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合集下载

扶贫基金资金管理制度

扶贫基金资金管理制度

扶贫基金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保障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扶贫基金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廉洁、严谨”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透明。

第四条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五条扶贫基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六条对于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七条扶贫基金应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专项账户管理,对资金进行专门核算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八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运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拨付、使用和结算,确保每一步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操作。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按照扶贫项目的具体规定进行,不得超出项目的范围和用途,不得挪用或私分资金。

第十条对于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的结算必须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资金监督第十二条扶贫基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应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档案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和合法。

第十四条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部门应开展定期的对账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于资金使用的情况,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四章资金风险控制第十六条扶贫基金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资金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预判和防范。

第十七条对于资金使用中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工作,随时做好应对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资金使用中的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通报,寻求相关的支持和帮助。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为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整合用于扶贫的其他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等。

其用途涵盖了多个方面,如支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电等;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开展职业培训、就业扶持等,以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原则1、精准原则根据贫困地区的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数量、脱贫任务等因素,精准确定资金分配对象和分配额度,确保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地区和人群。

2、公平原则在分配过程中,要兼顾不同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保证分配的公平性,避免出现资金过度集中或分配不均的现象。

3、效益原则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先支持具有带动作用强、脱贫效果显著的项目,确保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扶贫效益。

4、重点突出原则围绕国家扶贫工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将资金重点投向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以及关键扶贫领域,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三、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扶贫工作的规划和任务,结合财力状况,合理编制财政扶贫资金预算。

2、资金下达中央财政将专项扶贫资金下达至省级财政,省级财政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资金分配下达至市、县财政。

资金下达要及时、足额,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3、项目申报与审批贫困地区根据本地的扶贫规划和资金分配额度,组织申报扶贫项目。

项目申报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审批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扶贫政策和资金使用要求。

4、资金拨付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审批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进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扶贫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绩效评价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扶贫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扶贫资金的预算编制、分配、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扶贫资金的预算编制与执行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扶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扶贫资金预算。

第六条扶贫资金预算应包括扶贫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方向、资金规模、资金使用期限等内容。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扶贫资金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批准的扶贫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第九条扶贫资金的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应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章扶贫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十条扶贫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第十一条扶贫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和责任人,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章扶贫资金的监督与问责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各级审计、监察部门应依法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行为进行举报,各级财政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应认真受理,及时查处。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

二、资金来源1. 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国际援助等。

2. 所有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规定渠道及时、足额拨入指定账户。

三、资金管理1. 成立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分配、监督和评估。

2. 建立扶贫资金专户,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滞留。

3.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防止资金损失和浪费。

四、资金分配1. 扶贫资金分配应根据扶贫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2. 资金分配方案需经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资金使用1. 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和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六、监督检查1. 定期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信息公开1. 建立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对于社会公众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应及时回应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扶贫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扶贫工作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之一,而财政扶贫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则是扶贫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

为了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能够真正惠及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与用途(一)来源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

(二)用途1、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贫困群众的收入水平。

2、改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如道路、水电、通信等。

3、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对贫困群众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原则(一)精准使用原则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精准瞄准贫困对象,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

(二)公开透明原则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项目安排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绩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扶贫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合理编制财政扶贫资金预算。

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和脱贫攻坚的重点项目。

(二)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同时,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预算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确保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一)因素法分配综合考虑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二)项目法分配对于重点扶贫项目,通过项目申报、评审等程序,择优分配资金。

(三)竞争立项分配对一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扶贫项目,可以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分配资金,激发贫困地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一、前言乡镇财政扶贫资金是现阶段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乡镇财政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本文结合实际,就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二、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的来源乡镇财政扶贫资金,可以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预算:国家向贫困地区拨款,支持乡镇扶贫工作。

2、省(区、市)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对具体乡镇的扶贫计划进行资金补助。

3、行业部门资金:渔业、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扶贫资金可以用于乡镇扶贫。

4、社会募捐资金:民间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扶贫资金可以被乡镇政府用于贫困人口。

三、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主要原则1、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乡镇政府在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2、坚持先建机制、再投入资金原则:乡镇政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过程中,应先建立起一整套科学有序的扶贫机制,再投入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益。

3、坚持区域整体推进原则:乡镇政府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应以区域整体推进为原则,充分发挥整个地区的扶贫效应。

4、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乡镇政府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参与者及其职责1、乡镇政府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负责资金的组织、管理、监督以及使用的效果评估等工作,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乡镇扶贫办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资金的申报、结算、报销等具体工作。

3、财政部门是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监管部门,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和审计等工作。

五、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1、准确定位贫困人口:乡镇政府应当对本地的贫困人口进行准确定位,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对象准确无误。

2、合理编制扶贫计划:乡镇政府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扶贫计划,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扶贫资金管理保障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管理保障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管理保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管理体制1. 设立扶贫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市扶贫资金工作,成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

