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座-第三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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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商事组织法律形式

•(一)个人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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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5 一、 企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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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企业责任

•无限责任的含义:

• 指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连带责任的含义:

• 存在连带关系的任何一个当事人对企业的债务都有偿还的责任,当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2020-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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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

• 是指由一个自然人单独出资设立,从事经营管理,并由其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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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它是一个自然人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2.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

• 3.资金来源有限,资本数额较少

• 4.税赋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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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1、条件

•(名)(1)有自己的名称

•(财)(2)有相应的资金

•(地)(3)有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人)(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程序

•一般要经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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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1、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2、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3、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受聘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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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课堂案例

•2001年9月,投资人甲开办一家独资企业并自己进行经营。2003年3月,因身体原因,甲将企业委托给乙管理,并约定:金额在2万美元以下的合同可以由乙自行决定,金额超过2万美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后才可以签订,乙应本着诚实、忠信的原则经营、管理企业。乙接管企业的经营权后,开始经营管理企业,包括:(1)2003年10月,乙认为一笔交易非常有利于企业,便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3万美元的订货合同;(2)2003年11月,乙的一个朋友为购买一辆汽车向银行贷款5万美元,乙以该独资企业财产为该朋友设定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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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4年1月,因感到该独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难以为继,便自己注册了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打算不久后辞去职务,经营自己的企业。2004年3月,甲检查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时发现企业状况不佳,很难继续经营,并发现了乙的上述问题。甲决定关闭企业,进行清算。此时企业所有资产合计13万美元,而对外负债1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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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一,如果甲将企业委托给乙管理时,仍然赢利,由于乙管理不善导致亏损。企业关闭时不能清偿的债务由谁承担?

•第二,2003年10月,乙在未经甲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份3万美元的订货合同是否有效?

•第三,2003年11月,乙因朋友买车而以该独资企业财产设定抵押,向银行贷款5万美元,该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第四,2004年1月,乙自己注册了一家经营同类业务企业的行为是否违反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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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 一、合伙企业含义及其特征

•(一)含义: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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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含义及其特征

•(二)特征

•1、存在合伙协议

•2、强调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的组合•3、对合伙企业一般负连带责任

4、原则上有平等参与管理的权利

•5、合伙企业一般不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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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利之处主要有:

(1)设立合伙企业的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

(2)通过合伙可以集中比个人企业较多的资金。

(3)每个合伙人均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与企业的发展等问题有较多的控制权与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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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利之处主要有:

•(4)在英国、美国等国家,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因而也不是独立的纳税单位。合伙企业本身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则不然,除股东对其所得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公司本身还必须缴纳公司所得税,可谓“两重纳税”。

•(5)各国政府对合伙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比较宽松,一般不要求合伙企业公开账目与年度报告,合伙企业的经营有较大的自由与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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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利之处主要有:

(1)合伙企业人数有限,很难募集大量资本,因而规模一般不大;(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一旦经营失败,很容易导致倾家荡产;

(3)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管理,也不利于企业管理的集中与统一,不利于实行科学化的管理;

(4)合伙企业存续的时间不稳定,一旦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即告解散,这不利于合伙企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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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合同主要条款

• 1.合伙企业名称及合伙人的姓名

• 2.合伙企业的事业性质和经营范围

• 3.合伙期限(法国规定合伙的期限为99年,但是可以延长)2020-9-25

(一)合伙合同主要条款

• 4.合伙人出资种类及其金额

• 5.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 6.合伙企业利润分配及损失分担办法

7.合伙人死亡或退出时,对企业财产及合伙人利益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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