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廷贤票据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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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

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

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文章属性•【案由】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窝藏、包庇罪•【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3.06.16裁判规则故意为犯罪分子提供躲藏地址、帮其制作假身份证,以逃避法律惩治的,成立窝藏罪。

正文上海华亚公司、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窝藏案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

注册经营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被告人:丁某某。

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被告人:董沛霖。

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庞博。

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何宁一。

2001年5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芸。

2001年4月19日被逮捕。

被告人:边军勇。

2001年5月24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某某。

2001年5月18日被逮捕。

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被告人丁某某等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刘某某窝藏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02年5月9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吕新建与朱焕良(均另行处理)合谋,意图操纵股票名称为康达尔的流通股。

为此,吕新建先后指使被告人丁某某、庞博、边军勇等人并联合被告单位上海华亚实业发展公司、被告人董沛霖等人在北京、上海、浙江等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克沃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或被告人丁某某、边军勇等个人名义,与100余家单位或个人签定合作协议、委托理财协议等,筹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4亿余元,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浜营业部、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亚运村营业部等120余家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帐户1500余个,同时采取以不转移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的自买自卖,及利用购买深圳康达尔公司法人股、进入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信息从而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等方法,联合或连续买卖0048股票,其间最高持有或控制0048股票共计5600余万股(占0048股票流通股份的55.36%),严重影响0048股票的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操纵0048股票交易价格。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例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例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例
分析。

一、案例分析。

一名男子,被告称其英文名字为陈彤,系某县的居民。

该男子于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与他人共同策划骗取贷款、票据
承兑、金融票证罪,并从票据折价管理处拿取贷款,故被检察院以涉嫌骗
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起诉。

二、案例分析。

经审理查明:
1、陈彤等人为获得贷款,谋取利益,构成骗取贷款罪:陈彤等人利
用伪造的金融票据等,在票据折价管理处把伪造的金融票据拿去兑现,获
取贷款。

2、陈彤等人策划犯罪,构成组织非法筹款罪:陈彤等人计划骗取金
融票据、票据承兑及金融票证贷款,并实施多次,筹集了私人贷款,损害
了金融信用状况。

3、陈彤等人策划犯罪,构成金融票证诈骗罪:陈彤等人计划以伪造
的金融票据等,在票据折价管理处把伪造的金融票据拿去兑现,获取贷款,并非法占有贷款,损害了金融信用状况。

根据上述审理结果,应将陈彤等人判处相应量刑。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四起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四起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四起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2016年4月22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审理非法集资案件有关情况,并现场发布了4起典型案例。

案例1:金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被告人金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基本案情】被告人金宁原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退休后到河南鑫融投资担保公司任总经理。

金宁以高息并保证随时兑付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绝大部分转入他人指定账户,从中吃取利差。

2012年3月,金宁在不能及时兑付集资户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隐瞒真相,以支付高息为手段,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继续向集资户吸收资金填补亏空。

至2014年10月21日,累计吸收资金11.5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78亿余元不能归还。

本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金宁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万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典型意义】金宁原系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明知高息非法吸存系违法行为,风险较大,仍然实施非吸犯罪,在资金链断裂、无能力兑付的情况下,掩盖事实真相,为拆补资金而继续非法集资,造成1.78亿余元无法兑付,数额特别巨大,且存在挥霍资金、拒不交代部分资金去向、案发前转移资产、销毁书信等行为,非法占有的故意明显,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金宁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给集资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惩。

对金宁判处无期徒刑,体现从重打击。

案例2:江中祥、赵景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对江中祥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0万元;对赵景玉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建国后最大骗税案二审判决主犯张葆祥被判无期

建国后最大骗税案二审判决主犯张葆祥被判无期

建国后最大骗税案二审判决主犯张葆祥被判无期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骗取出口退税案终于水落石出:葆祥河北进出口集团公司共骗取出口退税亿元,判处罚金亿元,其法人代表张葆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出口退税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必须履行十几道严格手续,如非深谙此道者,很难钻空子。

曾当过豫剧导演的张葆祥如何导演了这出“得意之作”?7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葆祥河北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葆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作出二审判决。

法院认定,葆祥公司共骗取出口退税亿元,判处罚金亿元;其法人代表张葆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骗取出口退税案终于水落石出。

大案中的大案“假如广东潮汕地区的盖子不揭开,葆祥公司落尚需时日。

”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负责人说。

20XX年8月,国务院成立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组织上千人,在全国范围开展了规模空前的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

在粤东地区实施重点检查期间,办案人员发现河北葆祥公司大量接受粤东地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硕鼠”终于露了马脚。

抓住了葆祥公司的尾巴之后,国务院打骗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立即决定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并将其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葆祥公司是国内知名,是全国唯一一家以领导个人名字命名的大型国有,是河北省大型支柱性外贸,所谓的创汇大户,每年为省里、为国家大量“创汇”,1999年曾达到亿美元。

谁能想到,这样的也会干下骗税的勾当!打开案件卷宗,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张葆祥头上笼罩着许多光环: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劳模、河北省第八届政协常委,是省管正厅级干部。

由于案情重大,专案组慎之又慎。

他们对葆祥公司1996年至20XX年所有退税资料逐一进行了审核,河北省公安厅、国税局专门组织了数十人,花费大量时间清理、核查了增值税发票15000余组,最后请全国24个省市区的公安、国税部门共同协查此案。

占廷贤票据诈骗案

占廷贤票据诈骗案

占廷贤票据诈骗案占廷贤票据诈骗案法公布(2001)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0)刑复字第159号被告人占廷贤,又名詹廷贤,男,1962年5月7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兰溪市人,初中文化,原系浙江省金华市经贸实业有限公司业主,住金华市婺城区石榴巷6号。

1985年8月19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98年8月2日因本案被逮捕,现在押。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占廷贤犯票据诈骗罪一案,于2000年2月1日以(1999)金中刑初字第14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占廷贤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占廷贤不服,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4月19日以(2000)浙法刑终字第13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6年10月,被告人占廷贤经人介绍与同案被告人王励平(已判刑)相识。

1997年2月,占廷贤要求王励平帮其开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励平答应帮忙。

占廷贤又经人介绍与金华市五星实业总公司建材分公司经理金卫明取得联系,称其可以开出大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但开承兑汇票需要资金,要求金卫明先借其400万元。

金卫明提出要先开出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再借给占廷贤400万元。

1997年3月25日,被告人占廷贤携带一份空白的银行承兑汇票到遂昌找王励平,王励平又找到原遂昌建设工程公司的出纳项瑶俊,由占廷贤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和一张写有汇票内容的纸条交给项瑶俊,项瑶俊即按纸条上的内容填上承兑申请人、收款人的名称、帐号、汇票金额800万元、承兑协议编号、交易合同号码等内容。

