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要点及注意事项一、现场检查笔录的概念所谓现场检查笔录,就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或案件发生现场制作的,有关检查过程或案件违法过程或状态的书面(或其他形式)记录。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特征和要求1.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主体上的行政性。
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执法机关负有调查收集证据和保存证据的责任。
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制作的重要证据形式。
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证据的最基本提供者。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负有举证责任。
在行政诉讼发生以后,由于行政机关不得再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必须保证有关证据的充分、确凿,以保证后续诉讼程序中虽作为被告但不陷于被动。
2.现场检查笔录对象上的现场性和保真性:笔录涉及的情况是行政案件或检查发生的现场的原始状况。
这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最基本的特征和要求。
凡是对案件或现场情况制作的笔录都是现场检查笔录。
不是对案件或现场情况制作的笔录都不是现场检查笔录。
在案件发生或检查之后根据印象制作的笔录就会“失真”,就会出现偏差,不可能体现现场的“原汁原味”。
3.现场检查笔录时空上的即时性和同步性:制作的时间,严格来讲,应当是在案件发生的同时或检查的同步,不能在案件发生之后或检查之后。
制作的地点,严格来讲,应当是在案件发生的地点或检查的现场。
现场检查笔录的即时性和同步性是现场检查笔录的现场性和保真性的必然要求。
4.现场检查笔录内容上的相关性和外在性:相关性是指笔录的内容与案件事实要素相关,主要包括违法事实要素和规范执法所需要的程序事实要素,无关的事实不予记录。
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案件事实要素。
当场准确确定有关要素并将其真实记录下来,这种能力是在执法实践中不断积累、不断磨练后才能具备的。
对违法事实要素的记录要准确具体,尤其是对涉案物品的记录,要具体到品牌、外观、批号、规格、数量等。
对规范执法所需要的程序事实记录要规范:依法依规检查、依法亮证、规范检查等。
外在性是指现场检查笔录的内容是行政执法人员听到、闻到、看到、摸到的或者用基本测量工具测量检测到的有关违法事实情况的记载,不能也无法对事实要素的核心和内在品质进行确认和评判。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精选5篇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或涉嫌违法的场所依法进行检查时,对检查情况制作的书面记录,它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一种十分规范的法律文书。
但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时候,不仅现场检查笔录有空项,而且往往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从而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证据效力降低或者无效。
(1)现场检查笔录有空项;(2)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执法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或者现场进行检查时候,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身份的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依法实施检查。
未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就是未遵守法定程序,提取的证据就是不具备程序合法性,当然就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3)现场检查记录误作为行政处罚记录。
现场检查记录是证据的一种法定形式,只有和其他证据材料相互配合使用,才能判断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
因此,现场检查笔录不应该记载诸如“假酒100瓶”并责令当事人现场销毁等行政处罚情况,这样,就使采集证据的过程变成直接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形成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无效。
(4)不记载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物品或现场实施检查时,对涉嫌违法的物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记载的内容之一,但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这一情况的记载,致使现场检查笔录未能反映对现场检查的全过程。
所以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被采取措施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法律文书是否当场送达当事人进行详细记载,以反应现场检查的全过程。
(5)现场检查笔录没有当事人“以上情况属实”签字确认。
检查笔录(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检查笔录检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_____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检查人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证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查过程及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人: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_______________检查笔录(刑事案件用)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_分至___时___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场被检查人或者其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或者被邀到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情况和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以下人员签名或盖章检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检查人或其家属:___________见证人或被邀到场人:_________附: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进行检查时使用。
现场检查笔录规则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情况时所做的文字记录,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则。
以下是现场检查笔录的规则:
- 合法性原则:笔录制作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
- 记实性原则:记录内容需真实,与其他证据如影像资料相互统一、相互印证。
- 客观性原则:对事实描述尽量准确、详尽、客观。
- 准确性原则:字迹工整,用词客观准确中性,尽量不要涂改。
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需要记录相关物品,并对其进行说明。
此外,笔录的对象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遇到聋哑等特殊情况,应有特殊的笔录对象参加。
现场检查笔录,应载明
现场检查笔录,应载明
现场检查笔录应载明以下内容,1. 检查时间、地点和人员的基
本信息,包括检查人员的姓名、职务等;2. 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即对何种事项或对象进行检查;3. 被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或个人身份信息等;4.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和结果,应如实记录;5. 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和反映;6. 检查人员的意
见和处理意见;7. 签名、日期等确认信息。
这些内容可以帮助确保
