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城林业局与局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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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办字[2005]16号
关于印发《东京城林业局
与东京城林业局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基层单位:
现将《东京城林业局与东京城林业局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此项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东京城林业局办公室
二OO五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制度通知
已发:局党政领导、党群各单位、行政各科室
打字:赵莉莉校对:熊占海
东京城林业局与东京城林业局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从源头上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企业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经林业局与局工会共同研究,特制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是林业局与工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因此,林业局与局工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紧急和重要问题,经过提前协商可随时举行。
二、联席会议坚持维护企业大局与尊重工会独立性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由林业局向工会通报企业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及职工队伍的状况。
四、林业局应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的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职工的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生活福利和其他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五、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局长和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商议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
究的具体内容确定。由与议题有关的科室部门负责同志、局工会副主席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局长或常务副局长主持。
六、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签发,局工会会签。局有关科室部门和局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林业局和局工会分别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结果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七、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参加。
八、有关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局办公室和工会办公室共同承办。
九、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