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汇总表(城市交通隧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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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sw_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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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其他建筑、场所防火——第四章城市交通隧道防火考情分析章节章名2015 2016 2017 2018一概述0 0 0 0二石油化工防火 4 3 4 3三地铁防火 1 1 2 2四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1 1 1 1五加油加气站防火 4 4 1 1六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0 1 3 3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交通隧道的分类及其特殊构造、隧道的火灾危险性及特点,掌握隧道结构耐火的主要措施、隧道安全疏散的主要形式、隧道的消防设施配置。

第一节隧道分类一般分为汽车专用和汽车与行人混用的隧道。

一、分类标准隧道的分类标准主要依据隧道建设规模、设计和施工方法、横断面形式以及交通运营特点,参见表1。

建设规模隧道长度L/m特长隧道长隧道中长隧道短隧道3000<L 1000<L≤3000 500<L≤1000 L≤500 断面面积F/m2特大断面大断面中等断面小断面100<F 50<F<100 30<F<50 F<30横断面形式圆形、矩形、连拱形、马蹄形、双圆形、双层式等交通模式①单孔对向交通②双孔、多孔内各自均为同向交通,双孔间多设有横向连接通道③多孔中有一孔或数孔可按交通需求改变交通运行方向,以适应潮流式交通需求施工方法盾构法、沉管法、明挖法、钻爆法等二、分类依据和说明(一)按建设规模分类(二)按施工方法分类1.盾构法采用盾构机械挖土掘进,并在盾构壳体保护下拼装预制的衬砌结构来支承周围土体,从而形成道。

该方法以建造圆形隧道为主,如图4-4-1所示。

2.沉管法采用水力压接技术将预制的管段在事先开挖的基槽内逐节连接起来,使之形成能防水、通行的通道。

矩形隧道一般采用此法建造,如图4-4-2所示。

3.钻爆法采用钻眼、爆破、出砟而形成结构空间的一种开挖方法,是目前修建山岭隧道的最通行的方法。

4.明挖法采用放坡或围护的形式,从地表向下分段开挖、分段浇筑结构后回填覆盖,从而形成地下通道。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版)

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版)
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
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
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 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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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建筑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
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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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新规范
1.0.4 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使用功能
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 火分隔,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
关规定确定。 此为新增内容。在建筑防火设计中提出了更 严格的要求,更合理,防火分区内的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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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 合版)
目录
1.整合《建规》和《高规》的目的和意义 2.章节变化 3.新规范整体变化趋势 4.第一章 总 则 5.第二章 术 语 6.第三章 厂房和仓库 7.第四章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和可燃材料堆场 8.第五章 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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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9.第六章 建筑构造 10.第七章 消防救援设施 11.第八章 消防设施的设置场所 12.第九章 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要求 13.第十章 防烟和排烟系统设计要求 14.第十一章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5.第十二章 电气 16.第十四章 城市交通隧道
因此,《规范》整合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国家工
程建设消防标准体系,增强建设工程防火设计通用性
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对于进一步提升建
筑物抗御火灾能力,有效防范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事故的发生,具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速查汇总表2019年11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速查汇总表2019年11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速查汇总表v20191111上篇:文字说明前言对建筑师来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疑是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建筑规范,是每个建筑师(包括方案设计师)首先必须掌握和遵守的法规文件,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但众所周知,规范原文的防火设计逻辑、组织结构和文本语言,并不很方便在日常建筑设计中、按建筑师的设计逻辑和设计流程进行使用,对于设计图纸的校对审核也有不便之处。

因此,我们根据自己在建筑设计工作中的经验,对规范的内在设计逻辑进行整理、提炼和重组,以速查汇总表格的形式,尽可能系统明晰地表达。

这样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辅助建筑师进行防火设计,也有利于初学者对规范的理解掌握,提升学习规范的效率。

因为是初次进行此类工作,能力有限,难免会有错漏不足之处,希望读者们提出宝贵意见,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此外,规范中还有一些存在歧义和不易理解的局部,还需要在未来的版本中予以汇总并向有关专家请教解决。