现场检查的全面、客观和公正,也有利于后续的处理和追溯。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检查(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检查(勘验)地点:
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被检查(勘验)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电话:
住址:
其他见证人:单位或住址:
检查(勘验)人及执法证号码:、
记录人:工作单位:
告知事项:我们是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你过目。
现场情况:
被检查(勘验)人确认:
被检查(勘验)人确认:
见证人确认:
被检查(勘验)人签字:年月日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检查(勘验)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附件:1、现场勘验示意图。
2、现场照片。
第页,共页
现场示意草图
制作人签名:年月日
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1、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2、场所的概况。
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3、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职工、帮工以及顾问、消费者的情况;5、检查人员检查的活动及结果;6、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7、交代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摄影、录像、绘图,当事人主动提交的证据的情况;8、交代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但最后应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9、《现场检查笔录》应在现场检查时当场制作,不能今天检查,第二天才完成笔录。
10、笔录写好后要交给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并由当事人签章(逐页)。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
有其他人在场时,可由其他人签名。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讨论版:现场检查笔录经典范例(质监局)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领一、提高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力的“四要素”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执法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涉及到笔录的证明力。
但是,如何保证现场检查笔录所记录内容的客观、真实?全面把握抓住以下“四要素”是核心和关健,1、必须注意查验和记载在场人员的身份、职务等情况。
在实施现场检查时,由于被检查方陪同人员的职务分工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对一些情况的了解和对一些问题的认知不同。
因此,弄清现场陪同检查人员的姓名、身份、职务及所负责的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
2、必须注意、记载现场检查的过程。
记载过程应注意:(1)应客观描述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要记录实施检查人员组成情况及其分工情况,特别是要注明陪同检查的证人、被检查方人员参与检查过程的情况。
要注意如实、准确地记录哪些人实施了某一具体检查活动。
(2)需要抽样检验的,一定要记录抽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包括抽样方案的制定及实施过程、抽样实施人、产品批量/生产日期及规格型号、抽样器具、样品数量及封存形式、抽样单编号等信息。
(3)要注意,对生产过程、原料、包装物及检查现场等情况的记载。
(对检查现场情况作描述,有利于从空间角度对事实予以证实)。
3、必须注意记载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获取途径、方式。
涉案物品的数量、价格多少,是行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因此,应注重对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采集及相关证据的记录。
(1)要记明物品的放置场所、码放位置、码放方式;(2)有包装的要记明包装形式和包装标注内容等情况;(3)要记明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4)要记明获取相关数据的途径、方式。
相对人口述的,要写明据什么人介绍;现场清点的,要证明清点方式、参与人;查看帐册、单据的,要记明查看的什么帐册或什么单据并记明编号,必要时制作复制件;(5)散装物品的计量,要记明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状态及计量过程;(6)数据一定要确切,不能出现“大约”、“等”之类的字眼,计件的一定要精确到个位数,不能估算。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现场检查笔录》书写的原则:(一)、《现场检查笔录》作为证据类文书时,必须是经过查证属实后,方可作为定案的根据,1、是客观真实性原则。
①、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记;②、分析判断的不记;③、投诉举报的不记;④、行政管理相对人所讲述的内容不记;2、相关性原则。
记录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以及现场环境状况内容,要与查处的案件或监督的类别相关。
3、合法性原则。
①、程序合法。
②、手段合法。
(二)现场笔录制作的策略方法:⒈客观实录,不加评论。
追求客观真实,是制作笔录的真谛,应该用纪实、叙述的写作手法来记录检查的情况,切忌在笔录中作评论、推断。
现场笔录应该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所看、所听的实录,而不应是询问笔录。
⒉贴近案情,详略得当。
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点,再收缩到具体需要重点检查的位置;从物品总体摆放、堆码再聚焦到具体商品数量,包装标签及现场痕迹等等。
同时,对现场操作人员在从事何种活动,也要作好记录。
对与具体案情关联不大的内容,可以简写,而对于与案情关联紧密的商品、标识、人员作业情况、工具、原料、广告、检查过程,甚至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地面污水痕迹、废弃损毁物品的状况都应详记,并尽可能地加以固定、提取。
⒊抓住重点,讲究技艺。
现场检查中,往往可以意外地发现一些对定案十分关键的证据,要注意策略,可以采取以虚掩实、迂回反抄的方法将这些证据予以固定、提取。
(三)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1、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2、场所的概况。
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3、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职工、帮工以及顾问、消费者的情况;5、检查人员检查的活动及结果;6、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7、交代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摄影、录像、绘图,当事人主动提交的证据的情况;8、交代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求特性及原则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求特性及原则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原则《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对被检查物品、场所客观存在的反映,也是对检查过程的真实写照,是固定、保全证据的一种方法。
客观真实是《现场检查笔录》第一要务,所以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应注意克服以下三点问题:第一是没有亲眼看到的不能记;二是分析判断的不能记;三是推测性、大概可能性的不能记。
因此,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三点:(1)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必须记载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情况。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这就是说,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是保证现场检查合法性的首要之事,必须在《现场检查笔录》中首先得到体现。
