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办案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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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为您推荐】溧水区律师新都区律师上饶县律师凤冈县律师新会区律师鹤山市律师赤壁市律师金牛区律师在处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既不能盲目的听从,也不能什么都不懂,要清楚的掌握行政执法的方法与规则,以此做到依法行政。

那么大家知道▲行政执法办案时限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编辑行政执法办案以及其他相关的期限问题。

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后报批期限《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行政处罚中当场收缴罚款上交机关和银行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三、被处罚人申请听证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四、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期限问题

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期限问题

行政执法应注意的几个期限问题除强制措施期限外,在文书制作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期限问题1.1 诉讼和复议期限:适用《产品质量法》和《特种设备监督条例》的行政诉讼期限是三个月,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天;适用《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计量法实施细则》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十五天,行政复议的期限仍是60天。

1.2 加罚期限: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1.3 听证期限:《行政处罚法》: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告知听证未告知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故行政处罚告知到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应为3日。

1.4不予行政处罚时限:《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其期间的计算,从违法行为发生日起计算,直到发现之日止,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则从该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1. 5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期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发出后,60日内当事人又领取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则领取之日即为送达日期。

1.6检验结果告知期限: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限15天。

1.7 结案期限:《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第三十七条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案件,一般应当在三个月内结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的,需报上一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执保案件期限法律规定(3篇)

执保案件期限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执法保障案件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为了确保执法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以下是关于执保案件期限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解释,以供参考。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刑事诉讼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侦查期限- 一般案件: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12个月。

-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18个月。

2. 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3. 一审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 二审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5. 死刑复核期限- 一般案件:复核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复核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起诉期限为3个月。

- 特殊案件:起诉期限为6个月。

2. 审理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 执行期限- 一般案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四、行政诉讼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起诉期限- 一般案件:起诉期限为6个月。

- 特殊案件:起诉期限为3个月。

2. 审理期限- 一般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审理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 执行期限- 一般案件:执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五、仲裁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仲裁期限- 一般案件:仲裁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 重大复杂案件:仲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六、行政处罚法中的执保案件期限1. 调查期限- 一般案件:调查期限不得超过30日。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执法的执法者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不法行为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过程,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严格的办案程序规定,执法者必须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行。

接下来,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一)基本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执法应定期对执法管辖区进行巡视检查,如实填写《巡查工作日志》。

进行执法检查或实施处罚时,应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

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时,就遵循行政执法文明执勤礼貌用语规定,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管辖各执法机关在管辖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直接查处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重大、特殊的违法、违规案件。

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违法、违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

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行发生地为主的原则,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以上责任辖区内的,由先查获的执法机关查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或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三)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时限规定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时限规定
14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起诉期满之日起180日内
办案组长提出,局负责人决定。
《行政处罚法》第51条和高法《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8条
15
全案限期
自立案之日起
1个月内
(办案组长)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34条
1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3个月内
行政负责人批准
特殊情况下,3个月仍不能办结的
再延长(结案)
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6
结案报告
罚款缴清之日起3日内
行政负责人批准
17
立卷归档
结案后
办案组
《林业行政处保管期限
五年
林政资源管理机构
《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管理和监督办法》第52条第1、3款
2011年12月1日
4
涉案物品登记保存期限
≤7日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6条
5
提出林政处罚意见
≤3日
(办案组长)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31条
6
审查林政处罚意见
≤3日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
7
告知程序
处罚决定内容告知
陈述权、申辩权告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办案组长)
《行政处罚法》第31条
8
告知听证权利
及时
(办案组长)
《行政处罚法》第31条
林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7日
(办案组长)
《行政处罚法》第40条
简易程序
执行措施
当场收缴罚款
即时
(办案组长)
《行政处罚法》第47条
将当场收缴罚款上交财务室
≤2日
(办案组长)

行政处罚案件多长时间办结完

行政处罚案件多长时间办结完

一、行政处罚案件多长时间办结完有权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我国有不少,关于结案时间,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要求,对于普通案件,一般是要求一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不超过3个月。

行政处罚案件多长时间办结完二、行政处罚告知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

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

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

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

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

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行政处罚案受理到结案需要多久

行政处罚案受理到结案需要多久

行政处罚案受理到结案需要多久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内,正常情况下对于一般的案件是在立案之日起到三个月之内做出了决定,但是,如果案件属于非常复杂的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了,同时工伤行政管理机关会讨论是否进行延期,而这个时候往往会延长一个月左右。

▲一、行政处罚案受理到结案需要多久
行政执法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期限一般是90日。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五十七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

