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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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一、目标与意义本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简称校选课)的宗旨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宽学生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个人特长,增强学习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提升校选课质量,构建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二、开课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在校生。

三、管理机构校选课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全权负责。

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 校选课需符合学院的教育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体育等领域的素质修养课程,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学院鼓励教师创新开设新的校选课,丰富课程体系。

2. 每门校选课暂定为1-2学分,每学分对应____学时。

学院鼓励开设短学时课程。

3. 开课教师需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课程可适当放宽)。

有意开课的教师需填写《____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或处室审批后,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课程将纳入校选课体系进行管理。

4. 开设课程需有教学大纲、相应教材、讲义或讲稿(由开课教师编制)。

5. 各系(部)或处室需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五、校选课相关规定1. 学分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学生需修满4学分的校选课。

2. 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原则上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修读。

3. 学生应合理安排选修课程数量(建议每学期选一门,最多不超过两门)。

4. 学院鼓励学生跨学科选课,以完善知识结构。

5. 若某课程被列为“校选课”,则仅对其他专业学生开放。

6. 学生在同一时间只能选听一门课程。

校选课通常安排在周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

7. 若选修人数未达到____人,一般情况下将取消该课程开设。

六、选课程序1. 每学期结束前____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请和教学需求确定下学期的校选课及任课教师,并公布课程简介和教师信息(附件2)。

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为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实践技能和创业能力,更好地规范我校选修课体系建设和选修课教学,特作如下规定:一、选修课的开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2、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3、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专业的最新发展成就,跟踪高新技术等。

4、鼓励开设跨专业通识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开设1、人文素质选修课人文素质选修课开设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在专业教育以外,提高大学生的整体人文素质,要使学生在以下三个层次上有所提高:1、知识方面:要使学生具有广博的知识面,了解人文社科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重大政治历史事件及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

2、能力方面:要使学生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研究思考能力,语言文字能力,行为组织能力以及处理复杂关系的能力。

3、修养方面:要使学生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方法论,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高雅的生活情趣。

2、专业知识拓展选修课应根据市场用人信息及社会需求并参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件设置。

3、由教科处通知,开课教师填写《选修课申请表》,经系负责人,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同意后汇总交教科处,教科处根据开课条件公布拟开设选修课和开课时间表。

4、申请开设选修课,必须具有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参考书,授课时间为16学时。

5、选修课采取学生自选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安排在开课前4周。

一般在3、4、5学期内完成选修。

6、每门选修课人数不得低于20人,不得高于120人。

若低于20人,教科处及时通知学生改选。

当选修人数超过120人,后选的同学必须改选其他选修课。

7、选修课的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7-8节。

教科处根据报名情况负责编排班级、课表、安排教室,并打印学生名单发给各任课教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试行)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好各教学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及任课教师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安排的规定1、教务处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十五周给各教学部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各教学部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在一周内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教学部门反馈的教学任务情况来落实各班级课程安排表。

3、教务处根据课程特点合理确定课程授课时间(课程表),任课教师对课程安排不得提不合理要求。

二、课程调整的规定1、凡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需要调整的,各有关教学部门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长签署意见、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协助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2、学期授课计划需调整的由任课教师写明情况,经教学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教师因病、事假或从事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能上课的各有关教学单位应安排其他教师顶替上课,无法顶替的,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调课意见并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凡批准调课者,均由有关系部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三、停课的规定1、各班级、各任课教师的课程表具有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按课表组织教学。

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班级未经允许不得停课。

2、各教学部门组织学生参观、见习、进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需要停课的,应由教学部门写出书面报告,附上有关材料(参观见习指导书、社会调查内容等)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停课。

3、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公益劳动等)需要停课的,学院有关处、室与教务处协商,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通知有关教学部门,由教学部门通知到班级和任课教师。

