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教学系列部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利用与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体育、卫生技术(医、药、护、技)、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出版编辑、图书资料(含档案)、高等教育研究、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本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思想政治条件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五级制,下同)。
2、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任职年限申报;(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2年任职年限申报;(三)外语水平条件1、从事非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需熟练掌握1门外语,通过学校规定的晋升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或符合学校规定的外语免试条件。
2、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通过学校规定的第二外语考试。
3、自2002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百分制)的有效期为:60~69分者为1年;70~79分者为2年;80分以上者为3年。
4、自2003年起,职称外语考试不再区分专业,只区分级别。
(四)关于资历条件针对以下情况,作一总说明:1、新调入人员(1)新调入人员需在我校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转评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2)新调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以其首次到达的档案材料为准。
凡随后补送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需在进校后1年重新评审。
(3)凡1998年1月1日后调入我校工作的人员申报晋升职称时,需参加岗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晋升教学系列职称人员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出国进修人员凡由国家或学校公派出国且目前尚未回校工作的教师,如果出国时间超过3个月(含批准延期)的,不能申报。
3、取得后续学历(位)人员所有取得后续学历(位)者,须在取得学历(位)后任现职满2年方可以后续学历(位)申报晋升。
4、当年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每年7月31日后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在当年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度
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制度(修订)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参照广东省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月。
三、任现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以学校年度考核为依据。
近五年考核成绩为称职及以上者方能申报晋升。
四、晋升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每年月报名,次年月进行考试。
五、申报者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应与现从事岗位一致,并符合《暨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修改稿)》(暨人〔〕号)。
第二章评审范围和评审分类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一)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系列、临床医疗(含医、药、护、技)、实验系列、工程系列、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和其他教辅系列的在职人员(其中在站博士后只评审资格);(二)海外引进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内非“工程”高校调入人员。
二、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学科研系列、卫生系列(含医、药、护、技)、实验系列、工程系列、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经济系列、图书档案系列、出版编辑系列、中小幼教师系列等。
(一)教学科研系列、卫生系列、实验系列、出版编辑系列、工程系列(初级、中级)、图书资料系列(初级、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初级、中级)、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由我校评审;(二)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经济系列、翻译系列,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的正高,体育专业的正高,工程系列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图书档案系列的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卫生系列(药、护、技)的正高专业技术资格和中小幼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由我校委托广东省或广州市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资格后向学校申请聘任。
第三章评审指标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标根据学校当年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设置数确定,评审指标由学校下达至各学院或系列,各学院或系列向学校推荐的人选数,副高按指标等额推荐,正高按指标数的:推荐。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门对教职工绩效评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专业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和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将按照绩效考核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和职业素养等因素,进行量化考核,以确定奖励和考核。
