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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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一、施工测量的必要性轨道交通工程是指为满足城市高效便捷的交通需求,在地面或地下进行施工的交通线路,例如地铁、轻轨等。

轨道交通工程涉及到大量的工程测量工作,这是因为轨道交通工程需要保证线路的平整、车站的准确位置和通车的安全。

施工测量的主要目的包括:确保工程施工的精度和质量,为设计提供出具施工图纸成果,提高施工效率,节约成本,保证工程的安全性等。

二、施工测量的内容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的内容包括:线路测量、车站测量、土建测量、安装测量等。

1. 线路测量(1)线路纵断面测量:测量线路的纵断面地形、曲线半径、坡度等,以确定线路的设计参数和平面布置。

(2)线路横断面测量:测量线路的道床、轨面、路基等各部分的横断面,以确定各部分的平面布置。

(3)道岔测量:道岔是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设施,需要通过道岔测量确定其准确位置和角度,保证列车的安全通行。

2. 车站测量(1)车站平面布置测量:针对车站区域的道岔、站台、站内设施等进行平面布置测量,以确定车站的尺寸和位置。

(2)站台高程测量:测量车站站台的高程,以确定客车乘降的便利性。

(3)站房测量:测量车站站房、站内设施的位置、尺寸和结构形式,为其施工和安装提供准确数据。

3. 土建测量(1)地形测量:测量轨道交通线路所经过的地形情况,包括地表高程、地貌特征、自然地质、水文地质和交通地理等。

(2)凿岩量测量:凿岩是轨道交通工程中常见的隧道施工方式,需要对凿岩量进行测量,确定施工工艺和施工进度。

4. 安装测量(1)轨道安装测量:测量轨道的轨距、轨面坡度、轨道垂直和水平偏差等,保证轨道的安装精度。

(2)信号设备测量:测量信号设备的位置、高度、角度等参数,确保信号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施工测量的方法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的方法主要包括:全站仪法、激光法、GPS定位法、测距仪法等。

1. 全站仪法全站仪是一种高精度的光电仪器,它可以测定地面物体三维坐标及其高程、测量水平角和垂直角等,并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以达到一定的工程精度。

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 (2)

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 (2)

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创建时间:2015-04-21 18:15 所在部门: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部发布者:办公室文秘室浏览次数:16 次字体:大中小穗铁建总质安〔2013〕1364号关于印发《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各工程中心:为加强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管理,总部组织制定了《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2013年11月20日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范围内从事第三方监测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监测,是指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总部委托独立于承包商和周边环境业主以外的第三方单位,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围(支)护结构、桥梁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的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反馈监测信息的活动。

第二章监测管理第四条第三方监测量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围(支)护结构的变形、应力,锚杆、锚索、土钉拉力,高架墩台变形、沉降、裂缝,桥梁梁体跨中挠度,爆破振速,工程周边环境的位移、倾斜、开裂,岩土体位移、土压力变化、开裂,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

巡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围(支)护体系的变形、开裂、渗漏;开挖面岩土的稳定性;施工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沉降、裂缝等。

第五条监测基准点应布设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域,数量不少于三个,并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范围外相对稳定处布设工作基点。

基准点使用前应遵循先检测后使用的原则。

基准点与工作基点定时进行联测,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工程围(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围(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布设;工程周边环境监测点与岩土体、地下水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方案按照测量工作应遵循的“先整体后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本工程的施工测量首先要进行施工控制测量作业,来控制、指导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必须申报给监理及业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细部放样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施工控制测量的内容主要有:地面控制测量,控制点复测,联系测量。

控制测量主要是完善明挖区间结构施工期间平面导线点、高程水准点主控制网,维持其可靠、可用;为了施工方便,我方将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明挖区间施工范围加密地面控制点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1地面导线控制测量5.1.1.导线控制点布设要求根据业主提供的首级平面控制点,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加密布置施工测量导线控制点。

