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会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会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0c90ec14a8956bec0975e3c5.png)
第八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 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其中: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 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22
【相关链接】 教育费附加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在所得税前扣除,但是由于教育费附加 不是税,故不适用于《征管法》。
23
2019年1月1日至2009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 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20
第七节 征收管理
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随三税的征收而征收,因而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与“三税”一致。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 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 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 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 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 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40000+5000)÷(1-36%)×36%×5%=1265.625 (元)
9
第四节 计税依据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0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11
注册会计师 - 税法第0204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册会计师 - 税法第0204讲 城市维护建设税](https://img.taocdn.com/s3/m/95fd9448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dc.png)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第04讲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节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城建税以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为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建税扣缴义务人。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别注意:
(1)城建税与两税同时缴纳;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按照两税纳税所在地的税率确定城建税税率;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二)计税依据
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
特别注意:
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第1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精讲-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7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精讲-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7页)](https://img.taocdn.com/s3/m/29e21b52240c844768eaee0c.png)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本章考情分析1.地位:城建税,比较重要的小税种。
2.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都可能涉及。
3.分值:预计2019年分值在3-5分左右。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节烟叶税法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新增“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的规定;2.根据《烟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烟叶税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一、概念和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的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特定目的;2.属于一种税上税、附加税;(计算考点)3.根据城镇规模及其维护建设资金需要设计不同比例税率。
二、纳税义务人1.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含外籍单位和外籍个人)。
2.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三、城建税的税率1.三档税率表4.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新增)【案例】企业2019年9月期末留抵为68万元,该企业应在2019年10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31.32万元。
假设2019年10月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请计算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答案】如果退还了2019年9月期末留抵31.32万元,留抵税额变为36.68万元,10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300万元-进项税额200万元-上期留抵36.68万元=63.32万元。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考题改编)A.免征“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B.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C.纳税人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同时对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D.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被加收的滞纳金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答案】ABC【解析】选项D,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715f23dd33d4b14e852468e2.png)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也就是说,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建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税率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三、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特别说明: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五、税收优惠(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六、征收管理(一)纳税环节: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纳税环节与“三税”一致。
(二)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e1d2dcfe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b4.png)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选项B,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本身是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的,属于主税附征的。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而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选项B,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
选项D,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按我国法律成立的企业,只是其投资人的是外商,并不是境外企业。
所以,属于城建税的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选项D,纳税人所在地为镇的,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选项B,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C,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可同时退库;减免税原因造成的退两税,才能同时退城建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不属于减免税,此时除另有规定外,城建税不退;选项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四十四重点解析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四十四重点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e34a8c4e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7a.png)
全国注册会计师的科目四十四重点解析一、科目四十四概述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科目四十四是财政税收政策与实务,主要涵盖了税收法规、税种与税务筹划、税收会计与税务鉴证等方面的知识。
该科目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以及财务会计和税务工作人员而言至关重要。
下面将针对该科目的重点进行详细解析。
二、税收法规1.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是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四十四中的重点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计算、纳税申报和纳税检查等方面。
