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盗窃案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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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新问题的思考

如何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新问题的思考

如何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新问题的思考如何做好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问题的思考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价格认证中心的一项主要工作。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是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司法、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量刑,关系到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关系到办案结果。

目前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存在的情况:1、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一个是案件多,2008年1-10月份,我中心共承办(刑事)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57件,鉴定标的金额448万元;民事案件80件,鉴定标的金额1644万元,现在的案件发生率在不断提高。

2、情况复杂,价格鉴定的财物品种太多,可以说市场上、家庭中涉及到的东西都可能被要求进行价格鉴定。

当然除了人民币。

3、涉案财物重新价格鉴定的案件在增多,尤其是县市区的涉案财物财物重新价格鉴定。

今年六月份国家五部委下发了《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在此明确了刑事案件的涉案财物有各地政府价格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同时又明确了刑事案件赊案财物价格鉴定不收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业务量大小核定专项经费或补贴。

因为不收费,案件标的额明显增加,工作量也相应增加,比如:原来拿一个,现在就全部。

原来价格鉴价没有什么问题的,现在有可能也拿来重新价格鉴定。

最近就有三起县里的重新价格鉴定案件,都是涉及到个人的罪与非罪和罪行相适应的情况。

一个是XX县法院委托的,第二个是XX市公安委托的,第三个是XX县检查院委托的4、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太多,我们都要及时了解,否则价格鉴定的结论可能就会同这些有矛盾和有冲突。

还有不能马上得到最新的有关司法政策情况。

如08年8月28日市公、检、法联席会议研究提出的意见。

5、价格鉴定中的标的物采集价格难,虽然我们已建立了近40个常用的采价点,还有不常用的近90个采价点,我们还有60多个价格监测点,但还是不能满足办案中需要各种财物价格。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中的物品价格认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该问题涉及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赔偿问题,因此必须要进行深入地探讨。

本文将就刑事案件中的物品价格认定问题展开一番探讨。

首先,刑事案件中的物品价格认定不能单纯地依靠一般市场价格来确定,因为案件中的物品可能与一般市场上的同类物品存在差异。

例如,被盗的物品如果是古董、艺术品等特殊物品,其价格可能会远高于一般市场价格。

因此,在确定物品价格时,需要考虑案件中的具体情况。

其次,在确定物品价格时,应当充分考虑物品的实际价值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应当根据其本身的特殊性质来计算,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则应当是该物品的实际价值与被盗后的市场价值之间的差额。

如果准确地确定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则可以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

此外,物品价格认定时还应当注意对证据的充分审查。

对于物品价格的证据,包括相关评估、估价等证据,应当进行彻底的审核,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对证据的核查不够严谨,可能会导致物品价格认定出现偏差,从而影响裁判结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物品价格认定在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其直接影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赔偿问题。

因此,在认定物品价格时,必须要充分考虑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对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查,以保证裁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的物品价格认定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物品的特殊性质、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及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以确保认定的价格符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并能够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价格认定不仅关系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可能对案件的定性、定罪、量刑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在价格认定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确定涉案物品的市场价值、证据是否充分、价格认定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等。

本文将就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

一、如何确定涉案物品的市场价值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首先需要确定该物品的市场价值。

确定市场价值的方法有很多种,常见的有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

比较法是通过比较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物品的市场价值,这种方法最为直观简便,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市场行情波动、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比较的准确性。

成本法是通过计算生产或者购买该物品所需的成本来确定其价值,但对于二手物品或者无法确定生产成本的物品来说,成本法可能并不适用。

收益法是通过物品的未来经济效益来确定其价值,但这种方法适用范围有限,且计算复杂度较高。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以确定涉案物品的市场价值。

二、证据是否充分在价格认定过程中,证据的充分性是一个关键问题。

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以确保认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这可能是因为涉案物品的特殊性、市场行情的波动、证据获取的困难等原因造成的。

对于证据不足的情况,司法机关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证据搜集工作,以确保价格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三、价格认定标准是否科学合理价格认定标准的科学合理性直接关系到价格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当前,价格认定标准的科学合理性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同一种涉案物品,在不同的地区或者不同的时间点,其市场价格可能存在差异。

在价格认定过程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的波动、地区差异等因素,采用科学合理的价格认定标准。

价格认定还需要考虑到通货膨胀、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影响,以确保认定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蓬勃发展,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司法实践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刑罚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是价格评估标准不统一。

