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and-Finance-法与金融PPT课件
合集下载
法与金融理论
政治与历史解释(LLSV,1999)
政商关系,即国家在监管商业中的作用 (LLSV,1999)
评述
法律渊源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呢? 如果是体现在法律条文上,而实际的回 归结果却表明法律渊源变量比各项权利 指标更具说服力,可见法律渊源变量决 不仅体现在条文上。
——政治决定论
Bebchuk和Roe(1999) :利益集团决定论
关键变量
投资者法律保护
一国外部投资者籍以防止其权利被内部人 (控股股东或管理者)剥夺的法律规定及其 执行机制(Shleifer和Vishny,1997)
投资者法律保护的衡量
股东权力
投票权规则(One share one vote)、 邮寄投票权(Proxy by mail)、 无阻碍出售权(Shares not blocked before meeting)、 累计投票权或小股东的比例投票权(Cumulative voting / proportional represent’n)、 受压少数股东保护机制(Oppressed minority)、
实体经济的增长
Shleifer和Wolfenson(2002)和Wurgler (2000)的研究发现,在投资者保护较好的国 家,生产力一般的企业家往往把资金投向市 场,为生产力较高的项目融资,而在投资者 保护较差的国家,这些企业家则投资建立自 己的项目,从而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 。
投资者法律保护与银行业
法律的执行状况
司法体系的效率(Efficiency of the judicial system)、 被剥夺的风险(Risk of expropriation)、 法律规则(Rule of law)、 政府对合约的否认(Repudiation of contracts by government) 腐败水平(Corruption) 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等指标
金融法概论ppt课件
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专业银行、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
英格兰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Biblioteka 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组织
4.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1.3.2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管理主体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 3.金融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并且为了实施金融法律 依法制定的各种有关金融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 4.金融地方性法规。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 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并在本辖区内施行的规范性文件。
5.国家或政府
1.3.3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 1.物 ❖ 金融工具:货币、金银、有价证券、票据、电子货币、
电子票据、标准化合约,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 2.金融行为 ❖ 金融监管行为、金融发行行为、债券交易行为、
金融服务行为 ❖ 3.智力成果 ❖ 交易规则及方法
1.2.6 金融法的新发展
❖ 英国:《金融服务法》、《金融服务和市场法》 ❖ 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
《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
英格兰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Biblioteka 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组织
4.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1.3.2 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1.管理主体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 3.金融行政法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并且为了实施金融法律 依法制定的各种有关金融活动的规范性文件。
❖ 4.金融地方性法规。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和经国务院 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为执行和实施宪法、 金融法律和金融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并在本辖区内施行的规范性文件。
5.国家或政府
1.3.3 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指参加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对象。
❖ 1.物 ❖ 金融工具:货币、金银、有价证券、票据、电子货币、
电子票据、标准化合约,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 2.金融行为 ❖ 金融监管行为、金融发行行为、债券交易行为、
金融服务行为 ❖ 3.智力成果 ❖ 交易规则及方法
1.2.6 金融法的新发展
❖ 英国:《金融服务法》、《金融服务和市场法》 ❖ 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
《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
《金融与金融法》PPT课件
(一)票据行为
出票
背书 承兑
保证 付款
(二)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三)票据的瑕疵和抗辩
A
11
三、汇票 四、本票 五、支票 六、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七、法律责任
A
12
一、保险与保险法
二、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和订立原则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三)保险合同的条款
A
13
三、保险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设立
条件: 注册资本(限额)
高级管理人员 组织机构、制度 营业场所和设施 (二)保险公司的业务 四、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五、法律责任
A
14
第六节 信托法
一、信托和信托法概述
(一)信托的概念 (二)信托法的概念
二、信托的设立
(一)信托设立的条件 (二)信托设立的无效和撤销
A
15
三、信托当事人
(一)委托人 (二)受托人 (三)受益人
融资当事人间的资本融通关系一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二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三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完整版ppt一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和业务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三按照规定审批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完整版ppt四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五发布金融监管和业务命令规章六持有经管国家外汇黄金储备七经理国库八维持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九负责金融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十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一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整版ppt一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二违反金融监管的法律责任三违反中央银行业务规定的法律责任四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完整版ppt一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二商业银行的概念完整版ppt一设立条件章程注册资本限额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制度营业场所和设施二设立程序初步申请发证登记公告正式填表三商业银行的变更完整版ppt一商业银行的业务准则二商业银行的具体业务完整版ppt10一票据的概念二票据法的概念三票据法律关系完整版ppt11一票据行为背书承兑保证付款二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三票据的瑕疵和抗辩完整版ppt12三汇票四本票五支票六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七法律责任完整版ppt13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和订立原则二保险合同的种类三保险合同的条款完整版ppt14三保险公司一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Law and Finance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最小持股比例 1%——33%
公司法或者商法要求企业分配的股利所占的净利润的 比例。未强制规定分配股利比例的,取0。
发现二:普通法与大陆法系差异明显
发现一:平均来看,较少国际法规对股东有利
Table 2 的结果是否是由于人均GNP水平的不同造成的呢?
