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操作说明(附失业保险转移及领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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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须知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需要跨省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

2、本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办好之

后有材料寄过来)

3、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居住证没有的人员不需要提供)

4、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正页及本人信息页)

5、《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复印件;(或离职证明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失业保险待遇转入部门的银行账

号(包括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及单位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

失保基金管理科

将上述材料寄到如下地址和收信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995号317室

邮编:200126

收信人:王老师(收)

附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解释(本人亲自到失保部门所问的总结)领取失业保险金类似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即有需要才领取(有病看病花钱才用的着医保)。但不同于医保的是,失业保险个人所交部分是无法提取的,而医保个人所交部分(在很多地方)是可以提取的,即使不能提取,也能用来在医保指定药店购买指定药品。但失保个人所交部分只有在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下面所列的,以枣庄为例,其它地方应该类同)下才能被用到,否则就只能充缴国库了(呵呵~)。

枣庄失业金领取条件(领取前提是你已交失业保险并达到一定期间)1 在枣庄本地失业须提供:

(1)离职证明原件。

(2)与(本地)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2 领取外地(即在外地工作交的失业保险,但户口在枣庄)所交失业保险金须提供:

(1)外地的离职证明原件。

(2)与外地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外地原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存领取待遇证明(这个就是上面第2条所说寄过来的材料)

所以,如果你在外地工作并缴纳了失业保险,但你的户口在家或其它地方,因为你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故只能将你在工作地所交的失业保险转到户口所在地(当然前提是可以转,

我听说有些地方是不能转的)、处于失业状态并提供上述所说材料后才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当然,如果你工作地就是户口所在地,如果失业,要领取失业金,就没有什么失业保险转移的事了,只要提供上述所说的东西,户口所在地失保部门就会根据你所缴纳的失业保险给你定出所应享受的待遇(也就是能领多少个月的失保金)。所以,明白了吧,你从外地转来的失业保险只是一份让你户口所在地失保部门给你定待遇的证明。这个只有在失业后需要领取失业金时才用的到。这也是为什么个人所交的失业保险自己是没有办法提取出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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