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二)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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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复习之“商法概论”

商法复习之“商法概论”

商法第一章商法概述第1节商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商法的概念(一)商法的概念: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商”的涵义:1、词义学上的“商”“商”最早是计时单位一商即一刻。

后来又被发展出估量推测之意进而与量合用引申出协商的意思。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媒介交易之行为。

2、经济学上的“商”:以营利为目的、直接媒介财货交易的行为。

(偶然的交换行为-一般等价物交换-各种类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接交易)3、商法学上的意义:营利性主体所从事的一切盈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

包括商事交易活动(商人、商行为),也包括与实现商事交易有关的事宜(商业申请、登记等)。

固有商:买卖商辅助商:连接货物交易经营的中转、中介性经营活动(中介或者交易平台)第三种商:与交易密切相关的生产制造、承揽加工,以及便利交易资金的融通和周转的经营活动第四种商:与固有商,或与第二、第三种商有某种关联的信息广告传播业和旅馆、保险、饮食、娱乐等活动。

二、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第一,由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第二,由商品交易营业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第三,媒介社会生产经营各阶段而间接创造价值的营利性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第四,服务于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一切盈利性营业活动所引起的经济关系。

三、商法的多种含义1、广义的商法和狭义的商法2、形式意义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1)形式意义上的商法——以商法为名称制定的法典,着眼于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的编纂结构,最终表现于一个法律文件(商法典)。

(2)实质意义上的商法——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四、商法的特征营利性相关的特性;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兼具程序法和实体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性;发展性与变动性第2节商法的基本原则第3节商法渊源和商事立法一、商法的渊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商事自治规则。

二、商法的体系1、传统的商法体系——包括商身份法和商行为法两大部分。

商法(二)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参考答案

商法(二)第一章 商法概述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参考答案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14/15学年第2学期专接本商法(二)章节试题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商法从根本上看属于(C)A.伦理性的法B.经济法C.私法D.公法2.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D)A.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后获得的权利B.不可转让的权利C.仅具有财产性的权利D.在管辖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获得的权利3.商业登记是(A)A.要式法律行为B.不要式法律行为C.诺成性法律行为D.实践性法律行为4.以下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是(D)A.WTOB.总统C.民主D.梅花5.商业主体的商业登记活动是(B)A.合意的法律行为B.企业和经营组织取得法人资格或从事营利性活动资格的必要条件C.企业和经营组织在设立时的登记D.公法上的行为不产生私法上的效果6.以下关于商人的商事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C )A.商人的商事能力无需特别的法定程序赋予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具有商事行为能力C.不同的商人根据商业登记的营业范围而具有不同的商事能力D.商事行为能力的起止时间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相同7.企业依法可以使用( A )A.一个商号B.两个商号C.三个商号D.四个商号8.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C)A.商号权专属商人,因此不得转让B.商号权发生变更、继承等时,是否登记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未登记,则可以对抗第三人C.若商号权已质押给债权人,在商主体破产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对商号权的权利D.商号所有人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有权9.下列不属于商主体的是(A)A.国家机关 B.有限责任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10.根据商行为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商行为可以分为(A)A.两方商行为和一方商行为B.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C.基本商行为和附属商行为D.基本商行为和多方商行为11. 商号权属于(D)A.人格权和名誉权B.名誉权和身份权C.财产权和人身权D.人格权和财产权12.下列关于商法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B )A.商法体现为国内法兼国际法色彩B.商法体现为强制性C.商法体现为任意性兼强制性D.商法体现为私法性兼公法性13.绝对商行为是指依行为的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无条件属于商行为的法律行为。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

出资方式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设立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登记


三、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事务管理
投资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公务员等除外)


事务管理:
1.投资人可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 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 侵害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源自(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组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生产经营场所


2.设立程序
申请登记合伙企业,只要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 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能当场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 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八、有限合伙企业
1.设立 2-50个合伙人,其中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2.事务执行 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



3. 特别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 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 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六、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2、合伙企业与其债权人的关系 3.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商法第2课,合伙企业法

商法第2课,合伙企业法
4、合伙人义务 • 1. 竞业禁止 • 2. 交易禁止
2、甲与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 行人,乙丙授权甲在3万元及以内开支及30万元以内的 业务可以自行决定。甲在任职期内实施的下列行为哪 些是法律禁止或者无效的行为? A自行决定一次支付广告费3万元 B未经乙丙同意,与不知情的某公司签订50万元的合同; C未经乙丙同意,将自有房屋以1万元租给合伙企业 D与其妻一道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