不同人均GNP的保护权接近于平均值,无法说明影响原因是人均收入
基尼系数
2.是否允许通过 邮寄进行投票
Part 3.股东权利保护
变量 4.累积表决以及 代理小股东持股 比例表决 董事 会抗 辩权 5.中小股东的反 对能力 6.原有股东优先 购买权 7.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最低持股 比例 强制分红的比例 涵义 在选举公司董事时,公司法或商法允许各股东将所持 表决权授予他人行使(可累计),或允许小股东指定 代理人行使所有小股东所持比例的表决权(代理比例 表决)为1,其他情况为0。 当中小股东不同意经理的决策,如合并,资产处置时, 有权要求管理层慎重考虑、公司回购股票为 1,其他 情况为0,中小股东指持股比例低于或者等于公司股本 的10%的投资者。 公司发行新股时,原有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的情况 为 1,其他情况为0。
Part 5.股权集中度
变量 涵义 前10大公司的前3大股东 被调查国家的,在非金融、私有的本国上市公司中资 所持股权的平均值、中 产居于前十位的公司,这些公司的前三大股东的平均 位值 持股比例。 国民生产总值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被调查国家94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以及人均国民生产总 值,以英镑计量。 判断收入不公平的指标。如果被调查国家90年的基尼 系数还未调查出来,那么使用最近年份的。
Part 2.国家、法系、法规
• 49个国家 不包括社会主义国家或“转型”经济 • 选取:WorldScope, Moody 数据中,1993年,至少5 个 非金融上市企业,且该企业中无政府股权。
《金融法》PPT课件
机构 •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 (三)经营业务基于特别法的授权 • 三、中央银行相对独立于政府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信用调控 • 一、货币政策目标 • 货币政策目标是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 1、多重目标论;2、双重目标论;3、
单一目标论。 • 我国: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
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的原因: 1.货币发行的需要; 2.政府融资需要; 3.票据清算和最后贷款人之需要; 4.金融调控与监管之需要。
1656年瑞典国家银行、1694年英格兰 银行 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原型
•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 (一)发行的银行
(二)政府的银行 • (三)银行的银行 • (以上三大职能为传统职能表述) • (四)金融服务、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
• 3.公开市场业务。 • (1)含义:公开市场,是指各种有价证券自由成交,自由议价,
其交易量和价格都必须公开显示的市场。公开市场业务,是指 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办法来调节信用规 模、贷币供应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是货 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工具。 • (2)优缺点。
(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1.证券市场信用.4.25
16% 16.5% 15.5% 16%
23 08.3.25 15% 15.5%
22 08.1.25 14.5% 15%
21 07.12.25 13.5% 14.5%
20 07.11.26 13% 13.5%
19 07.10.25
18 07.9.6
17 07.8.15 16 07.6.5 15 07.5.15 14 07.4.16 13 07.2.25 12 07.1.15 11 06.11.15 10 06.8.15 9 06.7.05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信用调控 • 一、货币政策目标 • 货币政策目标是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
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 • 1、多重目标论;2、双重目标论;3、
单一目标论。 • 我国: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
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产生的原因: 1.货币发行的需要; 2.政府融资需要; 3.票据清算和最后贷款人之需要; 4.金融调控与监管之需要。
1656年瑞典国家银行、1694年英格兰 银行 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原型
•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 (一)发行的银行
(二)政府的银行 • (三)银行的银行 • (以上三大职能为传统职能表述) • (四)金融服务、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
• 3.公开市场业务。 • (1)含义:公开市场,是指各种有价证券自由成交,自由议价,
其交易量和价格都必须公开显示的市场。公开市场业务,是指 中央银行利用在公开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的办法来调节信用规 模、贷币供应量和利率以实现其金融控制和调节的活动,是货 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工具。 • (2)优缺点。
(二)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1.证券市场信用.4.25
16% 16.5% 15.5% 16%
23 08.3.25 15% 15.5%
22 08.1.25 14.5% 15%
21 07.12.25 13.5% 14.5%