十多年前,我刚刚毕业参加工作,在工作导师范亚树先生的指导下开始学习规范,就产生了整理规范的想法。

从今年开始,一方面为了提升公司设计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作为整个天造地设联盟进行设计培训的基本教材,我们正式开始了防火规范的整理工作。

经过公司诸位同事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第一版的规范汇总表,在此对多年来帮助过我们的前辈和朋友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本次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速查汇总表》已经分作五期,发表在我们天造地设联盟公众号,欢迎大家关注。

以后我们还会不定期更新迭代本汇总表,并逐步开展其他规范整理等专业工作,并分享给同行和全社会,希望能和众多同行们一起,为行业和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让行业发展更加健康和美好。

(与本规范关系密切的还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以及各类建筑专项规范中的防火篇章,尚需逐步整理融入本汇总表。

公路隧道防火规范要求总结

公路隧道防火规范要求总结

公路隧道防火规范要求总结公路隧道防火规范是保障公路隧道运行安全的重要法规,旨在提供有效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遏制其蔓延。

本文将总结公路隧道防火规范所要求的关键要点。

一、通风系统设计公路隧道的通风系统设计是防火的关键因素之一。

规范要求通风系统必须能够确保隧道内空气的流通,以从根本上排除烟雾和有害物质。

通风系统必须具备自动控制和监测功能,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并保持正常运行。

此外,通风系统还应具备排烟功能,可迅速将烟雾排出隧道,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

二、照明和电力系统公路隧道的照明和电力系统必须满足防火规范要求。

照明系统应使用防爆型和防火型灯具,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应对断电情况。

电力系统必须采用可靠的供电方式,并装备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

此外,电力线路还应具备防火和防水性能,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三、消防设施公路隧道必须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以提供有效的灭火和疏散功能。

规范要求隧道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备手提式灭火器供人员使用。

此外,还需设置喷洒防火液体的喷淋系统,以降低火势和控制烟雾蔓延。

隧道内还应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泵,并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四、疏散通道和避难所公路隧道内的疏散通道和避难所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

规范要求隧道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

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方便疏散。

此外,隧道内还应设置避难所,用于疏散途中人员临时避难和等待救援。

五、火灾监测和报警系统公路隧道必须配备火灾监测和报警系统,以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措施。

规范要求隧道内应设置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等设备,能够准确识别火灾的发生。

火灾报警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发送报警信号,并与其他设备联动,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排烟系统等。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针对公路隧道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012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12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 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1.2 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
3 、建筑物内部的平面布置方面: 划分建筑物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采用防火分隔构件划分防 火,防烟分区,控制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发生火灾时尽量把火灾,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阻止火 势和烟气蔓延扩大。 设置建筑的疏散避难设施和外部灭火救援的进入通道设施包 括控制疏散总长度;选择疏散楼梯的形式;合理设计疏散出 口,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数量,分布和宽度;设置建筑物内 的避难场所等,为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缩短逃生时间;设置消 防电梯等专用通道。
1.防火的基本思路、建筑防火的基本内容以及现 有的防火设计方法
环节 2,设置建筑消防设施:单体建(构)筑物 消防设施对降低建筑火灾的危害能够发挥很好的作 用,通过主动的和被动的消防措施,把火灾控制在 起火的房间、起火的防火分区或起火的楼层;通过 设置的疏散设施,使人们顺利逃生;通过设置建筑 物消防车道、建筑物消防电梯等外部灭火救援的进 入通道,使消防队员快速展开战斗。
2.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全面修订的 主要内容
8 、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部位作了修改和调整; 增加了泡沫灭火系统和厨房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删除了蒸汽灭 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9 、增加了“防烟与排烟”和“城市交通隧道”二章。 10 、对防火阀和通风管道的防火要求作了修改。 11 、调整了有关自动报警装置的设置范围和消防用电线路的防火 要求。 12 、将原规范附录二“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附录 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附录四“储存物品的火灾危 险性分类举例”移至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中,并补充了部分建筑构 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删除了防火门和防火窗的列表内容。