相关法条浏览:
•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 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四、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条件
• 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模拟法庭]
• 2008年2月,某市国税局对该市某独资家具 公司进行税务检查过程中,接到情况反映,称 该公司刚在外省接到一大笔业务后,便立即向 公司场地的出租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退 租手续即将办理完毕,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已迁往外地。税务机关经分析后认为,该公司 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遂责令该公司限期 缴纳应纳税款。后在期限内发现该公司的车辆, 办公用品全部被悄悄转移,于是税务机关立即 责成该公司提供纳税担保,该公司按要求填写 了纳税担保书,并提供该市某区经贸局下属的 经济发展研究所为其提供担保。
八、入伙与退伙
退伙
• (一)形式 • 1 .声明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而退伙,又
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 2 .法定退伙,是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退伙, 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入伙与退伙

1国际商法概述

1国际商法概述

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aw system
含义: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法典法系、民 法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19世纪初《拿 破仑法典》为传统和范本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许 多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总称。
罗马法对大陆法系的影响 《国法大全》
a.学说汇编 Digest b.法学阶梯 Institute
• 公法: public law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关于公的
生活关系法律,体现命令,强制关系. • 私法: private law 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关于私 的生活关系法律,体现自由,平等关系.
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意义
从利益保护的重心来看,公法以维护公共利益即“公益” 为主要目的,私法则以保护个人或私人利益即“私益”为 依归。 从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对象来看,公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 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主要体现为政治关系、 行政关系及诉讼关系等。私法调整私人之间的民商事关系 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公法以权力为轴心,严守“权力法定”的定律;私法则以 权利为核心,适用“权利推定”的逻辑。 公法奉行“国家或政府干预”的理念,私法遵循“意思自 治”、“私法自治”的原则。 公法以政治国家为作用空间,私法以市民社会为功能范域。
对受雇人规定的范围不同 商法———受雇人行为对外的效果 劳动法——受雇人与雇佣人的权利义务关 系 法域不同 商法———注重企业主体间的合法利益 劳动法 —— 在社会政策上注意保护辅助者 的利益
商法的渊源 sources of law
1.商事法律 2.民法中的商事规定 3.商事习惯法 4.判例 5.商事法理 6.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二、商事法律关系 legal relationship 的构成要素
主体subject——商人merchant 客体object——商行为conduct 内容content——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商法——商法总论部分

商法——商法总论部分
(1)短期消灭时效制度,即行权时限化,商法对于各类商事请求权 普遍采取不同于民法时效期间的短期时效。 (2)交易定型化,商法在商行为方面采取要式行为方式和文义行为 方式,并通过强行法和推定法对其内容预先予以确定,使法律行为标准 化、定型化,从而简化了权利转让和权利认定程序。 ①交易形态定型化,是指商法通过强行法规则预先规定若干类型的 典型交易方式,使得任何个人或组织,无论何时从事该类交易行为,均 可以获得同样的法律效果。 ②交易客体定型化,主要是交易客体的商品化与证券化。 ③契约定型化,是指商法对交易双方达成的契约条文化和格式化, 便于使用和流通。 (3)权利的证券化,是指当交易客体为无形的权利时,则通过一定 方式将权利证券化,以证券的流通实现权利的转移,从而简化权利转让 程序。
(三)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1、商法本身即含有行政法的成分。 2、商法之中规定了诸多 行政处罚条款。
第四节 商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商法的演进
古代商法 现代商法 中世纪的商法 近代商法 现代商法 大陆法系:成文法 法典化 英美法系:成文法、普通法、衡平法
我国的商事立法
①1903年起草《大清商律》 ②1914年起国民政府陆续颁布了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商 事单行法 ③1950年代新中国发布过一些调整商事活动的法规 ④1979年代以来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等。
第二节 商事主体的分类
一、商主体的分类
(一)依照法律授权或法律设定的要件、程序和方式 ——法定商人(必然商人或免登记商人)、注册商人 (应登记商人)、任意商人(自由登记商人) 1、法定商人:是指不论是否商业登记,只要从事商法所规 定的特定商行为(也称绝对商行为),即被视为商人。 2、注册商人:是指依法进行商业登记,并在其核准的营业 范围内从事商事行为(又称相对商行为)的商人。 3、任意商人:是指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办理登记注册手 续的商人。

