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百政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现将《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31日百色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提高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奋力推进矿业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开发、高效利用和创新治理,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促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规划管控,优化开发布局(一)强化三条控制线管控。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禁止矿业活动,其他区域除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以及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外,禁止新设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
对已依法设立矿业权,除油气探矿权、铀矿矿业权外,均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或有序退出。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5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5日百色市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土地开垦工作方案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百色市土地开垦项目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破解土地资源“瓶颈”制约难题,实现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占优补优,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办法》(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公共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5〕65)、《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规〔2015〕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根据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投资风险投资者承担”的原则,通过引进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将本市宜农未利用地改造成耕地,并对开垦确认的新增耕地指标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确保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需要。
二、工作方式项目采取分级分阶段开发的方式。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23•【字号】百政办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3日百色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必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完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的划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
从规划实施情况看,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已突破,且存在用地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十分必要。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成果。
在2013年形成的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运用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将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基准年调整到2013年,并更新评估数据和完善评估成果,针对评估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新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建议,为规划调整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合理调整规划主要指标。
根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自治区下达我市规划主要指标,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连续年度变更数据、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结合城市周边和道路沿线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工作,从严合理确定并逐级分解下达各县(区)、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规模。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4•【字号】百政办发[2011]164号•【施行日期】201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百色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保障我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9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根本出发点,着力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统筹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实施目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项目区实际,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近两年,中央及自治区投入我市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达12.84亿万元,总共实施包括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大会战、高速公路沿线(城乡风貌改造区)、3-20公里兴边富民基础设施大会战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129个,实施总面积38140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281公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百政办发〔2023〕35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1日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为落实好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高质量建设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制定2023 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试验区口岸特色、产业特色、区位特色、地理特色,统筹对外开放合作和对内辐射带动,以推进实施制度创新、平台项目、政策举措“三张清单”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关键领域先行先试和核心区建设,聚力打造试验区特色品牌,高质量推进试验区创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引领,聚焦关键领域先行先试。
1. 探索“石漠化治理+光伏”绿色发展新模式。
依托百色丰富的光照资源,创新推进石漠化治理新模式,优化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开辟指标竞配、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地用林,实施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推进光伏发电、植被重建、雨水集蓄、土壤培育、精准灌溉等一体化综合开发建设,提高石漠化地区土地综合收益和生态效益,探索一条我国南方石山地区石漠化治理的新路子,实现试验区能源转型和生态修复相融合,促进农民增收,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规范和促进采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36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规范和促进采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规范和促进采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规范和促进采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7日百色市规范和促进采石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为规范对采石行业的管理,促进采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采石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整合为重点,以做大做强为目标,促进采石业与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采石产业管理体系,推进采石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开发有序,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产业发展与污染治理并重。
2. 抓大限小、扶优扶强的原则。
坚持关闭证照不齐全、破坏环境严重、生产规模小、安全隐患大的采石企业,集中力量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3. 机制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
以管理规范有序、经济效益良好为突破口,促进采石企业的高水平起步、高效益发展、深层次推进,推动采石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发展目标。
以强化管理和监督为工作重点,按照“减点、控量、集聚、生态”的总体要求,设立特定保护区(如医院、学校、水源、林地等),禁止新建采石厂,关停一批在湖边、河边、路边、城镇周边、景区旁边等“五边”区域可视范围内露天采石企业,逐步关闭或整合年开采规模在30万吨以下的采石企业(偏远乡镇除外),到2017年,逐步建立起规范、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大对采石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亿元以上采石企业5家,规模以上采石企业30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百政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7日百色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9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健全充分发挥市和县(市、区)积极性的体制机制,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和县(市、区)财政关系,形成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定,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维护百色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将市本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组织实施,市本级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市本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的组织实施,测量标志保护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
将全国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全区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组织实施,自治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监管等自治区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事项,确认为市和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和县(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1•【字号】百政办发[2011]108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百色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根据百政办发〔2011〕31号文件精神,将原承担的市人民政府行使土地管理职能以外的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划给右江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和地理信息市场监管。
二、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制订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执行国家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我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上报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工作;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市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8•【字号】百政办发〔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8日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做好百色市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工作(以下简称百色市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确保耕地质量等级得到有效提升,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3〕46 号)和《关于印发〈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5〕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大力推进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建设原则(一)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百色市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突出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转型。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63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7日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百色市人民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市本级国资预算单位)和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以下简称市本级国资预算企业)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百色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事项。
本办法所称百色市本级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百色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单位。
本办法所称百色市本级国资预算企业,是指所有百色市直属企业、百色市本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以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17•【字号】百政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发〔20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百色市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百色市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10〕1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决定》(桂政发〔2011〕4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步伐,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工业的安全与发展,明确要求煤矿要依靠科技进步,实行机械化开采,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之路。
(二)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市、县(区)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共同努力下,我市以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为主的煤矿机械化改造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的充分肯定。