学院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通知班级停课。

4、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不得因教材内容讲授结束而停课。

学期末由教务处或教学部门根据校历安排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复习考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开发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开发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开发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开发工作,以适应教学改革,满足教学需要,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开发的指导思想1、教材开发的基本思想: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职教特色,优先教科研开发;适应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

2、教材开发的范围:列入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3、教材出版分为两级:公开出版和院内教材(讲义)。

4、与我院教研和科研成果配套的新教材予以优先开发。

5、注重实践性环节的教材开发。

6、鼓励多媒体教材的开发。

7、“两课”原则上不采用自编教材。

8、新设置专业的专业课,—般不采用自编教材。

二、开发、出版教材的原则l、质量原则:优化选题,保证教材出版的质量,防止低水下教材的出版。

2、需要性原则:教材出版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必须满足教学需要。

3、政策倾斜原则: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专业课与基础课的关系,鼓励和支持有本院特色的教材出版。

4、相对稳定性原则:注意已出版教材的修订再版,不断提高已出版教材的质量。

5、完善配套原则:根据教材系列化的要求,注意各教材之间的相互配套。

在出版基本教材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出版与之相配套的教学材料。

三、教材编写的申报程序l、申报各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填写教材编写申请表(见附表1),报送教务处。

报告内容应包括:①编写理由:②适用专业、年级:⑧编写大纲、参编人员基本情况及分工:④编写进程,预定交稿时间;⑤出版时间及使用时间;⑥建议与要求。

2、审批立项教务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论证合格,报学院审批,予以立项。

3、教务处与主编签订教材编写协议书。

4、主编负责教材编写的组织工作。

四、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无政治性错误。

2、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适宜性,反映新技术、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3、注意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与沟通。

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

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

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2009〕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

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习的基本材料。

按照教学计划所开设的各门课程,均要有相应的教材。

认真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管理等工作,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稳定教学秩序的基础。

教务处是全院教材的管理部门,教材科是全院教材管理的专门机构,实行专人专项管理。

为保证教材的及时供应,做好教材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教材的征订1、各门课程的教材征订程序,应由各系(部)、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所开课程的要求选定。

每期征订教材时,教材管理人员应将教材征订单、征订目录及教材库存情况送各系(部)、教研室传阅。

如有库存教材,只要未过时,能保证教学需要,就必须先使用库存教材,再订购教材。

各系(部)、教研室选定后填写教材请购单,经系(部)、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教材科。

由教材科汇总列出教材采购清单,提出教材采购计划。

2、教材必须坚持以质量为首要原则,按“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规划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其它正式出版教材的顺序进行。

若上述教材确实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可组织教师自编教材代替。

3、新增加或临时需用的教材,由系(部)、教研室提出计划,经教务处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教材科联系购买。

4、教材管理人员应将教材征订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和系(部)、教研室通报。

因市场原因,没有所订的版本、作者的教材时,应及时与有关系(部)、教研室协商,调整教材;各系(部)、教研室也应积极配合教材科,提供教材信息,便于教材科有目的的采购,直至购买到所需教材为止。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组织教材、习题、教学参考书等在学生中发放并收取教材费。

确因教学需要的,应由系(部)、教研室提出中请,报教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由教材科统一采购。

6、在征订教材过程中,各系(部)、教研室应认真查找教材征订目录,选好教材版本,填报教材请购单。

若上报请购单后,教材科已购回教材,再要求退回,重新购买的,其退书费用由请购人自理,并承担影响教学的责任。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一、教学计划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高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组织管理教学过程、进行教学基本建设的主要依据。

各教学系(部)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保证必开课程的合理开设顺序和所需课时,确定选修课的科目、开设顺序和课时,保证实践性教学时间。

二、学院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根据学院每年的招生计划,下达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修订)任务书,提出统一要求。

各教学系(部)组织所属教研室拟定,报主管院长审阅,经院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经审批下达后,应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得轻易变动。