当日王励平、占廷贤两人先后持该份承兑汇票找遂昌建行的有关人员,要求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均遭到拒绝。

同年3月28日,王励平到遂昌县建行营业部以遂昌县装潢材料总汇为付款方办理了一份面额为1000元的银行汇票,以该份银行汇票上的印章为样本,请人私刻了中国建设银行汇票专用章53077、压数条码章8000000.00、已拒绝为其盖章的银行工作人员华清平名章各一枚,加盖在由项瑶俊填好的8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上。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

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文章属性•【案由】信用证诈骗罪•【审理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0.08.16裁判规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

因此,单位为非法占有国家资金,与他人共谋采取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骗开信用证,获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正文天津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信用证诈骗案被告单位: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1991年8月10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一大街翠园2—1号,法定代表人牟某1,注册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

集团下属有40余家分公司。

被告人牟某1。

1999年1月7日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被告人姚某某。

被告人牟某2。

被告人牟某3。

被告人夏某某(炜)。

1999年4月8日,武汉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南德经济集团、牟某1、姚某某、牟某2、牟某3、夏某某涉嫌信用证诈骗单位犯罪一案侦查终结,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9年9月20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被告犯有信用证诈骗罪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案件事实如下:1995年2月,被告人牟某1为获取银行资金用于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返还债务和集团业务,提出组建临时突击融资小组,由被告人牟某1挂帅,组员有被告人姚某某、牟某2、牟某3等人。

被告人牟某1经与何君合谋,提出以进口贸易的方式,通过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获取银行资金。

同年7月,被告人牟某1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以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湖北轻工签订总金额为1.5亿美元的外贸代理进口货物协议。

同时,被告人牟某1委托何君作为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的代理,编造外贸进口合同,通过湖北轻工为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从湖北中行对外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被告人牟某1授权被告人姚某某、牟某2配合何君进行诈骗活动,并指示被告人牟某3联系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为其提供具有担保内容的“见证意见书”,作为开证的担保文件。

卞祖真、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卞祖真、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卞祖真、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3【案件字号】(2020)粤03民终250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龙路德虎周敏【审理法官】马龙路德虎周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卞祖真;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德谦实业有限公司;曾富豪;深圳晟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入驻深圳泛华基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卞祖真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德谦实业有限公司曾富豪深圳晟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入驻深圳泛华基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卞祖真曾富豪【当事人-公司】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德谦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晟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入驻深圳泛华基金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胡维刚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罗晓光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魏珍珠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胡维刚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罗晓光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魏珍珠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胡维刚罗晓光魏珍珠【代理律所】广东深大地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卞祖真【被告】深圳中置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德谦实业有限公司;曾富豪;深圳晟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本院观点】卞祖真与中置钜业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装修交付标准》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权责关键词】欺诈撤销违约金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关联性合法性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在审理(2020)粤03民终15814-15825号案件过程中,就涉案房屋是否能通天然气问题致函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龙岗分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出具《市燃气集团龙岗公司关于回复龙岗区申请燃气情况的函》(深燃龙岗函[2020]104号)称:1、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联村仙岭居A座物业业主个人在2018年10月1日不能单独申请接通燃气,主要由于仙岭区A座无燃气共用管道及设施,不具备接通燃气的物理条件;2、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南联村仙岭居A座物业业主个人当前仍不能单独申请接通燃气,仙岭居A座的燃气施工工程仍处于施工状态,我司至今仍未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供气资料,该燃气工程属于老区改造自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森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余九洲诈骗判决书

余九洲诈骗判决书

余九洲诈骗判决书
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是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对幼儿的行为、表现、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估、反思和改善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活动的质量,使教育活动更加符合幼儿的需求和特点。

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评价主体取向的选择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首先,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主体取向包括目标取向、过程取向和结果取向。

目标取向的评价主要是以预设的教育目标为依据,对幼儿的行为和发展进行评估。

过程取向的评价则关注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学习态度和情感体验等方面。

结果取向的评价则注重幼儿在教育活动后的发展变化和实际成果。

在实际应用中,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应综合运用这三种取向,以达到全面、客观、有效地评价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表现和发展。

其次,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具体方法与实践主要包括观察、记录、分析和反思等环节。

通过观察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行为表现,记录他们的发展变化,分析评价结果,教育工作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幼儿的需求和特点,从而调整教育策略,改进教育活动。

同时,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还应注重幼儿、家长和教师的共同参与,使评价成为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

最后,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反思与改进是提高教育活动质量的关键。

教育工作者应根据评价结果,对教育活动的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反思,及时调整和改进,使教育活动更加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需求,更好地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总之,幼儿园教育活动评价的主体取向选择对于提高教育活动的质量和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牟其中案的法理分析

牟其中案的法理分析

牟其中案的法理分析8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牟其中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认定天津市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以下简称南德集团)及法定代表人牟其中均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牟其中及其辩护律师均认为,牟其中只是为了融资,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不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牟其中是否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让我们从牟其中的犯罪事实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中找答案。

一审认定,1995年初,国家实行紧缩银根的政策,南德集团在银行的贷款渠道被堵死,而前期贷款陆续到期,加之经营卫星业务急需继续投入大量资金,作为集团总裁的牟其中多次在集团开会强调,广开门路融资,包括用信用证的方式。

同年6月,经夏宗琼介绍与湖北省轻工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轻工)离职人员时任澳大利亚澳华公司经理的何君相识,共同策划利用湖北轻工采取假进口贸易的方式,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由何君负责在境外贴现。

经何君,牟其中代表南德集团与湖北轻工签订了金额为亿美元的外贸代理进口货物协议。

此后,至1996年8月21日,南德集团编造进口货物协议,通过湖北轻工从中国银行湖北分行对外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33份共8千余万美元,在香港渣打等银行议付信用证31份,获取美元7千5百余万元。

牟其中骗取信用证,获得银行巨额资金的目的是什么?牟其中反复强调是为南德集团融资,而不是非法占为己有。

从一审认定的事实看,认定牟其中是为将银行资金非法占有的证据欠充分,只能认定是为了融资。

这就与构成诈骗罪的基本理论相悖。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的目的必须是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否则构不成诈骗罪。

那么信用证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是否也要求行为的目的必须是非法占有,这是研究信用证诈骗罪的关键问题。