测量点位布置要求如下:(1)点位附近不宜有散热体、测站应尽量避开高压电线等强电磁场的干扰。

(2)相邻点间的视线距离障碍物的距离以不受旁折光影响为原则。

(3)相邻边长不宜小于长边的1/2,个别短边的边长不应小于100米。

(4)GPS控制点与相邻精密导线点间的垂直角不应大于30°,视线离障碍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米,避免旁折光的影响。

(5)每个导线点应保证两个以上的后视方向,点位选者应能控制地铁线路位置,导线点埋设应避开施工可能影响的范围,导线点应方便使用,利于长期保存。

(6)点位埋设:用砼包钢筋头,然后在钢筋头上嵌铜丝表示点位,导线边长300~400m,布设成附合导线或导线网,必须附合在两个GPS点或精密导线点上。

5.1.2.导线网测量要求(1)外业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平面控制网的二等网(二级精密导线网)精度施测,水平角采用全圆测回法观测4测回(测角精度不低于2.5″),往返观测距离各2个测回,单向测距4次并加入气象、仪器加、乘常数改正(测距精度不低于1/60000)。

(2)当精密导线点上只有两个方向时,宜按左右角观测,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的较差应小于4″。

(3)水平角观测遇到长、短边需要调焦时,应采用盘左长边调焦,盘右长边不调焦,盘右短边调焦,盘左短边不调焦的观测顺序进行观测。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及复核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及复核管理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及复核管理一、一般规定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其进行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施工测量的成果不仅是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致力于满足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一项重要因素,因此,施工测量是施工项目技术及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一般要求1、项目部设测量组,属项目部总工和生产部领导。

2、测量组设主管工程师一名,由具有工程测量或相关专业学历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具有本专业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

3、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要求,配备能够满足相关工作要求的其他人员和相应精度等级的仪器设备。

三、职责范围1、负责编制本项目施工控制测量工作计划和实施完成情况;2、负责组织完成本项目各参建单位与设计或建设单位施工控制测量桩点的交接桩手续;3、负责组织完成本项目各分项工程施工控制测量的平面、高程、定位、引伸贯通以及施工监测和变形观测测量工作;4、负责完成本项目各分项工程施工控制测量的平面、高程、定位、引伸、贯通以及施工监测和变形观测测量资料的检核工作;5、负责完成本项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复测;6、负责组织并完成本项目的竣工测量及永久性桩点的埋设;7、负责组织并完成本项目施工测量工作的技术总结,参加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8、负责向各有关部门提交本项目的各项施工测量资料;9、负责指导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测量业务技术,组织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测量技术科研工作;10、负责本项目与各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有关施工测量技术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四、具体要求1、根据项目各分项工程的进度安排,编制本项目的长期和短期工作计划,在编制工作计划时,应同时建立以下信息:⑴各分项工程项目工程测量技术人员台帐;⑵各分项工程项目测量仪器及其他设备台帐;⑶交接桩资料和施工控制测量资料台帐;⑷施工放样资料及各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台帐;⑸施工测量工作计划的运行、结果及计划调整情况台帐。

2、在项目部总工的主持下,组织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有关测量人员,会同设计或建设单位进行测量桩点的交接。

地铁测量管理制度

地铁测量管理制度

地铁测量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地铁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地铁测量工作的流程和要求,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地铁测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铁测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三、测量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

测量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2. 精确可靠。

测量数据必须精确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

3. 安全第一。

测量工作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4. 高效管理。

测量工作需要高效管理和科学组织,提高工作效率。

四、测量管理的组织与实施1. 测量工作组织(1)设立专门的测量管理部门,负责地铁测量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制定测量工作计划,明确测量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

(3)配备专业测量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人员考核。

2. 测量技术要求(1)使用先进的测量工具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严格遵守标准测量程序和方法,规范测量操作流程。

(3)加强测量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测量技术水平。

3. 测量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的测量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测量数据的质量可控。

(2)对测量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跟踪,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严格把关测量数据的录入和整理,保证数据真实性和一致性。