第四条学校将设立专门的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并监督考核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教职工量化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其职业发展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薪酬福利挂钩。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六条教职工量化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师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等。
(二)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完成情况、科研成果的产出和转化等。
(三)教师团队建设:包括教师的教学研究和培训情况、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等。
(四)社会服务工作:包括教师的学术成果和荣誉、学科竞赛成绩、社会影响力等。
第七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指标具体内容和考核比例,并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
第八条考核指标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学校的发展要求。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九条教职工量化考核的流程主要包括绩效目标设定、工作量统计、评分打分、绩效考评和结果总结等环节。
第十条学校将根据每个学期的工作任务和计划,确定教职工的绩效目标,并向其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教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按照绩效目标进行工作量统计,记录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相关数据。
第十二条考核小组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量统计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打分,形成教职工的绩效考评报告。
第十三条绩效考评报告将由考核小组和学校的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确保评分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学校将根据绩效考评报告,对教职工的绩效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根据不同绩效等级进行奖励和考核。
第四章奖励和考核第十五条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绩效等级,实行奖励和考核的机制。
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评分细则一、评分标准:教学科研人员是指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对教学科研人员考核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团结协作、遵章守纪、工作表现,重点考核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数量、质量、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和所作贡献等几个方面。
职业道德——要求被考核教师热爱教育,爱岗敬业;坚决服从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不扯皮、不推诿。
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
教书育人——要求被考核教师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诚实守信,仪表端正,举止文明;结合教学,联系实际,注重对学生的为人和成才教育。
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
团结协作——要求被考核教师团结互助、资源共享,积极主动帮助他人,人际关系和谐;不散布谣言,不发表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言论。
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
遵章守纪——要求被考核教师模范遵守学校(学院)各项制度,无迟到、早退、提前下课、私自调课、停课等现象;准时、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教研室等集体活动。
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扣分2~5分/次。
工作表现——要求被考核教师按教学、科研工作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照教学、科研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完善教学方法,提高业务水平。
符合此项要求的个人自评满分为5分;若出现违反以上相关要求的事件,基层考核部门将视情节轻重扣分2~5分/次。
教学科研工作量——要求被考核教师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相应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其它工作。
基层考核部门依据《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当年度课时},y = min{ 1.2 , 实际科研分值/标准科研分值},z表示其他工作量分值,取值1~15。
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
附件1:教学(科研)人员工作量考核量化积分办法为了建立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便于每年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量化考核,现对教学(科研)人员教学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和科技工作量考核实行量化积分,其量化积分标准如下:一、教学工作量量化积分教学质量的考核由各院(系)、教研室负责进行,教务处统一扎口,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及等级标准另定。
二、教师工作量量化积分上述计分以项目为单位。