2. 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内,主要负责扶贫资金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工作。

3. 各县(市、区)成立扶贫办,负责本地区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扶贫资金管理1. 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地方、社会各方捐赠资金。

中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每年公布扶贫资金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 扶贫资金的拨付应当遵循科学、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达到预期效果。

3. 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应该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对其每月发放的资金应有相关记录和反馈制度。

4. 扶贫项目的选择应该符合实际需要,避免盲目跟风和浪费资金现象的发生。

5. 严禁将扶贫资金挪用或私分,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 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扶贫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7. 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扶贫资金管理保障1. 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审计制度,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扶贫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完善扶贫资金使用记录,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对于财务问题和扶贫项目的任何问题,应当及时上报,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5. 建立完善的扶贫资金追踪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清晰可查。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挪用扶贫资金、私分扶贫资金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 对于扶贫项目实施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当等问题,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 对于扶贫领域经常出现的腐败问题,应当严厉打击,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之欧阳光明创编

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之欧阳光明创编

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欧阳光明(2021.03.07)职责: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基本制度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讲话,语言要文明,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餐、不得在办公室吃饭。

5.不准私自利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6.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7.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各职位职责:农经管理1、负责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及农村政策宣传贯彻等工作。

2、全面掌握农、林、水、木工作;3、做好护林防火及退耕还林补偿款的发放工作;4、负责农业产业化、耕地保护、使用权流转、退耕还林、堰塘水库管理工作;统计1、负责农业统计、经济普查、三农工作情况,及移民扶贫工作;2、做好农业年报、季报、月报工作;3、做好农业项目资金的统计上报、兑付和使用管理;4、管理本辖区的各项统计资料,保守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发扶贫1、起草本镇扶贫工作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

2、参与组织实施上级扶贫主管部门批准的扶贫项目建设计划、参与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监督。

3、收集整理扶贫工作档案,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项目管理1、做好项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报批、设计预算、招标代理、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审计等协调服务工作;2、做好安置点建房管理工作;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发放制度1.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到实处,做到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协调到位,发放到位。

2.层层落实责任积极筹措配套遍体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财核算、专人管理、及时完成拨付,兑现工作,使农民得到实惠。

3.大力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到村到户支农惠农资金,都要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4.加强资金监管,针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领域和的确,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逐步形成对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的全程监控。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篇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篇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三篇篇一: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中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开发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科技推广及培训资金、社会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费)、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和其他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来源包括中央、省财政安排的资金,县财政安排的资金及扶贫开发资金。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社会发展资金和老区建设资金重点用于生态家园建设,帮助群众致富项目,修建乡村道路、桥梁,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等问题。

适当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事业。

科技推广及培训资金主要用于优良品种、实用技术和专业技能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职业技术培训等。

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地,重点修建乡、村道路(含桥、涵),建设基本农田,兴修小型、微型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及开垦小流域综合治理,适当用于异地扶贫的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

扶贫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以及县级以下扶贫会议经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

第六条所有财政扶贫资金必须纳入乡财政设立的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乡财政所统一清算。

第七条严格公示制度。

上级批复的年度扶贫项目、建设地点、扶持资金必须在收到文件后15日内在进行公示,乡、村两级在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时应在乡、村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扶贫资金使用的合规、透明和高效,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扶贫资金管理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

第四条扶贫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扶贫对象的合法权益,防范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腐败问题。

第二章扶贫资金的管理流程及责任第五条扶贫资金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各级政府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扶贫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拨付方式。

第七条扶贫资金的拨付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经费分配等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扶贫资金。

第八条扶贫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基层扶贫政策,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明确项目目标、预计效益、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九条扶贫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进行,严禁违规支出和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第十条扶贫资金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保持廉洁自律,充分发挥榜样作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私心杂念。

第三章扶贫资金的监督及惩处第十一条扶贫资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和监督检查,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等。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扶贫资金损失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依法追回相应款项。

第十四条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扶贫资金的绩效评估及公示第十五条对于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效果,应当进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步扶贫工作提供参考。

第十六条扶贫项目的绩效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扶贫资金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宗旨
本《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的宗旨是:落实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的实施原则,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以解决和减轻贫困群体生活上的困难和不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和谐。

二、管理的主体
本制度规定财政部门管理财政扶贫资金,下辖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将负责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等具体事宜,地方财政部门将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依法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资金分配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适用范围,配置各地财政扶贫资金,配置比例由财政部划定。

(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扶贫事项的性质及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实施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

五、资金使用
(一)财政扶贫资金可用于:
1.政府事业支出,如:弥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2.社会救助资金,如:支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贫困群体就业创业活动;。