在司法实践中,价格认定通常依据市场价格、鉴定价格等标准进行评定。

市场价格受到供需关系、地区差异、季节因素等影响,不具有稳定性和统一性。

鉴定价格由于鉴定者水平参差不齐,也往往难以达成一致的价格评估结果。

在确立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标准时,需要进一步统一标准,确定合理的价格认定方法,以确保价格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是价值认定依据不足。

在刑事案件中,部分物品因其特殊性而无法直接参照市场价格或鉴定价格进行评定,需要依据其材质、质量、功能等进行价值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缺乏权威的价值认定依据,导致价格认定结果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需要建立健全的价值认定依据体系,确保价格认定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是价格认定程序和规范不清晰。

在实际操作中,价格认定的程序和规范往往较为模糊,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

特别是在价格认定的过程中,往往缺乏程序上的保障和规范上的约束,导致价格认定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受到质疑。

需要制定明确的价格认定程序和规范,规范价格认定的实施过程,确保价格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是价格认定结果对案件审理和刑罚量刑的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价格认定结果通常作为案件定性和刑罚量刑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

由于价格认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导致案件审理和刑罚量刑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合理。

在价格认定结果作为依据时,需要进行谨慎的评估和审查,确保价格认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引起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涉嫌盗窃、诈骗、贪污受贿等罪行时,需要认定涉案物品的价格。

价格认定旨在确定案件中的经济损失或者违法所得,以便于量刑和赔偿。

但是,价格认定
却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价格认定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

在涉案物品价格的认定过程中,估价人
员的涉嫌犯罪情况、经济水平、理解能力、主观意识等因素会对价格认定产生影响。

同时,在对消费品、工业品等不同类型的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时,也存在着不同的估价方法,需要
估价人员对不同物品的市场行情和商品特性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

其次,价格认定依赖于市场价格的稳定性和诚信度。

价格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
基于市场价格的真实存在和有效反映。

然而,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竞争激烈的情况下,
价格认定难以保持准确和公正。

尤其是在涉及到竞价、拍卖等损失评估过程的情况下,价
格认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会更加显著。

第三,价格认定也需要关注货币购买力的实际情况。

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旧资产的
费用与新资产相比会变得更加昂贵,这样可以导致对于实际购买力变化的低估,这可能削
弱价格认定的准确性。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需要准确地确定涉案物品的价值,以便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正确的定罪和量刑。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存在着一定的争议和困难。

本文旨在探讨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准确地确定物品的价值。

有些物品具有明显的市场价格,如金银首饰、艺术品等,这类物品的价格可以通过市场行情或专业评估来确定。

对于一些没有固定市场价格的物品,如个人文物、自制工艺品等,其价格认定就会比较困难。

还有一些物品是由多个部件组成的,如汽车、机械设备等,其价格认定也需要考虑到部件的实际价值。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采用多种方法和途径来确定涉案物品的价值,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还存在着一些技术难题和法律难题。

技术难题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物品的专业鉴定。

对于一些仿制品、假冒品或者特殊性较强的物品,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才能确定其真实的价值。

而在法律上,由于对于涉案物品的价值认定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歧义和争议,从而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需要在立法上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其具有操作性和可行性。

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需要注意到的一个问题是价格波动和变化。

市场上的物品价格是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产生波动的,而且有些物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如金属类品种、农产品等。

在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时,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时间因素,以避免认定的过高或过低对犯罪嫌疑人的不当影响。

在解决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方法来加以解决。

可以加强价格认定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建立专门的价格认定机构或团队,由专业的评估师和鉴定师来进行价格认定,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可以加强对价格认定的监管和管理。

建立相关的价格认定管理制度和规范,对价格认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以确保认定的公正和权威性。

工作心得: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思考(最新)

工作心得: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思考(最新)

工作心得: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思考(最新)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又称涉嫌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涉案价格认定,是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构办理相关案件中的有形、无形财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等进行的价格确认行为,是相关案件定罪量刑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之一,在决定案件罪与非罪、罪轻罪重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是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治国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一环。

然而,受机构改革、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社会变革等因素影响,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仍有价格认定质量不高、价格认定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一、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作为案件证据之一,其文书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质量、单位、数量、价格认定基准日、价格认定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问题等。