20 07.11.26 13% 13.5%
19 07.10.25
18 07.9.6
17 07.8.15 16 07.6.5 15 07.5.15 14 07.4.16 13 07.2.25 12 07.1.15 11 06.11.15 10 06.8.15 9 06.7.05
《金融法律制度》PPT课件 (2)
可整理ppt
22
5、公开市场业务制度。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为实 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 或卖出有价证券的行为。
6、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可整理ppt
23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一、商业银行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 法》 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 业务 的企业法人。
1.银行法。是指调整银行的组织和活动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2.证券法。是指调整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发 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票据法。是指调整票据关系,规定票据规则, 规范票据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保险法。是指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5.信托法。是指调整信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可整理ppt
8
2、成长完善阶段(1844至20世纪30年代)
标志着这一时期开始的是 1844 年英国国会通 过的《皮尔条例》,在该《条例》里赋予了英格 兰银行独家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地位,使其成为第 一家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由于英格兰银行的成功 , 其它国家也纷纷仿效 英国建立了自己的中央银行制度。1920 年在布 鲁塞尔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决定,所有尚未成立 中央银行的国家,都应尽快建立中央银行,以共 同维持国际货币体制和经济稳定。此后,几乎所 有独立的国家,都先后成立了中央银行,由此推
25
(三)商业银行的功能 1、信用中介职能 2、支付中介职能 3、信用创造职能 4、金融服务职能 二、商业银行法
可整理ppt
26
(一)商业银行法的概念:
是指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管理关系和业务
经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Legal and Financial Issues:法律和金融方面的问题幻灯片PPT
ü For reciprocity reasons; ü For security reasons.
12.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I
Funding Third country &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f: identified in the Work Programme or
Innovation
RfP Horizon
2020
Simplification
Coherence
1. A single set of rules
EU Financial Regulation Specific rules for participation
etc.
Covering all H2020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actions
50% 75% (**)
Demonstration activities
Other activities
100%
Collaborative project(****)
Coordination and support action
50% 75% (**)
50%
100% 100% (***)
(*) Research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includes scientific coordination. (**) For beneficiaries that are non-profit public bodies, secondary and higher education establishments, research organisations and SMEs (***) The reimbursement of indirect eligible costs, in the case of coordination and support actions, may reach a maximum 7% of the direct eligible costs, excluding the direct eligible costs for subcontracting and the costs of resources made available by third parties which are not used on the premises of the beneficiary. (****) Including research for the benefit of specific groups (in particular SMEs)
12.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I
Funding Third country &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s if: identified in the Work Programme or
Innovation
RfP Horizon
2020
Simplification
Coherence
1. A single set of rules
EU Financial Regulation Specific rules for participation
etc.