民用建筑、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

民用建筑、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

民用建筑、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XX:__________指导: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2017-05-27 10:00民用建筑防火分区,当建筑面积过大时,室内容纳的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相应增大,为了减少火灾损失,对建筑物防火分区的面积按照建筑物耐火等级的不同给予相应的限制。

下边的表格给出了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请大家了解查看。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对于某些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木结构建筑的材质和城市交通隧道的人流量,决定了它们的防火分区与民用建筑和厂房仓库的不同。

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首先我们来学习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分区。

建筑高度不大于18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办公建筑或丁、戊类厂房(库房)的房间隔墙和非承重外墙可采用木骨架组合墙体。

民用建筑,丁、戊类厂房(库房)可采用木结构建筑或木结构组合建筑,其允许层数和建筑高度应符合下图的规定。

木结构建筑防火墙间的允许建筑长度和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图的规定。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危害以及便于救援,合理地设计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针对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 city road underground linked tunnel设置于城市地面以下,联系地面道路与地下停车设施的道路交通工程。

2.0.2隧道匝道 tunnel ramp主隧道与地面道路以及相邻其他隧道的连接道,包括隧道出入口匝道和隧道连接匝道。

2.0.3车库连接道 linking tunnels for underground garage主隧道与周边地下车库之间的连接道。

2.0.4疏散防火隔间 evacuation fire compartment采取防烟措施且设置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及甲级防火门,用于隧道人员安全疏散至相邻地下车库及相邻隧道的通道。

2.0.5 临界风速 critical ventilation velocity采用纵向通风系统的隧道,防止火灾时烟气回流的最小平均通风风速。

2.0.6纵向排烟 longitudinal smoke extraction烟气沿隧道纵深方向流动的排烟形式。

2.0.7 横向排烟 transverse smoke extraction烟气沿垂直于隧道横轴线方向流动的排烟形式。

3 基本规定3.0.1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以下简称隧道)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并应符合表 3.0.1 的规定。

表 3.0.1 隧道分类注:隧道长度为主隧道、隧道匝道、车库连接道的封闭段长度之和。

一级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新教材精讲 第四篇 (3)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一级消防工程师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新教材精讲 第四篇 (3)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第四章城市交通隧道防火单选题号多选题号单选分值多选分值总分53 1 1学习要求1.隧道的分类★★2.隧道的防火设计要求★★建设规模隧道长度L/m 特长隧道长隧道中长隧道短隧道3000<L 1000<L≤3000 500<L≤1000 L≤500 断面面积F/㎡特大断面大断面中等断面小断面100<F 50<F<100 30<F<50 F<30用途一类二类三类四类隧道封闭段长度L/m可通行危险化学品等机动车L>1500 500<L≤1500 L≤500仅限通行非危险品等机动车L>3000 1500<L≤3000 500<L≤1500 L≤500仅限人行或通行非机动车L>1500 L≤1500 第二节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一、一般规定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耐火构件。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

二、安全疏散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它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建筑面积不大于500㎡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1.一、二类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三类隧道,不应小于2.0h;2.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隧道外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对于长度小于1000m的三类隧道,隧道内、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分别为10L/s和和20L/s;3.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消火栓的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1.1m;4.隧道内应设置ABC类灭火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通行机动车的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并设置3条及以上车道的三类隧道,在隧道两侧均应设置灭火器;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4具;②其他隧道,可在隧道一侧设置灭火器;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具;③灭火器设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 城市交通隧道
12.1 一般规定
12.1.10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1500m2。

设备用房的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当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当该安全出口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或利用隧道中邻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时,该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地下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划分和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考虑到隧道的一些专用设备,如风机房、风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安全出口难以开设,且机房无人值守,只有少数人员巡检的实际情况,规定了单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以及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1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对于分散布置且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设备用房,如隧道的风机房、水泵房等,考虑到其火灾危险性低、仅有巡检人员出入,当因平面布置原因难以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结合用房埋深及邻近疏散设施的设置等情况,采取向相邻防火分区疏散或借用隧道中附近的人员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城市消防地方标准)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防火设计规范1 总则1.0.1 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危害以及便于救援,合理地设计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仅限通行非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针对城市地下联系隧道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城市地下联系隧道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现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 city road underground linked tunnel设置于城市地面以下,联系地面道路与地下停车设施的道路交通工程。