信用证诈骗罪是属于诈骗罪的范畴,但它不是普通的诈骗罪,是人们逐渐认识、研究的特殊形式的诈骗罪,因此有着与普通诈骗罪不同的构成理论。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诈骗案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诈骗案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诈骗案文章属性•【案由】合同诈骗罪•【案号】(2003)刑提字第4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再审•【裁判时间】2004.01.07裁判规则行为人借款后,私自改变借款用途,将借款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且为应付借款人的催讨,指使他人伪造与其合作开发工程项目的企业印章和收款收据的,因对借款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但其指使他人伪造企业印章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正文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诉胡某某诈骗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刑提字第4号原审被告人胡某某,又名胡方铸。

1998年3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8日被逮捕。

现在浙江省第六监狱服刑。

辩护人罗云,北京市中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裴广川,北京市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某犯合同诈骗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浙江超三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超三超公司)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于1999年3月26日作出(1999)金中刑初字第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胡某某诈骗所得人民币6574.32万元,胡某某退赔占用赃款的利息人民币27316882.80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超三超公司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胡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年10月10日作出(1999)浙法刑终字第222号刑事判决,驳回胡某某上诉;撤销一审判决中胡某某退赔占用赃款的利息人民币27316882.80元的部分,维持其余部分。

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胡某某仍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于2003年5月26日作出(2002)刑监字第18号再审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一审判决认定:1995年1月8日,被告人胡某某代表上海恒丰置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与上海亚细亚食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亚细亚集团公司)签订乌北室内菜场工程(以下简称乌北工程)联合开发协议书,约定由恒丰公司负责该工程建设的所有资金计人民币1.8亿元。

武汉中院人民法院关于中农财富集资案判决书

武汉中院人民法院关于中农财富集资案判决书

武汉中院人民法院关于中农财富集资案判决书
摘要:
一、中农财富集资案背景介绍
二、武汉中院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
三、判决结果及依据
四、案件启示和影响
正文:
一、中农财富集资案背景介绍
中农财富集资案是一起在我国引起广泛关注的非法集资案件。

该案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亿元,涉及投资者众多,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中农财富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各种途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最终无法兑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导致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二、武汉中院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武汉中院人民法院遵循法律程序,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审查。

法院审理认为,中农财富公司违反了国家金融法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且无法兑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构成了非法集资罪。