五、测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测量工作监督(1)上级部门对测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对测量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建立测量工作台账,记录测量过程和结果,便于监督和检查。

2. 测量质量检查(1)定期对测量数据和成果进行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对测量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和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开展测量质量抽查,检验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六、测量管理的考核与奖惩1. 考核评价机制(1)建立测量工作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包括工作质量、效率和工作成果。

(2)根据测量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激励和约束工作人员。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地铁土建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使本项目部测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防止测量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是工程施工阶段的重要基础工作,又是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必要且重要的手段,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测量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年终工作考评制。

第四条测量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行业、部门的现行法规、政策和规定,还应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助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条每项工程的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与该工程相对应的测量规范、规则及设计文件的有关要求,完成公司《管理手册》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六条努力推行测量工作科学管理,加强测量人员的知识更新,积极学习GPS、测量平差软件等新设备、新技术、使测量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和科技进步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一条工程测量工作实行公司、项目测量队二级管理,公司精测队负责对项目的交桩复测、地面控制测量、联系测量和贯通测量工作。

项目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本单位工程测量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项目部设测量队,配专职测量队长负责测量队全面工作;根据本项目的工程任务的情况设测量工程师二名,对控制测量成果、重点工程、部位及构造物定位放样、盾构隧道中线进行换手复测,换手计算复核,测量队长整理收集整理各类上传下达的文件、图纸、技术交底和测量内、外业的资料。

其他测量员应积极协助测量队长完成所有测量工作,并按项目计量的要求及时填写完成、整理收集、签字上报相关的测量计量资料。

根据本项目的测量任务的难度、内外业的工作量,项目部测量队按不少于8人进行编制。

2、建立健全测量人员台帐,完善测量人员管理机制。

第三条测量职责项目部测量队工作职责:1、贯彻实施上级转发或下达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定;2、组织项目测量人员参加管区内所有的测量工作;考核项目测量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测量人员;3、工程项目的开工复测和竣工测量;对控制测量和联系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实施控制测量、放样抽检;组织每季度一次的盾构隧道内的控制点的检核测量工作。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测量)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一.专业工程特点1.编制依据(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2006);(4)《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 1002-1995);(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6)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7)轨道交通 1 号线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办法(8)轨道交通1 号线一、二期工程正线轨道铺设监理部监理规划;(9)建设单位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

2.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站后停车线出站后向南敷设,北端连接土建 6 标站主体结构,量测为待建的盾构区间,南端有鱼塘,水深不超过 2 米。

基坑长 151.6 米,宽 13 米,开挖深度约 17 米。

线间距 5m,线路纵坡为 2‰,最大埋深约 7.55 米,最小埋深约7.165 米,结构形式为单层双跨。

本区间地势自北向南呈波状起伏,现状地面高程约在 12.714-15.370 之间,区间地貌为南淝河二级阶地。

本区间底层表层以厚度不均的杂填土和粉质粘土填土为主,区间人工堆积层以下为粘性土层。

停车线周边现状为农田和鱼塘,据管线调查资料显示,本区间周边现状无管线。

停车线基坑量测为盾构区间,施工顺序为先施工盾构区间,后施工停车线,盾构区间距离停车线主体约为 2.2m-8.3m。

停车线为单层双跨矩形结构,采用明挖法施工,施工期间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

场地存在局部起伏,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平整,由于临近基坑南端设置轨排预留孔洞,长度较长,为了抵抗铺轨期间的施工荷载及其土压力,保证基坑变形安全,在有轨排井位置采用钻孔灌注桩加预应力锚索和支撑的形式,并且锚索不拆除。

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地铁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XXXXXXXXX测量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提高测量组综合业务素质,满足施工对测量的需求,使测量工作有章可循,测量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从2011年4月10起正式实施生效。

二、测量组织工程部测量组,测量组受总工领导,业务上受施工技术人员指导,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4-10人。

