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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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风险管理
[摘要]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如何拓宽,以及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如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一直是我国保险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研究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但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仍然极为有限,保险资金运用在结构、收益、策略行为和管理模式上都面临着困境和难题,这种局面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制度的变迁背景不无关系。要改善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正确处理提高收益与控制风险的两难选择;拓宽资金运用渠道,严格控制投资比例;发展衍生金融市场,开发新的投资产品;选择合适的保险资金运营模式。
一、保险资金投资困境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资金运用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宽,但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仍然极为有限,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和债券等低收益的利率产品上。
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占到近72.8%。而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如美国,2001年保险投资用于债券、股票与共同基金的比例为83%,英国为72%。
自1996年以来,银行存款和国债利息大幅下调,人民币基准利率由10.8%下降为2.25%,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整体下滑,保险公司以前以9.6%—6.5%的高利率承保的大量保单所带来的利差损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放大。短时期内,由于保费收入尚能保持一定的增长比例,利差损还能被充足的后续资金暂时掩盖。但长期来看,一方面,入世后激烈的竞争将使承保利润趋薄;另一方面,目前以年金支付的养老保险在寿险业中占很大比重,消费群多在25—40岁之间,20年后寿险公司将面临偿付高峰。如果资金运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寿险公司在资产无法保值、增值的情况下,就易形成长期以来收益不足以弥补支出的局面,这实际上是在举新债还旧债,根本无法抵御巨灾风险。一旦保费收入发生逆转或出现其他方面的市场诱因,势必引发存量风险,给国内保险业以致命打击,甚至引发整个金融市场的金融危机和社会不稳定。由此看出,保险资金运作的成效已成为制约保险业持续经营和发展的关键环节。
二、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及其带来的政策性困扰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基本归纳为保险资金运用的无序阶段、严格管制阶段和拓宽投资领域阶段。
1995年《保险法》颁布前,保险资金运用缺乏严格的监管措施,处于无序阶段。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较为宽泛,从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借贷,无所不及,违背规律运用保险资金,造成相当部分的资金沉淀或损失。无限制的乱投资很快导致了保险公司资产质量出现了不同
程度的恶化,监管机构开始严格控制保险资金运用。
以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为标志,国内保险资金运用进入了严格管制阶段。1995年《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由于政策限制,大量保险资金处于闲置状态或低收益状态,保险资金约有50%以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方式存在。为防范保险资金的损失而严格限定投资领域,可能反而使保险公司面临更大竞争劣势的风险。特别是寿险业务,随着银行利率的下调,利差损问题出现,公司的经营出现了困难,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呼声也日渐强烈。这就迎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第三个阶段。
第三阶段是保险资金运用逐步放开的阶段。保险公司先后获准可以投资于债券买卖及回购、协议存款、企业债券及证券投资基金等。2004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投资银行次级债敞开了大门。而“国九条”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拓宽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扫清了最后的政策障碍,保险资金运用也由此进入了拓宽投资领域的新时代。
三、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分析
目前,保险投资已成为西方现代金融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近40%的投资资产,其投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房地产、抵押或担保贷款等,其中有价证券占有重要的地位。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所不同(见表1)。在为数不多的投资渠道中,资金运用过于集中在银行存款,比例一直维持在50%左右。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