三、判决结果及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武汉中院人民法院对中农财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如下判决:
1.中农财富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1 亿元;
2.中农财富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 万元;
3.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四、案件启示和影响
中农财富集资案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1.提醒投资者要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渠道,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而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2.警示各类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严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呼吁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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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1993年第1辑)刑事1.孟宪忠等人走私伪造的货币案2.邹景恒、寇振卿假冒商标制造和推销劣质药品投机倒把案3.尹强非法出版发行《世界怪异集锦》进行投机倒把案4.李领东用爆炸的方法故意杀人案5.张立东等人盗窃、抢劫、故意杀人案6.廉海央、李建平等人绑架人质勒索他人财物案7.李中提、王善堂偷盗幼儿未遂案8.蒲为民夜闯民宅准备抢劫案9.王文林、黄佐平犯盗窃罪减轻处罚宣告缓刑案10.李干文乘货主不备抢夺承运的货物案11.李卫业等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案12.邱来成用诈骗来的摩托车骗取香烟案13.姜万里利用分管建行联行密押业务之便贪污案14.熊聪从事技术、劳务服务取得报酬被宣告无罪案15.吴文恩反攻倒算扰乱社会秩序案16.王复生犯包庇罪超过追诉期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案17.张祖桓、毛张明盗掘古墓葬案民事18.黑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诉吕世铎、刘桂荣腾退1房屋纠纷案19.何宪文诉王庚纪、王素英房屋买卖纠纷案20.朱顺妹诉许振清挂失银行存单侵犯财产所有权纠纷案21.赵瑞庭诉可保顺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纠纷案22.陈启刚诉万源县城市信用社不给退汇造成其经济损失赔偿纠纷案23.李喜平诉梅河口市种子公司居间合同劳务报酬纠纷案24.郑晓轩诉王利军帮助调试电视机时摔坏电视机损害赔偿纠纷案25.王志英诉蒙小骏不按要求使用除草剂造成其种植的农作物损失赔偿纠纷案26.苏巧清诉田友平借用其居民身份证认购的股票认购权纠纷案27.陈秀琴诉魏锡林、《今晚报》社侵害已故女儿名誉权纠纷案28.李谷一诉南阳《声屏周报》社、汤生午报道文章侵犯名誉权纠纷案29.胡殷红诉耿军剽窃作品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经济30.杭州市百货批发公司百货批发部诉诸暨丝袜厂、诸暨市乡镇企业局购销、借款合同纠纷案3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饮食服务公司诉乌鲁木齐星火建筑安装公司、许志定欠款纠纷案32.叶长清诉南京铁路分局南京西站误售车票赔偿纠纷案233.厦门市交通运输公司诉厦门宏达洋伞工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案34.徐书杰诉海伦市兴海城市信用社实物有奖储蓄合同兑奖纠纷案35.黑龙江省延寿县制革厂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延寿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36.中国华侨旅游侨汇服务总公司黑龙江公司诉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哈尔滨老干部休养所保管汽车损害赔偿纠纷案37.福建省诏安县饮料厂诉厦门特强工贸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38.蔡敏学、北京海淀华丰流体工程技术联合开发公司诉北京市通县通达采暖设备厂专利侵权纠纷案海事39.屈万斌诉垫江县航运公司船舶追越过程中撞沉其船舶损害赔偿纠纷案40.福峡茶厂诉福州港务管理局马尾港务公司集装箱货物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案41.安鹏有限公司诉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中国外轮代理大连分公司无全套正本提单提货纠纷案42.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工贸)集团公司诉金发船务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货损纠纷案43.天津无缝钢管工程指挥部诉挪威吐代克公司、德国莱茵远东船务(香港)有限公司海上运输货损赔偿案44.香港长发(国际)运输公司在仲裁中申请保全及仲裁后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行政45.时爱民不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以扰乱机关工作秩序对其治安处罚决定案46.骆淑芬诉天津市公安局对侵犯其人身权利人治安处罚显失公正案47.王学俭不服襄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车被撞交通事故裁决案48.泸州市化工公司不服泸州市市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串换计划外物资定为投机倒把的行政处罚决定案49.宁德市大众影院不服宁德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其电影广告内容荒诞予以行政处罚决定案50.买合苏提·马那甫、阿不都·热合满不服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所对其采挖、拉运麻黄草行政处罚决定案51.林曦诉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拆迁后安置住房法定职责案52.闵绍清等四人诉四川省大邑县元兴乡人民政府强行扣押其财产和限制人身自由行政侵权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1993年第2辑)刑事1.韩庆举、程效针盗剪铁路通讯线破坏交通设备和通讯设备案2.林金星、林景忠倒卖汽车案3.邵建国诱发并帮助其妻自杀案4.王新民私设电网致人死亡案5.焦春生等人非法拘禁人大代表案6.冶孙地个、马维良抢劫、盗窃过往汽车的财物案7.林友增偷盗幼儿勒索财物案8.张建军在服刑期间有漏罪又犯新罪案9.信建国、于秋顺在为盗窃分子销赃过程中又共谋盗窃案10.戴久刚与承包放羊人共同盗窃羊只案11.陈充宽挪用企业贷款和转租企业房屋被宣告无罪案12.宿振华、吕俊生索取贿赂、敲诈勒索案13.张晋良为业务单位经销图书资料获取劳务报酬被宣告无罪案14.乔玉贵等人侮辱国旗案15.王七姐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卖淫案16.刘振兰等人在《关于禁毒的决定》施行前后连续贩卖毒品案民事17.王今明诉王卫星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18.孙永江诉丁少英单方出卖夫妻共有的汽车纠纷案19.陆希泰等诉陈冬亮等私下买卖私房无效纠纷案20.梁学江诉李新生返还借款纠纷案21.金德辉诉佳木斯市永恒典当寄卖商行抵押借款纠纷案22.王颖、倪培璐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非法盘查侵害名誉权纠纷案23.叶克贞诉徐勋根假冒其姓名写检举信侵犯姓名权纠纷案24.杨新宇诉天津市第48中学擅拆其信件致其越窗坠楼摔伤赔偿纠纷案25.邱宝田诉李淑正对其帮工中被砸伤赔偿纠纷案26.徐贵兴诉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办理存款差错赔偿案2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149团造纸厂诉东阜城镇邮电支局误投邮件造成损失赔偿纠纷案28.刘守诚诉黄义德房屋加层遮盖其房相邻纠纷案2经济29.阿坝州林业企业木材联营公司诉中国人民银行都江堰市支行、都江堰市汽车客运公司物资经营部借款合同纠纷案30.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淮阴和高计时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淮阴市计划委员会、淮阴市清浦区财政局贷款合同纠纷案31.长春市对分经济贸易公司诉长春市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购销房屋因情势变更而引起的价款纠纷案32.蔡十根等19人诉厦门市人寿保险公司简易人身保险合同受益纠纷案33.成都市龙泉驿区茶店乡人民政府、茶店乡供销合作社诉成都香料总厂联营合同纠纷案34.太原钢城企业公司第二金属制品厂诉张景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35.孟文光诉潞西县第一建筑安装公司不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协议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纠纷案海事36.陆城解放砂石场诉长江葛洲坝工程局船舶救助风险责任纠纷案37.利比里亚易迅航运公司诉巴拿马金光海外私人经营有限公司船舶碰撞赔偿纠纷案38.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关建材综合商店诉蛇口招商港务有限公司船期损失赔偿纠纷案339.石狮市船务公司诉福建省福利企业公司等水上货物运输发生海损事故索赔纠纷案40.上海联合发展公司诉上海港汇山装卸公司海运货物重量短少赔偿纠纷案行政41.洪季珍等诉宜宾市公安局违法对其收容审查案42.姬春选等不服青海省海东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投机倒把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决定案43.袁伟启不服湖北省老河口市土地管理局对其出租土地行政处罚决定案44.黎德胜不服广东省番禺县土地管理局对其租地建房行政处罚决定案45.吴希碧诉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纠纷案46.张珠钦等诉福建省闽清县省璜乡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案47.邱永地等诉福建省清流县农业委员会违法收费、罚款及没收工具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1993年第3辑)刑事1. 白武生以制售假药的危险方法致人死亡案2.韩树林等人倒卖假“红塔山”香烟投机倒把案3.王蔺刚销售假化肥投机倒把坑害农民案4.潘兴伍经营劣质药材种子投机倒把案5. 葛相静、王立滨等人内外勾结倒卖火车票投机倒把案6.吴振江欲杀其叔而误杀其父案7.方斯海正当防卫案8.鲁新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鲁军华“顶罪”案9.陈学谷假想防卫过失重伤他人案10.姜涛参与轮奸妇女未遂案11.曲智文盗窃其兄的巨额财物案12. 李树祥将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借给私营企业有偿使用未能全部收回不构成犯罪案13.夏华山为帮助他人办理出境定居手续介绍贿赂案14.寿瑞林虐待侄女案15.和希格在服刑期间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被假释案民事16. 大连中药厂诉周素清、张建敏公私合营时入股的1房屋产权归属纠纷案17. 洪绥熙诉鲤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返还出借的空地纠纷案18. 李二林诉刘江辉胁迫其立字据赔偿灭失的邮票损失纠纷案19. 周至县科学技术协会示范种鸡场诉江苏省东台市广山兽药厂、西安市牧工商联合公司因使用不合格兽药造成鸡群死亡损害赔偿纠纷20. 叶则欣兄弟三人诉陈宝钗向正在烧砖的砖窑内泼水致砖窑损坏赔偿纠纷案21. 艾新民诉青山殡仪馆丢失寄存的骨灰损害赔偿纠纷案22. 黄冰如等诉欧阳显镇将合作作品稍加改动后以个人名义发表侵犯著作权纠纷案23. 路岐峥诉卢朝曦违反劳务合同应支付违约罚款纠纷案24. 金堂县运输公司诉胡清维违章售票应予处分劳动争议案25. 苏瑞莲诉广州自行车二厂以长期旷工为由将她除名劳动争议案经济26. 通化市新站城市信用社诉吉林省延边福利实业公司等单位银行承兑协议无效债务纠纷案27. 王文质诉青海省赛什克农场不兑现生产承包合同承包人奖金纠纷案28. 万县兴华建筑工程公司诉中国人民银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支行依审计决定扣减工程款纠纷案229. 慈溪二轻五金机械厂诉北京华丸达电子及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专利技术加工定作合同违约纠纷案30. 沈存正诉天水市电器厂没有订立书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而实施其专利侵权纠纷案31. 合阳电力电容器厂诉华联科技通讯公司、雷明职务技术成果权属及侵权纠纷案32. 方城县棉花生产办公室诉孙启天、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南阳科农试验站侵犯技术成果权纠纷案海事33. 耿学良诉大连海福拆船公司受雇为外派船员期间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34. 浙洞渔6401船合伙经营人诉交通部上海海运管理局船舶航行损坏渔网赔偿纠纷案35. 厦门越兴贸易公司诉华中航运(集团)公司海运分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错交纠纷案36. 厦门特区锦江贸易公司诉前申请对天津远洋运输公司倒签提单予以证据保全案行政37. 王爱民不服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收容审查决定案38. 金长庚、昌吉回族自治州外贸局劳动服务公司诉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新市区公安分局对其收容审查及扣款案39. 南京状元楼酒店不服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分局以倒卖外汇对其行政处罚决定案40. 张晓康诉公主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封其摊位及货物行政侵权赔偿案41. 刘文国不服大连市金州区卫生局医疗事故处理决定案42.