扶贫基金管理制度

扶贫基金管理制度

扶贫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基金的管理,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扶贫基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扶贫基金是指为了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改善贫困人口生活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扶贫基金的使用应当坚持“精准扶贫”原则,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第五条扶贫基金应当注重帮助贫困地区发展产业、保障基本生活、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六条扶贫项目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效益。

第七条扶贫基金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八条扶贫基金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第二章扶贫基金管理机构第九条本单位设立扶贫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扶贫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十条扶贫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成员,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非常务委员,全面负责扶贫基金的制定、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扶贫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二条本单位设立扶贫办公室,具体负责扶贫基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十三条扶贫办公室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扶贫项目的立项、资金发放、项目监督和督促工作。

第十四条扶贫基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扶贫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制度;(二)审批扶贫项目的立项和资金发放;(三)督促和监督扶贫项目的进展和效益;(四)组织开展扶贫基金的宣传和推广。

第十五条扶贫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扶贫项目的调研和立项;(二)负责扶贫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三)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四)负责扶贫基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和报送。

第三章扶贫基金的管理第十六条扶贫基金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扶贫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范文

扶贫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范文

扶贫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范文扶贫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扶贫资金的支出和管理,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扶贫资金必须用于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不得挪用、截留或滥用。

第四条扶贫资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和科学。

第二章资金申请和审批第五条申请单位应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需要,准确填写《扶贫资金使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申请单位应将《扶贫资金使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需要和相关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第八条审批决定应当注明申请单位、资金用途、资金数额等相关内容,并告知申请单位。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九条资金接收单位应在收到扶贫资金后,及时核对金额,将资金存入临时指定的扶贫资金账户。

第十条资金接收单位应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密切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资金接收单位应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需求和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计划进行支出。

第十二条资金接收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资金支出的记账、核算等工作,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可查可控。

第十三条资金接收单位应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的需要,及时进行资金拨付、监管和核销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资金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实际需要。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组织和社会各界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对于挪用、截留、滥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镇政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镇政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某某镇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镇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佳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县财政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镇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 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镇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镇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镇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

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二)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

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镇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

项目必须符合镇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镇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

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

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第四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程序第七条扶贫资金经镇扶贫办、财政所审核后,经领导签字同意拨付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八条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用于经审批确定的项目,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2021年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2021年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省级补助资金补助给培训机构。

省级补助资金30%用于发给农民的教材及资料费;60%用于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误餐费、绩效考评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支出;10%用于宣传、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费用。

业务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提取任何管理费用、工作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县财政局在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前预拔项目经费的30%用于前期准备和开展工作。

培训机构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培训经过情况、参训人员数量、经费支出明细等,经县农业委员会审核后,集中到县财政局统一报账,报账资料中必须提供教师讲课费(包括交通费、误餐费)发放清单、购买资料及印刷资料的详细清单等。

(四)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对预算结余和报账结余资金,可继续用于增加培训场次支出。

扶贫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收支管理制度

扶贫资金收支管理制度一、扶贫资金的来源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每年都会拨款支持各地开展扶贫工作,这部分资金是扶贫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2.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地方政府也会拨款支持当地的扶贫工作,这部分资金通常用于补充中央财政拨款不足的情况。

3. 社会捐赠资金:部分社会组织和个人也会捐赠资金支持扶贫项目,这部分资金通常用于特殊贫困群体或特殊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

二、扶贫资金的管理机构1. 中央层面:国家扶贫办是统筹全国扶贫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扶贫政策、管理扶贫资金的使用等事务。

2. 地方层面:各省、市、县均设立了扶贫办或扶贫局,负责具体实施扶贫工作,管理当地的扶贫资金使用。

三、扶贫资金的收支管理制度1. 收入管理:(1)收款单位管理:所有扶贫资金的收款单位应当是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或扶贫资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的安全流转。

(2)收款记录管理:每笔扶贫资金的收款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金额、时间、用途等信息,以备查验。

(3)捐赠资金管理:对于社会捐赠资金,需要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并进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和使用。

2. 支出管理:(1)支出审批管理:所有扶贫项目的支出都应当进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2)支出记录管理:每笔扶贫支出都应当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支出对象、金额、时间等信息,以确保支出合理有效。

(3)支出监督管理: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扶贫资金支出进行监督,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3. 风险防范与内部控制:(1)风险评估与预警:定期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防范。

(2)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资金管理流程、职责分工、审计监督等,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

4. 财务报告与公开透明:(1)定期财务报告: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透明,确保相关工作的合法合规。

(2)独立审计监督:每年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进行独立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涉农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各类财政资金。

第三条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原则是公开、透明、公正、规范。

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台帐记账,资金交账交存实行财政银行存款业务。

第四条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实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和财政资金使用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乡镇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财务主管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资金收入管理第六条乡镇政府及其部门必须按照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政收入核算和预算执行,严禁违法违规收费。

第七条财政收入指标设置应当合理,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明确,财政收入预算应当按照预算审批程序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八条财政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上缴,不得拖欠、挪用或私分。