现行价格认定结论中的证据内容缺乏必要监督环节,进而使认定结论存在是否科学、客观、合理等方面的争议问题。

(一)制度机制方面一是法律法规更新问题。

目前价格认定的许多文件还是多年前制定的,与时代发展不符。

如《江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是2010年版本,其中涉及价格认定机构资质和价格认定人员资质等问题,已经被国家发改委取消了相关资质,但文件还没有进行更改。

二是机构问题(编制少,人员知识层次不一)。

价格认定因机构编制问题,使得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人员偏少、业务上青黄不接,进而影响平常业务的开展和价格认定案件的质量等。

目前,县一级价格认定机构大部分是事业编制,人员也较少(个别县市甚至只有一名认定人员和一名领导),较难有效的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各地机构隶属关系也未理顺,有的价格认定机构在发改部门,有的在物价部门,有的具有县级管理职级的经开区虽有价格认定相关职能任务规定,却没有相关人员与编制。

(二)操作规范方面,具有实践规范性和指导性规定尚不健全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出版了《价格认定工作手册》,江西省也出台了《江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操作规程》,这些规定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实践操作具有积极有效地指导性作用,但在操作规范方面,须进一步细化价格认定工作程序中有关实践性的操作规范,以增强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盗窃案件涉案物品的价钱鉴定问题

盗窃案件涉案物品的价钱鉴定问题

盗窃案件涉案物品的价钱鉴定问题物价鉴定是物价部门依法同意公安、司法机关的委托,对案件中的物品进行分析、估定其价值的活动。

物价鉴定结论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鉴定结论中的一种,在盗窃案件的司法认定中起着关键作用。

据笔者对2000年至2004年,4年间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被本院作为有罪裁决的436起盗窃案件的实证调查,其中有%的盗窃数额是通过物价鉴定予以证明的,不仅如此,涉案物品价钱的确信有时还涉及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认定。

因此,研究物价鉴定对依法准确认定盗窃案件犯法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贯彻罪刑适应的原那么,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在鉴定人进行鉴按时所依据的材料是不是充分靠得住、鉴定方式是不是科学、鉴定人进行鉴定是不是受到外界的阻碍、鉴定人与当事人有无利益关系,物价鉴定结论的作出是不是符合逻辑,即物价鉴定结论是不是科学、客观、真实、合理这一问题上却存在许多问题。

(一)由于物价鉴定部门据以作出物价鉴定结论的依据大多不充分,从而致使物价鉴定结论缺乏客观真实性。

司法实践中,由于案发后被盗物品被依法追回的比例较小,据统计尚不到16%。

因此,物价鉴定部门据以作出鉴定结论的依据大多并非被窃物本身,而是仅凭被害人对涉案物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购买时刻、利用年限的陈述,且大多并未向物价鉴定部门提供原始发票等凭证。

而被害人陈述的客观真实性受多种因素的阻碍,在激愤的情绪之下,往往会造成回忆和陈述障碍,受情绪的牵制和支配等,阻碍提供案件情形的真实性。

如王某盗窃案,其中一辆已利用2年的摩托车的评估价竟比那时本地的同型号新车的市场零售价还高出6000元,比二审认定的实际价值多万元,全案的评估价值比二审认定数多万元。

估价不准确,直接阻碍了对被告人的正确量刑。

尤其是当涉案物品的鉴定价钱介于数额较大或数额庞大的边缘时,将成为阻碍被告人是不是组成犯法或量型幅度的决定性因素。

(二)盗窃案犯法嫌疑人的相关法律知识和经济能力制约了其对所涉案件中物价鉴定结论的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抗辩。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定罪量刑,因此对于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争议,主要表现为价格认定标准不统一、证据收集不全面、专业人员匮乏等方面,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案件的侦办和审判工作,因此有必要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价格认定标准不统一。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统一的价格认定标准,不同的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往往会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导致价格认定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

这不仅会导致不公正的判决结果,还会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和复杂性。

有必要建立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统一标准,明确价格认定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以确保价格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之二是证据收集不全面。

在价格认定过程中,往往需要依靠相关证据来确定物品的价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证据收集不全面,导致价格认定结果的可靠性受到影响。

尤其是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涉案物品,往往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来进行价格认定,但是现实中往往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和设备,导致证据的收集不全面,从而影响了价格认定的准确性。

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统一的价格认定标准,明确价格认定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以确保价格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加强证据收集工作,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特别是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涉案物品,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来进行价格认定。

