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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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在婴儿和儿童期是生长迟缓、感染性疾病和发育落后的高风险人群,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出院后科学的营养管理不仅关系到早产儿的体格生长,而且影响神经系统发育,与成年期慢性疾病相关。
基本概念
1早产儿校正年龄
早产儿体格生长的评价应根据校正年龄,即以胎龄40周(预产期)为起点计算校正后的生理年龄,计算方法为:校正月龄=实际月龄-早产周数,早产周数=足月胎龄(40W)-出生胎龄。
举例如下:某胎龄32周早产儿,如果实际年龄为生后3月龄;早产周数=足月胎龄-出生胎龄,即:40周-32周= 8周(2个月);校正月龄=实际月龄-早产周数,即:3个月(12周)-2个月(8周) = 1个月(4周)。该早产儿校正月龄为1个月,评价该3月龄的早产儿时应与1月龄正常婴儿的生长标准来进行比较。
一般情况下,评价早产儿生长时应校正年龄至2岁,小于28周早产儿可校正至3岁。
2早产儿追赶生长
一般认为充分发挥早产儿个体的生长潜力,各项体格发育指标都匀称增长,包括体重、身长和头围,适于胎龄早产儿达到校正月(年)龄的第25百分位(P25)~P50、小于胎龄早产儿>P10应视为追赶生长比较满意。早产儿追赶生长的最佳时期是生后第1年,尤其是前6个月。第1年是早产儿脑发育的关键期,追赶生长直接关系到早产儿神经系统发育。如出院后喂养得当、有充足均衡的营养摄入、无严重疾病因素影响,大多数适于胎龄的早产儿能在1~2年内追赶上同年龄的婴幼儿。
3早产儿出院时营养风险程度的分类(略)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方案(图1)
图1 早产儿出院后喂养指导流程图
1乳类选择
(1)人乳:出院后母乳仍为早产儿的首选喂养方式,并至少应持续母乳喂养至6月龄以上。
(2)强化人乳:对于胎龄<34周、出生体重<2 000 g的早产儿,采用人乳强化剂(HMF)加入早产母乳或捐赠人乳可增加人乳中蛋白质、能量、矿物质和维生素含量,确保其营养需求。强化后人乳中主要营养素含量见表2。
(3)早产儿配方:适用于胎龄<34周、出生体重<2 000 g的早产儿在住院期间应用。与普通婴儿配方相比,此种早产儿配方(PF)增加了能量密度及蛋白质等多种营养素,以满足早产儿在出生后早期生长代谢的需求。
(4)早产儿过渡配方:对于胎龄>34周的早产儿或出院后早产儿,如长期采用PF可导致过多的能量、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素的摄入,增加代谢负荷。故目前有介于PF与普通婴儿配方之间的过渡配方,即早产儿过
渡配方(PTF),或早产儿出院后配方(PDF),以满足早产儿继续追赶生长的营养需要。
(5)婴儿配方:以牛乳等为基础的配方可满足一般婴儿生长发育需要,用于无法进行人乳喂养的婴儿。
(6)其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如去乳糖配方、水解蛋白配方、氨基酸配方等,特殊情况时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2个体化喂养方案
(1)根据出院时营养风险程度评估选择喂养方案(表3):
(2)强化营养的时间和乳类转换:强化营养是指出院后采用强化人乳、早产儿配方或早产儿过渡配方喂养的方法。一般来说,中危、生长速率
满意的早产儿需强化喂养至校正月龄3个月左右;而高危、并发症较多和有宫内外生长迟缓的早产儿则需强化的时间较长,可至校正月龄6个月左右,个别早产儿可至1岁。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营养风险程度相同的早产儿其强化营养的时间也存在个体差异,要根据体格生长各项指标在校正同月龄的百分位数决定是否继续或停止强化营养,最好达到
P25~P50,小于胎龄儿>P10,再参考个体增长速率的情况,注意避免体重/身长>P90。达到追赶目标,则可逐渐终止强化喂养。
准备停止强化喂养时应逐渐降低配方的能量密度至280 kJ/100 ml,即转换为纯母乳或普通婴儿配方。转换期间需监测早产儿的生长情况和血生化指标,如生长速率和各项指标的百分位数出现下降及血生化异常等,可酌情恢复部分强化,直至生长速度恢复正常。
3半固体食物和固体食物引入
一般为校正月龄4~6个月,胎龄小的早产儿发育成熟较差,引入时间
相对延迟。引入半固体食物过早会影响摄入奶量,或导致消化不良;引入过晚会影响多种营养素的吸收或造成进食技能发育不良。引入方法可参照2009年《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和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儿
童保健学组撰写的"婴幼儿喂养建议"。注意观察对各种食物的耐受程度,循序渐进地添加。进食技能的培养是逐步的过程,要根据早产儿的发育成熟度,适时锻炼咀嚼功能和口腔运动能力。
4其他营养素补充
(1)维生素: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生后即应补充维生素D 800~1 000 U/d,3月龄后改为400 U/d,直至2岁。该补充量包括食物、日光照射、维
生素D制剂中的维生素D含量。2010年欧洲儿科胃肠病肝病和营养学协会(ESPGHAN)推荐早产儿维生素A摄入量1332~3330 U/(kg·d),出院后可按下限补充。
(2)矿物质:早产儿生后2~4周需开始补充元素铁2 mg/(kg·d),直至校正年龄1岁。钙推荐摄入量70~120 mg/(kg·d),磷35~75
mg/(kg·d)。所有矿物质推荐量包括配方奶、人乳强化剂、食物和铁钙磷制剂中的含量。
(3)长链多不饱和脂肪酸(LC-PUFA):对早产儿神经发育有重要作用,尤其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和花生四烯酸(ARA),两者应在早产儿喂养时进行补充。母乳喂养是获得LC-PUFA的最佳途径,早产母乳中DHA高
于足月母乳,但受母亲膳食影响较大,建议进行哺乳期营养指导。目前对早产儿的推荐量:DHA 55~60 mg/(kg·d),ARA 35~45 mg/(kg·d),直至胎龄40周。
小于胎龄儿(SGA)的喂养特点
SGA生后的营养支持与预后密切相关,如延续宫内的营养不良状态,则追赶生长不足,可致体格生长和神经系统发育落后;如果营养过剩,追赶生长过快,则增加成年期慢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1根据胎龄制定喂养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