福建省华侨服装拉链制品厂不服泉州海关行政处罚决定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1993年第4辑)刑事1. 薛根和等人内外勾结贪污银行巨款案2.徐晓春勾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银行巨款案3.冯阳、徐建新贪污巨款并潜逃国外案4.周月松盗用农行联行密押贪污案5.陈继庆在承包采伐作业期间盗卖木材贪污案6.周红芳挪用公款、贪污案7.姚福元诈骗、受贿、贪污案8. 韩铎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期间擅自索取额外咨询费收受贿赂案9. 张玉春、杨恒瑞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技术服务被宣告无罪案10. 陈中和在北京火车站实施爆炸企图自杀并危害公共安全案11.刘剑平醉酒后杀人案12.刘淑琴、王珍拐卖妇女案13.高喜来等人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交出钱财案14.郑艳卖淫传播性病案15.陈全等人妨害公务、私藏枪支案16.招可满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毒品案民事17.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诉陈如仙、陈仁通拒绝领回出生婴儿纠纷案18. 韩树堂、韩兆升诉泾阳县云阳供销社无产权房屋租赁纠纷案19. 杨春风、李俊香诉李雅文、邬铁权典当已设定抵押的房屋行为无效纠纷案20. 达永菊诉申朝俭拆毁其离婚时分得的房屋要求赔偿纠纷案21. 杨厚明诉李建军患精神病期间致其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22.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下九路支行诉卓颖茵存入美元伪钞取走本息要求返还纠纷案23. 桂林生物化学厂诉邓曙华等不正当竞争侵害企业名誉权纠纷案24. 重庆特殊阀门厂诉成都通达专用阀门厂、成都市金牛区环保工程机械厂侵犯其产品说明书著作权纠纷案25. 北京市海淀区微宏电脑软件研究所诉北京中科远望技术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复制、销售其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纠纷案26. 开化县食品厂诉周炳熙举报不实应开除公职劳动争议案经济27. 滨江电器厂诉哈尔滨市厨房设备制造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28. 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合同、煤气表散件购销合同违约纠纷案29. 山川机床铸造厂诉青海省兴达工程建设集团公司给付租赁费用、解除财产租赁合同纠纷案30. 西安市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办事处诉西安弹簧厂企业兼并纠纷案31. 杨侠等9人诉立基投资公司给付集资本金和利息纠纷案32. 济南电工设备总公司诉山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购销合同纠纷管辖异议案33.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申请执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被裁定为无权仲裁不予执行案海事34. 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申请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案35. 四川省奉节县长青号船舶合伙户诉四川省东方轮船公司“川控河段”船舶碰撞纠纷案36. 上海远洋运输公司诉中国哈尔滨化工进出口公司大连分公司海上危险品运输中危险品泄漏损害赔偿纠纷案37. 诺宝克货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及执行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作出的海事仲裁裁决案行政38. 田忠富不服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区公安分局对其收容审查决定案39. 太平光明贸易服务部不服新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销售两轮摩托车予以行政处罚决定案40.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诉青海省海东地区监察局行政侵权案41. 游淑平不服龙岩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行政处罚决定案42. 杜子琼不服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不受理复议申请决定案43. 孙长根、孙全根不服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案44. 郭树芝诉呼图壁县民政局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核发离婚证案45. 倪金峰不服龙游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其超经营范围修补汽车轮胎行政处罚决定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1994年第1辑)刑事1.姜巍受贿案2.洪永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3.徐中和勾结范干朝等人索取、收受巨额贿赂案4.赵庆采用涂改货票等手段盗卖铁路运输物资贪污案5.王自成等人私分个人合伙企业收入不构成贪污罪案6.陈开华以劫持汽车的危险方法危害交通安全案7.张华林、张华刚盗伐林木案8.王玉恩等人结伙在海上抢劫、杀人案9.甘毅盗窃股票案10.邱泽平超量抽血盗卖血浆案11.迟晖等人勾结民警关达以查案为名进行盗窃案12.陈平以假换真盗窃金项链案13.王力男以假发票报销医疗费诈骗公款案14. 刘苏通用承包经营的借贷资金从事超范围经营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案15.李国荣零星贩卖毒品以贩养吸案16.吴士深、马涛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民事17. 刘伏虎诉王莲分娩后一年内离婚纠纷案18. 范怀诉郭明华买房款未付清房屋买卖和换房无效纠纷案19. 李秀梅诉郭占祺解除违章建筑买卖关系返还买房款纠纷案20. 黄学琼、黄卫诉四川希旅游乐城公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损害赔偿并负担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及遗腹子生活费纠纷案21. 阿不都·热衣木诉石河子市旅客运输公司丢失未打行包票的行包损害赔偿纠纷案22. 张林慧诉太原粮食局新城仓库、太原铁路分局太原北站因铁路道口无人看守造成火车撞毁汽车损害赔偿纠纷案23. 马立涛诉鞍山市铁东区服务公司梦真美容院美容损害赔偿纠纷案24. 李宇环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司赔偿被盗的投保盗窃险财产损失纠纷案25. 徐景文诉沈炳云、付启星返还判决由离婚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债务纠纷案26. 胥祖文诉鹿邑县志总编辑室作品署名及报酬权纠纷案27. 叶盛华诉武汉交通信息中心应按国家劳保规定负担其子患病死亡的有关费用劳动争议案经济28. 深圳美视光电有限公司诉深圳南山热电有限公司确认上市公司发起人资格及认购股份纠纷案29. 周迪武等34人诉衡阳市飞龙股份有限公司按原定优先股股利率支付股息纠纷案30.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联合化工厂反诉吉林市联谊化工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31. 祁天德诉瑞安市罗南摩托车配件厂专利侵权纠纷案32. 黄桂兰诉桂花大酒楼退还联营投资款赔偿损失纠纷案33. 中国银行罗湖口岸支行诉中国农业银行合肥市郊区支行无条件支付其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纠纷案34. 兰州天河有限公司诉甘肃省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公司、中国人民建行银行兰州市支行将投资于中外合作企业的建筑物用作还贷侵权纠纷案35. 牡丹江石油化工机械厂诉牡丹江市利民建筑工程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计委房屋动迁协议纠纷案海事36.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兴业公司诉东北船务公司、东北经济技术协作公司以抵押船舶还贷纠纷案337.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南京分公司诉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省协和磁电有限公司未付海上运输合同运费托运人保证人共负责任纠纷案38. 荷兰欧加华有限公司申请诉前扣押河北省粮油进出口公司合同订购货物案行政39. 郑梅玉诉启东市公安局收容审查、侵犯财产权,莆田市公安局侵犯财产权案40.章生发不服宁德市公安局治安处罚决定案41. 吴永成要求盐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更正户籍年龄案42. 襄阳县石桥镇宏道村三组村民小组不服襄阳县人民政府土地所有权行政处理决定案43. 魏海村等不服阳谷县人民政府确认土地所有权归属决定案44. 广西国营三门江林场、柳州市郊区柳东乡牛车坪村公所诉柳州市人民政府山林确权案45. 李贵文不服重庆市盐务管理局綦江县盐务稽查所行政处罚决定案46. 李文堂不服桂林海关因走私行为对其行政处罚决定案人民法院案例选目录(1994年第2辑)刑事1.孙宪禄劫持航空器案2.朱来友、张咸梅内外勾结挪用公款、贪污案3.金永涉利用业余时间为村办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获取报酬不构成受贿罪案4.黄种金、杨振长违章炼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案5.王堂久销售伪劣种子案6.高井树锯毁他人的苹果树破坏集体生产案7.张宏凯在执行职务中击毙歹徒被判决宣告无罪案8.李兴华故意用硫酸毁坏他人容貌案9.夏培初乘妇女熟睡之机实施强奸案10.常家全乘人撞车昏迷时盗窃其钱财案11.冯春旭盗卖进口化肥未遂案12.陈龙平乘旅客掉车之机窃取其钱财案13.陈振华与盗窃分子事前通谋、事后为其销赃共同盗窃案14.邓洪在冯宝霞诈骗行为实施终了前参与诈骗案15.王军在火车上无故打人并强索钱财流氓案16.周连启在出售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欺骗他人食用毒品案1民事17.代洪利诉龙瑾瑜返还为其抚养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纠纷案18.陈淑美诉曾明烈解除养母子关系理由不成立被驳回案19.乔万嵘诉王倩在离婚后擅将子女送他人收养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纠纷案20.徐树英等诉李金生等回赎未定期限的出典房屋纠纷案21.薛广珍诉徐春霞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份转让纠纷案22.龙娓荃诉梁应春确认死者生前以其名义存款应按赠与归其所有纠纷案23.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驻吉化公司办事处诉关瑞存款与存单数额不符要求更换存单纠纷案24.李艳平诉宁安县气象局发射气象炮弹碎片致人死亡损害赔偿纠纷案25.范中毅诉江苏省武进县人民武装部销毁炮弹遗留的残骸爆炸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26.黄五妹等诉白建基、肇庆市鼎湖区坑口办事处苏村管理区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案27.于超元、洪志雄诉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劳务出口合同纠纷案28.蔡东海诉石狮市万发吸塑制品厂因其为厂上街购物被撞伤应按工伤待遇对待纠纷案2经济29.董恩忠诉宁河县董庄乡靳庄村委会因国家征用土地解除承包合同补偿经济损失纠纷案30.同安县洪塘镇郭山村村民委员会诉郭本、郭世川解除果园承包合同纠纷案31.陈旭明诉贵池市人民影剧院租赁招标纠纷案32.江阴市信托投资公司诉无锡市南长区物资回收利用总站、太仓市有才球铁铸造厂、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市南长办事处返还利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套取的资金纠纷案33.上海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乐山市八达工贸公司清算小组、成都市丝绒厂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34.梁锦涛诉深圳市百事高商品期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归还期货交易保证金纠纷案35.邱石玉诉哈尔滨市大众医疗保健用品厂专利权属纠纷案36.石河子乡信用社于人民法院冻结当事人银行存款后擅自解冻妨害民事诉讼被处罚案海事37.华润机械有限公司、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诉UUIE(巴拿马)公司、阿特拉斯海运及贸易公司、东方汽车班轮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赔偿纠纷案38.海南南津船务公司诉海南省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进出口公司水上货物运输合同违约纠纷案39.汕尾市城区马宫信用合作社诉钟来泉、钟天赐渔船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9.22•【分类】其他正文人民法院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目录1.“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上海“阜兴”集资诈骗案4.沈阳“老妈乐”集资诈骗案5.江西“老庆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执行案6.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温德乙等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7.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8.远大石化有限公司、吴向东操纵期货市场案9.袁钢志洗钱案10.周张成洗钱案案例1“e租宝”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犯罪一、基本案情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

