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建筑工人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3)监督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项目部各部门职责:(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现场管理,监督建筑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建立建筑工人档案;(3)财务部门:负责建筑工人工资的发放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筑工人信息采集与录入1. 信息采集内容(1)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建筑工人的从业资格信息,包括工种、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3)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信息,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4)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包括出勤天数、加班时间等;(5)建筑工人的工资发放信息,包括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
2. 信息采集方式(1)建筑工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项目部进行信息采集;(2)项目部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信息采集;(3)通过信息化手段,如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采集。
3. 信息录入与更新(1)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采集到的建筑工人信息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建筑工人信息;(2)建筑工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建筑工人本人应及时向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表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表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程造价:项目地址:人工成本:拟用工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单位类别:单位名称:市民卡发放工资:XXX账户: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参保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合计金额: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承诺:1、本单位同意统一采集施工作业人员电子照片等实名制信息,并为申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2、经施工作业人员本人同意,由本单位统一为施工作业人员申办市民卡,并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办理申请和领取市民卡相关业务。
3、本单位确认施工作业人员所提供的开户资料真实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与本人原件相符;确认施工作业人员已阅读并同意《南京市市民卡办理规定》、《金陵通记名卡办理规定》,以及XXX的相关规定,并承诺全部理解、完全接受并全面遵守。
4、本单位确认施工作业人员已阅读并同意遵守《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银行卡的各项规定和章程。
5、本单位在领取市民卡后及时交付至施工作业人员本人手中,因施工作业人员离开工地无法发放到本人的,5日内将市民卡交还市服管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培训证书号:公司实名制管理员: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施工单位登记经办人服管中心盖章:复核:服管中心经办人:实名制管理登记表由市服管中心、XXX、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执一份。
项目工程实名制制度
项目工程实名制制度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行业的项目规模与数量不断增加,工程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加。
在过去的工程管理中,因为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很多工程项目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款项拖欠、工程延迟完工等。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升工程管理效率,实行实名制管理已成为建设工程行业的必然选择。
二、实名制管理的意义1. 提升工程管理效率。
实名制管理可以明确工程项目中各方责任人的身份,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可以更好地约束各方行为,提升管理效率。
2. 推动项目合作。
通过实名制管理,可以促进各方之间的合作,减少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清晰导致的矛盾和纠纷。
3. 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
实名制管理可以提高承建方和监理方的责任感和执行力,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工。
4. 促进行业发展。
实名制管理将建设工程行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内容1. 实名登记。
在工程项目启动前,各方责任人员需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 项目责任书。
各方责任人员需要签署项目责任书,明确各自在工程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 实名签到。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责任人员需要进行实名签到,记录到场时间和工作内容。
4. 项目监督。
建立专门的项目监督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确保各方责任人员按照责任书规定履行职责。
5. 违规处理。
对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处罚甚至终止合作。
四、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方式1. 政府部门的支持。
政府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实名制管理的推行,在相关政策规定中明确实名制管理的要求。
2. 行业协会的引导。
建设工程行业协会应当引导会员单位积极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3. 企业自我约束。
建设工程企业应当自觉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实名制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实名制管理的持续改进1. 监督评估。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台帐
实名制管理台帐项目部年月日目录1、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2、2017年实名制管理目标与计划3、实名制申报管理流程4、实名制管理组织机构图5、项目施工作业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成员6、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工资发放管理办法7、农民工工资发放流程图8、2017年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与计划9、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10、项目部刷卡制度11、实名制管理员职责12、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计划及评分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1、公司将根据本通知相关规定,对各项目部施工工作人员实名制执行情况列入施工生产月度检查范围,检查结果与项目部安全行为、信息化运行“同考虑、同奖惩、同兑现"。
检查内容包括:单项工程承包协议、劳动合同、信息录入上传、考勤刷卡及工资发放等执行情况。
本通知未涉及事宜,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须每月十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上月市民卡办理及刷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公布。
对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当月工资明细表需事先经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核实市民卡办理和考勤刷卡情况,并签署相关审核意见后,方可进行当月支付。
3、项目部对施工作业人员上班未按规定要求刷卡考勤的,处50元/天的经济处罚,对各班组未及时申报办理市民卡的,处100元/人的经济处罚,对各班组未按规定刷卡考勤的施工人员进行罚款,将在当月工资款中按实予以一次性扣除。
4、对各项目部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影响主管部门对本公司实名制管理信用动态考评结果的,或影响所在项目省市文明工地申报的本公司视具体情况对其降低其资信等级,或终止合作协议,并保留主张所涉经济损失的权利。
5、若因公司相关人员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民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引发施工作业人员恶意讨薪不良事件,或影响公司信用考核和工程评优的工程将视事件具体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按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10.09•【字号】苏建建管〔2018〕539号•【施行日期】201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建管〔2018〕53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的要求,现将《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10月9日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和要求,结合江苏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解决拖欠建筑工人工资问题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维护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管理规范、保障到位,完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强化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建筑工人权益维护机制、加强欠薪预警建设,减轻企业管理负担,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压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
