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丶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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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法律制度
第一节概述
一、商品、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
二、商品、服务质量与消费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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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管理法律制度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化妆品卫生管理法律制度
⏹城市燃气管理法律制度
⏹生活用电管理法律制度
⏹生活用水管理法律制度
三、国家保障消费者安全的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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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制度
⏹消费安全信息通告制度
第二节
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律制度
一、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范围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义的范围要广,不仅包括生活消费资料,也包括
⏹是针对有形产品的,不包括服务质量在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质量的要求包括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内。
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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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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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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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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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缺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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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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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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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
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
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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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
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
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对已经销售的商品或者已经提供的服务除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外,还应当及时通过公共媒体、店堂告示以及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告之消费者,并且收回该商品或者对已提供的服务采取相
索赔时效
产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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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的性质:属侵权法的侵权责任,虽源自传统合同法的违约责任。
⏹例:甲买电视机,转赠给乙,一日丙到乙家看电视时因电视突然爆炸受伤。
产品责任中的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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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
⏹产品特点:用于销售的、已投入流通的、经过一定人工处理的、具备一定物理形态。
产品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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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是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不以产品提供人对产品缺陷的存在具有过错
第三节
服务质量与安全法律制度
服务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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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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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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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与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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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形式与服务流程
⏹服务场所环境
⏹服务中有关商品、材料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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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服务质量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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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
⏹服务行业普遍推行的服务承诺制
⏹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服务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常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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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对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服务过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服务收费不合理不规范的行为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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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概念
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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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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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
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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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