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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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期下旬刊(总第469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1,2012

(CumulativetyNO.469)

在我国经济市场化不断加深的背景之下,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而各企业为了能够在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纷纷加强了对企业的“内涵集约型”管理。在内涵集约型管理当中,财务管理将占据核心地位。通过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建立预算管理为基础,资金管理为核心、制度建设为根本、内部审计为保障的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可以较为有效的平衡各分支机构(包括集团本部)之间的权利、义务、利益冲突,实现集团公司较为有效的财务管控。

一、我国较多集团公司内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

我国的许多集团公司,都是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快速成长起来的。这些企业往往存在着发展基础不牢固、底子薄、核心竞争力缺乏等问题,反映在财务管理当中,就是企业子、分公司财务人员流动性大、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等问题,具体地:

(一)企业财务人员流动性过大

一方面是子、分公司的规模较小,吸引人才不易;另一方面是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快速发展。综合结果就是许多子、分公司的财务人员的流动性过大,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财务人员流动性大使得新人占比过高,而能够胜任财务管理的员工,必须是对企业的深度熟悉,这样新人占比高的事实就直接影响到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准。

(二)企业财务人员管理水平有限

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之下,财务管理已经不仅仅是做报表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而更重要的任务是要通过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分析,合理的进行预算管理、投资管理,并为公司的经营决策献智献策。但是,我国当前许多集团公司的子、分公司的财务管理仍然仅限于制作流水账和财务报表,且缺乏足够能力的财务管理人员去做经营决策建议。

(三)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条线的有效配合是集团公司是否具备高效率的重要条件,而实际上,我国许多的集团公司在部门、条线上的配合工作做不到位,直接影响到了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二、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委派制下的财务负责人(总监)等都是集团公司总部的专业财务管理干部,代表集团公司总部驻扎子、分公司,并履行其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这些财务负责人的人事管理、编制等都在总公司,并且由总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在这种制度之下,可以较为有效的加强对子、分公司及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具体如下:

1.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工作更加专业,且专司财务管理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更加高效有力。另外,由于其人事关系、考核管理都在总部,因此其更能有效地执行贯彻总公司的政策。

2.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能够对下级单位实施有效的监管。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各子、分公司等都有独立的利益所在,因此在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当中,难免出现“阳奉阴违”的情况,这也有可能会造出集团公司整体的利益损失及子、分公司的短视行为。而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的到达,直接遏制了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子、分公司的经营方法与集团公司要求的一致。

3.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在进行各部门和条线上的协调沟通能力较强。委派下的财务负责人,既有集团公司总部的资源,也可联系其具体负责子、分公司的业务实际,可有效地建立总部和子、分公司之间的业务配合。并且由于其总部管理人员的身份,使其对子、分公司内部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也有所加强。

三、集团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制度,在理论和实践当中都是比较成功的,但是在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还比较多、比较严重,需要在实践当中充分考虑。具体如下:

(一)集团公司总部要赋予委派财务负责人的全面职权

具体地,在实际工作当中,委派下的财务负责人要有权力对子、分公司的一切财务问题负责。这包括有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招聘、任免、考核等,也包括对子、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预算、投资预算等负责任。赋予财务负责人权力的同时,也赋予了他相应的责任,这也就可以从内部机制上激烈财务负责人尽职尽责的工作。

(二)解决好委派下的财务负责人的费用问题

由于委派制下的财务负责人的身份是集团公司总部的员工,因此其驻扎子、分公司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其费用问题,包括有交通费、异地补贴、通讯费等。通过解决其个人费用,可以避免委派的财务负责人一心二用,并且通过总公司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可以很好的激烈其对工作全面负责起来,而不是一种天高皇帝远的心态。

(三)委派财务负责人的能力要求

集团公司总部委派的财务负责人,更多的角色是一种管理和协调的只能。因此其在子、分公司的驻扎当中,除了要能够把事情做好外,也尤其要有进行财务部门管理的能力。集团公司总部在进行财务负责人的选择当中,有时会过于注重其实际业务能力,而轻视其管理能力。业务骨干不一定是管理骨干,并且考虑到财务部门在公司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因此集团公司总部对委派财务负责人的选择一定要慎之又慎。

(四)子、分公司要对委派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良好配合

不论是财务负责人还是其他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都是建立在企业内部对其配合的基础之上的。子、分公司由于其独特的利益,以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问题,有时会出现或明或暗的不配合行为,实际上这种行为不但不利于财务负责人很好的开展工作,也不利于子、分公司的长期发展。毕竟,只有当集团公司整体的利益得到实现后,子、分公司的长远利益也才能有所保障。

参考文献

[1]栾海珍.财务总监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6.

[2]蒋绍明,佘树兵.关于保险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构想[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

作者简介:蒋云凤(1968-),汉族,女,湖南人,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部长,会计师、经济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注册高级纳税筹划师,研究方向:财会。

(责任编辑:陈岑)

集团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委派制浅析

蒋云凤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38)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得以发展壮大,并纷纷转变成为控股多家子、分公司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由于规模较大,因而进行财务管理的难度也大。当前许多集团公司为了有效的进行财务管理,纷纷采用了财务负责人委派制的管理模式。而本文就是对这种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制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集团公司 财务负责人 委派制

Times Finance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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