2018年底,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市县全覆盖,全省系统实名录入人员达到100万人以上,特级资质企业全部实现项目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现场实名制管理,初步实现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一张网、数据一个库、维权一条线,并作为检查在岗履职,认定项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差别化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告知承诺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告知承诺办法根据《南京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第一批》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事项编号1030002000)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具体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2、《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9号) 3、《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建建监字〔2014〕670号) 4、《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9〕179号) 5、《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宁建规字〔2011〕4号) 二、审批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建设单位)携带施工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07窗口申请。
2、受理。
申请要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向申请人(建设单位)开具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发放《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表》和《实名制管理设备申请表》,申请人(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
申请要件材料不全,不予办理。
3、网报。
申请人(施工企业)登录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网(www.el-zf.cn),进入“e路筑福实名制管理系统”,选择“实名制登记(非加密锁)”,按照要求逐项填报实名制管理登记事项和申请实名制管理设备。
4、审核。
申请人(施工企业)携带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表》(一式四份)和《实名制管理设备申请表》(一份),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07窗口办理审核。
5、办结。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或按照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申请人(建设单位)领取“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申请人(施工企业)领取实名制管理设备。
三、审查材料 1、施工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
2、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表,一式四份。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2 意义1.2.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1.2.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2.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1.2.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2.1项目经理部职责2.1.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1]208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发[2011]20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江宁、栖霞、雨花台、六合、浦口、高淳、溧水等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在区县立项的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消防、环保、技术监督、人防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协同做好工程质量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保证金集中监管的制度,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执法检查的活动。
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
《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问答一、为什么要开展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答:为加强建设工程现场人员的动态管理,防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际峰会顺利召开,根据上级关于国际峰会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杭建市发[2009]540号),实施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
二、与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有什么区别?答:1、实名制管理对象发生变化。
原实名制管理对象为进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
新的实名制管理对象为进出建设工程现场的所有人员,包括施工企业(含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下同)作业、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等。
2、实名制管理容发生变化。
原实名制管理要求进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劳务作业人员每天每次进出施工现场都要通过实名制信息卡进行刷卡考勤,且上报考勤信息,操作性不强。
新的实名制管理采用读取二代作为刷卡方式,无需制作实名制信息卡,对项目工程现场进、出时进行实名校验,对项目管理人员则要求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进场校验,且通过阅读器实时上报信息,操作更简便可行,信息更实时真实。
此外,现场人员日常考勤由企业自行实施。
3、建设工程区域围发生变化。
新的实名制管理区域围将按时段逐步扩大到全市区,第一阶段(即2016年2月1日起)主城区围的施工项目开始实施,第二阶段(即2016年6月1日起)主城区及萧山区、余杭区及富阳区围的施工项目全部实施实名制管理。
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可以运用管理平台,在所辖区域积极开展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现场人员新实名制管理适用哪些企业?答:实名制管理适用于进出建设工程现场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及其他单位。
其中,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四、建设工程现场人员新实名制管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答:建设工程现场人员新实名制管理自201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实施措施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实施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各班组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发放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
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应在核实后及时报项目部补办,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街接。
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IC卡上交班组长。
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并在务工人员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
XXX
嘉兴市中环南路、广益路综合整治工程Ⅳ标段。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统一标准
市场不良信用行为
受到建设(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次)
对在日常管理中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承诺履行相关事项的(次)
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及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不履行义务的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中有行贿、串标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次)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起
二、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
被管理部门约谈的每次
被下达停工通知书的每次
被亮黄牌的每次
被行政处罚的每次
被亮红牌的每次
三、受到通报批评