商法笔记

商法笔记

第一节商法概述一、商法的概念和特征1 商法的概念商法:指调整商事主题在商事行为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商法的特征(1)营利性商事主体从事商事活动的目的就在于获取经济利益,因而营利性成为商事活动和商事关系的本质。

作为调整商事关系的商法,其各项具体制度、规则必然是为适应和维护商事活动的营利性而设立,从而使商法带有营利性。

(2)技术性商法是规范商品经济运行的规律,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法律部门。

它对各类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都作了许多具体、详实并带有技术性的规定的规定。

(3)兼容性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被分为公法和私法。

商法的主旨在于调节和保护商事主体的财产利益,强调商事主体意思自治和商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对等,因而商法为私法的一种形式。

(4)国际性商事交易本身是一种跨国界的活动,这使得调整商事活动的商法具有国际性。

二商法的基本原则(1)商事主体法定原则a商事主体类型法定 b 商事主体内容法定c商事主体公示法定(2)公平交易原则a交易平等 b 诚实信用(3)交易便捷原则a交易便捷 b 短期时效 c 定型化交易(5)交易安全原则a强制主义b公示主义 c 外观主义d严格责任主义三商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商法和民法的关系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

从根本上说,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是相同是,因而民法和商法规定所涉及的内容是相同的。

特殊法律规范不能由作为一般民法的框架完成,由作为特别法的商法来做出。

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民法规范或民法制度的具体化,二是对民法规范或民法制度的补充和变更,三是创设民法所没有的特殊制度。

所以对具体的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来说,应当先适用商法的规定,在商法没有的规定情况下适用民法的规定。

(二)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共同点:1两者都是规范经济生活的法律;2两者在性质上有共同之处,经济法对经济活动进行微观规制和宏观控制时,都借助国家公权力,因而它具有公法性质,而商法虽从根本上具有私法性质,但为了维护商事交易的安全,它在调整商事关系时也融进了一定的公权力,因而带有公法的性质。

国际商法(沈王第三版)

国际商法(沈王第三版)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国际商法概述(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和国际商事行为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跨国境的商业活动,尤其是跨国间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事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包括国际(商务)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事立法。

三、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核心部分)1.绪论2.商事主体法,包括代理法、合伙法、公司法和我国三资企业法3.商事行为法,包括商事合同法、买卖法、票据法、信托法、投资法以及国际商事仲裁第二节大陆法系(1)大陆法系包括哪些国家和地区?(2)大陆法系是如何解释公法和私法之间关系的?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分布范围大陆法系(continental family)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它主要是在罗马帝国的消亡过程中,在欧洲大陆,尤其是在西欧国家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

因此,罗马法的概念和原则对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强烈和直接的影响。

大陆法系分布范围非常广泛,其特点是以欧洲大陆为中心,遍布世界各地。

二、大陆法系的特点1.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化、法典化和逻辑性2.大陆法系各国把全部法律区分类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3.大陆法各国都进行大规模的法典编纂工作4.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效力渊源,主要是制定法,而不是判例三、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共同特点:法院的审级层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法院并存。

基本分为三级,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第三节普通法系(1)普通法系分布在哪些国家和地区?(2)英美国家的法律渊源与法院组织有哪些异同点?一、普通法系的概念与分布范围普通法系(common law),又称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但并不仅指普通法,它是指在英国的三种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总称。