确需变动时,需由相关教研室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经系(部)同意,教务处核审,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各教学系(部)在拟定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设置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专业设置与职业的衔接度,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度,能以就业为导向适时调整,体现专业特色。

并应充分征求校内专任教师、就业工作部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意见,保证教学计划科学完整。

附表1: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附表2: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论证记录表附表3: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招生就业部门用)附表4: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校外专家用)附表5: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调整申请表附表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2、教学计划变动调整包含课程名称变化调整、课时变化调整。

附表2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论证记录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2、此表可加续页。

附表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招生就业部门用)注:附征求意见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附表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校外专家用)注:附征求意见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附表5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调整申请表申请系部:。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选课制度,提高学生选课效率和管理水平,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的选课管理。

第三条学院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学生在根据个人学业发展规划选择课程时,应同时考虑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二章选课流程第四条学生选课应按照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流程和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应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录学院教务系统,根据个人学业发展规划选择课程。

第六条学院应提供详细的课程介绍和教学计划,供学生参考。

第七条学生选课后,应及时核对选课结果,确保选课准确无误。

第八条选课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学生应按照所选课程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第九条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选课结果进行审核和调整,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学生。

第三章选课权限第十条学生选课前需满足以下条件:(一)遵守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和流程;(二)须缴清学费和相关费用;(三)须完成前一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第十一条学生在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课程中具有选课权。

对于其他专业的课程,学生可以依照学院的规定进行选课。

第四章选课退课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可以自由选择和调整课程,但不得超出规定的学分限制。

第十三条学生如需退选课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并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退课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已选课程的退课申请,需经任课教师和学院教务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课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退课后,所退课程的学分将不计入学分总数,影响学生获得学位的学分要求。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六条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有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将被视为违纪行为:(一)恶意选课、退课或者滥用选课权;(二)伪造、涂改或转让选课相关证件;(三)违规登录他人账号进行选课;(四)其他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将根据学院的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二篇)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二篇)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的选课管理办法,以下是学院规定的具体选课流程和规则:一、选课时间1.每学期选课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个周,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选课系统选课。

二、选课方式1.学院选课系统为学生提供在线选课功能,学生需通过学院指定的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2.学生需按照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和选课系统的操作规则进行选课。

三、选课范围1.学生应根据个人的学业规划和学院设定的课程安排,选择适当的课程进行选课。

2.学生可选择的课程范围包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等。

四、选课优先级1.学生选课时,根据个人的学业规划和学院规定的选课优先级原则选择课程。

2.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分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选课优先级,优先级高的学生有较大的机会选到所需的课程。

五、选课冲突处理1.学生选课时,若有课程时间冲突,需根据学院规定的冲突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2.冲突课程的解决方式包括调整选课时间、更换课程等。

六、选课结果公示和调整1.选课结果将在选课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公示,学生可通过选课系统查询选课结果。

2.学生如对选课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选课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学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调整。

七、选课规则遵守1.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应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和选课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选课秩序。

2.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学院选课管理办公室举报,学院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1.学院保留对选课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解释的权利,并将及时通知学生。

2.学院选课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细则将由学院选课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发布,学生应及时了解并遵守。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二)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选课行为,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制定本《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生选课应遵守以下原则:1.按照学院要求,合理安排选课,并确保所选课程符合学生的学习计划和学业发展需求。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确保我院课程建设科学、规范、合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内容课程建设主要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方面的内容。

每一个方面的具体内涵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

二、课程建设的等级标准学院开设的全部课程应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和评审。

课程建设评审结论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三级。

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限定在一年内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一)院级合格课程合格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是对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重视新上专业的课程建设,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院级合格课程建设,一是要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符合或经过1学期以上(含1学期)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形成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

二是要注重教学内容建设。

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2轮以上(含2轮)教学过程整合,能够吸收一定量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三是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

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是要选用教材符合要求,选用高职高专教材和近三出版的教材。