教务处按项目将分值发放到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参与人员中进行分配,分配的分值之和不得超过项目总分值。
三、科技工作量量化积分(一)科研立项项目计分以项目为单位,经费指当年到学校财务经费。
负责人的分值原则上不低于总分值的50%,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分值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承担工作量决定。
特殊情况由项目组与科技产业处另行商定。
(二)专利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三)科研成果获奖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艺术类获奖等级二等奖按一等的60%计分,三等奖按一等的40%计分。
(四)科研项目鉴定或验收个人计分:排名第一为满分,排名第二按50%计分,以下排名按第二名计分再递减10%,递减完为止。
鉴定为省部级鉴定,其它级别适当相应递增或递减20%。
(五)发表论文计分为第一作者或责任者。
上述所称“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以各文科院(系)推荐的、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的《国家一级权威期刊》为准,“统计源期刊”、“国内核心期刊”以江南大学科技产业处2002年1月印发的《中国科技期刊投向指南》为准。
任何刊物的增刊及不在正常期号以内的特刊、专号一律视为一般刊物。
(六)出版专著计分为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外的其他作者按实际字数计分。
出版发行面很大时,酌情加分。
说明:年度考核时,由教学工作量化积分、教师工作量化积分与科技工作量化积分合计得出的分值即为每位教学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总积分G。
高校教师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标准
高校教师工作业绩量化考核标准
高校教师工作业绩的量化考核标准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1. 教学质量:包括课程完成情况、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2.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承担科研项目的级别和经费、获得专利的数量等。
3. 学科建设:包括学科发展、学科排名、学科基地建设等。
4. 人才培养:包括指导学生数量、学生获奖情况、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等。
5. 社会服务:包括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等。
6.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演讲、与其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合作等。
7. 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参与教师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等。
8. 学校文化建设:包括参与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等。
以上考核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重分配,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
此外,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例如一年一次或两年一次等。
最终,通过量化考核标准对高校教师的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奖励或改进。
理工学院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规定
理工学院新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规定本科生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本科生就业前景、社会认可度和暨南大学的社会声誉。
根据暨南大学“宁静致远”工程、三个一行动计划、教学督导报告、有关本科生质量工程建设和三风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理工学院经过院务会议研究和系领导会议讨论,决定成立“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和制定新入职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规定。
1.新教师主要指国内外引进的各类教学科研岗人才,特别是应届博士和刚出站的博士后(以下统称为新教师)。
这些教师虽然有较好的科研背景,但没有对本科生的授课经验,即没有系统的讲授一门40学时以上的本科生课程。
2.新教师无论是否有教师资格证,在承担本科生课程之前必须首先经所在系“本科教学课堂质量评估小组”的评估。
每学期末,各系把本单位评估结果报学院“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以便于及时掌握情况。
3.要求新教师根据本系和学院教师上课情况,具体跟听教学示范岗教师、南粤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资深教师、教学比赛获奖教师等不同教师的课程不得少于3门,听课总学时数不得少于20学时。
需要提交听课总结1份、听课记录5份以上,其中听课记录纸质版要有被听课教师的签名;4.考虑到实际操作性,每学年分为两个时间段:上半年入校的新教师,当年12月30号前完成听课任务,上交听课总结和听课记录;下半年入校的新教师,下一年6月30号前完成听课任务,上交总结和听课记录;5.“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主要由各系系主任、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科办主任9人组成。
要求各系成立系级“本科教学课堂质量评估小组”,人数和人员组成自定,上报学院教科办备案;6.新教师上报材料需要先经过系评估小组组长签字认可后,再上报学院。
理工学院二0一二年六月十六日理工学院新教师本科教学课堂质量听课总结理工学院新教师本科教学课堂跟听记录表。
2024年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2篇)
2024年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教职工量化考核的目标在于激励教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通过量化考核,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考核内容1. 教学(1)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设计和教学方式等。