被告单位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人丁宁,男,汉族,1982年7月11日出生。

被告人丁甸,男,汉族,1987年6月24日出生。

其他被告人身份情况,略。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利用“e租宝”平台、芝麻金融平台发布虚假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e租年享”、“年安丰裕”等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以承诺还本付息等为诱饵,通过电视台、网络、散发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向115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762亿余元。

其中,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被挥霍以及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集资款损失380亿余元。

此外,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人还走私贵重金属、非法持有枪支、偷越国境。

二、裁判结果本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案件非法占有故意时点确定之探究

集资诈骗案件非法占有故意时点确定之探究

摘 要 长 期 以来 , 者 在 办 理 集 资 诈 骗 案 件 的 过 程 中 , 笔 发
现 一个 有 意 思 的现 象 : 集 资 诈 骗 案 件 的 非 法 占有 故 意 到 底
点 研 究 仅 限 于诈 骗 案 件 拓 展 ,基 本 混 同于 诈 骗 类 案 件 一 般 认 定 方 式 ;近 年 来 的 相关 会 议 纪要 以 及 司 法 解 释 对 于集 资
增宝的同时说。 笔 者 认 为 : 界 的观 点 有 其 合 理 性 , 照 一 般 诈 骗 类 案 学 按 件 的 分 析 , 法 占有 主 观 要 件 “ 法 占有 目的 ” 产 生 , 以 非 非 之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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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
关 键 词 集 资 诈 骗 案 件 非 法 占有 故 意 时 点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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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非法 占有的 、 需要我们判断其构成哪一种犯罪的行为; 先 前事实行为, 指因被认为不具有非 法 占有 目的的非犯罪行为 或不属财产取得型而定罪时另外考虑的犯罪行为。1 3 ] 探究上述 的观点 , 显然有 多种解说 : 一是 张明楷教 授的 事中、 事前 说 ; 二是李 帮友教授 的事后 推定说 ; 三是学 者陈
d e t e ntnto a i e a p s si n rs ? n r ly t e e o s h i e i n l l g l os e so a ie Ge e a l, h r l
ae t r e s yn s n t e a a e c i 1 s — b f r .i n r h e a ig i h c d mi cr e — c eoe n a d atr h r ltd me tn s mma y lo h w t a h r s f . e eae e i g u eT r as s o s h t t e e i i t ni n i e a p s e so b f r a d n I s e s n b e ne t a l g l o s s in e o e n i . i ol l t r a o a l t e r t al ,b t i r c ie i i o l i d o u p st n h oei l c y u n p a t , s n y a kn f s p o i o . c t i