测量组长:XXX,车站工区测量小组3人,盾构工区测量小组4-6人。

二、岗位职责及工作范围㈠测量组长1.负责测量组日常工作,负责测量组人员调配及考勤。

各测量组成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测量组长的安排。

2.定期组织精测及复测,负责精测及复测成果的整理、交底及存档;3.定期组织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核,并制定仪器的检校计划,检查仪器保养情况;4.负责考核成员的技术能力及工作态度,并以此确定技术津贴及奖金系数。

有权对成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奖励及处罚(包括警告、停工、开除测量组等)。

㈡车站工区测量小组1、车站工区测量小组设3人,实行24小时跟班作业。

在工作过程中,应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到达现场,测设或放设高程和平面控制线。

2、车站工区测量小组负责车站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车站附属结构及车站主体结构施工前、中、后的各项附属测量工作,包括工地临建设施就位、基坑开挖等各项工作;抽调部分人员协助每两个月组织的控制点复测等工作;测量组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3、车站工区测量小组在盾构吊装井施工时,应放设洞门环中心并及时报验,在洞门钢环安装完成后,应对洞门钢环中心进行复核,确保安装位置符合要求。

4、车站工区测量小组在车站底板施工过程中,应提前埋设底板控制点并及时联测报验。

5、车站工区测量小组应认真执行测量“三级复核制度”,定期对车站工区内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严格按测量规范施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将放线内容对施工班组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负责测量仪器日常保养,认真复核测量记录。

6、测量小组组员应接受组长领导,爱岗敬业,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工作精益求精,保质保量完成组长及领导安排的工作。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三)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三)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管理细则(第三版)第一章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指标第一条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第二条质量指标(一) 在任何贯通面上,暗、明挖隧道和高架横向贯通中误差为±50mm,高程贯通中误差为±25mm。

(二)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三) 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二OO三年版)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第二章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第三条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二)《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四)《城市测量规范》CJJ8—99(五)《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六)《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七)《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八)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第三章轨道交通施工测量的主要内容第四条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一) 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以下三部分: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2、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以及高架工程的向上传递高程。

3、地下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导线(中桩)控制测量、主水准网控制测量,分段贯通测量,贯通后联测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确保各段工程间的平顺衔接。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轨道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细则华南铁路建设监理公司二00七年四月安全文明监理细则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轨道工程,西起芳村区滘口站东至黄埔区文冲站,沿途共建24个地铁站,其中地上2座、地下22座,全线均位于广州市区内。

1.2工程范围及特点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轨道工程主要特点是直线电机牵引形式,因此地下线采用2.1米长砼枕整体道床,桥上高架轨道采用厂制2.1米宽轨枕板道床,与桥上、地下连接的地面轨道采用2.5米长砼轨枕碎石道床。

其中地下线单线全长29.836公里、高架线2.027公里、地面线0.156公里、9号单开道岔36组、9号交叉渡1组、12号交叉渡线1组,全线分两个标段施工:Ⅰ标工程范围ZDK15+708 – ZDK32+194YDK15+708 –Ⅱ标工程范围ZDK0+179 – ZDK15+708YDK0+179– YDK15+7081.3工程造价、工期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Ⅰ标合同总价:万元,工期日历天;Ⅱ标合同总价:万元,工期日历天;1.4设计、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施工单位:Ⅰ标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Ⅱ标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2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3 安全监理工作方针与目标3.1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2目标:消灭一般责任事故,消灭人身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4 安全监理的保障体系及职责4.1.1依据监理合同,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执行国家、行业对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建立本监理部安全监理的保障体系。

4.1.2安全监理保障体系采用直线式管理形式,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设两名副组长和两名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详见下表:1、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监理机制,制定项目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监理体系良好运行;2、确定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3、确定安全监理目标,主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4、主持召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组织项目安全月、季、年检查工作;5、督促检查工程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情况,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安全措施和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6、审定安全检查及评定报告,编制安全管理考评表格及安全年度总结报告;7、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方针、目标、保证措施、安全保障体系及有关安全的规章、规程和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8、积极配合和参与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9、发现事故及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10、主持、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资料工作;1、按组长授权行使组长的部分职责;2、编写安全监理资料;3、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召开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5、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1、负责本标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参加工程项目安全月、季检查工作,并考核评定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提报安全周、月报告;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方案、报告;4、定期向组长提交安全工作实施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5、对施工现场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6、编写本标段安全检查报告,做好安全文档记录、管理工作;7、完成标段负责人交办的工作;5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进行重点审查。