五是要教学文件齐备。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及试题库或试卷库等。

按照《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合格课程评估总分值必须等于或大于65分且指标D级不得多于2个。

评估总分值小于65分或多于2个指标出现D级者,为不能通过合格等级的课程。

(二)院级优质课程优质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使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课程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一、开学前一周工作1、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参加学院教职工大会。

2、督导教研室根据学院工作重点、教学任务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据此制定本教学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3、召集本教学系(部)教研室主任、实训部主任、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大会,宣讲教学系(部)工作计划,提出要求,布置开学初工作任务。

4、检查教研室、实训室开课前准备工作。

办理请假教师调、代课手续。

二、开课第一周工作1、检查教学系(部)教学秩序。

安排系(部)教学督查工作,检查本系(部)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检查记录。

2、据教务处学期工作安排,及时制订并上报教学系(部)学期工作计划。

3、做好学生重修及补考前准备工作,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确定补考使用试卷。

4、周末召开教研室及实训部主任会议,通报开学一周来教学工作情况。

5、编制教研室业务学习计划。

三、3、4月份(9、10月份)工作1、第二周检查重修及补考准备工作,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核实补考试卷印刷份数、质量、分类保管工作。

保证试卷存放安全。

2、第三周参加补考巡视,处理教学系(部)补考应急问题。

3、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4、安排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检查教学进度及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和听课计划。

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教学工作分析会议。

5、每月至少听课1-2次,作好听课记录。

6、三月中旬公布上学期学生评教结果。

7、及时审批教师调、代课申请单。

8、统筹教学系(部)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工作。

9、月末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会议,通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起草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

四、5、6月份(11、12月份)工作1、第十周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期中教学检查通知,安排教学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

2、召开教研室、实训部主任、教学督查组会议,下达期中教学检查任务,责任到人。

3、第十一周下达本学期考试科目,布置下学期教学任务和校外实习任务。

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一、目的与意义校选课(又称公共选修课)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为了提高校选课的质量,使我院校选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开课对象本校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三、管理单位校选课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校选课必须符合我院教育教学培养目标,所开课程必属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艺术体育类等文化素质修养课程,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鼓励教师开设新的校选课课程,丰富校选课课程体系。

2、校选课暂定每门课程1—2学分,按每学分15学时计算;学院提倡开设短学时校选课。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课程可适当放宽),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开设校选课。

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或处室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该课程纳入校选课课程体系进行管理。

4、所开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由开课者编写)、相应的教材、讲义或讲稿(由开课者编写)。

5、各系(部)或处室应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校选课的有关规定1、校选课学分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各专业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的校选课。

2、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原则上第五学期结束前应完成修读任务。

3、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不超过两门)。

4、学院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如列入“校选课”,则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6、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原则上选修课时间安排在星期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开课。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1. 选课时间规定: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将发布选课时间表,学生需按照规定时间选课,逾期将无法选择课程。

2. 选课方式: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选课系统进行在线选课。

选课系统将提供课程目录和课程详情,学生可浏览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3. 选课原则:选课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提交选课申请的,先提交的申请先处理,直到选课名额达到上限。

4. 学分要求:学生每学期需选择一定数量的学分课程,具体要求根据各专业和年级确定。

5. 重修政策:学生如需重修某一门课程,需要在选课时间内重新选择该课程。

6. 退选政策:学生在正式选课结束前可以自行退选所选课程,退课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将无法退选。

7. 补选政策:若学生在正式选课结束后有未选修的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可在规定的补选时间内进行选择。

8. 选课冲突处理:如学生所选课程之间存在时间冲突,学生需要选择其他不冲突的课程。

9. 选课咨询:学校将设立选课咨询办公室,学生可向该办公室咨询选课相关问题,获取帮助和指导。

10. 选课结果通知:学校将通过学生个人邮箱等方式向学生发送选课结果通知,学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所选课程。

以上是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校选课管理办法(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的选课管理,确保学生的选课权益,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本科各年级的学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进行课程的选修和必修。