云南公审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十巨骗骗走3.8亿

云南公审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十巨骗骗走3.8亿

云南公审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十巨骗骗走3.8亿
为期数年,内外勾结,在社会上影响恶劣的银行职员诈骗储户存款达亿余元的云南省特大金融票据诈骗案,6月23日在昆明市中级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这起案件涉及5项罪名,有10余人受到指控。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5月,缪益春、李兵、杨庆荣等人,与中国建设银行新迎分理处的倪创新、李文英,中国农业银行庆云储蓄所的代云浪,内外勾结诈骗储户存款,短短近4年时间,共诈骗了42家单位和个人的存款高达亿余元,他们将这些钱分别转入缪益春、李兵、张晓华、代云浪等人开设的20余个账户中。

至发案时,尚有22家单位和个人高达亿元的存款无法收回。

1999年1月,李文英、缪益春等人一起策划逃往国外。

1999年4月,缪益春被公安机关查获。

由于他们的犯罪行为,在储户和银行之间就存款问题还引发了多起经济、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认为,缪益春、李文英、冯耀梅的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和偷越国境罪;李兵、王凡的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倪创新、张晓华、代云浪等人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票据诈骗罪;刘冰、岩扁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刀宁的行为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缪某的行为构成窝藏、包庇罪。

因此案案情重大复杂,现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票据诈骗还是经济纠纷——论票据诈骗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票据诈骗还是经济纠纷——论票据诈骗罪主观方面的认定

Legal Syst em A n d Soci et y 爱国隧鍪豳麓隧夔i竺竺!!坠!f叁塑!圭塾金襄堀诈骗避鼍经涤约翁——论票据诈骗罪主观方面的认定谢敏仪摘要本文通过对褚某某票据诈骗一案进行分析,在票据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票据诈骗罪主观方面的认定标准等理论基础上,证明间接故意的主观罪过也能构成票据诈骗罪,试图为解决认定票据诈骗罪主观判断难这一司法困境开辟新思路。

关键词票据诈骗经济纠纷间接故意主观方面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案情介绍:2007年10月1日,褚某某作为广州市口口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口香公司”)的法人代表,代表该单位与陈某某签订租赁合同,承租陈某某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的厂房。

后因无力支付厂房租金,褚某某先后向陈某某开具了两张票面额共7.5万元的空头支票,骗得陈某某将厂房继续交给其使用。

同年11月13日,褚某某在明知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以承租了上述厂房准备进行生产为由,骗取广州市御品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品坊公司”)的股东戴某某等人的信任后,代表口口香公司与戴某某在签署设备购销合同一份,并向戴某某开具了三张票面额共人民币36万元的空头支票,骗取了被害单位价值人民币36万元的食品』Ju工设备--{t t。

其后褚某某一直没有支付货款并逃匿,后于2008年12月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新路56号402房被公安人员抓获。

一、票据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一)票据诈骗罪的概念票据诈骗罪,是指违反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犯罪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票据诈骗罪与非罪的界定要界定票据诈骗罪与非罪的问题,可以通过分析票据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得出结论:J.主体方面,票据诈骗罪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及单位均能成为此罪的主体:而经济纠纷的主体必须是民事经济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必须存在真实的民事经济关系。