Covering all H2020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actions
50% 75% (**)
Demonstration activities
Other activities
100%
Collaborative project(****)
Coordination and support action
50% 75% (**)
50%
100% 100% (***)
(*) Research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includes scientific coordination. (**) For beneficiaries that are non-profit public bodies, secondary and higher education establishments, research organisations and SMEs (***) The reimbursement of indirect eligible costs, in the case of coordination and support actions, may reach a maximum 7% of the direct eligible costs, excluding the direct eligible costs for subcontracting and the costs of resources made available by third parties which are not used on the premises of the beneficiary. (****) Including research for the benefit of specific groups (in particular SMEs)
经济法7金融法PPT文档41页
55、 为 中 华 之 崛起而 读书。 ——周 恩来
经济法7金融法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经济法7金融法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2、 生 命 不 等 于是呼 吸,生 命是活 动。——卢 梭
53、 伟 大 的 事 业,需 要决心 ,能力 ,组织 和责任 感。 ——易 卜 生 54、 唯 书 籍 不 朽。——乔 特
金融法学完整版ppt全体教学教程课件
三、涉外金融法
涉外金融法是调整涉外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外金融关系是以涉外金融活动为 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而涉外金融活动是相对于国内金融活动而言的一种跨越国界的金融活动, 是国家间一切与货币、信用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2024年6月6日
第三章
金融法的原则与功能
2024年6月6日
第一节 金融法的原则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三)金融管理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在对金融业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金融调控关系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三节 金融法的特点
一、金融法具有宏观调控性 二、金融法具有公私兼容性 三、金融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统一 四、金融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一)金融机构组织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二)金融业务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功能
一、金融法功能的含义
金融法的功能,就是指立法者为达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目标,在一定的价值观或立 法目的指引下,预设于金融法中,并期望通过金融法的实施,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社会后果, 并有利于实现法律的目的或价值。
涉外金融法是调整涉外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外金融关系是以涉外金融活动为 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而涉外金融活动是相对于国内金融活动而言的一种跨越国界的金融活动, 是国家间一切与货币、信用有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
2024年6月6日
第三章
金融法的原则与功能
2024年6月6日
第一节 金融法的原则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三)金融管理关系
金融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主管机关在对金融业实施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金融调控关系与金融监管关系。
1、金融调控关系 2、金融监管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三节 金融法的特点
一、金融法具有宏观调控性 二、金融法具有公私兼容性 三、金融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统一 四、金融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一)金融机构组织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金融法的调整对象
(二)金融业务关系
具体来讲,金融法调整的金融机构组织关系主要包括两大类: 1、金融机构的内部组织关系 2、金融机构的外部组织关系
2024年6月6日
第二节 金融法的功能
一、金融法功能的含义
金融法的功能,就是指立法者为达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目标,在一定的价值观或立 法目的指引下,预设于金融法中,并期望通过金融法的实施,而造成一种积极的客观社会后果, 并有利于实现法律的目的或价值。
法与金融理论(2)PPT课件
伦敦交易所却使用核准制,但很少听说伦敦交易所有多少腐败发生? 这里面的道理在于美国的SEC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由于自身没有利 润上的考虑,所以容易腐败。而伦敦交易所是一个追求利润的机构, 腐败和自身追求利润是冲突的。只有使市场透明才能使交易所赚到钱 。所以它在意自己的声誉,在意投资者是否信赖其市场。作为一个自 律机构,为其自身利益所在,伦敦交易所有动力制定一系列规定和制 度来帮助克服其腐败。因此采用核准制导致的腐败问题就不是最严重 的了。
关于执法的问题在理论文献中一直有很大的争论,但有几 个理论解释较有影响:
1、芝加哥学派的贝克—斯蒂格勒模型 1968年贝克发表于美国《政治经济学评论》的论文推导了最优法律
和最优阻吓作用的条件。贝克得出了一个基本推论是:当法律设计到 最优,由法庭来执法是最优的制度。即,执法只需要法庭,而不需要 任何其他的机构,如监管机构。在贝克的论文发表之后几年,另一个 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勒再发表了一篇论文,改进了贝克的理论——如 今在这个领域里都叫贝克—斯蒂格勒模型(Backer—Stigler)。他们 的工作为后来称为法经济学的新兴的领域奠定了基础。奠定这个领域 的主要是三个人,其中贝克和斯提格勒两人是经济学家,另一个重要 的奠基人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理查德·波斯奈,他同时又是美国地 区法院的法官。他们均认为,执法只需要法庭,不需要“监管者”。
便法律是完备的,仍然可能需要监管者,因为证据需要费力搜寻。
现实之中任何的法律都是不完备的。为什么任何的法律都是不完备的 呢?道理其实相当简单。因为法律是面对全体国民的,是面对无穷代 的国民,社会是变化的,而法律具有稳定性,所以立法人怎么可能预 料所有将来会发生的事件呢?怎么能把法律定义得无限清楚,用语言 准确地、无差异地写出来呢?因此,现实中法律都是不完备的。
《法与金融理论》课件