测量及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测量及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测量及监测监理实施细则珠江三⾓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州⾄佛⼭段⼟建⼯程⼴佛线GFDG4标段施⼯监理细则⼟建⼯程测量及监测编号:中煤中原⼴佛细则—005编制⼈:审核⼈:中煤邯郸中原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佛线G F D G4标段⼟建⼯程监理部⼆○○九年⼗⼀⽉⽬录1 ⼯程概况 (1)1.1⼯程概况 (1)2 测量监测监理依据 (2)3 准备⼯作的监理 (2)3.1 监理的准备⼯作 (2)3.2 对承包商准备⼯作的监理 (3)4矿⼭法和盾构法隧道施⼯监测过程监理 (3)4.1 矿⼭法和盾构法隧道施⼯监测 (3)4.2 监测项⽬ (3)4.2.1地表沉降监测 (3)4.2.2 地表建(构)筑物沉降与倾斜观测 (4)4.2.3 矿⼭法隧道顶拱沉降观测 (4)4.2.4 隧道管⽚隆陷监测 (4)4.2.5隧道管⽚收敛监测 (4)4.2.6 地下管线沉降监测 (4)4.2.7 竖井及始发井的监测 (4)4.3 本标段各施⼯监测⽅案的审查要求 (4)4.4 监测监理的⼀般要求 (5)4.5 监测技术要求 (5)4.6 监测报告 (12)4.6 协作 (13)4.7监测旁站要求 (13)4.8 突发情况下应急措施 (13)4.9 本标沿线主要控制点 (13)5矿⼭法(盾构法)隧道施⼯测量过程监理 (14)5.1测量项⽬ (14)5.2 本标各区间施⼯测量⽅案的审查要求 (15)5.3 测量监理的⼀般要求 (15)5.4 测量技术要求 (15)5.5 协作 (19)5.6测量独⽴复核及旁站要求 (19)5.7对监测点的保护 (20)6.对第三⽅监测的管理 (20)6.1对第三⽅监测单位准备⼯作的管理 (20)6.2对第三⽅监测单位⼯作过程中的管理 (20)1 ⼯程概况1.1⼯程概况珠江三⾓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州⾄佛⼭段项⽬施⼯15标段【沙涌~沙园矿⼭法区间、沙园~燕岗区间】⼟建⼯程,起于⼴州市海珠区光⼤花园盾构吊出井,向东前⾏⾄沙园站北端,再由沙园站南端沿着⼯业⼤道向东南⾏进,下穿昌岗路⽴交桥,最后进⼊燕岗站。

地铁隧道洞门钢环安装定位测量方法探讨

地铁隧道洞门钢环安装定位测量方法探讨

地铁隧道洞门钢环安装定位测量方法探讨杨国峰;林清基【摘要】根据设计图纸,地铁洞门中心位置都是悬空于端头连续墙外侧空间。

定位时无法从平面、高程及里程方向来进行放样和标识。

另外,根据广州市地铁测量细则的要求,洞门钢环中心位置是现场必须放样和复测的项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也做好洞门钢环的定位测量,笔者结合工程实例和自己发明的一种装置,介绍了一种容易操作、精度可靠地洞门钢环定位测量方法。

【期刊名称】《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4页(P51-54)【关键词】地铁隧道;洞门钢环;圆心;测量【作者】杨国峰;林清基【作者单位】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31.3地铁隧道洞门的中心坐标是盾构机始发和到达定向的重要依据,关系到盾构机能否正确始发和安全从隧道出来的问题,洞门钢环安装施工是地铁车站主体结构施工中一个非常关键的工序。