(2)学生学习情况:包括学生成绩、学生反馈等。
(3)教学管理:包括课堂纪律、作业批改等。
(4)教学创新:包括教学方法改进、教材改进等。
2. 学术研究(1)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
(2)学术影响力:包括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3)科研团队建设:包括指导学生科研和培养学术接班人。
3. 学生工作(1)学生发展情况:包括学生成长状况、学生自律和社会实践等。
(2)学生服务:包括学生指导、心理辅导、创新创业等。
(3)班级管理:包括班级纪律、班级活动策划等。
4. 成果奖励根据各项考核内容的综合评定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机会等。
三、考核指标及占比具体考核指标及占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要保证各项指标的公平性、客观性和可度量性。
1. 教学:占比30%(1)教学质量:占比10%(2)学生学习情况:占比10%(3)教学管理:占比5%(4)教学创新:占比5%2. 学术研究:占比30%(1)科研成果:占比15%(2)学术影响力:占比10%(3)科研团队建设:占比5%3. 学生工作:占比20%(1)学生发展情况:占比10%(2)学生服务:占比5%(3)班级管理:占比5%4. 其他工作:占比20%其他工作包括学校和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四、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学年,从上学期开始,到下学期结束。
2. 考核方式(1)定期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定期评定。
(2)临时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特殊情况,可进行临时评定。
3. 考核结果处理(1)考核结果根据各项指标占比的权重进行加权得出。
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学术业绩考核评分标准
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学术业绩考核评分标准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人员学术业绩考核评分标准一、计分标准1、发表论文(1)级别权重级别被SCI、EI、SSCI、ISTP收录其他国际刊物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权重 5.0 1.8 1.5 1.0 (2)排名权重级别独著第1 第2 第3 权重 1.2 1.0 0.4 0.2 (3)论文获奖等级计分(指省级及以上)获奖等级(省级以上)二等奖以上三等奖优秀论文计分 1 0.2 0.1 (4)计算公式得分=∑(1×级别权重×排名权重+获奖等级分)2、教材(1)排名权重排名独立主编副主编参编权重 1.2 1.0 0.4 0.2 ()权重 2.01.0 0.5 0.1 (3)教材获奖等级计分(指省级以上)获奖等级(省级以上)二等奖以上三等奖优秀教材计分 2 0.5 0.2 (4)计算公式得分=∑(5×排名权重×级别权重+获奖等级分)3、学术专著(1)级别权重级别国家级出版社省级出版社其他出版社权重 1.5 1.0 0.4 (2)排名权重排名独著第1 第2 第3 第4 第5 权重 1.4 1.0 0.8 0.5 0.3 0.1 (3)计算公式得分=∑(5×级别权重×排名权重)4、当年立项课题(1) 级别权重级别国际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区横向权重 2.5 2.0 1.5 1.0 0.5 0.5 (2) 排名权重排名第1 第2 第3 第4 第5 第6以后权重 1.0 0.5 0.4 0.3 0.2 0.1 (3)经费计分经费 10.0万元以上 5.1-10.0万元 2.1-5.0万元 1.1-2.0万元 0.5-1.0万元 0.5万元以下无经费计分 5.0 4.0 3.0 2.0 1.0 0.5 0 计算公式得分=∑(2×级别权重×排名权重+经费计分)5、正在承担的课题(延期课题除外)(1)级别权重(同当年立项课题)(2)排名权重(同当年立项课题)(3)经费计分(同当年立项课题)(4)计算公式得分=∑(1×级别权重×排名权重+经费计分÷2)6、获奖成果(1)级别权重级别国家特等国家一等国家二等国家三等省部一等省部二等省部三等厅局一等厅局二等权重 5.0 3.0 2.0 1.5 1.0 0.4 0.2 排名权重排名独立完成第1 第2 第3 第4 第5 第6以后权重 1.2 1.0 0.8 0.6 0.4 0.3 0.2 (3)计算公式得分=∑(5×级别权重×排名权重)7、科技开发(1)完成纯利润(税后利润)权重完成纯利润 1万元每增加1万完权重 1 增加1 (2)完成人权重完成人独立第1完成人第2完成人第3及参加权重 1.4 1 0.5 0.2 (3)计算公式得分=∑(2×完成纯利润权重×完成人权重)二、说明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人员考核评分标准中,工作研究(学术业绩)一项为10分。
教辅及其他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
教辅及其他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教辅及其他系列岗位竞聘量化考核项目共分以下4项:四项内容以100分计。
1.资历积分(权重0.6)(1)任职年限权重0.2以最高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任职年限即为任职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任职年限×个人任职年限(2)工作年限权重0.4以最高工作年限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工作年限即为工作年限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40)÷最高工作年限×个人工作年限2.业绩积分(权重0.2)以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为依据计分。
测评等级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参加测评人员包括竞聘人员所在的处、室所有工作人员,学院各处、室、系负责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计分标准:满意计2分,基本满意计1分,不满意计零分。
以最高得分为满分计算基准率,基准率乘以个人得分即为业绩积分。
计分公式为:权重(20)÷最高得分×个人得分3.出勤积分(权重0.15)依据近三年实际出勤时间来考核计分。
请事、病假累计在15天以下(含15天)视为满勤,计100分。
请事、病假累计在15天以上60天以下(含60天)每天扣0.5分。
请事、病假累计在60以上90天以下(含90天)每天扣1分。
请事、病假累计在90天以上计零分。
计分公式为:个人得分×权重(0.15)4.获奖积分(权重0.05)每人只计近三年以来所获得的最高奖项一次。
奖项分综合奖与单项奖计分:国家级综合奖计5分,单项奖计4分;省级综合奖计4分,单项奖计3分;市级综合奖计3分,单项奖计2分。
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及积分试行办法