2.0.2隧道匝道 tunnel ramp主隧道与地面道路以及相邻其他隧道的连接道,包括隧道出入口匝道和隧道连接匝道。

2.0.3车库连接道 linking tunnels for underground garage主隧道与周边地下车库之间的连接道。

2.0.4疏散防火隔间 evacuation fire compartment采取防烟措施且设置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及甲级防火门,用于隧道人员安全疏散至相邻地下车库及相邻隧道的通道。

2.0.5 临界风速 critical ventilation velocity采用纵向通风系统的隧道,防止火灾时烟气回流的最小平均通风风速。

2.0.6纵向排烟 longitudinal smoke extraction烟气沿隧道纵深方向流动的排烟形式。

2.0.7 横向排烟 transverse smoke extraction烟气沿垂直于隧道横轴线方向流动的排烟形式。

3 基本规定3.0.1 城市地下联系隧道(以下简称隧道)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并应符合表 3.0.1 的规定。

表 3.0.1 隧道分类注:隧道长度为主隧道、隧道匝道、车库连接道的封闭段长度之和。

1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1 隧道入口外100m~150m处,应设置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能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警报信号装置。

12.4.2 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火灾自动探测装置;
2 隧道出入口和隧道内每隔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电话和报警按钮;
3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应每隔100m~150m处设置发光警报装置。

12.4.3 隧道用电缆通道和主要设备用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4 对于可能产生屏蔽的隧道,应设置无线通信等保证灭火时通信联络畅通的设施。

12.4.5 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1.7条和第8.1.8条的规定。

隧道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2)横向(半横向)排烟。横向(半横向)排烟方式适用于单 管双向交通或交通量大、阻塞发生率较高的单向交通隧道。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第四章 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15年0分 16年1分
第四
一、建筑结构耐火 (一)构件燃烧性能要求
构件为不燃材料(除柔性接头) (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 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 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顶板乙级防火门与隧道分开。 12.1.4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 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 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防排烟系统 1、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2、排烟模式 (1)纵向排烟。火灾时,隧道内烟气沿隧道纵向流动的排烟模式为 纵向排烟模式,这是一种常用的烟气控制方式。可通过悬挂在隧道内的 射流风机或其他射流装置、风井送排风设施等及其组合方式实现。
图4-4-6 纵向排烟示意图
该排烟方式较适用于单向行驶、交通量不高的隧道。纵向通风排 烟时,气流方向与车行方向一致。以火源点为分界,火源点下游为烟 区,上游为清洁区,司乘人员向气流上游疏散。
2 .安全通道 一是利用横洞作为疏散联络道,两座隧道互为安全疏散通道;
二是利用平行导坑作为疏散通道
三是利用竖井、斜井等设置人员疏散通道; 四是利用多种辅助坑道组合设置人员疏散通道。
(1)矩形双孔(或多孔)加管廊的隧道。 火灾时,人员从一孔 隧道进入安全门,穿越 安全通道至另一孔隧道。(纵向每隔 80∽125m开设一对安全门)
(三)结构防火分隔措施 当结构不能满足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时,应采取防火措施达到耐 火极限要求