设计施工图纸上,洞门钢环安装环面都是与车站主体结构端墙面齐平,即洞门钢环和车站主体结构位于同一里程。

这就给洞门钢环施工定位带来了一个问题,即洞门钢环设计中心位置不是在车站连续墙面上,而是悬空于连续墙外侧空间,测量放样时无法准确地从平面、高程及里程方向来进行定位并做标记。

根据广州市地铁测量细则的要求,洞门钢环中心位置是现场必须放样和复测的项目。

本文结合工程实例,介绍一种施工现场操作易行、精度可靠的洞门钢环中心定位测量的方法。

首先加工一个如图1所示的小装置,它主要由A板、B管、C管和D板4部分构成。

A板B管焊接在一起,A板上设有螺丝孔;C管和D板焊接在一起,C管直径稍微小于B管内径,可以在B管内自由伸缩。

第一步,计算并在车站洞门底板上测设隧道设计中心延长线上的两个平面坐标点,两点间的距离在10米以上,便于架设全站仪进行定向。

第二步,利用在洞门地板上测设出来的两个点,其中一点架设全站仪,另一点作为定向点。

在洞门端头连续墙墙面上测设出隧道中线。

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 (2)

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 (2)

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创建时间:2015-04-21 18:15 所在部门:建设事业总部质量安全部发布者:办公室文秘室浏览次数:16 次字体:大中小穗铁建总质安〔2013〕1364号关于印发《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各工程中心:为加强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管理,总部组织制定了《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2013年11月20日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广州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范围内从事第三方监测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监测,是指在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总部委托独立于承包商和周边环境业主以外的第三方单位,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围(支)护结构、桥梁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的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反馈监测信息的活动。

第二章监测管理第四条第三方监测量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围(支)护结构的变形、应力,锚杆、锚索、土钉拉力,高架墩台变形、沉降、裂缝,桥梁梁体跨中挠度,爆破振速,工程周边环境的位移、倾斜、开裂,岩土体位移、土压力变化、开裂,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

巡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围(支)护体系的变形、开裂、渗漏;开挖面岩土的稳定性;施工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沉降、裂缝等。

第五条监测基准点应布设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域,数量不少于三个,并根据工程情况在施工范围外相对稳定处布设工作基点。

基准点使用前应遵循先检测后使用的原则。

基准点与工作基点定时进行联测,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工程围(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围(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布设;工程周边环境监测点与岩土体、地下水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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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控制测量管理细则§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和基本质量指标1.1 施工测量质量管理目标是确保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管线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在线路上不产生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引起修改线路设计从而降低行车运营标准。

1.2 质量指标1.2.1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1.2.2 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1.2.3建(构)筑物,装修和设备、管线的竣工形(体)位(置)误差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和广州轨道交通施工验收标准规定。

§2主要使用的测量规范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参照以下规范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国家其他测量规范、强制性标准§3轨道交通施工测量主要内容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按服务性质分类可以分为施工控制测量、细部放样测量(高架工程的桩基础、墩<柱>位、明挖基坑角点测量及铺轨基标测量)、竣工测量和其它测量等作业。

3.1施工控制测量可分为三部分:3.1.1地面控制测量:维护施工期间地面的平面、高程主控制网完整,维持其可靠、可用;为施工方便加密地面控制点(包括高架工程、地面工程、明挖工程的地面中桩)并维持其可靠、可用。

3.1.2联系测量:明挖工程投点、定向,暗挖工程竖井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以及高架工程的向上传递高程。

3.1.3地下控制测量:明挖地下中桩体系控制测量,暗挖地下主导线控制测量,明、暗挖工程地下主水准网控制测量,进行分段贯通测量,平差地下平面、高程主控制网,照顾各段工程间的衔接。

贯通后平差确定地下主控制网的坐标、高程。

3.2细部放样工作包括三部分:3.2.1 高架部分桩基、墩、柱位的放样,预制梁的拼装架设(砼梁浇铸)及其相关的测量作业。

3.2.2 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和装修工程放样,设备、管网安装工程放样,包括暗挖法中为施工导向,盾构机定位、纠偏和装配式衬砌的拼装等要求而进行的测量作业。

