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规划局-江北西区分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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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西区分区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江北西区城市发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9)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其它相关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规划是在对江北西区的发展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明确江北西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
标,提出整体的城市空间架构,指导江北西区的建设开发持续稳步进行。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9);
6、《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993);
7、《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0]218号);
8、《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
9、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
10、惠州市规划建设局的联审意见。
第四条规划原则
1、整体效益优先原则: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
统一,达到整体效益最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城市土地。
3、以人为本的原则。
4、弹性发展原则:规划应当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5、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必须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
第五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起惠州大道,南至东江和三环路,西抵惠河高速公路,北达四环路,规划区面积24.7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5.08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第七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相关法规。
第八条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第九条指导思想
1、规划要有利于江北西区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有利于发挥江北西区
的综合功能,有利于江北西区从原来城郊农村居民点向现代化城市型新城区转变。
2、着重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城市开发建设的规模以及对项
目的指导和约束等方面的研究,更好地为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引导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社会、经济、
环境的有机协调和持续发展。
第十条功能定位
以仓储、物流为主,居住和商业为辅的的综合性片区。
第十一条规划目标
1、完善功能;
2、改善交通;
3、完善配套;
4、美化环境。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发展目标
1、将江北西区建设成为适应二十一世纪要求的现代化物流中心;
2、建设现代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保证为城市的各项功能提供完善,便捷、高效的服务;
3、建成环境优美、富于特色的生态型现代化城区,注重独特的物质空间环境的创造、营造城市重要标志。
第三章规划规模
第十三条人口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为15万-16万。
第十四条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的建设用地面积15.08平方公里。
第四章总体布局结构
第十五条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以片区的商业区为分区城市结构的核心,以主要道路为基本骨架,并形成“一条景观带、两个中心、三个功能片区”的总体结构。
一条景观带是指贯穿东江的一条景观风光带,两个中心是指位于岭背塘的片区级商业中心和火车北站西侧的仓储、物流中心,三个功能片区是指按用地功能将江北西区划分为火车站片区、岭背塘片区和白沙堆片区。
第十六条分片建设控制策略
火车站片区:以发展仓储、物流业为主,主要安排仓储、物流用地及对外交通用地,由一个物流区和一个居住区组成。
岭背塘片区:以居住为主,同时具有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行政办公等功能的综合区,由四个居住区、一个片区中心组成。
白沙堆片区:是一个郊区型高标准住宅区。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指标
详见附表一:惠州市江北西区分区规划土地利用平衡表
附表一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八条土地利用原则
1、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
2、实现土地开发由外延式的扩展向内涵式的强调土地效率的转化;
3、用地结构的调整应强化城市综合配套设施功能;
4、对生态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保护性利用土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
的休闲空间和设施,并使城市生态得到良性循环;
5、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在没有置换成建设用地之前,不得进
行任何非农业的开发建设活动,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置换后用地性质按此规划执行。在规划区内需要置换成建设用地的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约77公顷。
第十九条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和代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以“中”类为主,“小”类为辅。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二十条现状建成的用地土地利用性质若与本规划不符,如对用地进行改造,则按本规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突出“以人为本”的规划设计思想,完善各项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充分考虑人与环境的协调,建设绿色生态型的生活环境。
居住用地采取三级结构,一级为居住区,由较完整的若干个居住小区组成;二级为居住小区,以城市道路划分的完整居住街坊为单位;第三级由居住小区内部再划分的居住组团组成。
广梅汕公司生活区属于独立的居住小区,相对独立进行公共设施配套。
江北西区规划有六个居住区,分别位于火车站、三新、东风、岭背塘、陈塘、白沙堆。
在4号、15号和21号小区安排46公顷的村民拆迁住宅安置用地。
江北西区共计规划居住用地370.88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6%。第二十二条中小学规划:
规划保留位于13号地块的铁路学校
江北西区新规划小学7所,分别位于5号、7号、9号、15号、23号、29号和51号地块,其中5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2.1公顷,班级规模36班;7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9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2.2公顷,班级规模36班;15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23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7公顷,班级规模36班;29号地块小学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51号地块小学的用地面积是1.9公顷,班级规模36班。
规划4所中学,分别位于6号、9号、22号和50号,其中,6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3.3公顷,班级规模30班;9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2.8公顷,班级规模30班;22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5.1公顷,班级规模36班;50号地块中学的用地面积是2.9公顷,班级规模30班。第二十三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突出以下原则:
a、分级配置、形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