2.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作为科目四十四的重点内容之一,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减免与优惠、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等内容。
3. 增值税法增值税法是科目四十四中的核心内容。
要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义务、税率和税务处理等关键知识。
三、税种与税务筹划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对于科目四十四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也是重要的知识点。
重点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情况、计税方法以及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
2. 营业税在营业税方面,科目四十四的内容涉及到营业税的核算、申报和纳税义务等方面。
3. 土地增值税科目四十四还会涉及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比如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纳税义务等。
四、税收会计与税务鉴证1. 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是科目四十四中的一大重点。
掌握税务会计准则和处理纳税会计核算的方法、程序和技巧。
2. 税务鉴证税务鉴证是科目四十四的另一重要内容。
了解税务鉴证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标准。
五、税收风险管理科目四十四还包括税收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涉及税务合规、税务风险评估和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
六、总结通过对全国注册会计师科目四十四的重点解析,我们可以看出,全面掌握税收法规、税种与税务筹划、税收会计与税务鉴证以及税收风险管理等知识是合格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要求。
只有深入理解这些重点内容,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才能在税务方面有出色的表现。
因此,考生在备考科目四十四时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不断的复习和思考才能够真正掌握这门科目。
注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aed5accd3169a4517623a374.png)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和计算的内容,虽然在政策内容上具有独立性,但是在具体计算上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5分,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更容易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混合出综合题型。
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了“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2.增加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规定3.节之间合并调整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有四个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二、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为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
具体规定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例题·单选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0年5月缴纳增值税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15万元。
税法(CPA)5第五章 城维税法、烟叶税法和教育费附加51 城维税法、烟叶税法和教育费附加-课件
![税法(CPA)5第五章 城维税法、烟叶税法和教育费附加51 城维税法、烟叶税法和教育费附加-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90dc23a6bec0975f465e2fa.png)
二、税率
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率
1
市区
7%
2
县城、镇
5%
3
不在市、县城、镇
1%
特殊情况:受托方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
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收代缴的城建税。
三、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特
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和烟叶税法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
税义务人。也就是说,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 建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
退库。
③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④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一律不予退(返)还。
⑤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节 烟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税法
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
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
(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注册CPA考试《税法》讲义 (11)
![注册CPA考试《税法》讲义 (11)](https://img.taocdn.com/s3/m/c95af0a25901020206409c1f.png)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为非重点章,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分值5分左右。
本章重点与难点:1.纳税人正列举: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反列举:不包括向海关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
2.城建税税率(记忆):7%、5%、1%。
特殊情况: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
3.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般、特殊)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正列举:一般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特殊规定:查补的三税,免抵税额,出口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增值税。
反列举: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4.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5.烟叶税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收购价款×(1+10%)×20%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收购价款×1.1×1.2×13%近三年考题评析一、单项选择题1.位于市区的某公司2011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70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缴的增值税40万元)。
当月因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获得增值税退税60万元。
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2012年)A.15万元B.17万元C.21万元D.53万元【答案】C【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10×(7%+3%)=21(万元)。
CPA-税法-思维导图-05.1 城市维护建设税
![CPA-税法-思维导图-05.1 城市维护建设税](https://img.taocdn.com/s3/m/9f5f9e09c5da50e2524d7f24.png)
流动经营:流动缴纳
-1-Βιβλιοθήκη 何时征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环节 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中央地方不完全一致) 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按期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在哪缴纳(纳税地点)
缴纳“三税”的地点 = 纳税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
代收代扣三税: 代收代扣三税地
特殊规定
跨省开采油田:分开计算,分开缴纳 管道局输油:管道局所在地
特点
专款专用 一种附加税 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对谁征(纳税义务人)
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外企外籍缴纳城建税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7%:城市市区 5%:县城、建制镇
eg:海上油气田
税率
特殊
1%: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 代收代扣城建税——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按经营地适用税率
错征税款导致退还“三税” 法定免税的实施导致退还“三税”
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
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
免抵增值税——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征多少
计税依据
包括 不包括
注意“所在地”问题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查补的“三税” 免抵的增值税额(2005年1月1日)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额 滞纳金、罚款
计算 同征、同免、不同退(进出口除外)
税收优惠
优惠 不优惠
(完整word版)CPA税法系列总结,推荐文档
![(完整word版)CPA税法系列总结,推荐文档](https://img.taocdn.com/s3/m/aa65cb8003d8ce2f0166236b.png)