第三章 城市隧道防火要点

第三章 城市隧道防火要点

(三)附属构筑物(用房)防火分隔
附属构筑物(用房)应靠近隧道出入口或疏
散通道、疏散联络道等设置。构筑物(用房)之 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建筑构件分隔,其 隔墙上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构筑物 (用房)应设置相应的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有 人员职守的房间必须设置通风和防排烟系统。
为隧道供电的柴油发电机房,除满足
下,图4-4-4安全通道、直接安全口设置示
意图通过安全口和爬梯、滑梯进出。人员
可从安全口,经安全通道进行长距离疏散。
设有安全通道情况下,其安全出口的设置间 距一般可取80~125m(图4-4-5)。
四、设置一定规模的隧道排烟设施
隧道工程的防排烟范围包括行车道、 专用疏散通道及设备管理用房等。采用的
隧道内的通风、排烟、电缆、排水等
管道、管沟等需要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进行
分隔。通风、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
应在防火构件的两侧设置防火阀、排烟防
火阀。
隧道行车道旁的电缆沟,其侧沿应采
用不渗透液体的结构,电缆沟顶部应高于
路面,且不应小于200mm。当电缆沟跨越防
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采用耐火极限不低
于1.00h的不燃烧材料进行防火封堵。
为可燃物品,一旦燃烧很容易蔓延扩大,产生
大量有毒烟气,由于地铁空间狭小,大量烟气
集聚在车厢内无法扩散,短时间内迅速扩散至
整个地下空间,造成车厢内人员吸入有毒烟气
死亡。
(四)人员疏散困难
首先,隧道(地铁)完全靠人工照明,客观
存在比地面建筑自然采光差的因素,发生火灾时 正常照明有可能中断,人的视觉完全靠应急照明 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保证,此时如果再没有应急照 明灯,车站和区间将一片漆黑,使人看不清逃离 路线,使人员疏散极为困难。

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城市交通隧道防火
交底内容:
1、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2、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

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3、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4、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5、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6、作业孔径在25㎜以上时,应由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磨具和砂轮,发现其幽默吨、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公路隧道防火安全规范

公路隧道防火安全规范

公路隧道防火安全规范公路隧道防火安全规范隧道作为现代交通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特殊的结构和高密度的车流量,火灾防控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公路隧道的防火安全,制定一套严格的防火安全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公路隧道防火安全规范。

首先,公路隧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要求。

在设计阶段,应采取合理的隧道断面、通风系统、排烟系统,以及设置灭火设备等措施,确保隧道内的火灾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材料的选择和施工质量,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其次,隧道内应配备完善的火灾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应包括感烟、感温、感热等设备,并与隧道管理中心实时联动,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视频监控设备应全天候工作,实时监测隧道内的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些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隧道内应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和应急疏散设施。

灭火器的布置应满足隧道长度和布局的要求,保证每个区域的灭火器易于取用。

灭火器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应急疏散设施包括应急照明、防烟帘、应急通道等,应设置在适当的位置,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隧道内的电力系统和照明设施也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电缆和电线应选择阻燃材料,布线应合理防火。

隧道内的照明设施应使用能耐高温的材料,保证正常工作并避免火灾的发生。

电力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也应定期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公路隧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也是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隧道内的垃圾清理应及时,保持通道畅通。

定期检查隧道内的通风系统、排烟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其运行正常。

同时,加强对隧道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火灾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最后,公路隧道的防火安全应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

隧道管理部门应与消防部门、交通部门等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联络机制,并制定紧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全(最全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大全(最全版)

建筑设计防⽕规范⼤全(最全版)编号:___________ 建筑设计防⽕规范⼤全(最全版)编制⼈: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____⽇序⾔建筑设计(Architectural Design )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设计者按照建设任务,把施⼯过程和使⽤过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发⽣的问题,事先作好通盘的设想,拟定好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案,⽤图纸和⽂件表达出来。

作为备料、施⼯组织⼯作和各⼯种在制作、建造⼯作中互相配合协作的共同依据。

便于整个⼯程得以在预定的投资限额范围内,按照周密考虑的预定⽅案,统⼀步调,顺利进⾏。

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满⾜使⽤者和社会所期望的各种要求及⽤途。

所谓建筑设计就是将“虚拟现实”技术应⽤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领域。

近⼏年,城市漫游动画在国内外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其前所未有的⼈机交互性、真实建筑空间感、⼤⾯积三维地形仿真等特性,都是传统⽅式所⽆法⽐拟的。

在城市漫游动画应⽤中,⼈们能够在⼀个虚拟的三维环境中,⽤动态交互的⽅式对未来的建筑或城区进⾏⾝临其境的全⽅位的审视:可以从任意⾓度、距离和精细程度观察场景;可以选择并⾃由切换多种运动模式,如:⾏⾛、驾驶、飞翔等,并可以⾃由控制浏览的路线。

