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南府办函〔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充市政府系统“效能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根据有关市领导和部门、单位职能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聚焦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审批效能(一)推进行政审批提速。
深化审批服务理念、制度等全方位、多层次变革,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堵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高审批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
牵头领导:陈大纪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
牵头领导:刘作鸿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动态调整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职责边界。
牵头领导:陈大纪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切实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5.21•【字号】南府办发〔2005〕41号•【施行日期】2005.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05〕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充市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5〕17号)和《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南委〔2005〕34号)精神,组建南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
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一、划入职责(一)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
1.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加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2.监督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法规。
3.组织实施兼并破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和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工作。
(二)市财政局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职责。
1.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办法和制度。
2.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1•【字号】南府办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重点工作安排,注重体现“一县域一特色、一行业一典型”,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逐级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1日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南充市全面依法治市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推动乡镇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14•【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南府办发〔2015〕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一)组成人员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08]14号【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3.24【实施日期】2008.03.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的通知(南府办发〔200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现将《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2008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南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4年规划(2005-2008年)》确定的各项依法行政任务的最后一年。
2008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企、政事、政资、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
在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增强政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4日南充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第一年。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以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消除依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障碍,贯彻执行《南充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认真落实好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依托政府法制机构,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
抓好行政行为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维护法制统一。
〔市政府法制办、其他市级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强化行政职权目录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4.02.11•【字号】南府办发〔2004〕12号•【施行日期】2004.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04〕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03〕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南充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川府函〔2003〕187号)和《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通知》(川编发〔2004〕4号),设置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南充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南充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督办。
(三)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处罚不当和应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进行更正和直接查处。
(四)负责办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承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城管执法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五)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及义务员、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装备标准和执法标志;组织专项或重大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活动;受理相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举报投诉。
(六)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南充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6•【字号】南府办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6日南充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和引导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提高审批效率,约束行政权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6〕9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积极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运行管理模式,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切实做到规范服务、阳光审批、利企便民,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加快实施“155发展战略”,推动南充在成渝之间强势崛起、实现次级突破,为南充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准确把握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精神实质,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评价进行规范,2018年底前全面达到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建成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行政许可制度。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3•【字号】南府办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南府办发〔2007〕24号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度安排2007年是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市政府《南充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年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南充”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其工作重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和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和机制创新;加强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国务院关于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通过创新机制,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以及不当和违规运用行政权力问题。
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南府办发[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六届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6日南充市“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多证合一”改革,降低企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切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南充“155发展战略”。
二、改革目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在现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刻章许可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将农牧业部门核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商务粮食部门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和《原产地证书(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经济信息化委核发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等8项涉及企业的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26•【字号】南府办发〔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南府办发〔20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充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6日南充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
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法治在推动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川府发〔201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5〕11号)的总体要求,结合南充实际,2015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五型政府建设。
继续深化以开放互动、公开透明的开放型政府,权责统一、高效运转的责任型政府,亲民为民、亲商重商的服务型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法治型政府,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廉洁型政府建设。
各责任单位要细化举措,明确年度目标,做好阶段考核。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县(市、区)政府﹞二、实行依法行政责任制。
市、县(市、区)政府与所属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完成时限。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03•【字号】南府办发〔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南府办发〔2015〕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市政府决定,对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规范。
现将调整后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协调联系工作。
议事协调机构的其他成员及具体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由各议事协调机构确定,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因阶段性工作需要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随阶段性工作的结束自然撤销。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3日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68个)1.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胡斌、贾德华执行副主任:贾德华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测绘局。
2.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郑和平、潘国华、单木真、贾德华、林建国执行副主任:贾德华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郑和平、潘国华、唐燕、贾德华、刘作鸿执行副主任:贾德华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4. 南充市应急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郑和平、潘国华、刘桂忠、唐燕、单木真、贾德华、刘作鸿、林建国、沈一凡执行副主任:刘作鸿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
5.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潘国华、廖伦志执行副主任:潘国华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6.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潘国华、唐燕、贾德华、刘作鸿、林建国执行副主任:唐燕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 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主任:向东副主任:郑和平、潘国华、唐燕、单木真、贾德华、刘作鸿、林建国、沈一凡执行副主任:郑和平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目标督查办)。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南充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南充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26•【字号】南府办函〔2014〕72号•【施行日期】2014.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南充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设立南充市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
现将市政府应急委员会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及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市应急委组成及职责(一)组成1.市应急委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市长、南充军分区司令员和市政府秘书长担任。
2.市应急委委员: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广播影视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办、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扶贫移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民宗局、市政府新闻办、市人防办、市政府应急办、市航务管理局、市气象局、南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都海关驻南充办事处、南充国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南充银监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武警南充市支队、武警南充市消防支队等驻市军警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西南油气田南充公共事务管理中心、中石油南充燃气公司、中石油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南充石油分公司、移动南充分公司、电信南充分公司、通服南充分公司、联通南充分公司、南充火车站、省广电网络南充分公司、康源水务公司、高坪机场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
理协调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4.11.24
•【字号】南府办函〔2014〕91号
•【施行日期】2014.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
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4〕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组织领导,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6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协调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郑和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朱胜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大春市财政局局长
黄雪梅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办主任
文双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天配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海鸥市金融办副主任
廖天富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唐海波南充银监分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全市开展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研究处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过度期在建项目融资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全市政府债务举借控制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协调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局长廖大春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10•【字号】南府办函〔2014〕84号•【施行日期】2014.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调整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南府办函〔2014〕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纪检监察机构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的要求,市政府对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名单〉》(南府办发〔2012〕42号)等文件,清理出原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共有11个,决定市监察局继续参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等4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退出7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见附件)。
二、市监察局退出原牵头的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后,其工作由市法制办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市法制办。
三、对市监察局原参与现退出的其他议事协调机构,由各领导小组自行出文调整。
四、其他因阶段性工作需要成立的单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属于临时机构不属于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随工作结束而自动解除。
附件:市监察局参与或退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单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10日附件市监察局参与或退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单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四)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二、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一)市对口援建天全县工作领导小组(二)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三)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五)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六)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领导小组(七)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港总体规划编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12
•【字号】南府办函[2009]46号
•【施行日期】2009.03.1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函〔2009〕46号)
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蓬安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顺利推进南充港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谢华国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殷晋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和友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
尹才勋市发改委主任
吴道军市财政局局长
陈家怀市环保局局长
刘克常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魏顺泽市水利局局长
徐晓阳市规划办主任
刘平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忠福市航务局局长
马钦科市防洪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航务管理局,李忠福任主任,从市交通局、市航务局抽调业务人员集中办公。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3.02•【字号】南府办发〔2011〕41号•【施行日期】2011.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1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南充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2010〕65号),设立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为市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机构。
南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南充市民防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不再保留已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民防工作的有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审核人民防空、民防建设与城市重点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建设规划情况,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人防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民防建设。
(四)负责全市人民防空、民防组织指挥工作,指导各地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五)拟订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设总体规划,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设、维护的监督管理及其开发利用,承担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民防建设要求的执行情况,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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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
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南府办发[2015]28号
【发布部门】南充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4
【实施日期】2015.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发〔2015〕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四次、
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川办发〔2015〕6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常务副市长郑和平担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刚、李会全、张相君、朱胜国、黄金树,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市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组、责任清单清理改革组8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南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抽调人员文件另发)。
二、市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沈一凡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胜国、市委编办副主任王荣秀、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朝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杨积义担任。
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承担,其中:市委编办负责审核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约束自由裁量权;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规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