第1章-商法概述

第1章-商法概述

组成 文字 注册的原则 强制注册
文字、图形、文字图形 组合
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 册为辅
商号与商店招牌的区别
商店招牌是指商事主体挂在营业所前作为标志 的牌子。
多数情况下,商店招牌与商号是一致的,但是 有时,商主体不用商号作为招牌,而使用其他的 文字、图案、符号作招牌。
二、商号的选用规则
(一)商号单一原则
GM因违反诚信而付出昂贵代价
GM公司雪佛兰牌汽车将油箱置于后轴的后部,而非前部。若汽车后面 被撞击,可能发生爆炸。GM公司知道该缺陷,但是经过成本收益核 算,发现若是保留该风险,真要发生油箱爆炸事故,公司承担的损害 赔偿费用摊到每台车为2.2美元。但是要解决这个设计缺陷,所需成 本为每车8.59美元。于是,决定保留风险。1993年圣诞夜,一位母 亲带着4个孩子和1个朋友,驾驶1979型号雪佛兰牌汽车外出。一位 醉酒司机驱车时速达到80-110英里,撞击了该女士车尾,并发生油 箱爆炸,车上6个人均受重伤,4个小孩被严重烧伤。法院在审理过程 中,GM公司的成本收益核算被揭露出来。尽管GM公司辩称:(1) 应该由醉酒司机承担该事故的责任;(2)绝大多数20世纪70年代设 计的车均这样安装油箱。陪审团不仅认定GM公司应承担责任,而且 判令支付高达49亿美元的赔偿金,其中1.07亿为损害赔偿,48亿为 惩罚性赔偿。GM提起上诉,上诉法院仍然课以高达10.9亿美元的惩 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条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 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 资设立的公司;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 商事组织法

公司
公司(Corporation),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 目的的法人组织。各国法律均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 资格,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公司是一种“资本的组合”,股东与公司之间是相互分离 的。股东的死亡、退出一般不影响公司的存续,股东对公 司的债务通常只负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主要由专门的经 营管理人员负责。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以股份有限公 司为代表的公司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对社会 经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境内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应有独立于投资人的名 称,从而使该经营实体特定化;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 其责任形式和所从事的营业相适应,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 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实践中一般可以将 个人独资企业称做“厂”、“店”、“厅”、“坊”、“中 心”、“工作室”等。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还应符合 我国有关行政法规及规章的关于商业名称的其它要求,如名 称结构的要求、单一性、不混同、非属禁用名称,等等。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商事组织有各种各样的组织 形式,不同类型的商事组织 在法律地位、设立程序、投 资者的收益与责任、资金的 筹措、管理权的分配、税收 等方面均有很大不同。选择 适当的法律形式,对于企业 的发展以及投资者期望的实 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根 据大多数国家商法的规定, 商事组织主要有三种基本的 法律形式,即个人企业、合 ,亦称“商事企
业”,是指依商法规定设
立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
从事营利性活动,并具有 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作

(完整版)商法(二)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完整版)商法(二)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11/12学年第一学期专接本商法(二)章节试题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商法从根本上看属于(C)A.伦理性的法B.经济法C.私法D.公法2.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D)A.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后获得的权利B.不可转让的权利C.仅具有财产性的权利D.在管辖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获得的权利3.商业登记是(A)A.要式法律行为B.不要式法律行为C.诺成性法律行为D.实践性法律行为4.以下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是(D)A.WTOB.总统C.民主D.梅花5.商业主体的商业登记活动是(B)A.合意的法律行为B.企业和经营组织取得法人资格或从事营利性活动资格的必要条件C.企业和经营组织在设立时的登记D.公法上的行为不产生私法上的效果6.以下关于商人的商事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C )A.商人的商事能力无需特别的法定程序赋予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具有商事行为能力C.不同的商人根据商业登记的营业范围而具有不同的商事能力D.商事行为能力的起止时间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相同7.企业依法可以使用( A )A.一个商号B.两个商号C.三个商号D.四个商号8.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C)A.商号权专属商人,因此不得转让B.商号权发生变更、继承等时,是否登记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未登记,则可以对抗第三人C.若商号权已质押给债权人,在商主体破产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对商号权的权利D.商号所有人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有权9.下列不属于商主体的是(A)A.国家机关 B.有限责任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10.根据商行为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商行为可以分为(A)A.两方商行为和一方商行为B.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C.基本商行为和附属商行为D.基本商行为和多方商行为11. 商号权属于(D)A.人格权和名誉权B.名誉权和身份权C.财产权和人身权D.人格权和财产权12.下列关于商法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B )A.商法体现为国内法兼国际法色彩B.商法体现为强制性C.商法体现为任意性兼强制性D.商法体现为私法性兼公法性13.绝对商行为是指依行为的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无条件属于商行为的法律行为。

商法学笔记1(总论)

商法学笔记1(总论)