⽽且,在漫游过程中,还可以实现多种设计⽅案、多种环境效果的实时切换⽐较。

能够给⽤户带来强烈、逼真的感官冲击,获得⾝临其境的体验。

建筑设计⼀般规定:1、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各类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及相关防⽕、防⽔、节能、隔声、抗震及安全防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满⾜适⽤、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

同时应符合建筑⼯业化及绿⾊建筑的要求。

2、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应做到基本单元、连接构造、构件、配件及设备管线的标准化与系列化,采⽤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组合多样化的建筑形式。

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城市交通隧道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一、建筑结构耐火(二)结构耐火极限要求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的楼板、顶板乙级防火门与隧道分开。

二、防火分隔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不应大于1500㎡,隧道内应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耐火构件将隧道附属构筑物(用房),如辅助坑道以及专用避难疏散通道、独立避难间等与隧道分隔开,形成相互独立的防火分区。

三、隧道的安全疏散设施(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1.安全出口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最不应少于两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 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安全通道根据隧道形式不同,可分为四类:一是利用横洞作为疏散联络道,两座隧道互为安全疏散通道;二是利用平行导坑作为疏散通道;三是利用竖井、斜井等设置人员疏散通道;四是利用多种辅助坑道组合设置人员疏散通道(二)疏散楼梯双层隧道上下层车道之间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疏散楼梯,火灾时通过疏散楼梯至另一层隧道,间距一般取100m 左右。

四、隧道的消防设施配置(一)灭火设施1.常用灭火设施布置(1)消火栓系统。

隧道内应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洞口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二)报警设施除隧道内需设置火灾报警设施外,其配套设备用房如:变压器室、配电室、机房等也应配有警铃、手报、广播、探测器等相应的报警和警报设施。

1.一般规定隧道入口处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信号装置。

隧道封闭长度超过1000m时,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2.系统设置(1)火灾报警控制器数量设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 城市交通隧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 城市交通隧道

12 城市交通隧道12.1 一般规定12.1.1 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进行。

12.1.2 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及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1.3 一类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二类不应低于1.50h;三类不应低于2.00h;四类隧道的耐火极限不限。

水底隧道的顶部应设置抗热冲击、耐高温的防火衬砌,其耐火极限应按相应隧道类别确定。

注:1 一、二类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采用RABT 标准升温曲线测试,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的耐火极限应采用HC 标准升温曲线测试,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2 通行机动车的四类隧道和仅限人行或通行非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耐火极限试验可采用标准升温曲线和判定标准。

12.1.4 隧道内装修材料除嵌缝材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

12.1.5 一、二、三类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1 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500~1500m;2 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200~500m;3 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设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在双孔中间设置,并应直通隧道外;4 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5 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12.1.6 一、二、三类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应按下列规定设置:1 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人行横通道间隔及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的入口间隔,宜为250~300m;2 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设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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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隧道篇
要点:1
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应符合表12.1.2的规定。

备注:本数归于低等级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

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
2非水底隊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
3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
4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净高度不应小于4.5m;
5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条文解释: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釆取防火分隔措施,是为防止火灾向相邻隧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蔓延。

防火分隔措施可采用耐火极限与相应结构耐火极限一致的防火门,防火门还要具有良好的密闭防烟性能。

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门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

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它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要点:2
四类隧道和行人或通行非机动车辆的三类隧道,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源和供水管网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消防用水量应按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和隧道全线同一时间发生一次火灾计算确定。

一、二类隧道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三类隧道,不应小于2.0h;
3隧道内的消防用水量应按需要同时开启所有灭火设施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4隧道内宜设置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应釆取防冻措施;当釆用干式给水系统时,应在管网的最高部位设置自动排气阀,管道的充水时间不宜大于90s;
5隧道内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隧道外的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30L/s。

对于长度小于1000m的三类隧道,隧道内、外的消火栓用水量可分别为10L/s和20L/s。

6管道内的消防供水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最不利点处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0.0m。