第九条政府性基金、涉农资金、中央转移支付等专门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用于特定目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财政收入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资金支出管理第十一条财政支出应当根据财政预算进行安排,不得越权或超额支出。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资金应当依法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资金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证据确凿的原则进行,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资金。

第十四条特定资金使用必须按照财政专户管理,收支明细清楚,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十五条所有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和公共利益进行合理安排,不得超出经费范围。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财政监管职责,对乡镇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资金进行监督和检查。

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2)

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2)

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2)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职责,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精准扶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2〕7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川办发〔2014〕74号)以及国家、省、市、县有关精准扶贫攻坚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等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精准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管理办法所称扶贫对象是指根据我县精准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村、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别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周转金、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第四条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

资金的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第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财政扶贫周转金、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办法按照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移民局、省残联制订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分配第六条县财政根据各乡镇、村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比例不低于上年度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总额的20%。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之欧阳文创编

乡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之欧阳文创编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乡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蔺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乡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乡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

要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

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乡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

项目必须符合乡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乡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

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

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第四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程序第七条扶贫资金经乡扶贫办、财政所审核后,经领导签字同意拨付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付。

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乡镇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 为进⼀步加强乡镇扶贫资⾦管理,提⾼扶贫资⾦使⽤效益,应制定规范的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

下⾯给⼤家分享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欢迎借鉴! 乡镇扶贫资⾦管理制度篇1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扶贫资⾦管理,提⾼扶贫资⾦使⽤效益,保障扶贫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扶贫专项资⾦包括:以⼯代赈、扶贫发展资⾦、扶贫成效奖励、县级贫困村专项扶贫发展资⾦、中央彩票公益⾦、造福⼯程搬迁、教育扶贫、社会扶贫、⾬露计划培训、⼭海协作发展资⾦、农村最低⽣活保障、⽼区扶贫建设资⾦、计划⽣育特别扶助、旅游项⽬扶贫资⾦、危房改造补助资⾦、县、镇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等。

第三条专项资⾦的使⽤原则 (⼀)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集中管理、集中使⽤、集中分配的原则,把项⽬资⾦的筹集、使⽤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扶贫资⾦项⽬管理领导⼩组的统⼀领导、组织和协调、实施。

(⼆)专款专⽤,重点优先。

扶贫资⾦必须根据我镇扶贫⼯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于我镇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作,主要⽤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保障最低⽣活保障、贫困村壮⼤村集体经济。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的分配和使⽤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镇扶贫⼯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

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相结合,⼒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章资⾦使⽤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的使⽤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 1.围绕培育壮⼤特⾊主导产业,⽀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业和乡村旅游业;推⼴农业优良品种、采⽤先进实⽤农业⽣产技术等。

2.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产⽣活条件,⽀持贫困村、组修建⼩型公益性⽣产设施、⼩型农村饮⽔安全配套设施、⼩型⽔利⼯程、村组道路⼯程;⽀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
欧阳光明(2021.03.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乡扶贫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古蔺县扶贫办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按照集中资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集中分配“四个集中”的原则,把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二)专款专用,重点优先
扶贫资金必须根据我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专款专用于我乡扶贫开发,切实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主要用于扶持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整村推进等项目补助支出。

(三)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必须符合我乡扶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体要求,尊重群众意愿。

要采
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遵循以下顺序安排使用:
(一)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扶持,通过发展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其年人均收入达到县上扶贫工作目标要求;
(二)扶持列入改造计划的贫困户危房改造;
(三)补助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设施建设;
(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扶贫支出。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五条扶贫资金申报。

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由乡扶贫办申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政所审批。

项目必须符合乡政府的总体扶贫工作规划,并要在乡扶贫办备案。

第六条项目实施。

项目以所在村为实施单位,整村推进。

各村委要引导和带动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改变贫困的落后面貌。

第四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程序
第七条扶贫资金经乡扶贫办、财政所审核后,经领导签字同意拨付后,由乡财政所统一拨付。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用于经审批确定的项目,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扶贫办和财政所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扶持项目要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乡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领导组、乡纪委、财政所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xxxxxx扶贫办和财政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xx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我乡扶贫资金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人员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保证资金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现行扶贫资金管理实际,制定《xxxxxx扶贫资金管理责任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扶贫资金是指从我乡扶贫基金安排和通过其他途径筹集,专项用于落实我乡贫困村及村内贫困户脱贫项目的扶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的各级部门、人员。

第四条扶贫资金责任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以及“谁决策、谁负责、权责匹配”的原则,按照扶贫资金流转环节,实行分级、分部门、分岗位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五条分管扶贫资金的领导对扶贫资金管理负总责,其授权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负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对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中明确的应负责的重大资金管理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为单位负责人决定、授意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七条责任认定时,如责任人对应由其负责的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