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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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夯实基础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竹溪县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开创群众工作新局面

乡镇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群众工作,农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通过乡镇信访渠道直接反映上来;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的问题,通过乡镇信访渠道协调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做好乡镇群众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以来,竹溪县以乡镇为中心建立起群众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构建起“四级服务网络”,为群众办事筑起了“温馨巢”。为竹溪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高位推动,创新载体,构建起强势群众工作网络

“蝼蚁之穴能毁掉千里长堤’,群众有怨气,如果一时不能解决,积压多了就会出大事!”县委书记余春存告诫全县干部。为构建起“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竹溪县以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为载体,构建起强势群众工作网络。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县委县政府突破就“信访抓信访”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全局,真正把信访工作融于群众工作之中;充分相信群众、争取群众、调动群众化解矛盾的积极性,依靠群众力量,发挥群众智慧,解决群众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理顺群众情绪,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稳定。二是突出重点,“点线面”结合,构建群众之家。强化乡镇一级。各乡镇都成立了群众综合服务中心,中心主任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兼任,成员由信访员、司法员、民调员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调处本乡镇范围内的信访事项;拓展村一级。各行政村都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以民调委员为骨干的信访工作小组,负责调处本村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延伸组一级。明确每个村民组的组长为本组矛盾纠纷信息员

和调解员,负责对本村民组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与此同时,还在县直单位和重点企业都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访接待室,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信访员。目前,全县各级信访机构达到612个,工作人员达到3200多名,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工作网络。

二、畅通渠道,完善功能,拓展便民服务新平台

--群众诉求表达平台。当前,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已成为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原则,以司法所为主,联合公安派出所、土地、财政、经管、林业、民政、安全生产等站所和相关人员,实行多位一体,联合办公,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服务、上访接待处理等服务,直接回答群众有疑问的的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机具补贴、旧村改造和计生、民政等相关问题。

--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召集相关当事人和业务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现场调解,对于双方接受的,按双方意愿签订调解协议,并督促落实。对双方矛盾较大,无法调解的,也提出调解意见,向群众说明情况,引导群众按司法程序处理,避免无序上访,效果较好。今年6月份,中峰镇长岭村谷竹高速施工时,施工方砍伐了村民袁宗慧16株油松,他本人要求施工方按经济林标准补偿,施工方以为集体公益事业,只愿象征性的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在便民服务中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施工方赔偿袁宗慧800元损失,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预警防范平台。将民生第一取向体现在制定决策、推进工作全过程,把发展第一要务与稳定第一责任统一起来,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竹溪县建立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拟开工工程、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矛盾提前预防、提前化解,实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社会矛盾化解有机联动。目前已实施风险评估项目27个,其中整改6项,

暂缓实施2项。

--便民服务平台。乡镇综合服务中心把群众工作的网络、资源、优势运用于信访工作,将重心向基层转移,将触角向基层延伸,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了“四进四建”活动,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进支部、进楼院、进责任区,建立双向联动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服务机制,零距离倾听民声,实打实排解民忧,强化了广大党员服务群众的主体作用。

--信息交流平台。缺乏足够的信息交流沟通,也是造成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乡镇以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将各项惠农政策、重点项目及各站所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受理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予以公示,群众一看,一目了然,避免了不少由于缺少交流沟通引起的上访事件。

--教育帮扶平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有序反映诉求的意识,特别是把接访过程作为思想教育的过程,探索了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方式。针对那些法律之外、情理之中的信访事项,构建了工会、民政、劳动等部门参与的帮扶救助体系,通过帮扶救助息访598人,息访率达91%。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推进信访工作上水平。

--“三个转变”。一是变“孤军作战”为“整体联动”。我们以“包案领导、信访部门、基层单位”为节点,注重发挥包案领导的牵头组织作用,信访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以及基层单位的信息反馈职责,建立了快速反应、衔接紧密、协调互动的三级工作网络。一旦发生信访问题,包案领导“第一时间”介入,信访部门立即协调有关单位联动,基层单位就地稳控和调处,保证问题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变“被动等访”为“主动接访”。县、乡、村、组四级群众工作网络工作人员和群众工作协理员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地接触群众,当好“社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县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角色,听取群众呼声,

了解群众疾苦,掌握群众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将存在于基层群众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和思想疙瘩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基层群众“琐事不出组、烦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三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坚持“关口前移、主动出击”,由主管领导带队,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一线研究,在一线调处,在一线化解;高度关注重点领域信访稳定动向,主动走访对接重点对象,协助村组一同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综合施策。一是对乡镇信访事件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类排队,分清主次的轻重缓急,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对那些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一方平安、事关大局的重大信访案件,譬如农村土地征用,水利建设。二是分类指导。掌握政策,分类指导,是处理信访案件的关键。在实践中,有的要把话讲“死”,要让那些政策不允许的或无理纠缠的上访者死心;有的要把话讲“圆”,对那些可能是因决策不当、决策失误或干部工作粗暴、违法乱纪引发的矛盾,要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双方着想,理解上访群众的苦衷,热情接待,耐心细心地倾听他们的陈述,通过过细的思想工作,想方设法,该解决的、能解决的、必须解决;有的要把话讲“活”,对那些邻里之间、村与村之间,因水、电、路、地、山场等引发的纠纷,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辩证地、两点论地向双方做好解释,把话讲活,指出他们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反之,会有什么好处,等等,使双方心平气和,愿意坐下来解决问题。三是注重调解。信访案件,大量反映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坚持调解为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事最好。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办,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建立完善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服务制度。由司法所人员参加信访值班,为涉法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上访人员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避免重复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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