3.2.3精确铺轨要求的测量作业。

重点是控制铺轨基标测设来保证轨道的设计位置和线路参数,同时亦保证行车隧道的限界要求。

3.3竣工测量主要包括与线路相关的线路结构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沿线设备竣工测量以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等。

3.4其他测量作业是指为工程前期、后期工作,为工程措施服务的测量作业和控制施工影响的地上、地下及周围建筑物的变形观测等测量作业。

§4测量复核制4.1测量工作必须坚持复核制。

参与广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各承包商、监理单位、业主专业测量队及其它有关单位,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4.2严格执行交接桩制度4.2.1业主应向有关承包商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首级控制网—三角点(GPS 点)、精密导线点、水准点点位和资料。

各方签署交接桩文件纪要。

交接桩记录按附表D2-1工程测量交接桩记录表执行。

承包商接桩后,必须对首级控制网进行复测和对桩点进行保护。

复测情况及处理措施报告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于接桩后15天内上报给业主审定。

4.2.2工程完工后,必须按业主要求移交足够数量的控制点,经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合格后,才进行验收。

4.3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点检测无误或合格时,才能利用。

各阶段的放样测量记录可分别按附表D2-2、D2-3、D2-4记录表执行。

4.4承包商必须有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度,所承包工程的控制测量均须经承包商上级部门精测队复核(由监理工程师监控);驻地监理对工程的控制、放样及其它测量工作均须进行复核。

4.5以下部分须经业主专业测量队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4.5.1 矿山法区间:地面加密控制点;地下导线及水准在隧道掘进(含联络通道)至50m处、100~150m处和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分别进行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检测(若单向开挖长度超过1km时,掘进至150m后每600m要增加一次,此类施测及检测均需加测陀螺方位角校核方位。

);隧道贯通测量。

4.5.2 盾构法区间(含始发、吊出井):地面加密控制点;始发井或吊出井的维护结构四个角点、洞门环中心(浇灌砼前检测)、始发前基线及始发前的圆心定位及地下高程点;地下导线及水准在隧道掘进至150m处、300~400m处和距离贯通面150m~200m处分别进行一次包括联系测量在内的检测(若单向掘进长度超过1500m时,掘进至4600m后每6500m要增加一次,此次施测及检测均须加测陀螺方位角校核方位。

);隧道贯通测量。

4.5.3 地下车站:地面加密控制点;维护结构的四个角点或线路左右线中心线四个端点(曲线要素);地下导线及水准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至整个车站长度的1/2处及车站底板结构完工时应进行检测;暗挖车站参照矿山法区间执行;如有盾构洞门环,须在浇灌砼前检测洞门环中心。

4.5.4 明挖区间:地面加密控制点;线路左右线中心线四个端点、百米里程桩及曲线要素;地下导线及水准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后、底板施工至整个区间长度的1/4、1/2、3/4长度处及底板完工时应进行检测;4.5.5 地面线、地面车站:地面加密控制点及中线控制点线路中心线端点、百米里程桩(含曲线要素点)应进行检测。

4.5.6 高架桥梁:地面加密控制点;缓和曲线段的承台(含桥台)中心50%(即每隔一个)检测、其余地段承台(含桥台)中心按20%比例进行检测;墩帽中心按20%比例进行检测;完工后的左右线路中线;贯通测量。

4.5.7 铺轨控制基标。

为了确保隧道正确贯通和满足设计的净空限界,以上各项检测,必须有严格的检查和检测制度。

凡承包商的施工控制测量方案及成果,必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经自检和驻地监理审批,向业主提出检测申请(报承包商申报表与测量资料)。

由业主派专业测量队检测。

4.6竖井联系测量4.6.1 一井定向采用联系三角形方法进行一井定向时,井占、井下连接三角形图形须满足下列要求:1.两钢丝间距离不小于5米;2.三角形实测角γ、γ′应小于2°或大于178°;3.a/c、a′/c′宜小于1.5。