2、核审:案件核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制机构负责实施。

核审完毕,办案机构应将案卷、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建议及核审意见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审查决定。

3、告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处罚建议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及其他权利。

4、处理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给予行政处罚、销案、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机关等处理决定。

工商执法办案各环节应把握的时限要求

工商执法办案各环节应把握的时限要求

工商执法办案各环节应把握的时限要求(摘自工商之家)《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称28号令)等法律法规,均对工商机关执法办案作出了严格的时间限制。

因此,执法人员把握了办案时间,往往也就把握了办案程序。

一、立案环节发案时间:《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立案时间:28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案情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调查取证环节调查取证时间:立案后,调查取证。

扣留、封存、先行登记保存时间应在调查取证时间内。

扣留封存时间:⑴实体法有规定的应遵照规定。

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据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对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财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⑵实体法无规定的,应遵照《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的期间”之规定。

强制措施先实施后补办手续时间:⑴一般规定:《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⑵特殊规定:查封涉嫌传销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在交通不便地区或不及时实施强制措施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批准手续,送达当事人。

先行登记保存时间:28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应在七日内采取相应措施,逾期视为自动解除。

一般案件办案时限规定

一般案件办案时限规定

一般案件办案时限规定
注:
1、表格中带有*的环节表示非必经程序;
2、案件情况复杂的,在规定的调查取证期间内无法调查取证完毕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符合案件中止或终止情形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中止或终止案件;
3、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城管执法机关强制执行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结案时间可以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之日计算;如涉及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需移交拆违办组织强制拆除的案件,结案时间以强制拆除完毕之日计算,如拆违办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强制拆除的;
4、本时限统计表中所指的“日”均指工作日。

一般案件办案时限规定

一般案件办案时限规定

一般案件办案时限规定
注:
1、表格中带有*的环节表示非必经程序;
2、案件情况复杂的,在规定的调查取证期间内无法调查取证完毕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符合案件中止或终止情形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中止或终止案件;
3、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城管执法机关强制执行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结案时间可以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案件之日计算;如涉及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需移交拆违办组织强制拆除的案件,结案时间以强制拆除完毕之日计算,如拆违办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强制拆除的;
4、本时限统计表中所指的“日”均指工作日。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流程和时限)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流程和时限)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流程和时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的行政处罚种类包括:(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限制从业;(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条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适用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管辖第五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执法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执法机关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的管辖权争议,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日内协商解决,并制作保存协商记录;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上一级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报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指定案件的管辖机关。

第七条执法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一节基本规定第八条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予以公示。

第九条执法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行政机关办理案件协助调查期限扣除

行政机关办理案件协助调查期限扣除

行政机关办理案件协助调查期限扣除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后,办理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七天,从调查开始七天内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执行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十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最新版-办理行政案件时限一览表

最新版-办理行政案件时限一览表

最新版-办理行政案件时限一览表1.对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公告送达的期限不得少于六十日。

3.当场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有被侵害人的,应当在二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复印件送被侵害人。

4.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

5.人民警察扣押物品,应当在扣押后的十二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报告。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6.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逃跑等原因无法履行处罚前告知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未提出申辩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

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处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8.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9.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

10.公安机关在收取保证金后的三日内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11.对外国人拘留审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六个月。

12.对外国人作出行政拘留、拘留审查、监视居住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决定后,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将外国人的基本情况、案情、已采取的措施报告省级公安机关。

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

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

The reality is this shore, the ideal is the other shore, separated by a turbulent river, and the action is a bridgeover the rive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导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在我国,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对一个国家来讲是及其重要的,行政执法效率成为了重中之重。

那么,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不同种类的行政执法办案期限相同吗?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的类别?1、行政执法: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2、行政执法的类别:行政执法大致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十个类别。

二、行政执法办案期限为多久?1、受理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2、对特殊情况现场立案案件的立案报告补办手续时限:现场立案起3日内;3、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4、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合议之后处,罚决定前;5、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当场交付;6、当事人不在场时交付处罚决定书取得送达回执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7日内;7、当事人要求听证提出时限:处罚决定宣告后3日内;8、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定时限:当事人提出之日起2日内;9、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时限:举行听证的7日前;10、上级解决管辖争议或者报请移送管辖决定时限:接到请示后10日内;11、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公告方式视为送达时限: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12,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时限:7日内;13、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备案时限合议之后处罚决定:结案后1个月内;14、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告备案时限:7日内;15、申请人民法院对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时限:行政处罚送达后15日内;16、公共场所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时限:行政处罚送达后3个月内。