金融市场的法律需求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 行为、降低风险、保障公平交易,从而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
法与金融理论的发展历程
早期法与金融理论
早期的法与金融理论主要关注法 律制度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 强调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金融市 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现代法与金融理论
现代法与金融理论则更加注重法 律制度与金融市场的互动关系, 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响金融市场 的运行机制和效率。
投资法的定义
投资法是调整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促进和规范投资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投资法的目的
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投资法的原则
公平、公正、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 序。
投资法的主要内容
投资主体
规定哪些主体可以作为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金融法的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监管
金融法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 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进行规范
和监管。
金融交易监管
金融法对各种金融交易行为进行规 范,保障交易的公平、透明和合法 。
金融市场监管
金融法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包括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金融法的立法原则和法律责任
《法与金融理论》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法与金融理论概述 • 金融法基础 • 金融监管法 • 投资法 • 保险法 • 证券法
01 法与金融理论概述
CHAPTER
法与金融的关系
法律制度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法律制度通过规定金融交易的合法性、保护投资者权益、规 范金融机构行为等,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要求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 行为、降低风险、保障公平交易,从而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
法与金融理论的发展历程
早期法与金融理论
早期的法与金融理论主要关注法 律制度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 强调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金融市 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现代法与金融理论
现代法与金融理论则更加注重法 律制度与金融市场的互动关系, 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影响金融市场 的运行机制和效率。
投资法的定义
投资法是调整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促进和规范投资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投资法的目的
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投资法的原则
公平、公正、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 序。
投资法的主要内容
投资主体
规定哪些主体可以作为投资者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金融法的主要内容
金融机构监管
金融法对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 业务范围、风险管理等进行规范
和监管。
金融交易监管
金融法对各种金融交易行为进行规 范,保障交易的公平、透明和合法 。
金融市场监管
金融法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包括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金融法的立法原则和法律责任
《法与金融理论》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法与金融理论概述 • 金融法基础 • 金融监管法 • 投资法 • 保险法 • 证券法
01 法与金融理论概述
CHAPTER
法与金融的关系
法律制度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法律制度通过规定金融交易的合法性、保护投资者权益、规 范金融机构行为等,对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们假设数据覆盖的法律与49个国家公开交 易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权利是相关的,与法律 执行质量也是相关的。对于股东,我们检查 投票权、参与公司决策的难易程度、对经理 侵占的反对程度。对于债券人,我们检查对 于借贷契约的遵守、违约时,处置抵押资产 的能力,债权人没有管理公司能力时,单方 面寻求保护的权利。事实上,以上指标都是 用来衡量投资者运用它们的权利以减轻管理 层侵占的能力。我们也测量了各国的法律执 行质量以及会计制度的质量。
.
8
引言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证券赋予投资者的权利 是其固有的特征,这种观点忽视了权利背后 的法律体制。因此我们提出以下疑问:法国 、美国、印度以及墨西哥境内的投资者的权 益保护程度是否一致?在德国、意大利以及 斯里兰卡境内,假设所有的资产价值都相同 ,当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是否有相同的法 律权利?
.
法与金融
.
1
法与金融 Law and Finance
.
2
作者:LLSV
罗伯特·维什尼
拉波塔
安德烈·施莱弗 洛
配兹·西拉内斯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拉波塔、洛配兹·西拉内斯、安德烈·施莱弗和 罗伯特·维什尼四位学者,在法学界、金融学界都有很深的造诣,通 过整理多国的政治、法律、宗教、文化和经济等方方面面的量化数据 ,第一次明确将法律因素引入到解释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具体研究
.
5
关于法系
•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 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 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 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 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 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 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它们在 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 的差别。 英美法系的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 性,以判例法(简单解释判例法就是以前怎么判 ,现在还是怎么判)为主要形式。
12
引言
这篇文章,主要探索这个领域,我们检验 世界49个国家投资者法律保护的怎样不同, 法律执行质量的怎样不同,以及这些不同是 否会影响公司股权的集中度。
.