4.6.1 两井定向采用两井定向的方法进行联系测量时,两钢丝间距离应不小于30米。

一井定向、两井定向以及用钢丝代替投点用钢丝应尽可能细,所用重锤应尽可能重,但需与竖井深度及钢丝粗细综合考虑。

各项检测的限差如下:地上导线点的坐标互差≤± 12mm;地下导线点的坐标互差在近井点附近≤± 16mm、在贯通面附近≤±25mm;高架墩、柱点的坐标互差≤± 25mm;高架墩、柱点的高程互差≤± 10mm;地上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3mm;地下高程点高程的互差≤± 5mm;地下导线起始边(基线边)方位角的互差≤±12″;相邻高程点高差的互差≤± 3mm;导线边的边长互差≤± 8mm;经竖井或高架墩(柱)悬吊钢尺传递高程的互差≤± 3mm;铺轨控制基标检测的限差须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第15.2.4款规定要求。

对影响隧道横向贯通的检测误差应严格控制。

检测均应按照规定的同等级精度作业要求进行,及时地提出检测成果报告;检测结果若超过限差要求或发现粗差,承包商应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重测,重测结果与检测结果相比若仍然超限,业主测量队须重新检测;若业主测量队重新检测后仍不能判断承包商的测量成果合格,业主将采取专项检测来处理,如果是承包商方面原因引起的专项检测,施测费用从承包商进度款中扣除。

4.6 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核对,有的应做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

抄录资料,亦须核对。

4.7测量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补测或重测。

§5测量分工负责制5.1 责任分工5.1.1 广州轨道交通施工测量分业主测量队、驻地监理、承包商三个层次进行管理,各个管理层次的人员和仪器必须有绝对的保证和相对的稳定。

各管理层次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5.1.2 承包商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测量质量负全责,完成所承包工程项目需要的一切施工控制测量性质的和细部放样性质的测绘工作。

它是单体工程施工测量的主体,按业主测量队提供的部分地面主控制网点或导线控制点和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本工程设计图纸组织完成本段工程的全部施工测量作业。

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自己内部的、行之有效的多级复核制度,以保证测量成果的准确。

承包商在进行测量放样时,应注意与相邻工程的衔接;后施工的工点必须与其相邻先行施工的工程进行联测,以保证相对位置的准确。

5.1.3 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有关规范及本细则的要求,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进行验收,重要部位应复测。

既检查控制测量性质的测量结果,也检查细部放样性质的测量结果。

5.1.4 业主专业测量队负责统一全线测量作业标准,维护首级控制网(GPS 网、精密导线网、Ⅱ等水准点)的完好和稳定;代表甲方进行交接桩;按本细则4.5条的要求及时对承包商的控制测量进行检测,对承包商申报的测量成果作出评定;对全线各分段工程的衔接进行检测;控制全线地下主导线、主水准网在统一体系下平顺贯通。

5.1.5 按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业主测量队和驻地监理是否复测和检测均不减轻或免除承包商对工程测量质量的责任。

5.1.6 业主专业测量队阶段性地对地下主控制网的复核,目的在于控制全线分段工程的准确衔接和考核全线测量控制网的完整性,也不分担承包商施工测量的责任。

5.1.7 各单位工程高架、地上、地下控制测量与给定首级控制网不一致,未按设计坐标完成细部放样,特别是未能保证行车桥面或隧道的轨道位置和限界要求,即工程的具体测量责任在承包商。

5.1.8 承包商出现重大施工测量问题,反映出驻地监理对工程形位质量控制不力,对业主委托监管的项目管理失职,驻地监理应负失控的责任。

5.1.9 若业主测量队不能及时对首级控制网进行检测,或虽进行了检测但向承包商提供了错误的首级网成果致使工程发生测量质量问题,责任在业主测量队;若业主测量队对承包商的控制测量进行检测未能排除存在的错误,应负检测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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