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桂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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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注册申请表
备注:
1申请时提供课题研究计划书复印件和课题研究方案。
2 •离开时提交一份研究工作情况报告留科学实验中心备案。
进入科学实验中心须知
1. 科学实验中心在学校的领导下实行开放,由科学实验中心具体实施和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
外提供服务、接洽项目和业务等。
2.来科学实验中心做课题或实验的人员,首先须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经科学实验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还需主管校领导审批。
3.科学实验中心对外的科研、开发、技术合作与协作等有关事宜,按合同或协议办理。没有签订合
同和协议的外单位人员在实验中心完成的研究论文和成果需在其论文和成果上注明“在桂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完成”等字样。
4.在实验中心进行课题研究或实验的人员须参加科学实验中心的安全知识、规章制度学习以及仪器
设备使用培训。合格后,才能进入实验中心开始实验工作。
5.做课题或实验的人员,负责自己实验专用的试剂、耗材、实验材料和用品的购置及费用。
6.实验中心不提供免费的试剂、耗材(包括一次性、多次重复性和再生性耗材)、实验材料和
实验用品。如果实验人员需要从实验中心获得以上物品,必须登记、签字、通过学校财务转账或付费。
7.使用仪器设备须预约、登记。使用仪器设备后,要做好仪器设备运行、使用记录,以及仪器设备
保养和实验室清洁工作。爱护仪器设备,人为损坏或不按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规程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赔偿。
8.非正常工作时间使用实验室,需预先登记、借用实验室钥匙,并负责借用期间的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未经同意,不得私自配制或拥有实验室钥匙。
9.实验涉及致病微生物、有害有毒、有传染性、有放射性等有害物,进入实验中心前需向科学实验
中心报告。未经许可,禁止将上述物品和私人物品带进或存放在科学实验中心。
10.如发现意外或盗窃事件,应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11.预定实验时间到期,必须办理离开科学实验中心的手续。办理离开手续时,需提交在科学实验
中心进行课题研究或实验工作的报告,清走自己所有的物品。一周后如果没有办理,科学实验中心将做清出处理,造成所有的损失由物主承担。预定实验时间到期还没有完成课题或实验者,可以办理延期手续。
12.没有本人书面通知,一周没来科学实验中心者,科学实验中心对其物品做清出处理,损失由物
主承担。
13.在实验中心做课题或实验的人员应遵守学校和实验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与条例,服从实验室管
理人员安排。实验中心拒绝不遵守管理制度与条例者。
我承诺遵守科学实验中心的管理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