记录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六条考勤记录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汇总和统计,形成相应的报表和表格。
第十七条考勤记录应当储存备查,以备公司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查阅和审查。
第十八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事业编制人员的考勤异常情况,保障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当与其他人事管理记录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人事档案。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二十条事业编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或早退。
第二十一条事业编制人员如需调休、请假或外出,应当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人事部门请示报备。
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规章制度1. 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考勤制度是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用于监督和管理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纪律以及工作态度。
通过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确保员工严守纪律和职责,实现组织目标的顺利推进。
2.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编制人员、合同人员和临时人员等。
3. 考勤时间与地点3.1 考勤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为上班时间,其中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
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
3.2 考勤地点: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在指定的考勤机上进行考勤刷卡或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4. 考勤制度的分类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要求,本考勤制度分为正常考勤、加班考勤、请假考勤、迟到早退考勤等几种类型。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时上班、下班,并按照规定刷卡或签到记录工作时间。
正常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发放的重要依据。
4.2 加班考勤加班考勤适用于临时需要在工作时间外工作的员工。
员工需要事先向上级主管提出加班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工作。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加班工资的规定进行计算并报销。
4.3 请假考勤员工有需要请假的情况应提前向主管申请,包括年休假、病假、事假、产假等。
请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发放将根据实际请假情况进行调整。
4.4 迟到早退考勤员工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班、下班,应提前向主管请假或说明原因。
迟到早退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除工资和相应的福利。
5. 考勤记录和考勤奖惩5.1 考勤记录考勤记录由考勤系统自动生成,包括员工的上班、下班时间、加班时间、请假时间、迟到早退时间等。
员工可通过个人账户查看自己的考勤记录。
根据考勤记录,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出勤率高、无迟到早退和请假记录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而频繁迟到早退、旷工和请假记录过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警告、处分甚至解雇。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为确保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勤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
2. 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人员等。
三、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 上下班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午下班时间为下午5:30。
午休时间为中午12:00至下午1:00。
3. 记时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工作证刷卡进行打卡,包括上班、下班和休息时间的打卡记录。
4. 迟到早退:凡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员工,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记录到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5. 外勤人员:外勤人员需按照工作安排进行考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汇报并上报工作任务和成果。
四、考勤报表1. 考勤报表:每月工资发放前,人事部门将根据电子考勤系统的数据制作考勤报表,包括每个员工的上班、下班、迟到早退等考勤情况。
2. 审核:考勤报表由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确认无误后发送给财务部门进行工资发放。
五、考勤奖惩1. 奖励:对于无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加薪、表扬等。
2. 处罚:对于迟到早退超过三次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除工资等。
六、其他规定1. 请假:员工如需请假,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填写请假条,由人事部门进行记录和管理。
2. 加班:员工如需加班,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得到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
3. 调休:员工如有加班情况,可以根据公司规定进行调休,但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
以上为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员工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工作时间和考勤记录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事业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临时工。
三、考勤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原则;3.严格执行、奖惩分明原则。
四、考勤时间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2.节假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五、考勤制度1.签到制度:工作人员需按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
2.请假制度: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各类请假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3.加班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
4.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安全。
5.出差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出差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单位秘密。
六、考勤管理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制度的落实;2.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3.考勤记录每月汇总后报人事部门备案;4.人事部门负责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七、奖惩措施1.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我单位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为全体员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
事业单位行管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行管考勤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证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及其他临时聘用人员。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工作时间与考勤规定1.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员工每日需通过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3. 加班及节假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提前申请并获批准。
三、请假与休假1. 员工因病假、事假、年假等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按程序报批。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应说明具体事由。
3. 年假根据国家法定规定及员工工作年限进行安排,需提前一周申请。
四、迟到早退与旷工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记为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2小时未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全天未到岗者,视为旷工一天。
2. 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或旷工一次,将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按单位规定进行处理。
五、奖惩机制1. 对于全年无迟到早退、无无故缺勤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罚工资或其他纪律处分。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因公出差、参加培训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打卡的员工,需提前报备并事后补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考勤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单位并说明情况。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聘用人员等。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或14:00至18:0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
第五条请假制度1.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调休假等,各类假期的具体规定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3. 请假期间,工作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单位工作不受影响。
第六条迟到、早退、旷工1. 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2.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小时,视为旷工1天。
3. 旷工1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旷工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旷工3天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30%。
第七条加班制度1. 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工资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3. 加班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单位可安排调休。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管理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4. 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九条考勤记录1. 工作人员应每日签到、签退,如实记录出勤情况。
2. 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审核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3. 考勤记录应妥善保管,作为工资发放、绩效考核的依据。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精选资料事业单位考勤制度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可修改编辑(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1.迟到: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
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
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1.事假: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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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 : 30 —11: 30
中午休息时间:11 : 30-13 : 00
下午工作时间:13 : 00-16 :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
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
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
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
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 30之前到岗,8: 30-9 : 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
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 元(即
2500/22=113 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
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
工。
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
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
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
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
时。
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
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
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
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
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
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
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
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
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
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工作人
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
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
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
异地奔丧的,
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
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期
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
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
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 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
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
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
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
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
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 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
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
5、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
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
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 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
当年的休假待遇。
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
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期间如有国家相关
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官副主任以上批准,
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