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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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工作细则
为适应公司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一、应聘条件
1.思想品质好,事业责任心强,热爱服装行业,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较强的创
新能力;
2.文化程序较高、实践经验较丰富,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
的工作;
3.身体健康;
4.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员工来源
员工来源的主要渠道是:省、市人才集市,各地各类职业介绍所,服装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来聘人员。
三、招聘原则
1.逐级遴选,择优录取;
2.量人为出,因岗设人,量才使用;
3.除少数服装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招聘,特
殊情况例外;
4.录有人员均须经面试、考核、试用三个阶段。
四、招工程序
1.初试。来聘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劳务证(外省人员)、健康证、计生证及能证
明自己文化素质的有关证件、经验体会、学术论文等,填写《应聘登记表》,附贴本人近照。人事部依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的素质要求,运
用外观、交谈、查证、提问、考试等方法,进行初试。管理干部、专业骨干、技术工人一律要经过书面考试。并递交反映本人素质能力、工作经验的自荐
材料;重要岗位还需递交职务报告。初试要作好记录,写出评语;
2.复试。根据初审情况,人事部集体研究,提出是否面试的意见及理由。需面
试者,报总经理批准;
3.试用。复试后经研究,由总经理批准试用、人事部通知本人报到。
五、进司手续
1.门卫处接待来聘人员及时报告人事部,由人事部安排初审、面试或考试。
2.决定试用人员,带身份证、劳务证、健康证、计生证及4张1寸正面免冠照
片来司报到;
3.人事部负责进司录用人员手续的办理工作及签订临时协议或劳动合同,保存
有关资料;
4.财务部负责收缴有关费用,并开具收据。录用进司人员需缴IC卡费50元,
生产部员工还需交工具押金50元,在公司就餐者另交餐具押金100元;
5.勤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住宿资格安排住宿、食宿。
六、试用管理
1.试用员工,由人事部直接安排到相应岗位上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2.管理人员进司,原则上先到工厂生产线熟悉情况,以考察后,量才为用;
3.试用期满,本人应写出情况报告,实事求是地汇报在试用期思想业务上的收
获体会、存在问题及改正态度报人事部。试用人员所在班组、车间(部门)
及工厂,要逐级对其作出鉴定。人事部要进行考核,根据试用期的表现,提
出可否正式录用或辞退或延长试用期的意见。
七、正式录用
除工人外新有正式录用的各级员工,批准权在总经理。被确定录用的员工,需签定合同,工资由总经办、人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体评议,确定工资晋升级阶及目前适合的工资级别,报总经理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