CPA《税法》总结系列CPA《税法》总结系列 (1)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法 (3)2.税法之资源税总结 (3)3.税法之车辆购置税法 (5)4.税法之车船税法 (7)5.税法之印花税法 (9)6.税法之耕地占用税法 (12)7.税法之土地增值税(一) (12)8.税法之土地增值税(二) (14)9.税法之土地增值税(三) (16)10.税法之土地增值税(四) (17)11.税法之契税法 (19)12.税法之房产税法 (22)13.税法之关税法(一) (25)14.税法之关税法(二) (27)15.税法之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29)16.个人所得税的考点总结(一) (32)17.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二) (33)18.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三) (35)19.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要点总结(四) (37)20.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五) (39)21.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六) (40)22.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七) (42)23.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八) (44)24.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九) (50)25.税法之个人所得税考点总结(十) (54)26.税法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一) (55)27.税法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二) (57)28.税法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三) (58)29.税法之消费税(一) (61)30.税法之消费税(二) (63)31.税法之消费税(三) (64)32.税法之增值税法(一) (66)33.税法之增值税法(二) (67)34.税法之增值税法(三) (69)35.个人出租住房与个人自建销售房屋 (71)36.注会税法之速算扣除数总结 (72)37.税法考试时哪些税率会给出 (74)1.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法关键词:依赖增消营(自身无课税对象)、税率751(类比城镇土地使用税,,当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不用记),老外也征收(2010年12月起,类比房产税,不过房产税是2009年1月起)其他要点:1.“海上”适用1%。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讲义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873d036ffc4ffe473368abc2.png)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一、城建税法
1.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或个人。
2.税率:7%、5%、1%
特殊情况:代扣、代收“两税”的,按扣缴义务人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收的城建税。
3.计税依据的确定(一般、特殊)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额之和。
特殊规定:6项
(1)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两税”,补税款也要补缴城建税,但滞纳金和罚款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出口环节不退,进口环节不征。
(3)出口“免抵退”方法中:当期免抵的增值税,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4)“两税”减免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
(5)因减免税而“两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两税”因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6)新增: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二、烟叶税法
1.收购单位为纳税人
2.应纳烟叶税税额=实际支付价款(含10%补贴)×20%
3.收购烟叶的当天发生烟叶税的纳税义务,纳税地点为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烟叶税按月计征,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2%)
第1页。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6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烟叶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6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烟叶税法、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https://img.taocdn.com/s3/m/e95fc7d0cc17552706220870.png)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一)税款专款专用——保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设7%,5%,1%三档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并不是说同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种税才涉及缴纳城建税,而是指除特殊环节(进口)外,只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都会涉及城建税。
二、税率(★★★)(每年必考)(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1%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代收代扣城建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经营地适用税率)。
三、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提示】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提示】城建税的应纳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ce6d593d2b160b4e767fcfa6.png)
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考情分析1.本章地位:较重要的小税种。
2.题型:单选、多选、计算题、综合题都可能涉及到,但整体分值不高。
3.分值:预计2019年分值在3~5分左右内容介绍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有关规定第二节烟叶税法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建税的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营改增后如果涉及到补交营改增之前营业税的,需要相应补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建税扣缴义务人。
【例题1·单选题】(2016年)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额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A.消费税税额B.房产税税额C.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D.关税税额『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例题2·单选题】单位或个人发生下列()行为,在缴纳相关税种的同时,还应缴纳城建税。
A.企业购置车辆B.科研单位取得技术转让收入C.个人取得偶然所得D.商场销售货物『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B免征增值税,所以不交城建税。
【例题3·多选题】下列行为中,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有()。
A.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行为B.企业购买房屋行为C.煤矿开采原煤并销售的行为D.超市销售蔬菜的行为『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超市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知识点: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特殊规定(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例题1·单选题】设在县城的A企业代收代缴市区B企业的消费税,对B企业城建税的处理办法是()。
2019注册会计师(CPA) 税法- 城建税法、烟叶税法-税法
![2019注册会计师(CPA) 税法- 城建税法、烟叶税法-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51ba529ebed5b9f3f80f1c3b.png)
考点简述
本考点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城建税的税率及计算, 这个考点通常不会单独考,而是结合增值税、消 费税以及土地增值税来考。相对比较简单。
套路识别
1 将城建税的计算和税收优惠相结合 2 计税依据和税收优惠结合城建税的计算
套路研习
1、城建税按照纳税人的所在地不同,分为了三档比例税 率,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的:1%; 2、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套路运用
下列各项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 纳税人被查补的“两税”税额 B. 纳税人应缴纳的“两税”税额 C. 经税务局审批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 D. 缴纳的进口产品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
套路运用
下列各项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 纳税人被查补的“两税”税额 B. 纳税人应缴纳的“两税”税额 C. 经税务局审批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 D. 缴纳的进口产品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ABD
考点总结
这里特别要注意,两税的减免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 即征即退是不同的,考试常常在这里设坑,对于两税 的减免,城建税也随之减免;但是如果是以先征后返、 先征后退、即征即退方式减免的,城建税一律不予返 还。
考点总结
城建税的税收优惠
城建税的税率及计算
掌握考点太虚啦,吃透“考试套路”才是王道!
专题六:城建税法、烟叶税法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掌握考点太虚啦,吃透“考试套路”才是王道!