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相关专业人员,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我们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只有加强价格认定标准的统一、证据的全面收集以及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才能确保价格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浅议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

浅议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

浅议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根据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专门性的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提出的结论性意见。

现行刑事案件中常见的鉴定种类有:(1)法医病理鉴定、(2)法医临床鉴定、(3)法医精神病鉴定、(4)法医物证鉴定、(5)法医毒物鉴定、(6)司法会计鉴定、(7)文书司法鉴定、(8)痕迹司法鉴定、(9)微量物证鉴定、(10)计算机司法鉴定、(1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12)声像资料司法鉴定、(13)知识产权司法鉴定、(14)一般司法鉴定等。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是物价部门针对刑事案件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分析、鉴别、计算后所做的一种结论性意见。

价格鉴定结论属于鉴定意见,是法定的刑事证据种类之一。

该证据在司法实践当中,解决了刑事案件中一些涉案物品价格难以确定的问题,尤其是在侵犯财产型犯罪案件以及贪污贿赂案件等有关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确定了该涉案物品价格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立案数额标准,是否为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节,是刑事证据中不可或缺的证据种类。

一、价格鉴定结论之审查必要性分析目前关于价格鉴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关于涉案财物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同时,《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价格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估价范围和内容、估价依据、估价方法和过程要述、估价结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估价工作人员签名等内容。

针对价格鉴定目的、对象等不同,鉴定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专家咨询法等等,为了客观公正作出价格鉴定结论,可以选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鉴定。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对案件的刑事责任和量刑有很大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慎重的认定。

同时,刑事案件中的价格认定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价格认定的方法价格认定的方法有多种,包括市场价值法、成本价值法、收益价值法、比较法等。

在刑事案件中一般采用市场价值法加以认定。

市场价值法认定的是在市场上实际成交价格,因此最为客观。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市场价值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比如是在私下交易、市场价格容易受到欺诈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具体操作时需要特别注意。

二、涉案物品价值的认定在涉案物品的认定中,需要具体对于每一件物品的价值进行认定。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困难。

比如,对于一些老旧物品,其原值难以估计,比如一幅古画,这时可以参考近似物品的市场价值或者向相关专家咨询。

另外,还有一些刑事案件中的涉案物品是属于非法来源,这时需要对其成本进行估计,比如对于从盗窃犯罪中得来的财物,应该根据被盗物品的市场价值来计算其价值。

我国刑法规定了一些有关价格认定的规定,比如刑法规定:偷盗罪中的价额为被盗物品的市场价值;破坏、扰乱不正当竞争的罪中价额为违法所得的货值、标的所在地区或同类商品平均市场价格;赃款罪中价额为赃款的面值等。

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认定。

四、注意认定时的公正性和系统性在价格认定时,需要考虑公正性和系统性,涉案物品的成交价格应该是公正的,价格认定的过程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比如在价格的认定过程中,需要对于价格的来源、真实性加以考虑,并在每一个环节留下记录,以便后续的审查。

总之,刑事案件中的价格认定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注意细节和具体情况,同时也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正确操作,以确保合理的价格认定。

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的分析

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的分析

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的分析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会对案件的定性产生很大的影响。

但是,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过程中,由于受价格认定方法单一、价格认定依据不明确、认定准确性得不到保障等影響,会导致认定结论不够准确。

本文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其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标签: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涉案物品是刑事案件中对嫌犯量刑的重要依据,而在对涉案物品进行认定时,价格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认定内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结果。

所以,必须要保证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科学合理性,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一、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分析1.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方法单一在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时,由于认定的对象和目的不同,所以采用的认定方法也会有所区别。

目前,比较常用的认定方法有四种,一是市场法,二是成本法,三是收益法,四是专家咨询法。

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对同一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认定,能够使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更加公正。

但是,在实际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过程中,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基本采用的是成本法。

比如,涉案物品即认定标,其价格=基准日价格*(1-折旧率)。

由于认定方法过于单一,没有对涉案物品进行全面的考虑,所以认定结果格式化现象十分严重。

套用公式对涉案物品进行认定,容易出现错误的认定结论。

2.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依据不明确在对同一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认定时,不同级别的有权认定部门给出的认定结论却不同。

在这些结论出现冲突的时候,却没有明确的依据能够给出一个最终的唯一结果。

比如,某贪污案件中,涉嫌贪污者贪污850件成品,当地的区价格认证中心将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为7万元。