附件5:教师教学科研量化指标体系及积分试行办法根据(校政发〔2015〕6号),结合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积分办法一、本科教学工作1、理论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时数÷36×(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1,专业课为1.1,公共选修课为1.2,花溪大学城互选学分互认课为1.5,新开课为1.5,卓越法律人才班课程、卓越工程师班课程、卓越公共卫生人才班课程系数为1.5,卓越医师班课程系数为2.0,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公共体育课为0.9。
(2)学生人数系数100人以下的学生人数系数为0.6,101人及以上部分,学生人数系数为0.1。
2、实践课教学(1)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2)实习课程工作量积分=课时数÷36×学生人数实习1周按18节课时数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积分=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学生人数(4)教学实验准备工作量=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工作量积分×0.4二、研究生教学工作1、理论课教学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积分=课程系数×课程学分数×实际授课课时数÷课程总课时数×(课程学生人数×学生人数系数)。
(1)课程系数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为1,双语授课课程为2.0,全英文授课课程为3.0。
(2)课程总课时数和课程学分数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3)学生人数系数硕士课程标准班为20人,不足20人按实际人数及最少10人计算;博士课程标准班为10人,不足10人按10人计算;公共课课程班级按实际人数计算。
学生人数系数见下表。
2、指导研究生指导研究生的工作量,按30分/硕士生/年、90分/博士生/年、90分/博士后/年计算,其中第一导师计70%(第一导师与执行导师平均分配积分),剩余30%由第一导师按贡献大小分配给导师小组的其他成员。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范文(三篇)
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整体发展,特制定本量化考核细则。
该细则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并依据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进行差异化设置。
所有教职工均应遵守本细则,接受量化考核。
第二章考核目标1. 教育教学能力: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实施能力;2. 管理工作能力:评估行政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3. 创新发展能力:评估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4. 贡献与影响力:评估教职工在学校和社会中的贡献与影响力。
第三章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1)课堂教学:评估教师的授课水平、组织能力和教学效果;(2)教学管理:评估教师的备课工作、教学计划和教学资源;(3)学生成绩:评估教师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
2. 管理工作能力考核(1)组织管理:评估行政人员的组织能力、规划能力和协调能力;(2)绩效评估:评估行政人员对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3)团队合作:评估行政人员的团队合作能力和领导管理能力。
3. 创新发展能力考核(1)科研项目:评估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2)科研成果:评估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3)学术交流:评估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影响力。
4. 贡献与影响力考核(1)校内贡献:评估教职工在学校各项事务中的贡献;(2)社会影响:评估教职工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表现;(3)职称评定:评估教职工的职称申报和评定情况。
第四章考核机制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2. 考核方式:定期考核和非定期考核相结合;3. 量化指标:制定考核指标和权重;4. 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级,并反馈给被考核教职工;5. 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等级,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第五章考核程序1. 考核前准备: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2. 考核实施:考核部门组织考核工作,采集考核数据;3. 考核评定:考核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和评定考核等级;4. 考核审核: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5. 考核反馈:向被考核教职工反馈考核结果;6. 考核总结:对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和反思。
学校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量化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及原则1.考核目的:通过量化考核,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成果,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百年校庆。
2.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考核评价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主观评价和偏向。
(2)科学合理原则: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标准,合理运用考核方法和手段。
(3)量化考核原则:将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转化为加权指标,定量评价。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标准。