受到部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受到市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督巡查通报批评的每次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每起
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
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者谎报、拖延报告的
二、受到行政处罚
因施工质量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每起
因施工质量管理原因受主管部门约谈,或被质监部门责令局部停工,每次
三、受到通报批评
被国家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
被省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巡查通报批评
获得市级文明工地,每项
二、受到通报表彰
部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
省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
市级工程安全监督巡查通报表扬的一个
三、其它行为
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的每个项目
在建工程管理人员纳入定位系统每个项目
减分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起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11•【字号】宁建建监字[2011]1191号•【施行日期】201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1]119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促进建筑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全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决定在本市区域内从事工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中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并将综合信用评价分数带入工程建设招投标。
本文所指的建筑业企业包含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园林古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市住建委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职能做好相应管理工作。
市辖三区(江宁、浦口、六合)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一、信用信息管理内容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由基本状况信息和经营行为信息两部分组成。
我委负责统一建立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按时记录企业诚信管理信息。
建筑业企业基本状况信息由企业基本概况和从业人员基本概况构成。
建筑业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信息由企业市场和现场(质量、安全)行为概况及市场经营行为评价组成。
(一)基本状况信息企业基本状况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的基本概况(1)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2)企业取得的专项许可;(含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4)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在本市承揽工程概况)(5)企业的信用及其评价记录;(6)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和状况的信息。
南京市实名制管理流程
南京市实名制管理流程(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实名制管理流程第一节总则为了搞好企业实名制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我们以《劳动法》、《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宁建社征字【2011】14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节工作步骤一、员工招聘1、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2、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到公司统一备案。
3、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
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
4、合同期限:务工人员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期满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5、岗前培训: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在岗深造培训教育以及普法维权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实名制备案步骤:1、备案预约单(1份;输入信息后系统直接生成)。
2、发包方承接工程已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施工许可证、交易备案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任选其一);招投标项目还需携带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3、《合同》(含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副本(3份)。
4、系统打印出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3份)。
5、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份;网上已认证通过的人员可不提供)6、备案人员劳动合同。
7、备案人员岗位证书。
8、备案人员参加普法维权及培训后考试合格的试卷。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汇报材料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汇报材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建设发展的大事,因此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实施的现状、难点与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汇报。
一、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实名制管理是建立在公民个体身份识别信息基础上,通过真实登记、核查和认证,使公民个人与其行为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实现可信度、可审查性和可控性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的推行,既有其现实性,也有其时代性。
其现实性在于,建筑工人的实名制管理可以有效地遏制一些流动人口的不良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时代性在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适应互联网时代技术发展的新需求,可以为建筑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和预防措施。
二、实施的现状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不断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渐推广。
目前,大多数在建工程已经实行了实名制管理。
施工单位在招用建筑工人时,要以实名制的方式进行,即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必须真实登记并进行认证,施工单位要保管好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资料,一旦发现造假或虚报信息的建筑工人,予以清退和惩处。
此外,建筑工人在进入工地前要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并且持有有效的工友证和安全防护用品,才能够进入工作区域。
三、难点与问题实名制管理在深入推行中仍面临一定的难点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工人素质参差不齐,不易管理。
建筑工人从业的机会相对较少,加上岗位吃苦耐劳的特点,吸引了许多未经过专业培训的劳动者和非法移民,他们的素质不高,容易违规、造假。
如何提高建筑工人的素质,是实名制管理需要考虑的问题。
2. 实名制的信息保密问题。
建筑工人的实名制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劳动经历、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需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力度。
施工单位要规范员工管理程序和操作流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本办法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帐,实现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以市民卡为载体,建立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日常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四、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劳务经理应当配合。
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
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日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申请办理市民卡。
在本市办理过市民卡的,不再重复办理。
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直属劳务经理及其联系电话、进场及撤场时间、工种、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培训记录、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高、工资、考勤、个人信用等。
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方案一、项目背景在当前各种社会管理工作中,实名制管理已经广泛应用。