但嫌疑人认为认定价格高于实际价格,要求上级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重新认定,认定结果为2万元。

由于前后两次的认定价格差别很大,所以当地检察院委托国家发改委直属的价格认证中心做第三次认定,认定结果为5万元。

因此,一审以此价格为依据,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5年。

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修改版]

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修改版]

第一篇: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涉案财物鉴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

它作为司法、行政执法程序在价格领域的延伸,其鉴证结果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和“罪行相适应”的实现。

价格认证中心应始终坚持依法鉴定、科学鉴定的原则,认真做好价格鉴定。

现就价格鉴证工作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及相应的对策阐述如下:一、价格鉴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委托价格鉴定财物的参数或特征(名称、型号、长度、规格、颜色、重量、单位等)不明或者公安机关没有意识如何提取财物的相关材料,导致认证中心无法对财物进行价格鉴定。

(二)《四川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操作规程》(修改版)还不完善。

如对电缆线的综合成新率的鉴定,省上对一些涉案财物的成新率一般采取平均直线折旧法,并且不考虑残值,这对残值价格占财物比重小的财物来说,还是比较科学的,但对电缆线这类残值价格占财物比重相当大的财物来说,就不科学。

所以电缆线鉴定的价格明显低于电缆线当着废铜的价格。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涉案财物本身的原因。

从涉案财物本身来说,其涉及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认定其价值本来就困难,因此很容易产生分歧。

如电动自行车的品牌、规格、型号种类繁多,更新速度快之又快,所以公安机关委托鉴证时,经常提供不了财物的参数或特征,而仅依据报案人提供的购置价格或销赃价格确定财物价格是不科学的。

(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目前,关于价格鉴定的规定主要有《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复核裁定管理办法》、《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些规定过于宏观,实践中的许多问题没办法运用这些规定解释。

(三)公安机关认识不足。

公安机关给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作价依据、相关证据不足。

比如说实物作价需要什么、非实物作价又需要什么不够明确。

公安机关经常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购置价格或销赃价格预估财物的价格后就进入案件的下一阶段。

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

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

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日前,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过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贺某盗窃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的主要证据——价格评估鉴定结论可靠性太差,不能采信。

从这起盗窃案件中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来看,暴露出的物价鉴定部门在当前价格评估鉴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司法机关的重视一、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贺启富系信阳市平桥区某乡农民。

于20XX年9月13日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是:20XX年7月23日夜,犯罪嫌疑人贺某窜至五星乡将张某家中的一辆人力三轮车、两个液化气钢瓶、360米棉绸布等物品盗走,价值人民币2510元;20XX年5月14日夜晚,贺窜至航空路口附近卢某的租房处,将卢某的科健k519型手机盗走,价值人民币1500元;20XX年9月8日夜,贺某又窜至金牛山某村,盗走四台电动机,价值人民币900元,后将赃物销售给他人,得赃款360元。

此案经我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后发现,公安机关在破案后,于20XX年10月10日委托信阳市某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鉴定,价格认证中心于第二日在既没有见实物也没有涉案物品发票的情况下,仅依据有着差距甚远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作案时间和失主的报案时间及失主的报价,笼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确定了涉案物品的上述价格。

我院经讨论认为,该案件的主要证据即价格评估鉴定结论可靠性太差,不能采信,随即以该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二、物价鉴定存在的问题: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是物价部门针对刑事案件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分析、鉴别、计算后所作出的一种结论性意见。

现行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其内容在文书上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质量、单位、数量、价格鉴证基准日、价格鉴证结论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有关材料等几项。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摘要】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从法律依据、方法和标准、存在的问题、相关案例和改进建议等方面展开讨论。

其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法律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方法和标准则涉及到鉴定机构和专家的认定程序。

同时还探讨了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及通过相关案例分析和改进建议提出了解决方案。

结论部分对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启示进行了总结并对未来研究做出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望为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提供更加清晰的法律指引和实践建议。

【关键词】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法律依据、方法、标准、问题、案例分析、改进建议、启示、研究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对于刑事案件的定罪处罚以及涉案金额的确定具有重要影响。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存在着诸多争议和困难。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证据不足或不准确等原因,往往导致价格认定结果不尽合理或存在误差。

在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法律对于价格认定的方法和标准有所规定,但具体操作起来仍有许多疑难问题。