《商法学》施天涛商法导论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一节商法的概念与特征一、商法的概念(1)概念:商法是调整有关商事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商事关系概念:商事主体按商法规定,从事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发生的财产关系含义:1)是一种私人财产关系(物质资料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中的经济利益关系)①平等性;②自愿性;③有偿性2)是经营性财产关系(营利:以金钱、财物、劳务等获取经济上之利益)商事经营关系之核心特征在于它的营利性3)是独立的社会关系(与民事关系)联系:①规范社会关系的同一性;②基本原则的相通性;③适用中的关联性;④特别法与一般法。

区别:①独立性:民法规范一般市民社会关系,而商法则对其进一步调整;(3)商法是由一系列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1)2)商法渊源:①制定法:法典、单行法规、商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②判例法;③司法解释;④自治性规则;⑤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二、商法的特征(1)私法性与公法性1)商法本质上属于私法,对于所调整的私人关系采自由主义(合同自由、企业自治)2)现代商法为保障私法之规定的实现,多采取强制干涉主义,导致其公法化倾向(商事组织法表现较为明显)3)总的来说,商事组织方面强制性规范居多;商事行为方面任意性规范居多(2)国内性与国际性1商事组织与商事主体,本笔记视为同一概念。

1)商法本质为国内法2)商事法律的国际法统一运动从未间断(3)实体性与程序性1)商法当然为实体法,但同时具有强烈的程序性,以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2)商法程序分为:①诉讼规范——破产程序、股东派生诉讼、证券集团诉讼(证券欺诈案件的原告往往人数众多)②非诉讼规范——设立程序、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分立合并、解散清算(4)冲突性与协调性商法的不同原则之间存在冲突与排斥,而商法通过对不同原则的协调,以保持它们的和谐①自由原则(自由主义是商法的基本原则)②公平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情势变更原则)③效率原则(例如证券交易:权利证券化、集中竞价、中央结算)④安全原则(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禁止欺诈主义)(5)伦理性与技术性1)一切法律就其性质而言,可分为伦理性规范与技术性规范2)商法以技术性规范为主(票据行为及救济、保险订立及理赔、海商法之共同海损)(6)稳定性与进步性进步性:海商→陆商;传统商业→金融商业;身份→契约;交易手段和方式的进步;个别交易→集合交易;修改频繁较高第二节商法的基本原则一、促进交易自由的原则:(1)意义:交易自由原则→(源于)→经济自由主义→(源于)→个人主义交易自由原则是自由经济主义在商法中的体现,表现为任意性规范(公司章程、票据任意记载事项)(2)表现形式:1)合同自由(除违背公序良俗,否则不受国家干涉;但特殊商事主体或受限制)①是否订立合同的自由;②选择相对人的自由;③决定内容的自由;④选择形式的自由2)企业自治①设立自由(登记为主,许可为辅);②自主经营(企业的独立人格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前提);③自我管理(通过公司章程自我治理)3)市场自律(市场参与者自己组织起来对自己监管)①政府监管;②自律型监管;③政府监管下的自律(我国、美国),或自律主导下的政府监管(英国)二、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1)当事人法律地位纪律平等①商事主体有独立人格:(公司有自己的人格;合伙企业以合伙人的人格为人格)②商事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地位平等③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第一层含义:保护弱势群体:人格否认制度;格式合同解释制度第二层含义:各种商事主体平等地获得司法救济(2)当事人应依诚实信用原则从事交易活动(诚信原则:即从事商事活动应以善意的方式行为)P20适用:①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后合同义务(包括协助、保密)。

商法新编第二版课件第一章商法概述

商法新编第二版课件第一章商法概述
三、商法的体例
一、商法渊源的含义
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与实质意义上的渊源
二、我国商法的渊源
1.法律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规章 5.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6.其他辅助渊源
第三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和体例
一、商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商事立法的基本准则。 *商事主体进行商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是法律解释与商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一、商法的地位 二、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三、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四、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和体系
一、商法的概念
概念:指的是调整商事主体及其在从事商 事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1.形式商法和实质商法 2.商事私法和商事公法 3.广义商法和狭义商法 4.商事普通法和商事特别法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与体系
二、商法的特征
1.营利性 2.技术性 3.公法性 4.国际性
二、商法的基本原则
1.商事主体法定原则 2.促进交易便捷原则 3.保障交易便捷原则 4.强化社会责任原则
第三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和体例
三.商法的体例
民商分立体例
民商一体例
商法的体例
示范法典体例
单行法典体例
一、商法的萌芽时期 二、商人习惯法时期 三、商法国内化时期 四、商法一体化时期 五、中国的商事立法