13
法律传统
不同国家的法律不是凭空编写的,而是自愿或 非自愿的移植几个传统规定。大体上,商法有 两个大的来源,普通法和民法。在民法中,法 系、德系、斯堪系三个主要法系是现代商法的 来源。普通法和民法通过战争、帝国主义向世 界各地传播,随后而产生的各国法律都不仅仅 根据本国传统法律起源而制定,由于外来入侵 国家法律体系的干扰而有所修订。法律的形成 收到法系以及社会持续变革的影响,因此,在 世界范围内,我们可以.比较法律和法律起源。14
.
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概括
本文对 49 个国家的法规范针对下三方面作验证:(1)对于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保护措施;(2)这些法规的起源;以及(3)这些法 规的执行品质 (quality of legal rules‘ enforcement).实证结 果显示普通法系国家对于投资人的保护措施最为有效,法国 民法系统的国家(French-civil-law countries)对于投资人的 保护措施最弱;德国和斯堪地那维亚(主要指北欧)民法系统 的国家(German- and Scandinavian-civil law countries)对 于投资人的保护措施居中.本文也发现在规模最大的公司 (largest public companies)中,股权集中程度和股东保护措 施为负相关.这个结果和本文假设股权较为分散的小股东在无 法保护他们权利的国家中是不重要的相一致.
9
引言
法律及其实施的质量决定了投资者的权 利以及这些权利的保护程度。既然投资者接 受的法律保护程度决定了他们对公司融资的 意愿,那么公司的融资政策也许会专门的转 向这些法律及其执行质量。
.
10
引言
在不同的国家法律保护不同也许可以帮助解 析为什么公司的融资和股权不同。例如,意 大利少有公众公司,德国有很小规模的股票 市场却支持强大的银行体系?为什么表决权 的溢价(较高表决权的股票高出较低表决权 股票的价格)在美国、瑞典低,而在意大利 、以色列却高?为什么俄罗斯的股票在私有 化后直接变得几乎一文不值,为什么俄罗斯 没有事实上的外源融资 ?为什么美国和英国 的大公司股权如此的分散?
中。由于他们经常一起署名发表文章,学界简称LLSV组合。
.
3
作者:LLSV
• 他们已经取得的理论成就可以分成两个领 域:一是法与金融宏观理论,即研究法律 和金融的关系,法律起源与金融发展,法 系与金融发展,司法效率与金融发展,投 资者保护与金融发展等问题(本文);二是 法与金融微观理论,即研究法律与企业融 资能力、融资成本,法律体制的质量与企 业所有权和企业规模,投资者保护与企业 公司治理、公司价值等问题。
.
6
关于法系
•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一词中的“大陆” 两字指欧洲大陆,故又有称之欧陆法系,这个法 系现时主要由欧洲大陆的国家(例如法国、意大 利、德国、荷兰等)及其他受上列国家影响的国
家(例如日本)采用。欧陆法系一般称为 civil law system,主要历史渊源是古时罗马帝国 (Roman Empire)的法律,其后在欧洲中世纪的 后期(即是文艺复兴以前,约12至15世纪),罗 马法在欧洲大陆又再度受到重视。到了十八世纪 ,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法典,尝试列出 各种法律分支的规范。因此欧陆法系又叫成文法
.
11
引言
最近几年,经济学家和法律学者对投资 者权利在可选择适用法律中的成本和收益进 行理论研究,但是,困难在于,没有系统的 数据支持什么样的法律适宜公司治理,这些 法律怎样执行,有什么经济后果,这方面还 没有系统的知识。对公司财务甚至是一国商 业所依赖的法律基础进行比较数据分析,仍 有待开拓。
.
。
.
7
引言
在传统的 MM定理中,证券被视为现金流的 组合。比如,债券拥有固定的利息支付,股 权使其持有者获得红利。近年来的研究表明 ,事实并非如此。对各种各样证券的定义应 来自其给持有者带来的权益。股票使其持有 者对公司董事享有投票权,当公司不能清偿 债务时,债券给予债权人占有其抵押物的权 利。如果没有这些权利,投资者将不会获得 收益,公司因此也将很难获得外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