如何准确获取涉案物品的市场价格,如何处理证据不足的情况,如何克服价格认定中的一些困难等,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问题展开讨论。

通过对法律依据、方法和标准、存在问题以及相关案例的分析,探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困难和争议,提出一些改进建议,以期对司法实践提供参考,并为未来研究提供一定的启示。

1.2 研究意义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在刑事案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

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法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通过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方法和标准的研究,可以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规范价格认定的操作流程,避免主管部门在价格认定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问题也逐渐成为刑事审判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涉案物品价格的认定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定性和定罪,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结果,因此需要认真对待。

本文将从法律、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的角度分别探讨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的思路。

法律角度分析根据中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商品的价格应当是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

根据这一规定,刑事案件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准。

在实践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

在一些案件中,涉案物品可能并不具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比如一些古董、艺术品或者是特殊定制的物品。

这些物品的价格常常因为不确定因素而难以确定,从而给价格认定带来了困难。

一些案件中,涉案物品可能存在虚报价格或者估价不准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核实,就会导致价格认定的不准确,从而影响到案件的审判结果。

一些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人为操纵市场价格的手段,使得案件中的涉案物品价格难以清晰地界定。

司法实践分析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的认定常常会受到一些干扰和影响。

一些法官和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可能存在差异,导致对于物品价格的认定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可能来自于对市场价格的理解和把握的不同,也可能来自于对涉案物品特殊性的理解的不一致。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价格认定的标准和程序需要进行清晰的规定和统一的指导。

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对于价格认定标准的不统一。

这导致了在不同地区对于同一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标准和结果不一致,从而导致了司法公正性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和协作,建立统一的价格认定标准和程序,从而提高司法实践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法学理论分析在法学理论上,价格是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商品价值的表现,也是商品交换的基础。

价格的认定需要考虑到市场供需关系、商品质量、商品特殊性以及消费者的需求等因素。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

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问题探讨1. 引言1.1 研究背景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个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刑事责任认定和量刑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存在着一些争议和困难,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矛盾。

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研究与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现有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方法的分析和评价,可以为完善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提高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改进建议,有助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司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2 研究意义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是司法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往往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争议的问题。

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

研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可以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在刑事案件中,往往需要对涉案物品进行定价,以确定犯罪的性质和数额大小,从而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量刑标准。

如果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存在争议或错误,可能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甚至造成判决错误,影响司法公正性。

研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可以促进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实践的规范。

对于目前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高司法实践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研究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贡献。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社会和学术界的重视,推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和完善化。

2. 正文2.1 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重要性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重要性在刑事案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涉案物品价格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性和定罪。

价格认定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案件办理的结果和刑事判决的公正性。

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刑事诉讼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是侵财类案件定罪量刑的基本问题,我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侵财类案件大约占全部案件总数的70%。

其中以盗窃罪为例,2013年,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77件1878人,涉嫌盗窃罪的案件708件901人,占受理案件总数的47.94%,其中绝大多数的盗窃案件都需要进行价格鉴定。

在这些案件中,检察机关如何审查与采信价格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正确处理与司法的公平正义。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价格鉴定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全国统一的专业价格鉴定机构尚未建立。

二是价格鉴定程序不规范。

包括业务受理范围、鉴定原则、鉴定标准、办案机关向价格鉴定机构提交的检材程序等,都存在严重问题。

三是鉴定涉案财物的保管、保全、返还、移送不规范。

四是个别地方还存在克扣、截留、挪用、变卖涉案财物,案件还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涉案财物就灭失的情况。

(二)鉴定主体资格认识不一。

在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特别是特殊领域物品鉴定时,对于非法定鉴定主体出具的鉴定证明如何采用,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非法定鉴定主体出具的鉴定证明,不能作为鉴定意见;也有观点认为,从实际考虑出发,可以考虑允许其他有鉴定能力的机关在无法律明文授权的情况下出具司法鉴定。

(三)鉴定标准不统一。

对于价格鉴定依据的事实,各地做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依被害人陈述、依办案人员描述、依涉案物品单据进行鉴定等情形,价格鉴定部门应当依据何种标准对涉案物品作出价格鉴定缺乏共识。