法学-商法总论知识点概括

法学-商法总论知识点概括

商法总论知识点概括商法总论第一章一、商法1、概念商事法,是指调整有关商事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1)、调整对象:商事关系1)私人财产关系2)经营性财产关系(本质特征:营利性)3)独立的社会关系——独立的法律部门(2)、由一系列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一个法律体系1)含义:广义:国际国内狭义:国内-商事私法实质意义:一切形式意义商法典2)商法体系结构商事关系:商事主体、商事行为A、商事主体法:关于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规则B、商事行为法:关于商事主体从事各种商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规则3)商法渊源:a.制定法、b. 判例法、c. 司法解释、d.自治性规则、e.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2、特征1)、私法性与公法性2)、国内性与国际性3)、实体性与程序性4)、冲突性与协调性5)、伦理性与技术性6)、稳定性与进步性二、商法交易原则1、促进交易自由原则1)自由主义的表现形式:a.合同自由b.企业自治c.市场自律2)、维护交易公平原则:a.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主体在交易活动中地位平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的受到法律保护)b.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从事交易活动(诚实原则在合同法、公司法、信托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中适用)c.情势变更:构成要件(a.须有情势之变更b.须有情势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后至合同履行完毕之前c.情势变更须非当事人所料,且具有不可预料的性质d.情势变更须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e.须情势变更后仍然履行合同则显失公平)3)、提高交易效率原则:a. 交易定型化(形态、客体、方式)b.时效短期化4)、确保交易安全的原则:a. 强制主义b.公式主义c.告知或通知主义d.外观主义e.严格责任主义f.禁止欺诈或不正当行为主义三、近现代商法●大陆法系民商分立法国德国折衷民商合一●英美法系第二章商事主体一、商事主体1、概念:又称商人,是指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且能够独立享有和承担民事权利义务的人。

自考《商法》00808复习笔记

自考《商法》00808复习笔记

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一节商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单选】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中商主体及其商行为的法律规范总称。

【多选,简答】商法的特征。

(1) 较强的兼容性。

(2) 技术性。

(3) 营利性。

(4) 安全性。

【多选、简答】商法的原则。

(1) 提高交易效率原则。

(2) 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3) 维护交易公平原则。

(4) 安全交易原则。

第二节商主体【名词解释】商主体:是指具有商法上的资格或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有商法上的权利并承担商法上的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简答】构成商主体必须包含的要素:(1) 商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 必须从事特定的持续性的营利活动;(3) 所进行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特定性的商行为;(4) 应当进行登记,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国家机关特别授权程序。

【简答】商主体的特征。

(1) 商主体是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行为能力的人;(2) 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3) 商主体必须是专门实施商行为的人;(4) 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登记而取得。

【多选】以商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为标准,商人可以分为商自然人、直合伙、商法人。

【多选】以是否经过特定的程序登记、从事特定的商行为为标准,商人可以分为法定商人和注册商人。

【多选】以营业规模的大小为标准,商人又可以分为小商人和大商人。

第三节商行为【名词解释】商行为:是指具有商行为能力的商主体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性法律行为。

【简答】商行为的特征。

(1) 商行为是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所进行的法律行为。

(2) 商行为属于营业性的行为。

(3) 商行为是具有商行为能力的主体从事的营业性的活动。

【多选】商行为的分类:(1) 绝对商行为与相对商行塑;(2) 单方商行为与双方商行为;(3) 基本商行为和辅助商行为。

【名词解释】商行为代理:是指商事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以符合经济的原则同第三人建立商事法律关系,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商行为。

(超详细)马工程《商法学》第二版笔记整理: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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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程《商法学》笔记整理第一章商法的一般原理第一节商法概述一、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1、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调整商事主体参加的商事关系之特别私法。

特点:商人法、私法、特别私法特征:a.复合性/兼容性:1.作为私法却兼具某些公法的性质;2. 兼有任意法与强制法的性质。

b.技术性(区别民法、刑法以伦理性规范为主)c.营利性(营利是“商”的本质)d.国际性(各国商法的内容相似;一系列公约):1. 技术型规范易于统一;2.各国商法的主要内容具有同源性。

2、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关系(营利性主体从事营业行为所发生的商事关系)(1)商事关系:主要指商人或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或者商人或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商法不调整:(1)非营利主体,比如民事主体、行政主体;(2)非营利主体偶尔从事的营利行为;(3)营利主体的非营利行为,即营利主体所从事的与商事活动无关的行为。