记载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时,要注意应当是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现场检查执法活动;(2)《现场检查笔录》制作完毕后应当交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由当事人填写意见并逐页签名。
同时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也必须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拒签或者不能签名的原因;(3)《现场检查笔录》一经有关人员特别是到场的见证人签字就不能改动。
如果发现《现场检查笔录》有错误或者遗漏之处,可另行制作更正或者补充材料由有关当事人填写意见或者签名。
不能单方面改动《现场检查笔录》,否则,此笔录就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2、记实原则。
记实性就是要求真实地记录检查的全过程。
包括以下三点意思:(1)记录执法人员检查的方法和手段,包括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收集、提取的证据、邀请见证人等的情况;(2)记录当事人的活动状况,如当事人在检查过程中是否在现场,是否在生产经营,是否按要求提供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相关资料,是否提供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许可证照等;(3)记录执法人员对违法物品和证据采取的相关措施,如:记录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依据现场情况作出的对查封、扣押等措施及物品数量的清点过程。
现场笔录制作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
现场笔录制作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现场笔录制作注意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据多种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财物和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制作的书面记录即为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一种格式文书。
记录的内容是客观事实的反映。
一、现场检查笔录的概念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作案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工商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填写。
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十分重要。
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且要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三、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2、经营主体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3、场所的概况。
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持营业执照的要说明是否与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职工、帮工以及顾问、消费者的情况;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活动及结果;7、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8、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情况;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点(提纲)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作案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
市场监管执法中《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方法及范例
市场监管执法中《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方法及范例监管之声看精彩文章和知识!....《现场检查笔录》,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勘验情况记录的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属证据类法律文书。
《现场检查笔录》以文字形式固定现场状况,它与现场拍照、录像以及现场提取的物证互为补充,相互印证,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是直接证明案件现场的书面凭证,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直接取得第一手材料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直接证据。
该笔录经查证属实后,可作为定案依据。
由于现场检查属于执法人员具体的行政行为,该文书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标的。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内容及方法《现场检查笔录》为一式二联叙述式文书,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或个人。
该文书内容包括首部、笔录特定项目、现场检查记录和尾部四个部分。
(一)首部。
1.文书名称,即《现场检查笔录》。
2.页码。
固定格式为“第页,共页”。
(二)笔录特定项目。
包括:1.检查事由。
是指执法人员因何原因进行现场检查?如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情况核查等。
2.被检查单位(人)情况。
其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或其他联系)等。
3.检查地点。
填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具体地点,如××医院药房。
4.监督检查类别。
根据所检查的实际情况,准确填写是食品或是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的检查。
5.检查人和记录人。
填写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姓名;记录人应是检查人员中的一员。
6.检查时间。
填写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即×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三)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记录起始部分应当注明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称、证件编号及检查目的。
一般叙述为:“我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现场检查笔录范文
现场检查笔录范文现场检查笔录。
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9:00。
地点,某某公司办公室。
检查人员,张三、李四。
被检查单位,某某公司。
检查内容,对某某公司的生产设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一、检查情况。
1.生产设备。
在对某某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公司的生产设备运行正常,未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同时,公司的生产设备保养情况良好,设备表面干净整洁,未发现生锈、损坏等情况。
公司的工人在操作设备时,佩戴了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保证了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2.安全生产。
在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
公司的安全出口、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保证了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和自救能力。
3.劳动保护。