考点简述
本考点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内 容比较简单,每年最多考一道客观题。
套路识别
1 直接考核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具体内容
注会税法·刘颖习题班·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注会税法·刘颖习题班·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856755afcc22bcd126ff0ca8.png)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一、本章命题常规城市维护建设税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5分,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
二、本章新增考点1.新增“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内容。
【例题·单选题】注册会计师审核某市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情况,发现该企业2010年11月经营少交营业税14万元、12月经营少交增值税16万元,则该企业应补交城建税()。
A.0B.1.12万元C.1.5万元D.2.1万元【答案】B【解析】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企业应补交城建税=16×7%=1.12(万元)。
2.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本章重要考点真题及习题示例1.城建税的特点【真题·判断题】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因此它本身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
()(2004年)【答案】√2.城建税的税率【真题·判断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委托方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
()(2001年)【答案】×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税额计算和税收优惠【真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1999年)A.纳税人滞纳增值税而加收的滞纳金B.纳税人享受减免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C.纳税人偷逃增值税被处的罚款D.纳税人偷逃消费税被查补的税款【答案】BD【真题·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
2010年4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4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税额5万元。
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消费税30万元。
该企业4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 第六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https://img.taocdn.com/s3/m/efb3735c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ae.png)
【考情分析】非重点章,年均分值2分左右,主要作为客观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结合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中考核。
第一部分 重要考点回放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特点:附加税(无特定的课税对象)。
代征、代缴、预缴、补缴等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
征税范围: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税率:市区:7%;县城、镇:5%;非市区县城、镇:1%(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税税率)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税率1.实际缴纳增值税=按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税额+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税额-留抵退税额2.实际缴纳消费税=按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税额-直接减免税额【提示1】直接减免:不包括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退还的两税税额。
【提示2】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计税依据中扣除。
【提示3】违反“两税”规定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4】违反“两税”规定被处罚时,同时对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滞纳金并处罚款。
优惠:略。
征管:同“两税”。
二、教育费附加二、教育费附加1.应纳=实际缴纳“两税”×征收比率。
2.征收比例: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需要记忆)3.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自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其他规定同城建税。
二、烟叶税法二、烟叶税法纳税人:境内收购烟叶单位。
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税额应纳税额=实际支付价款总额×20%=(收购价款+价外补贴)×20%=收购价款×(1+10%)×20%征管理1.时间:收购烟叶当天。
2.地点:烟叶收购地。
3.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
第二部分 典型习题演练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2011 CPA 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习题
![2011 CPA 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习题](https://img.taocdn.com/s3/m/57bd9e1452d380eb62946ddb.png)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答案分离版)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实行的是()的方法。
A.纳税人所属行业差别比例税率B.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C.纳税人所属行业累进税率D.纳税人所在地累进税率2.下列各个项目中,可以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A.补缴的消费税税款B.因漏缴营业税而缴纳的滞纳金C.因漏缴营业税而缴纳的罚款D.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税款3.纳税人取得下列收入,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是()。
A.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B.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C.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的收入D.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4.某市区一企业2009年6月缴纳进口关税6.5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15万元,进口环节消费税26.47万元;本月境内经营业务实际缴纳增值税66万元,消费税85万元,营业税13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所属宾馆上月隐瞒餐饮服务收入50万元,本月被查补相关税金,收到上月报关出口自产货物应退增值税35万元。
该企业6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元。
A.95550B.116550C.71050D.1228295.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的政策陈述,不正确的是()。
A.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B.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C.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汇总后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D.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有()。
A.缴纳的增值税的外商投资企业B.缴纳的营业税的外国企业C.被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进口货物D.缴纳营业税的运输企业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基数不包括下列()项目。
A.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确认的免抵退税额B.查补的“三税”C.享受税收优惠而减免的“三税”D.货物进口时征收的“三税”3.下列项目中,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B.1750元
C.2500元
D.3500元
【答案】A
【解析】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50000+800000)×50%/(1-5%)×5%(消费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1250(元)。
五、税收优惠(★★★)
【提示】这部分内容既可以单独命制客观题,也可以与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命制主观题。城建税的附加税性质,使得其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征免相呼应,但是也存在特殊规则。
(三)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设7%,5%,1%三档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
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
A.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城建税的应纳税额计算,要与计税依据、税收优惠结合起来掌握。
【例题1·单选题】位于市区的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共计50万元,被税务机关查补增值税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2015年)
三、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包含因素
城建税计税依据的不包含因素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1.纳税人进口环节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2.除增值税、消费税以外的其他税
3.非税款项(纳税人违反“两税”有关规定而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
【提示】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例题1·单选题】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额中,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是( )。(2016年)
A.消费税税额
【归纳2】城建税和两个附加与增值税、消费税的退还关系:
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原因
城建税和两个附加的处理
错征税款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法定减免税的实施导致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
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两个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1%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特殊规定
代收代扣城建税——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代收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经营地适用税率)。
(1)城建税随同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A.5.74
B.7
C.14
D.18.27
【答案】A
【解析】应缴纳的城建税=(462-102-260-18)×7%=5.74(万元)。
【例题3·单选题】位于某市的甲地板厂在2020年1月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2月交付50%的实木地板,3月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3月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归纳1】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缴。
B.房产税税额
C.关税税额
D.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 )。
A.偷逃增值税而被查补的税款
B.偷逃消费税而被加收的滞纳金
C.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税额
D.出口产品征收的消费税税额
【答案】ACD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与其他税种相比较,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税款专款专用——保证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二)属于一种附加税——其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A.3.25万元
B.4.9万元
C.3.5万元
D.4.55万元
【答案】D
【解析】甲企业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0+15)×7%=4.55(万元)。
【例题2·单选题】位于市区的某企业属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2019年10月留抵退还增值税18万元;当月共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462万元,其中关税102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60万元。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万元。
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并不是说同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两种税才涉及缴纳城建税,而是指除特殊环节(进口)外,只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中任何一种税,都会涉及城建税。
二、税率(★★★)(每年必考)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