(2)商事关系在主体、客体、内容上区别于一般民事关系:a.主体:特殊的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若要取得商事主体资格,通常需要先行办理商事登记)b.客体(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动产、不动产;营业、营业资产;其他权利或权益。

c.内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或多方商事关系——各方当事人按照意思自治等规则确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单方商事关系——既要遵循商法和民法原则,又要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别规定。

二、基础概念1、商:限定法律关系的主体时,指商人或企业等商事主体;限定事业或行为时,指营利事业或商行为。

2、商事:指商人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活动或事物。

(效力层级:商法规定>商法习惯>民法)3、商人:是指依法独立参加商事活动,享有商事权利并承担商事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1)自然人→包含自然人和法律拟制人;(2)买卖商、商贩→泛指持续从事经营活动、具有专业技能的个人和组织;(3)是职业也是社会阶层→以从事经营活动为职业的个人和组织;4、商行为:是指商人经营或从事营利事业的各种营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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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14/15学年第2学期专接本商法(二)章节试题第一章商法概述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商法从根本上看属于()A.伦理性的法B.经济法C.私法D.公法2.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A.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后获得的权利B.不可转让的权利C.仅具有财产性的权利D.在管辖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获得的权利3.商业登记是()A.要式法律行为B.不要式法律行为C.诺成性法律行为D.实践性法律行为4.以下可以作为企业名称的是()A.WTOB.总统C.民主D.梅花5.商业主体的商业登记活动是()A.合意的法律行为B.企业和经营组织取得法人资格或从事营利性活动资格的必要条件C.企业和经营组织在设立时的登记D.公法上的行为不产生私法上的效果6.以下关于商人的商事能力表述正确的是( )A.商人的商事能力无需特别的法定程序赋予B.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定具有商事行为能力C.不同的商人根据商业登记的营业范围而具有不同的商事能力D.商事行为能力的起止时间与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相同7.企业依法可以使用( )A.一个商号B.两个商号C.三个商号D.四个商号8.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A.商号权专属商人,因此不得转让B.商号权发生变更、继承等时,是否登记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如果未登记,则可以对抗第三人C.若商号权已质押给债权人,在商主体破产后,债权人可以主张对商号权的权利D.商号所有人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有权9.下列不属于商主体的是()A.国家机关 B.有限责任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10.根据商行为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商行为可以分为()A.两方商行为和一方商行为B.绝对商行为和相对商行为C.基本商行为和附属商行为D.基本商行为和多方商行为11. 商号权属于()A.人格权和名誉权B.名誉权和身份权C.财产权和人身权D.人格权和财产权12.下列关于商法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A.商法体现为国内法兼国际法色彩B.商法体现为强制性C.商法体现为任意性兼强制性D.商法体现为私法性兼公法性13.绝对商行为是指依行为的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无条件属于商行为的法律行为。