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
公司的办公室配备了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办公家具,员工的工作桌椅、电脑等设备符合相关的劳动保护标准。
同时,公司还定期进行员工体检,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1.生产设备。
尽管公司的生产设备运行正常,但仍需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同时,加强对员工的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设备操作技能,减少设备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2.安全生产。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足。
公司需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培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3.劳动保护。
公司的劳动保护设施齐全,但在员工的实际工作过程中,仍需加强对劳动保护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同时,公司还需加强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关注,建立健全的员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
三、整改措施。
1.生产设备。
公司将加强对生产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建立设备维护台账,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的制做与技巧办案的根本就是办证据。
在理论上,所有的案件都有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也就是行政诉讼.我们常常说要办铁案,经得起诉讼的才是铁案.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进入诉讼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去收集证据,所以所有的证据都必须在办案过程加以取得。
当前工商机关在办案中收集证据主要在现场检查和制作询问笔录中完成。
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应争取做到“四清”“五会",即“依据清、程序清、事实清、思路清”;“会发现案源,会询问,会固定证据,会做思想工作,会协调内外关系".现就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过程中应该注意那些细节作些粗浅探讨。
一、现场检查(一)现场检查的要素现场检查,是指工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与违法经营活动有关的财物及场所进行查看、清理的执法活动.1、现场检查要素:一要细致观察现场情况:假设执法人员到一家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现在这家店涉嫌违法,至于具体是无照经营,还是卖假冒伪劣、甚至不正当竞争,就要看检查的发现了。
请不要急着进去,我们先看看这家店的门面.上面所有的文字及图形都可能是潜在的证据。
一般店门上有商标、服务内容的介绍、店的名称、招聘告示等内容。
如在店名里发现有连锁等字样,要记住进去后应该要求店主出示相关文件。
发现有招聘告示的,请留意它的内容特别是与时间有关的,这可能关系到店主无照经营的时间长短.走进店铺,首先应该观察里面有多少人,是什么身份,在做什么,再看货架上的商品陈列,有没有价格标签,对检查发现的情景尽量当场都要摄影取证,防止违法当事人抵赖,比如有的无照经营者会抵赖自己没有从事经营或者最近几个月已经不再经营了,这时就可以用顾客选购情景的照片来驳斥谎言。
另外,经销商品的生产日期、商品的价格标签等等都要在检查过程中留意,这些细节可能会成为决定当事人是否违法的关键。
二要精心收集书证:突击性的现场检查,往往能发现比较多的书面证据.尤其是账册,甚至是简单的流水帐都不能放过,记载有经营日期、收入情况的账册都是极为有力的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技巧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技巧一、现场检查笔录的概念所谓现场检查笔录,就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现场或案件发生现场制作的,有关案件违法过程及违法状态的书面记录。
二、现场检查笔录证据的特殊效力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现场检查笔录的证据力是独特而又具有优势的。
即使现场检查笔录为“孤证”时,也可直接作为定案的根据。
这是因为:(一)现场检查笔录属于原始证据。
本身直接来源于案件的第一手材料。
相对于派生证据而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当然较强。
(二)现场检查笔录属于直接证据。
记载的内容与案件的相关性最强,往往也最具实质性的内容,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
相对于间接证据而言,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据力更加明显。
(三)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程序比较严格。
例如,制作的主体只能是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违法的方式制作等。
三、现场检查笔录的特征(一)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主体上的行政性。
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执法机关负有调查收集证据和保存证据的责任。
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制作的重要证据。
行政机关是行政诉讼证据的主要提供者。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负有举证责任。
在行政诉讼发生以后,由于行政机关不得再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必须做到行政执法证据确实充分,即使成了被告,但也不至于被动。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现场性、即时性和保真性。
笔录内容应第一时间真实记录检查现场的原始状况,这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最基本的特征和要求。
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时间,严格来讲应当与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在案件发生或检查之后根据印象制作的记录会“失真”,可能会出现偏差,也不符合要求。
(三)现场检查笔录内容上的相关性和外在性。
相关性是指笔录的内容与案件事实要素相关,主要包括违法事实要素和规范执法所需要的程序事实要素,无关的事实不予记录。
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案件事实要素。
当场准确确定有关要素并将其真实记录下来,这种能力是在执法实践中不断积累、不断磨练后才能具备的。
对违法事实要素的记录要准确具体,尤其是对涉案物品的记录,要具体到品牌、外观、批号、规格、数量等。
现场笔录规范做法
现场笔录规范做法第一节现场笔录一、基本涵义现场笔录又称为现场检查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对现场进行检查或勘查时用于记载可能与违法活动有关情况的法律文书。
二、适用范围现场笔录是行政机关在对被查处行为发生的场所实施检查或勘查时的过程中使用。
行政机关通过制作现场笔录可以将现场发生或勘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因此制作中要突出现场笔录的客观和技术使没有参加现场检查的人通过阅渎笔录能知道现场的原始状况。
现场笔录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证据之一。
三、格式和内容现场笔录一般为实录式文书也可为表格式文书。
本文书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机关名称、文书名称。
二是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检查起始时间、地点、参加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的过程和检查的情况、结果。
三是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被检查人以及见证人的签名。
四、制作要求1文书标题。
由行政机关名称、文书名称组成分两行写在文书首部中间位置。
2检查地点。
写明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的具体地点。
3检查时间。
写明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