针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的要求,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名制管理方案,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二、实名制管理的意义1. 规范管理:实名制管理可以有效遏制工程项目中的不正当行为,减少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进行。
2. 安全生产:通过实名制管理,能够追踪责任人员,减少现场管理隐患,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3. 提高效率:实名制管理可以规范人员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工作中的重复劳动,提高项目管理效果。
三、实名制管理方案1. 项目申报阶段在项目申报阶段,各相关单位应将项目相关负责人实名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工作单位信息、联系方式等。
项目申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同时,建立项目责任人员库,对项目负责人员进行实名管理。
2. 项目施工阶段在项目开始施工前,必须将各施工工人、技术人员等实名登记,并分配身份证。
施工队伍署名登记制度,以便随时根据人员信息管理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同时,建立工地进出登记制度,工人进入工地需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
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对证件进行认证,确保进出工地的人员真实可靠。
3. 项目管理阶段在项目施工中,保留责任人、监理、客户等实时关键监工点位的人员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对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同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对参与项目的各方人员进行实名核对。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予以追究责任。
实行项目施工工程人员署名登记制度严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实名制管理的优势1. 能够对工程项目中的人员进行实名追溯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 能够规范工程项目中的人员流动,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工地,降低安全隐患。
3. 能够提高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整个施工管理流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适用本办法。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工程以及离实际竣工日期不足2个月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不按本办法开展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包括:(一)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等;(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审图、检测单位的项目服务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项目服务人员;(三)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四)劳务工人。
第四条实名制管理是指利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从业人员信息,核验人员身份,记录人员的劳动考勤、安全生产教育及技能培训、工资发放、信用评价等信息,实现工程项目的组织化管理、人员素养提升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参建主体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对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实名制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并给于经费保障。
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服务单位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发包合同中列明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条款。
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应承诺对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工作进行统筹,并协调、检查、督促在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各用工主体为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人。
工程项目实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建设工程项目。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措施。
(二)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学历、职业资格、劳动关系等。
2. 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程参建单位应与工程项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人员培训与考核:工程参建单位应组织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并建立考核制度。
4. 人员工资支付:工程参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项目人员工资,并建立工资支付台账。
5. 人员考勤管理: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人员考勤制度,采用电子考勤系统,确保考勤真实、准确。
6. 人员用工信息报送:工程参建单位应将工程项目人员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四、实名制管理措施(一)工程参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人员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考核、工资支付、考勤等信息的实时查询、统计和分析。
(三)工程参建单位应定期对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程参建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工程项目人员信息。
五、监督检查与处罚(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工程参建单位,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暂停项目施工等处罚。
(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地及建筑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建筑工程领域因对农民工管理不规范造成的各类欠薪、讨薪问题成为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和化解其带来的社会矛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对目前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面临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应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
关键词:建筑企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问题;应对措施引言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建筑业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问题与社会稳定发展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问题极为重视,各地区政府部门通过对各类劳务用工的持续改进和创新以及对农民工管理规章制度的强化,对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强化农民工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加快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一个有效途径,有关部门要探索新路子,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一)建设相关单位责任划分为了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率,需要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指导和监督方面的工作,对农民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全面的管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要对本地区的实名制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二)实名制管理范围建筑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之前要和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建筑现场实名制的管理类别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建设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的项目管理人员,其次是施工现场的农民工。
(三)实名制信息采集范畴实名制信息的收集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基本情况,主要有身份、学历、工种、技能等级及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从业情况,主要有岗位信息、劳动合同的签订、考勤与工资的发放及从业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四)实名制管理硬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要进行封闭式管理,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通常情况下需要使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来进行打卡,同时在场地不能密闭的情况下,需要安装移动定位和电子围栏等相关的考勤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