百色矿务局、右江矿务局在资源赋存条件差、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薄的环境条件下,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煤矿科技进步,开展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不仅提高了煤炭生产效率、回采率,增加了经济效益,而且提高了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改善了生产作业条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双提高,走出了一条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道路。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6•【字号】百政办发〔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百色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6日百色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90号),结合百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实施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畅通覆盖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持续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机制,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推动对外开放。
〔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
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
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要求,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1日前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和《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0件)》已经2010年11月22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具有行政管理效力,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修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原起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的要求重新办理;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全文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 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二○一○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清理理由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百政发〔2003〕28号已超过适用期限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152号该文的依据已废止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恢复植被造林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04〕21号已有新的文件代替附件2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修改理由清理意见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超面积补差价款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119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1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06〕1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百政发〔2006〕42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3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百署发〔1997〕53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7百色市城区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9〕4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6号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1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86号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结束——。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19•【字号】•【施行日期】200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年7月19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百色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采矿权有偿出让行为,优化矿产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百色市所辖的县(区)范围内有偿出让采矿权均适用本办法。
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可以采取批准申请方式出让采矿权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矿权有偿出让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四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采矿权拍卖,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采矿权挂牌,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采矿权协议,是指对拟出让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后,由采矿权出让人与采矿权申请人经过协商,将采矿权有偿出让给申请人的行为。
出让采矿权的登记管理机关统称出让人。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参加竞购拍卖的竞买人和参加其他竞争方式出让的竞买人,统称竞争人。
竞争人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04•【字号】百政办发[2007]117号•【施行日期】200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四日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4号)的要求,结合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及矿权设置情况,现制定本整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实现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全面推动矿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
按照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确定开采规模,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7•【字号】百政发[2008]27号•【施行日期】2008.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百政发〔2008〕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吸取右江矿务局那读矿“7·21”透水矿难事故的教训,切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推进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第二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市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意义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途径,是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矿业经济的基本前提,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总体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深入开展以煤、铝土矿、锰矿、锑矿和金矿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
通过整顿,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乱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得到全面整合,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基本建立有利于促进矿业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矿业发展新路子。
三、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开展“四查”活动。
在前一阶段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所有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有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矿产品选、冶、加工、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所有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审批发证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全面摸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情况。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07]138号【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8.07【实施日期】2007.08.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七日百色市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05〕137号)下发一年多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共同努力,按照《百色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百政办发〔2006〕3号)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各县(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通过了自治区检查验收。
但是,多年来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还可能出现反弹,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矿业开发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任务十分艰巨,形势不容乐观。
2007年是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县(区)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国发〔2005〕28号文件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基本工作思路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百政办发[2011]138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百色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2 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百色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组长:谭锡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明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何延权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寒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新学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黄龙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成员:黄文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谭建伟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班付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杨华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政市农业局副局长黄耀光市林业局副局长李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洪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部署开展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寒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有忠同志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查处和整改;汇总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与成员单位进行沟通衔接;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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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
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开采
【发文字号】百政办发[2007]117号
【发布部门】百色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04
【实施日期】2007.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7〕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四日
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矿区整合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64号)的要求,结合百色市矿产资源开发现状及矿权设置情况,现制定本整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组,实现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全面推动矿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矿山开发合理布局,增强矿产资源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一)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
按照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重新划分矿区范围,确定开采规模,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
通过整合,重点矿区和重要矿种的矿业权设置符合规划要求。
(二)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
以优并劣,扶优扶强,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
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
至2008年年底,全市矿山数量在2006年年底数量的基础上减少10%以上。
(三)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使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
通过整合,使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提高10%以上,废水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10%以上。
(四)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监管监察,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整合,使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五)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通过整合,实施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重点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整合后矿山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矿山土地功能恢复及生态恢复率达到30%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