一文梳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效期限汇总

一文梳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效期限汇总

一文梳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效期限汇总本文汇总整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时限、期限规定,供读者学习参考。

一、管辖1.立案前案件移送时限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2.立案后案件移送期限经立案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者需要由其他公安机关并案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并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并在移送案件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者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二、回避1.回避申请审查期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二日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收到回避申请后五日以内作出决定。

(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6条)2.对回避申请审查的复议期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三、律师参与案件1.法律援助相关期限公安机关收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在三日以内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

犯罪嫌疑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者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执法办案注意事项

执法办案注意事项

执法办案注意事项根据新时代新形势下依法行政的要求,法规科近期根据我局执法办案职能,结合当前执法现状,参考部分司法判例,整理部分执法办案注意事项,与各部门和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交流,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期间计算(一)“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包含本数。

(二)时限的计算绝大部分行政执法时限都是从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限计算是从当日开始计算。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届满日期除外,届满日期为实际日期)。

(三)注意区别“日、月”“日、月”表述不能混同,法定期限30日的不等同于1个月(例如查封、扣押期限),法定期限60日的不等同于2个月(例如复议期限),法定期限6个月的不等同于180日(例如诉讼期限)。

(四)注意区分工作日和自然日通常情况下7日以内为工作日,超过7日为自然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处理投诉举报时限为60个工作日)。

二、当事人主体认定(一)当事人主体为个人的1.如案发时已取得营业执照,当事人主体应当表述为字号(负责人姓名),例如:城阳区诚信火锅店(张三);2.当事人为个人,如案发时未取得营业执照,当事人主体应当直接表述为个人名字,但是需要把正在经营的店铺名称(门头表述或宣传材料表述的)写清楚。

(二)当事人为公司或其他机构,当事人主体应当表述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登记的字号名称。

(三)公司或其他机构负责人,在非公司或其他机构注册场所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当事人主体应当表述为负责人个人名字而非公司或其他机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五)外籍外交人员及其家属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根据国际条约规定,外籍外交人员及其家属享受外交豁免权,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外交人员及其家属行政违法需要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特别注意韩国领事馆的韩国籍外交人员及其家属)。

行政案件办理时限

行政案件办理时限

行政案件办理时限
1、一般在说到行政案件时,我们都会觉得有点生疏,在我们国家,能进行行政处罚的机构非常多,但是行政处罚办案的期限来说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

那行政案件的办案期限是多久?有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
2、行政处罚一方面来讲,是指行政单位或是其他行政个人,对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还没有造成犯罪的相关人,给他们的行政制裁。

这里要注意还没有造成犯罪的和已经犯罪的,一个是行政制裁,一个是刑事制裁。

当然也包括一些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

3、《行政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般的案件处理的程序应该是从立案那天起90天以内,也就是说一般在你报案那天起90天内会出处理结果;当然如果有案件情况复杂的,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处理结果的,经过工商局负责人的批准,经过工商局有关的会议讨论后决定是不是要延续期限。

在案件处理进行中,听证、公告、鉴定和执行时间等时间不计入案件的办理时间。

4、实际上呢,《行政处罚法》并没有对行政案件处罚的办案期限做出特别明确的规定,由于行政案件处罚的种类太复杂,牵涉到多项行政管理内容,再加上各个地方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差别有很大。

所以《行政处罚法》对办案的期限没有做出明确的统一规定。

但是效率是行政管理的大原则之一,在执法的同时一样特别重视效率的提高。

5、总之,现阶段对于行政案件处罚办理的期限,法律还没有规定明确统一的规定,但总的来说呢,普通的案件,期限要求一般是90天,如果有特殊情况,案件复杂的,延长时间也不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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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办案时限
1 、受理的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立案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
2 、对特殊情况现场立案案件的立案报告补办手续时限。

现场立案起3日内
3、卫生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
4、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权利。

合议之后处,罚决定前
5、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取得送达回执时限。

处罚决定宣告后,当场交付
6、当事人不在场时交付处罚决定书取得送达回执时限。

处罚决定宣告后 7日内
7、当事人要求听证提出时限。

处罚决定宣告后 3日内
8、行政机关决定予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定时限。

当事人提出之日起2日内
9、向当事人送达听证通知书时限。

举行听证的 7日前
10、上级解决管辖争议或者报请移送管辖决定时限。

接到请示后 10日内
11、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公告方式视为送达时限。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
12,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时限。

7日内
13、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备案时限合议之后处罚决定。

结案后1个月内
14、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报告备案时限。

7日内
15、申请人民法院对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时限。

行政处罚送达后 15日内
16、公共场所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申请时限。

行政处罚送达后 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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