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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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四章工作范围………………………………………………*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六章工作权限………………………………………………*
第七章审计监察部行政关系定位……………………………*第八章审计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与管理……………………*第九章附则………………………………………………………*关于对职能考核部门及考核人员工作奖罚的规定
一、范围…………………………………………………………*
二、要求…………………………………………………………*
三、奖罚规定……………………………………………………*
四、管理…………………………………………………………*
附表样1 月度工作考核业绩奖(申报)汇总表
附表样2 考核工作审核检查确认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的目的:建立健全公司审计监察体系,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审计监察部职能工作开展依据,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审计监察部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设专职工作人员,按年度和月计划和董事会旨意进行工作。
第四条审计监察部的所有行为向董事会负责,直接接受董事长的领导。属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职能部门。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五条以董事会所设定的职能、赋予的职责权限、规定的工作任务,依照国家相关经济法规、会计准则及本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对集团下属公司的全部经济活动,实施经济监察和财务审计。为企业所有者及董事会,对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资本运行及风险、资产保值增值、项目投资及论证、经济管理过程及结果,采用审计监察专门方法手段,达到有效控制目的。
第六条监督和督促下属公司及各职能管理层人员有效地履行和完成各自的职责。
第七条公正客观,查错纠弊,监督管理过程,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评价肯定工作绩效,激励各级管理人员不断努力工作。
第八条维护和健全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各公司及所属部门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九条审查及监督各公司所有经济资源的利用情况及产出效果,保障生产经营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十条经营资本和项目投资方案、预测、决策风险评价。
第四章工作范围
第十一条设定审计监察指向的行政组织及人员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各层职能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设定审计监察指向的经济活动事项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各行政部门及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的经济行为,以及所有生产、营销、技术、质量、财务、管理等经济活动事项。
第五章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为确保集团公司的最高权益,实施对企业财经管理的全面监控;收集和运用国家相关财经税收政策信息,保证企业依法稳健运营和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督促集团下属公司及各部门,归纳、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并作为开展审计监察工作的依据。
第十五条按照董事长指示,结合本企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审计监察工作计划,施行日常或随机性的财务、经营、专项审计及经济监察活动。
第十六条对所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期所承担的计划、目标,以及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任职审计、评价和确认。
第十七条对公司各期财务、会计、税务报表、帐目及会计凭证进行审计;对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反映的资金、成本、成果信息流进行评价,对基础规范方面进行监察。
第十八条对各公司及所属部门现行的对内、对外财务政策、分配政策、购销政策等经济政策范畴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计监察。
第十九条对公司新颁布出台的经营政策进行事先论证评价审计。
第二十条对一般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及其结果进行事后审计;对较重大的(合同价款5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合同进行事前审计。
第二十一条对公司外委发包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项目事后审计;较重大(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对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概、预、结算及施工合同等要件的设立、执行及完成结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监察。
第二十二条对设备采购合同,一般合同事后审计,对较重大的(3万元以上)进行事前审计及设备进厂财务结算事后监察。
第二十三条企业经营预测、投资及方案决策的风险收益论证评价。
第二十四条经济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审计监察。
第二十五条对销售、供应、生产、技术、质量、行政管理部门及人员,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工艺标准、操作规程等运行及效率情况的监察。
第二十六条对高层、中层部门领导职位人员的任期述职及其期间工作绩效进行审计、评价、确认。
第二十七条参与公司重大经营策略制定、项目方案预测、规章制度制订、企业扩张发展规划决策活动,事先审计并提出审计论证方案或报告。
第二十八条对公司整体管理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应性、可操作性及运行结果定期进行论证分析审计,找出内部控制制度系统的薄弱环节、盲区、漏洞和空白点,提出审计建议及解决方案。
第二十九条对公司产权资本结构重组、股利分配政策方案、收购与兼并决策、经营类型改制等重大行为,作出评价、论证和结论意见。
第三十条接受各行政部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的咨询。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布置的相关工作事项。
第六章工作权限
第三十二条在董事长领导下,为董事会对所委托经理人履行职责及任期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审计权。
第三十三条对公司各行政组织机构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情况,完成本职职能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各项行为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的监督检察权。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经营管理政策、条规、制度、标准等文件的发布实施、修改完善的审计建议、索取备案权。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经营成果的审计、评价、确认权。
第三十六条对所审计事项结论定为违规的,有处罚权和督促执行权。
第三十七条对公司经营战略计划目标的制定,方案的预测决策有参与、知情和建议权。
第三十八条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参加权。
第三十九条直接向董事长的工作报告权。
第四十条审计监察报告、专业性文件制作发行权。
第四十一条对所属公司及各部门管理制度和相关资料的索取调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