第三条学生应根据个人的学业规划,合理选课,确保学分的累计和合格毕业。

第四条校选课管理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选课流程第五条学生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在选课模块中进行选课。

第六条学生在选课系统中,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兴趣选择相应的课程。

第七条学生可以参考课程的开设时间、授课教师、课程简介等信息,进行选课。

第八条学生在选课系统中选择好课程后,需确认选课结果并提交。

第九条学校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班级的编排和课程的开设。

第十条学校通过教务系统公布选课结果,学生可以查询自己的选课情况。

第三章选课规定第十一条学生在选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学校的课程计划,选择必修课程。

2. 在选修课程中,按照个人的学业规划选择相应的课程。

3. 选课时需注意每门课程的学分要求,确保学分的累计和合格毕业。

4. 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跨专业选修课程。

5. 选课时应避免时间冲突,确保课程的正常学习。

第十二条学生选课后,不得擅自更改选课结果。

第十三条学生若因故无法按时选课,需提前向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若需要退选课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选课管理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并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班级编排和授课安排。

第十六条学校通过教务系统记录学生的选课情况,每学期结束后,进行统计和核对。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学分的累计和合格毕业的审核。

第十八条学校定期组织选课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违反选课规定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系(部)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最核心的管理。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系(部)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系(部、室) 教学常规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各系(部、室)是学院教学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各学科、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

各系(部、室)由系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第二条各系(部、室)的教学管理工作,在系(部、室)主任领导下,通过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事务并从事教学状态、教学信息调查了解和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各级教学管理机构都应认真履行所规定的职责,并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三条各系(部、室)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研究高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第四条。

增强质量意识,强化服务观念,为教师、学生和教学第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与学生工作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既管“教”,又管“学”,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组织制订或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第六条根据教学计划,负责落实理论及实训、实习等教学任务,安排教师、教室、实训、实习场所及考核方式等。

第七条检查人才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检验计划的可行性,不断总结经验,为调整和修订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第八条配合教务处完成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第九条组织编写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相关实验、实习教学大纲并检查各类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日常教学管理第十条组织制订系(部、室)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申报年度教学经费(十项教学经费)并负责管理使用好各项教学经费。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选课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选课程管理办法。

二、选课方式本校选课方式分为线上选课和线下选课两种方式。

1. 线上选课: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选课APP进行选课操作。

选课时间为每学期的规定选课周,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并提交选课结果。

2. 线下选课:少数无线上选课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学生可在选课安排的时间地点进行线下选课,以书面形式提交选课结果。

三、选课权限1. 专业课选课权限: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业规划,完成各学期的专业课程。

2. 公共课选课权限: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业规划,完成各学期的公共课程。

3. 选修课选课权限: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需求,在专业课要求之外,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

四、选课规则1. 选课时间:学生需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完成选课操作。

未按时完成选课的学生,将被视为弃权,须在下一学期再次选择该门课程。

2. 选课顺序:学生需依次按照各学期的学业规划,选择相应学期的课程。

先选先得,先选优先。

3. 选课冲突:如学生在同一时间段有多门课程冲突,学生须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若无法决定,学生可咨询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

4. 重修课选课:已修读过的课程,学生可选择重修,但必须在选课期间内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选修。

5. 更换课程:学生如需更换已选课程,可在选课期间内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更换。

6. 选课名额限制:某些课程可能会限制选课人数,请学生及时选课,以免错过机会。

7. 选课结果查询:学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选课APP查询选课结果。

五、选课管理与违规处理1. 学生应按照个人学业规划自觉完成选课,如违规选课或未选课,将被视为弃权,须在下一学期再次选择该门课程。

2. 学生不得利用非法手段或他人代办选课。

如有发现,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3. 学生对选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疑虑,可向辅导员或相关部门咨询,学校将及时提供解答和帮助。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组织实施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最核心的管理。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理清教学管理思路,减少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失误,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充分发挥教务处和系(部、室)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订教学管理工作运行方案。