这种情况不但影响了法律的平等适用,也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四)司法人员对鉴定意见缺乏严格审查,直接以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由于鉴定意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专业性”,司法人员一般不会对相关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对作出价格鉴定意见的依据与方法等相关内容不进行审查或一掠而过,放弃了对鉴定意见科学性、合理性的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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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盗窃案中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浏览:2156次时间:2008-07-29 10:19:52来源:作者:
价格鉴定结论是法定的刑事证据种类之一,又是认定物品价值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价格鉴定结论必须是科学、客观、真实、合理的,但我院在办理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价格鉴定结论存在许多问题,现结合我院办理的盗窃案件对价格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浅述如下:
一、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
1、鉴定方法单一,鉴定结论格式化
针对价格鉴定目的、对象等不同,根据情况鉴定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专家咨询法等等,为了客观公正地作出价格鉴定结论,可以选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鉴定。

我院在2006——2007年办理的盗窃案件中发现,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在进行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时绝大多数采用成本法,计算公式采用:鉴定标的价格=基准日价格×(1-折旧率),甚至可以说是千篇一律,形成了一种鉴定结论的格式化,把鉴定过程作为一种套用公式,很容易造成鉴定结论错误。

如2006年10月我院侦查监督在审查逮捕高成志盗窃电缆线案件中,第一次的鉴定结论在只有自报价格、无电缆线规格、产地证明的情况下用成本法进行鉴定价格为1000余元人民币,根据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成本法适用的条件是必须具备被鉴定物品的完整资料,包括制造的材料或新型的替代材料及其价格,以及设计标准、程序和技术参数等。

所以该鉴定结论不应该用成本法进行鉴定,最后导致前后两次鉴定在认定价格上相差300元人民币。

2、鉴定理由不充分,使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受到质疑
鉴定结论作为刑事证据的一种,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过当庭出示、质证,另外侦查机关要将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所以鉴定结论不仅要让法官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同样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甚至旁听人员也是如此,这就要求鉴定结论的说理部分必须充分,有必要的调查认证资料予以佐证。

在我院办理盗窃案件时的鉴定结论大多三四页,鉴定理由论证部分只有几行,如:我中心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价格鉴定作业方案,确定采用成本对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通过市场调查,确定鉴定标的在鉴定基准日重置价格为……,这样的价格鉴定结论论证部分内容空虚,缺乏可靠的逻辑基础,被采信的证据与鉴定结论之间关联性,使人难以信服。

3、价格鉴定结论的依据材料不充分
公安机关在委托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鉴定时应替交《价格鉴定委托书》、必要的鉴定物品所需要的调查认证材料,必要时还应提供原物。

在我院审查发现,证据材料中只有价格鉴定委托书,看不出有相关的调查认证材料或原物的移送,鉴定结论的依据不得而知,给司法审查带来难度,从而影响鉴定结论的客观、真实性。

如我院在2007年8月审查逮捕张XX涉嫌盗窃电机案中,价格认证中心在委托方没有提供购买发票,只有一纸价格鉴定委托书,只对提供的销售方一家简单进行市场调查的情况下,便作出了价格鉴定结论,按该家基准日的销售价格为市场价格,折旧后估价1020元。

后经我院调查,发现被盗电机为二手货,折价后大概500左右,根据我地标准没有达到追诉标准,最后以张XX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个案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违反鉴定操作规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可以制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标准是不同的,因此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金、银、珠宝及其饰品按当地交易市场价格计算这一规定是合法、合理的。

2007年3月我院在审查苏XX涉嫌盗窃钻戒案中,公安机关委托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认定该钻戒是一枚铂金钻戒,铂金含量为95% ,估价10600元人民币。

该鉴定结论认定钻戒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但其中的价格认定不应该按照云南省的交易市场价格计算,这样不仅违背鉴定操作规程原则,而且会影响量刑处罚。

二、应对措施:
1、要结合案件事实、知识常理认真审查价格鉴定结论的程序、理由、依据,打破价格鉴定结论是认定涉案物品价格权威之观念,摒弃价格鉴定结论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之观点。

2、办案中发现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一是建议价格认证中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鉴定,完善鉴定机制,增加价格鉴定结论书中论证部分,提高鉴定结论的完整、说理、精确性,保障保障鉴定结论作为刑事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二是建议公安机关在委托鉴定时提供充分的鉴定依据材料,完善委托鉴定、提供材料证明等与程序有关的书面材料,充分保障鉴定结论作为刑事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知情权,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权利。

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4、加强对检察办案干警的培训,学习有关价格鉴定方面的知识,培养干警认真审查价格鉴定结论并发现价格鉴定结论存在的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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