二、评价指标体系1.学科教学指标:(1)课堂教学质量(2)学科竞赛成绩(3)论文发表数和专利申请数2.教育管理指标:(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班级管理成效(3)科研项目管理成绩3.科研成果指标:(1)论文发表数和被引用数(2)科研项目数和经费使用情况(3)科研成果转化情况4.社会服务指标:(1)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情况(2)社会影响力指数三、评价标准和权重1.基础考核权重:(1)学科教学指标:30%(2)教育管理指标:30%(3)科研成果指标:20%(4)社会服务指标:20%2.绩效考核权重:(1)大型学科竞赛成绩:50%(2)国内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30%(3)学术会议交流情况:10%(4)学术著作出版情况:10%四、考核方法和程序1.考核方法:(1)定期定量考核:每学期末和年底进行一次考核。
(2)自评互评:教职工自行评估工作表现,互相进行评价。
2.考核程序:(1)教职工填写自评表,总结和评价自己的工作表现。
(2)教职工进行互评,互相评价和批评建议。
(3)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评审和打分。
(4)评审结果公示,并进行申诉和复核。
(5)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奖惩。
五、奖励和处罚措施1.奖励措施:(1)考核优秀者,可获得奖金和荣誉称号。
(2)荣立个人或团队,获得奖状和奖金。
2.处罚措施:(1)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
(2)严重失职者,给予开除。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标1.提高教职工教学和科研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2.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个人和学校的发展;3.促进教职工队伍的优化和升级,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二、考核内容1.教学考核: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质量、教学评价等方面。
教学成果的评估主要从教学科研项目、教材编写和研究成果等方面考核;教学质量的评估主要从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方面考核;教学评价的评估主要从学生满意度、教学反馈等方面考核。
2.科研考核: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等方面。
科研项目的评估主要从项目立项、项目执行和项目成果等方面考核;科研成果的评估主要从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和科研奖励等方面考核;科研能力的评估主要从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团队建设和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考核。
3.教务管理考核:包括学生管理、班级管理和教务工作等方面。
学生管理的评估主要从学生综合素质、学术竞赛和学生表现等方面考核;班级管理的评估主要从班级建设、班级文化和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考核;教务工作的评估主要从教学大纲、课程设计和考试管理等方面考核。
4.师德师风考核:包括师德师风、师生关系和教育情怀等方面。
师德师风的评估主要从教师素质、职业道德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考核;师生关系的评估主要从师生沟通、师生互动和师生关怀等方面考核;教育情怀的评估主要从教育理念、教育创新和教育贡献等方面考核。
三、考核标准1.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评分打分。
3.考核比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同内容的考核按一定比例进行权衡。
4.考核结果:将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得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成绩。
四、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指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2.进行考核评分:将考核指标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教师完成任务后,考核人员进行评分。
3.形成考核结果:根据评分结果,形成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包括成绩和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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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
考核计分标准有关说明
现将再次印发《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计分标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条例执行时间为2006年,考核的时间为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
二、从2006年起,考核周期定为2年1考,即2006年9月至2008年8月将按本次考核标准发放校内工资。
三、2006年起,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级,各学院应将本年度考核等级的优秀率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10%以内,要兼顾学科、人员和系列的分布,优秀率超过比例的单位,学校一律不接受其考核材料。
四、量化考核不能计算的其他工作,各单位在学校下发校内工资5%补贴中给予补贴。
五、校内工资发放办法待修改后另行通知。
六、实验系列人员考核办法待修改后另行通知。
暨南大学教学科研系列教职工量化考核计分标准
(2006年1月5日)
一、教学部分
(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工作量=Y×[1+(授课时间系数-1.0)+(授课地点系数-1.0)+(类别系数-1.0)+(课程形式系数-1.0)+(平行班课程系数-1.0)+(带作业课程系数-1.0)+(正高授课系数-1.0)+(英语授课系数-1.0)]。
其中Y=实际课时×教学层次系数×学生人数系数×评估系数(未评估按1.0计,其中评估系数=评估效果分÷80)。
表2班次学生人数系数表
注:1.学生人数大于上表中最高人数的每递增10人系数增加0.1,限每班最高按200人计(博导、院士等名师授课不受此限)。
2.本专科少于40人的班级开课必须事先经教务处批准。
表4授课地点系数表
*实习以8学时/天计,每周计5天。