一、教学管理机制及运行模式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推行的是在院长的领导下,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教务处代表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履行管理职能,重大教学管理事件由院党委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领导管理机制。

院系两级的协调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教学工作例会来实现。

即教务处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安排教学工作,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系(部、室)内部的协调管理机制主要是通过教学系部教学工作例会来实现。

即教学系部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教师会议,安排教学工作,了解、掌握教学过程的状况,总结、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我院的教学运行管理模式是:实行“院、系(部、室)、教研室三级管理,以系(部、室)管理为主”的运行模式,全面规范教学管理。

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行使对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教务处是学校实施教学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代表学院在教学管理方面履行参谋、协调、督办、服务的基本职能。

各系(部、室)是学院教学基层单位,具体组织开展各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

各系、部、室由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分管教学的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各系(部、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系(部、室)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教学与科研在系(部、室)主任领导下,通过教研室主任、教务科科长(教学秘书)处理日常教学行政事务并从事教学状态、教学信息调查了解和常规教学管理工作。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2023职业技术学院的选课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培养合格的技术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3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选课管理。

第三条选课是学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课程的过程。

第四条选课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

第五条学院教务处负责全院选课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六条学生选课按照学院教务处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学院教务处应在每学期开课前发布学期课程表,并在选课期间提供线上选课系统。

第八条学生应根据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合理选择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

第九条学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向专业教师、辅导员咨询选课相关事宜。

第十条学生选课期间应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不得有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选课完成后,应及时查看个人选课结果,并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

第十二条学院将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安排相应的教学班级和教学安排。

第十三条对于选课人数过多的课程,学院教务处有权调整教学班级,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章选课时间和方式第十四条学院教务处应提前公布每学期的选课时间,并通过学院网站、教务系统等渠道进行通知。

第十五条选课分为预选课和正选课两个阶段。

第十六条预选课阶段一般在每学期的结课后,根据学生的培养计划要求,进行预选课程的申请。

第十七条正选课阶段一般在每学期开始前一周至开学后的两周内进行,学生根据预选结果,自主选择课程。

第十八条选课方式包括线上选课和现场选课两种方式。

第十九条学生可以通过学院教务系统进行线上选课。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可以到学院教务处办理现场选课手续。

第二十条学生选课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选课的学生将无法参加相应的课程学习。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在选课期间内调整自己的选课,选课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第三章选课规则第二十二条学生应根据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分要求和课程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

职业技术学院全院性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全院性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全院性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开设全院性选修课是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文化素质修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学院全院性选修课管理,提高全院性选修课的课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全院性选修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了解各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2、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3、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5、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6、有利于促进学生理解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思路7、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第二条全院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全院性选修课程修习对象主要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高职学生。

第三条全院性选修课程学分全院性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

为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专长,也可开设1学分的短课程。

在排课方法上,2学分的课程一般采用每周2课时的方法;1学分的课程可以根据需要和具体情况采取每周2学时,集中上半学期上课或下半学期上课。

第四条全院性选修课程管理流程1、课程申报时间:学期中教务处根据《全院性选修课程一览表》确定下学期可开设的课程并公布。

要求分院(部)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2、课程申报要求:在申报课程时,要求教学秘书填写课程类别、选课年级、限选人数等。

3、课程调整:教务处根据该学期学生预选人数和申报课程,对学院申报课程限选人数进行适当调整,作出课程安排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分院(部)。

4、课程信息反馈:选课结束后,各分院(部)教学秘书把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名单打印考勤册给任课教师。

5、课程考核: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组织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将课程成绩反馈分院(部)存档。