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
7在隧道出入口处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
8隧道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消火栓的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1.1m;
9设置消防水泵供水设施的隧道,应在消火栓箱内设置消防水泵启动按钮;
10应在隧道单侧设置室内消火栓箱,消火栓箱内应配置1支喷嘴口径19mm 的水枪、1盘长25m、直径65mm的水带,并宜配置消防软管卷盘。

隧道内应设置ABC类灭火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行机动车的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并设置3条及以上车道的的三类隧道,在隧道两侧均应设置灭火器;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4具;
2其他隧道,可在隧道一侧设置灭火器;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具;
3灭火器设置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00m。

要点:3
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隧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隧道内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方式或重点排烟方式;
2长度不大于3000m的单洞单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纵向排烟方式;
3单洞双向交通隧道,宜采用重点排烟方式。

条文解释:火灾时,迫使隧道内的烟气沿隧道纵向流动的排烟形式为纵向排烟模式,是适用干单向交通隧道的一种最常用烟气控制方式。

该模式可通过悬挂
在隧道内的射流风机或其他射流装置、风井送排风设施等及其组合方式实现。

纵向通风排烟时,气流方向与车行方向一致,以火源点为界,火源点下游为烟气区、上游为非烟气区,司乘人员往气流上游方向疏散。

由于高温烟气沿坡度向上扩散速度很快,当在坡道上发生火灾,并采用纵向排烟控制烟流,排烟气流逆坡向时,必须使纵向气流的流速高于临界风逮。

试验证明,纵向排烟控制烟气的效果较好。

P1ARC(国际道路协会)相关报告以及美国纪念隧道试验(1993年-1995年)均表明,对于火灾功率低于100MW的火灾、隧道坡度不高于4%时,3m/s的气流速度可以控制烟气回流。

近年来,大于3km的长大城市隧道越来越多,若整个隧道长度不进行分段通风,会造成火灾及烟气在隧道中的影响范围非常大,不利于消防救援以及灾后的修复。

因此,本规范规定大于3km的长大隧道宜采用纵向分段排烟或重点排烟方式,以控制烟气的影响范围。

纵向排烟方式不适用于双向交通的隧道,因在此情况下釆用纵向排烟方式会使火源一侧、不能驶离隧道的车辆处于烟气中。

重点排烟是横向排烟方式的一种特殊情况,即在隧道纵向设置专用排烟风道,并设置一定数量的排烟口,火灾时只开启火源附近或火源所在设计排烟区的排烟口,直接从火源附近将烟气快速有效地排出行车道空间,并从两端洞口自然补风,隧道内可形成一定的纵向风速。

该排烟方式适用于双向交通隧道或经常发生交通阻塞的隧道。

隧道试验表明,全横向或半横向排烟系统对发生火灾的位置比较敏感,控烟能力不很理想。

因此,对于双向通行的隧道,尽量采用重点排烟方式。

重点排烟的排烟量应根据火灾规模、隧道空间形状等确定,排烟量不应小于火灾的产烟量,隧道中重点排烟的排烟量目前还没有公认的数值,表23是国际道路协会(PIARC)推荐的烟雾体积流量。

隧道的避难设施内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送风的余压值应为30Pa-50Pa。

隧道内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应至少备用一组。

要点:4
隧道入口外100m-150m处,应设置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能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警报信号装置。

一、二类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火灾自动探测装置;
2隧道出入口和隧道内每隔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电话和报警按钮;
3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或应每隔100m-150m处设置发光警报装置。

备注: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非自动灭火系统
隧道用电缆通道和主要设备用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的隧道宜设置消防控制室
要点:5
―、二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三类隧道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隧道两侧、人行横通道和人行疏散通道上应设置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设置高度不宜大于1.5m。

一、二类隧道内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5h;其他隧道,不应小于1.0h。

其他要求可按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确定。

隧道内严禁设置可燃气体管道;电缆线槽应与其他管道分开敷设。

当设置10kV及以上的高压电缆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分隔体与其他区域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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