书写起止时间应当明确是24小时制还是12小时制。
如可以写为“下午215”也可以写为“1415”。
4当事人。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5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是单位的还应当写明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6检查人员。
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进行。
因此检查人员这一栏目要求写明参加检查的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姓名。
7记录人。
写明记录人的姓名。
记录人应当是检查人员中的一员。
8现场情况写明检查的过程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被检查人或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是否到场。
具体制作要点是1记录的内容要紧紧围绕违法事实。
记录中的顺序应当前后一致如按从里向外的顺序描述现场的客观情况而不应时而从里向外描述时而从外向里描述。
2与被查处行为有关的情况要详细记载与案件无关的内容不需记人笔录。
3叙述的语言应当繁简得当不要使用模糊的语言如“大约l00件”或“100件左右”等。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体会
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技巧与体会现场检查笔录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的执法文书之一,办案所要收集的第一手证据,它是对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的调查活动的客观记载。
可记录许多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是用来固定证据的重要手段。
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依据。
是按执法程序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所形成的文字。
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时认定事实的直接证据。
因此它在行政案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涉及到笔录的有效性,但是如何提高《现场检查笔录》的有效性和制作质量呢?以下是笔者结合几年来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验和教训对一些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把握原则和方法的浅显体会,同大家共商榷。
一、现场检查笔录常见的问题(一)程序不合法1、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程序。
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中没有预设填制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号的空白处,在书写笔录时很容易将出示执法证件情况和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忘记记录。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依法实施检查,未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就无法证明遵守了法定程序。
2、现场检查笔录终了处无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
有的笔录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有的笔录只有当事人签名而执法人员忘记签名,这就无法证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是2人以上。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用语不规范1、使用模糊性语言。
对物品数量描述时使用“大约”、“大概”、“估计”等模糊词语,或“多”、“少”、“余”、“左右”等不定词语,用“卫生一般”、“垃圾遍地”、“冰箱里乱放东西”、“制度不健全”等抽象的词语代替具体的描写,这是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一大禁忌。
2、使用简略语甚至写错别字。
使用含义不清,容易发生歧义的简略语,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无三防设施”等。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技巧
第三项:检查发现的问题, 对存在问题行为、准确位 置、数量等加以确认。
第五项:检查 结束时间
第六项:当 事人确认
以上记录,情况属实。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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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2:歌舞娱乐场所播放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案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 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调查取证的重点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1、确认违法事实,可通过制作现场检查笔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 录,检查现场拍摄照片,复制拷贝曲库内 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容,暂扣违法曲目硬盘,相关人员的调查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 询问笔录等。 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2、确定违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这是如何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进行处罚的重要依据,可通过场所内的经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营日报表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询问笔录予以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 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 1倍以 证明,最好能找到点击数量。 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 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 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 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现场检查笔录经典范例[教程]
现场检查笔录经典范例[教程]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领一、提高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力的“四要素”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执法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涉及到笔录的证明力。
但是,如何保证现场检查笔录所记录内容的客观、真实,全面把握抓住以下“四要素”是核心和关健,1、必须注意查验和记载在场人员的身份、职务等情况。
在实施现场检查时,由于被检查方陪同人员的职务分工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对一些情况的了解和对一些问题的认知不同。
因此,弄清现场陪同检查人员的姓名、身份、职务及所负责的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
2、必须注意、记载现场检查的过程。
记载过程应注意:(1)应客观描述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要记录实施检查人员组成情况及其分工情况,特别是要注明陪同检查的证人、被检查方人员参与检查过程的情况。
要注意如实、准确地记录哪些人实施了某一具体检查活动。
(2)需要抽样检验的,一定要记录抽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包括抽样方案的制定及实施过程、抽样实施人、产品批量/生产日期及规格型号、抽样器具、样品数量及封存形式、抽样单编号等信息。