下列行为不属于绝对商行为的是( )A.居间代理B.票据行为C.证券交易D.保险行为14.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商主体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可以自然人的名义,也可以以户为单位B.个人独资企业本质上是自然人C.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要有实缴的出资D.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15.依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不符合我国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所应具备的条件的是( )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C.有必要的从业人员D.有投资人申报的不低于限额的出资16. 下列关于商法特征表述不准确的是( )A.较强的兼容性B.技术性C.公平性D.安全性17. 下列关于商号表述正确的是( )A.商号是商主体用以代表自己商品的名称B.商号受《商标法》的调整和保护C.商号是商主体在经营活动中相互区别的外在标志D.商号可根据商主体的意愿而被任意选用18.一般来说,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第一位的区别是( )A.法律地位不同B.据以设立的法律不同C.出资者的责任不同D.是否可以破产不同19.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正确的是( )A.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B.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投资人不一定要求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0.下列关于商业登记表述不正确的是( )A.商业登记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B.商业登记只是创设商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C.商业登记是强化国家对商主体的监督和控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D.商业登记是一种公法上的行为,但产生私法上的效力21.商法具有国内法兼国际法的色彩,这体现了商法的( )A.较强的兼容性特征B.技术性特征C.营利性特征D.安全性特征2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法律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A.投资人对债权人的责任随着企业的解散而免除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不能免除投资人的责任,债权人享有对投资人永久的权利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不能免除投资人的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不能免除投资人的责任,但债权人在3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2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表述不正确的是( )A.投资人决定解散B.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C.被行政机关罚款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4.下列关于商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商主体是所有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B.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性活动的人C.商主体是专门实施商行为的人D.商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经过登记取得25.下列名词可以作为企业特有名称的是( )A.红十字B.WTOC.梅花D.民主26.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投资人要有认缴的出资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一般是自然人,但也可以是法人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27.个人独资企业是通过委托或聘用方式管理企业事务时,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对受托人或被聘人的限制,不得对抗( )A.善意第三人和非善意第三人B.善意第三人C.非善意第三人D.任何人28.商主体的设立、变更、合并、撤销、增加资本、减少资本等事项必须登记,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这体现了商法的( )A.强制主义B.公示主义C.外观主义D.严格主义29.下列制度体现商法提高交易效率原则的是( )A.短时效制度B.有限责任制度C.重整制度D.平等交易制度30.商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是( )A.满足社会需求B.获取经济利益C.实现自身价值D.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31.下列制度体现商法强化商事组织原则的是( )A.企业重整制度B.交易客体定型化制度C.中小股东派生诉权制度D.公司上市公告制度32.下列对合伙企业表述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B.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C.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为基础D.合伙企业以合伙人共同制定的合伙企业的章程为基础33.下列商人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是()A.法定商人B.商合伙C.任意商人D.注册商人34. 以下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表述正确的是()A.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是一种有限责任B.各合伙人之间是连带有限责任C.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内责任D.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补充性的连带责任35. .张、王、李、赵四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协议约定出资比例为1∶2∶3∶4,但未约定利润的分配与亏损的承担,后来张、王退伙,以下处理方式正确的是()A.四人应当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分担亏损B.四人应平均分配利润并分担亏损C.四人就利润与亏损的分担应另行约定D.如有利润四人按出资比例分配,如有亏损分担的比例另行约定36. .以下关于破产债权正确的表述是()A.破产债权是可能通过破产强制程序和诉讼程序得到清偿的债权B.破产债权包括有优先受偿权和无优先受偿权的债权C.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所有债权D.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优先受偿权的债权37.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应当是(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企业法人D.机关法人38.声明退伙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通知其它合伙人,提前期限为(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39. .以下关于商合伙表述正确的是()A.依商法的规定从事商行为,在商事关系中独立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自然人B.依法设立并依商法规定从事商行为,在商事关系中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C.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实现营利性营业目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商业联合体D.两个以上的法律主体实现营利性营业目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商业联合体40. .我国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A.归合伙人按份共有B.归合伙人共同共有C.归合伙人个人所有D.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归属41.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表述正确的是()A.合伙企业是法人B.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C.自然人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能以实际缴付的货币出资42.下列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A.合伙企业胜诉获赔人民币50万元B.企业申请获得注册的商标C.企业获赠的厂房2间及设备1台D.他人委托企业保管的物43.合伙企业协议必须采取()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公证形式D.约定形式4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A.无限责任B.有限责任C.严格责任D.无限连带责任45. 合伙人以所有权出资的,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应当归()A.出资人所有B.合伙人共有C.由协议约定归属D.出资人享有50%的所有权46.某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之一张某在一次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张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该损失应由张某一人独立承担C.其他合伙人对该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D.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后,张某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7.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B.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享有对外代表权C.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合伙人的债权人可以以其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债务48.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表述正确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均可依合伙协议的约定成为普通合伙人B.合伙人对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承担责任C.全体合伙人只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9.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表述不正确的是( )A.设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和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增加的对合伙企业的出资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财产C.合伙企业的受赠财产以及获得的赔偿财产D.设立合伙企业时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和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增加的对合伙企业的出资50.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其设立条件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甲、乙、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C.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D.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51.合伙人李甲在一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其子李乙尚未成年,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李乙因此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B.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李乙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但只能作为有限合伙人C.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将合伙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应当将李甲的财产份额退还给李乙D.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所有的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李乙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但可以要求企业退还李甲的财产份额52.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而言,下列主体中可以具有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B.上市公司C.自然人D.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53.我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出资的要求是( )A.合伙人申报的出资B.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均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劳务等出资C.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D.普通合伙人不可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54.2007年1月,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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