第五条全院性选修课教学管理1、教务处负责全院性选修课教学质量的监控,各分院(部)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加强对课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全院性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2、分院(部)组织任课教师编写教学大纲并上报教务处,教务处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向学生公布,以使学生了解课程的主要内容及教学目的,明确课程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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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院高职教育办学层次的变化和教学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修养、兴趣爱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规范我院选修课程体系建设和选修课教学,并将学生社团活动纳入到选修课体系中,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1、遵循“打好基础、突出主干、拓宽专业面、加强实践、增强适应性”的原则,有计划,有系统地开设,要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

2、选修课一般分专业加深、专业应用、素质教育等几个系列开出,以形成一定系列的知识体系和结构。

3、应加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开设,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应多开设实践性环节以及以应用为主的选修课,以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计算机类上机课除外)。

5、选修课的设置必须符合高职教育的层次,不能把某些本科课程作为高职的选修课,混淆层次,提前过渡。

6、选修课的学时数,一门课程一般在16~32学时,每门课程只讲一个学期。

二、选修课的类型
选修课分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指限定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一般为专业性课程,内容以本学科专业课及相关课为主,包括(1)本专业学科的提高和加深,体现本专业的要求和特色的课程;(2)与本专业学科相近的专业某些课程;(3)专业应用课程等。

2、任意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指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志趣和能力任意选修的课程。

任意选修课除在本系开设外,各专业逐步增加向全校开设文理渗透方面的课程。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综合职业素质的要求,在全院各专业开设部分公共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的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文化艺术、管理知识、科普、公共礼仪等。

每生任意选修课时占总
学时的5 %左右,为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完善学生智能结构而开设的供学生选修的课程。

三、对学生学习选修课的要求
(一)、限选课
限选课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规定执行(列入学期开课计划并安排在班级课表中)。

学生限选课时要占总学时的5 %左右,以达到培养某方面专长的要求。

(二)、任选课
1、任选课教学的组织
(1)任选课采取学生自选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前一学期的期中阶段。

(2)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的新生,分别自入校后的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在前一学期的期中阶段报名),毕业班最后一学年不开设任选课。

(3)教学系(部)负责安排任选课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教学组织和考核。

任选课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推荐,教学系(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实际制定教学大纲,按照学校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编制授课计划、备课书写教案,认真组织教学。

(5)任选课的教学时间(含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晚自习时间或休息日,教学系(部)负责编排课表,并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室。

(6)编班时要根据教学条件和学生选课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每门任选课选修人数低于30人不开课,并通知学生改选。

一旦开班,学生不能再调整任选课程。

(7)任选课的报名、编班和开班组织工作由相关教学系(部)负责,并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务处在开课前向全院学生公布。

2、任选课考核和成绩管理
(1)每门任选课的结业考核方式可以以笔试、口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2)任选课成绩单一式三份报相关教学系(部)和教务处,并记入学生学籍。

成绩单式样见附表,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用Excel 2000编制,并用于平时考勤、成绩记载和期末成绩登录上报。

(3)任选课缺勤1/3学时者该科成绩记零分。

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学
生可以在下学期重选重修。

(4)学生毕业时,任选课必须修满学院规定的学时数,并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学生任选课的毕业资格。

学生毕业前任选课应修满学时数表
四、选修课的教务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要根据课程计划,按照各系上报的开课课表安排好上课时间、地点;加强对选修课教学的管理、检查、评估、成绩记载。

(二)各系(部)职责
1、向学生介绍各门选修课的内容、作用、应用范围、开课时间,使学生对选修课有所了解,再结合自己的情况有目的地选择。

(选修课的文字说明,教师简介等)。

2、根据课程计划的规定,在每学期的第十三周到第十六周公布下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程的名称、总学时与周学时、上课形式与要求以及任课老师姓名、职称。

并组织老师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组织学生选课,完成学生选课情况的汇总、审批工作,报送教务处备案。

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将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送任课教师。

3、做好课堂教学管理,抓好教学检查、评估、学生成绩考核登记上报等。

五、其它
1、本办法自2006年春季学期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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