注:有作业需布置批改作业10次以上(二)几种特殊情况计算
1.英语授课(非英语类专业课)计分系数
表9英语授课(非英语类专业课)计分系数表
注:全英授课、部分英语授课需具备全英授课资格并报教务处批准;
2.正高职称讲授本科基础课(由教务处认定)再乘1.3系数。
3.指导课程论文不另计工作量(已计入教学工作量中)。
4.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举办的各种各样的辅导班不计工作量。
表10指导学生的工作量计算表(含指导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年限按招生计划规定年限计算,协助指导研究生的小组成员不另计分,具体由导师确定如何分配。
(三)数学模型竞赛、挑战杯竞赛、辩论赛指导工作量参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计分标准计算,每人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10人。
(四)导师制指导本科生指导工作量参照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计分标准计算,导师制计分需指导结束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计分,且每人指导学生总数不超过10人。
(五)教学事故一级扣300分,二级扣150分,三级扣75分。
二、科研部分
(一)教学、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项目自批准当年起,各类纵向课题按不超过总执行年度计分,标准如下表:
表11 教学、科研项目经费计分表
说明:
(1)理工医纵向无经费项目、不到2万元的项目按2万元计算,社科纵向无经费项目、不到1万元的项目均按1万元计算;
(2)教学、科研项目级别由科技处、社科处核定;
(3)学校配套经费的项目,学校配套的经费不计分;
(4)分数的分配原则按表20分配比例计算,特殊情况由项目主持人决定分配比例后,填写《暨南大学项目、成果排序计分表》报主管部门审批;
(5)经费计分以当年到校经费为准。
(二)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1.论文计分(必须在作者位置标明作者单位为暨南大学)
表12、理工医类科研论文计分标准
注:综述按类别乘以0.2计算;
表13、人文、社科论文计分标准
表16、论文他人正面引用次数附加计分标准
说明:
(1)论文只设一个固定分。
分数分配原则按表19和表20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特殊情况由第一作者按各人承担工作量进行分配,填写《暨南大学项目、成果排序计分表》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2)除A类刊物外,所有刊物一年内发表论文不超过2篇,超过2篇不计算分数;
(3)学术论文期刊的层次由科技处、社科处核定;
(4)学校认可的有材料证明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用的咨询报告计100分,省部级以下计20分;
(5)学术论文必须署名暨南大学及本人真实姓名(特别情况须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查批准),并与岗位对口的本专业论文才能计分,行政工作论文与业务工作论文不得混用;
(6)一稿多投的论文,一律以零分对待;
(7)正式出版的书画作品按30分/幅计算。
2.出版著作计分标准
(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主编计100分,副主编60分;省级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主编计60分,副主编30分;丛书主编第一册按100%计分,以后每增加一册加20%。
(2)再版书籍按原标准的10%计分,重印不计分。
(3)电子音像出版物(光盘)由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按100分/套,省部级出版社出版按60分/套计分。
(4)学术著作必须署名暨南大学(特别情况须经科技处、社科处审查批准),并与岗位对口的本专业著作才能计分。
3.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表16、理工医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表17、人文、社科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表18、教学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表19、CAI成果获奖计分标准
说明:上述16、17、18、19表中凡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获奖者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奖人单位必须注明为暨南大学。
4.专利计分标准
发明专利100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150分/项,外观设计专利50分/项,由主持人分配或按表20比例分配。
申请(专利权)人必须为暨南大学或下属单位,而且该项发明必须与发明人的专业领域有关。
5.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确认的,在实验室建设中使用科研费购置8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经费按50分/万元给项目主持人计分。
校内经费不属本范畴。
6.科技开发创收利润上缴学校按60分/万元计分。
(三)成果、项目分配比例参照表
表20、合作论著、教学成果、科研成果、项目、专利、论文(不
者分配比例;n=作者数量;第n作者分配比例=X*(0.6)n-1;
表21、论文(通讯作者不是第一作者的情况)的分配比例
说明:不管通讯作者排在第几,均与第一作者并列第一,其他作者位次顺延,如原先为第二作者则变成第三作者计算;各作者比例值仍然参照上表,其中第一、通讯作者的比例等于原先第一、第二作者的比例加起来除二,从第三作者开始比例与上表不变。
(四)惩罚措施
1.不按时提交科研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报表者,取消当年该项目总计分。
2.科研项目完成时间以下达部门批准的时间为准。
不能按时结题,事先又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给学校带来名誉影响者,按原计分的2倍扣分。
3.在科研工作中出现人为因素造成项目无法进行者,扣除全部或部分工作量计分。
4.成果中有剽窃、抄袭等欺诈行为或上报教学科研工作量中有虚报行为,一经查实,按该项成果全部工作量计分2倍扣分。
三、其他
(一)兼任以下各类社会职务的人员,必须附有效证明复印件。
其管理工作业绩考核“称职”及以上者,根据下述标准按实际任职计分,但社会兼职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3项:
表23学术论文集及学术期刊、杂志(具CN号)的主编、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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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