(3)要注意,对生产过程、原料、包装物及检查现场等情况的记载。
(对检查现场情况作描述,有利于从空间角度对事实予以证实)。
3、必须注意记载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获取途径、方式。
涉案物品的数量、价格多少,是行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因此,应注重对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采集及相关证据的记录。
(1)要记明物品的放置场所、码放位置、码放方式;(2)有包装的要记明包装形式和包装标注内容等情况;(3)要记明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 (4)要记明获取相关数据的途径、方式。
相对人口述的,要写明据什么人介绍;现场清点的,要证明清点方式、参与人;查看帐册、单据的,要记明查看的什么帐册或什么单据并记明编号,必要时制作复制件;(5)散装物品的计量,要记明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状态及计量过程;(6)数据一定要确切,不能出现“大约”、“等”之类的字眼,计件的一定要精确到个位数,不能估算。
制作规范的现场检查笔录
制作规范的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规范的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制作和发布的法律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不仅反映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而且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是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主要依据。
因此,正确理解执法文书的适用情形,准确掌握执法文书的制作要点,是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的客观要求。
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有两人以上,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至少要向经营者说一句“文化市场执法检查”,同时出示执法证件,并向当事人交待其权利和义务。
制作的笔录、依法提取的证据需经当事人签字确认,扣留财物应出具有关手续,抽样取证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做到文明执法,说话不要又横又硬,动作不能简单粗暴,更不能口带污言秽语等等。
只有依法检查,才能确保检查工作及提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首先,实施检查之前,要让每位办案人员明确检查目标,进入现场后的任务,谁作检查笔录,谁控制现场,谁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谁负责扣留财物等都要进行明确分工。
要有应变方案,情况复杂或夜间检查应请公安部门协助或多去几个执法人员,如两三个人夜查市场,要考虑到安全问题。
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有分工有协作,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现场人、财、物不走失,然后分头检查取证,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做到速战速决。
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高,因此执法人员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
检查时,要通过询问、察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善于用已发现的证据再发现新证据及涉案财物,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违法事实,还要做好涉案财物的扣留封存。
总之,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办案人员必须抓住这一机会把该取得的证据尽量取到手。
其次,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
执法人员一旦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就应当由专人负责接触当事人,耐心做好工作,尽量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尤其要避免其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围攻检查人员。
现场检查笔录,应载明
现场检查笔录,应载明
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检查时间、地点;二、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基本情况;三、检查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
四、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五、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陈述和申
辩意见;六、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现场回答和说明;七、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的认定;八、检查人员要求被检
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整改的内容、要求和限期;九、被检查单位或
者个人对限期整改要求的回复意见;十、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
者个人在现场签名或者盖章;十一、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以上是
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载明的内容,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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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是我们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或涉嫌违法的场所依法进行检查时,对检查情况制作的书面记录,它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一种十分规范的法律文书。
然而有些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时候,不仅现场检查笔录有空项,而且往往容易出现以下咨询题,从而造成现场检查笔录证据效力落低或者无效。
(1)现场检查笔录有空项;(2)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执法程序。
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对涉嫌违法当事人的物品或者现场进行检查时候,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身份的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依法实施检查。
未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就是未遵守法定程序,提取的证据就是不具备程序合法性,当然就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3)现场检查记录误作为行政处罚记录。
现场检查记录是证据的一种法定形式,只有和其他证据材料相互配合使用,才能推断当事人是否构成违法。
因此,现场检查笔录不应该记载诸如假酒100瓶并责令当事人现场销毁等行政处罚情况,如此,就使采集证据的过程变成直截了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过程,形成程序违法导致证据无效。
(4)不记载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物品或现场实施检查时,对涉嫌违法的物品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现场检查笔录应当记载的内容之一,但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这一情况的记载,致使现场检查笔录未能反映对现场检查的全过程。
因此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被采取措施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法律文书是否当场送达当事人进行详细记载,以反应现场检查的全过程。
(5)现场检查笔录没有当事人以上情况属实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