牟其中我的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访牟其中诉讼代理人夏宗伟

牟其中我的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访牟其中诉讼代理人夏宗伟

牟其中:我的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访牟其中诉讼代理人夏宗伟牟其中:我的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访牟其中诉讼代理人夏宗伟封面故事CoverStory打破了人们的思维方式,牟第二次进监狱在所难免;"信用证诈骗"是牟第三次入狱的罪名,信用证的担保与支付,虽然在国际上已经流行了好多年,但牟其中案是国内关于信用证诈骗的第一起案例,正是因为没有先例,直接导致了司法界,理论界对此案的争议,争议的结果是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后来的案件审判指明了方向,按照这一新的规定, 即使原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属实,南德集团和牟其中也应是不构成犯罪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政策,法律的变迁,总是滞后于时代潮流的发展方向的,社会的进步,既需要自我调整与适应, 也需要外力的推动;实事求是地说,牟其中无意于充当整个社会发展的急先锋,他只想在他的一亩三分地里能先行一步, 给后来者提供一个经验或是教训,唯一需要的是社会对他的宽容."资深传媒人王有为表示.一个开放的国度,一个更加理智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对中国企业家群体的成长来说是个福音.现在,我们正在经历着这些可喜的变化,未来,我们是历史的见证!国牟其中:我的经历是那个时代的缩影访牟其中诉讼代理人夏宗伟由于牟其中目前还被关押于湖北洪山监狱,根据相关规定,我们还不能直接采访他本人,受牟其中的委托,由南德集团诉讼代理人夏宗伟来回答法人》提出的问题.为了方便行文,本文回答部分采用第一人称.问:从1978年到现在,您的个人经历可以用"传奇" 来形容,这段特殊的经历对您个人来说有着怎样的体味? 答:之所以"传奇",是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天天产生着奇迹,并且行将结束几千年专制传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很多奇迹集中发生在了我身上,所以您感到"传奇"了.第一个发现我的"传奇"的,是世界经济论坛创办者兼主席施瓦布先生.1988年10月,施瓦布先生偶然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听到了我的一个即兴演讲,立即亲自当面邀请我出席次年二月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一年一度的世界经济论坛年会,并发表演讲.他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在中国,一个成功企业家的传奇故事》.于是,我成为了奇迹般地应施瓦布亲自邀请登上这座世界最高级经济论坛的第一位中国企业家.施瓦布感兴趣的是什么呢?他要我向每年与会的全球千余位王公大臣,各国政要,金融巨子,商界名流介绍,在中国正在发生着的深刻变化:过去一直被视为资本主义复辟的私营经济蓬勃的发展.我个人的经历也的确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私人经济从酝酿,发展初创和不断遭到打击,压制,镇压与中央不断关怀, 扶持,保护的缩影.文化大革命中,经济面临崩溃,家乡重庆饿殍遍野的现实,逼迫我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认真思素中国的出路. 于是与人合作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其纲领是《中国向何处去)).因此被以反革命集团罪关进了监狱,我被内定死,1977年两度几乎被执行,后均因一个偶然的因刑.1976年素幸免于难,才活到了今天,亲眼看到了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位的奇迹.这又是一个"传奇".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也把我从死神手中抢救了下来.中央办公厅工作组一行四人,奉中央领导的指示,到重庆万州沙河看守所将我们释放.第三天——即 1980年1月2日——工作组接见了我们,向我们传达了中央领导的批示:"希望四川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那几个年青人,在新长征中再立新功."由于狱中学习三中全会公报与参与真理标准讨论激发起的满腔豪情与改革开放路线对我救命之恩的感激之情,遂使我当场向中办工作组表态:辞去公职,建立一家私人股份制企业,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22.23o08法^牟其中的表情和内心同样充满个性43天后,我利用中央派员亲自释放我的气势,镇住了万县市工商局,领到了工商营业执照,建立起了改革开放后, 我国第一家不戴红帽子,正大光明的私人企业.成为了改革开放后辞去公职的第一人,建立起了第一家私人企业,又是一个"传奇".后来,北京以她博大的胸怀接纳了我,给予了我施展才干,实现抱负的舞台.于是就有了前面讲的与施瓦布先生邂逅一幕的传奇.短短的几年内完成了至今仍被公认为商业经典案例的, 以积压产品换回四架俄罗斯大型客机的奇迹.由于有关部门的封锁,比飞机项目更经典的,是南德与俄罗斯国际卫星组织合作,成功研制,发射成功了世界上第一颗电视直播卫星; 是南德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成功了通向世界资源宝库西伯利亚的桥头堡——满洲里国际公路I:1岸等等项目.至今仍并未被国内公众了解.反而正是因为这些项目太成功, 太神奇,神奇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却成为了被人攻击我为骗子的借口.结束南德神话的,不是我们经营上发生了重大失误,也不是有什么违法犯罪问题,而是一个私营企业的成功超过了当时社会环境允许的最大范围.问:您的个人经历对后辈企业家来说,有一个什么样的借鉴?2.008法^23封面故事CoverStory答:当代中国企业家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企业家相比较, 最大的特征是具有二重性,即不仅仅是经济活动的组织者, 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但是,这一十分显着的特征,却几乎被绝大部分人忽略了.我们从计划经济体制出发,目标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目前处于可以前进,也可能倒退回去的社会转型期.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公认的是实行了渐进式改革,即在传统经济存量之外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量.我国的民营企业家阶层就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起来的.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改革开放路线,就不可能有当今风光无限的民营企业家.即使不感恩,也要知道自保.我们与改革开放路线是皮与毛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血肉关系.对此,现今的企业家群体一定要清醒.问:古人云:三十而立,中国的企业家群体也一直在摸索中前行,您认为目前的企业家群体是处在成熟期,还是仍处于成长期?您的判断依据是什么?答:当然仍然处于成长期,远远谈不上成熟.这是由他们所生活的时代特征所决定的.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的过程之中,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与市场经济伴生的企业家群体,怎么可能脱离自己生长的土壤,单独成熟起来呢? 另外,全球经济的发展阶段,正发生着类似于十五, 十六世纪,人类逐渐脱离农业文明,进入工业文明时代的变化.工业经济正在被智慧经济所取代.由银行,股票, 交易所,信用,保险以及有限公司有机统一组成的相互贯通的金融体系和商业体系也必然发生变化.处于这一变化中的企业家面临的任务更多的是学习与创新,远远谈不上成熟.问:作为国内较早创业的企业家,您对过去三十年的经济法律变迁有什么样的评判?答:就立法角度而言,从无到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80年,虽然利用中办工作组为我平反,我声明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试验田的气势镇住了万县市工商局,进行了工商登记,但是在细节上都无法可循,难倒了具体工作人员.例如企业可不可以取字号,可不可以刻制印章,都无法律规定.幸好我们中国人善于变通.不能取法人字号, 就把几个股东自然人的名字进行同类项合并,最后抽出一个"中"字和一个"德"字.所以南德最初的字号名称叫 "中德".至今我们仍习惯地把企业印章称之为公章,因为此前所有企业全部是国家所有制的.南德出现后,难题来了, 南德是私有的,怎么能刻公章呢?又是变通.公安局批准我们刻了一枚一寸见方的公不公,私不私的大方形印章. 说它姓私,因为与自然人的私章一样,是方形白勺_说它姓公, 因为与圆形的公章一样大小.我是在第二次坐牢的收容所里,从树上的大喇叭中,听到国家工商局的一个文件,称私人经济组织也可以起字号,可以刻印章,可以去银行开立账号了.时为1984年4月. 所以,我一直把第一次,第二次坐牢,称之为为中国私营企业争取生存的权利,把第三次坐牢视之为中国私营企业争取发展的权利.想想当年取字号,刻印章尚无法可依,到今天物权法》对公私经济的平等保护,只能用一句话来表述我的意思:时代真的是进步了.问:您预测一下未来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将会是怎样的一个状况?答:我有一本演讲集,题名就是乐观的中国经济)).是 1996年左右编的,它表明了我对中国经济长远前景的看法. 我之所以持如此乐观的态度,是因为我根据曾经很有影响,但近年来却被大家忘却了的哈佛大学经济学家瓦尔特-威特曼?罗斯托教授的"起飞理论",对中国经济的奇迹进行了分析."起飞理论"指出,每隔一段时间,一些以往停滞的经济会出现奇迹:在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入几十年,甚至整个世纪都毫无增长之后,它们开始了不可思议的直线上升,然后,该国就踏上了奔向现代化社会的路途.第一个起飞的是英国,开始于179o年左右,史称工业革命.之后西方国家经历了摩肩接踵的起飞过程:最引人注目的是德国和美国,它们通过较快的工业化进程最终取代了英国的领头羊地位.19世纪末期是日本,从19世纪末期到 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持续增长.此后迎来了亚洲的工业化,开始是四小虎,后来又是四小龙,最后就是我们中国大陆了.对目前人们津津乐道的"金砖四国"(中国,巴西,印度, 俄罗斯)的飞速发展,都可以用这一理论来解释. 此外,中国的飞速发展还要加入一些特殊的因素:我们的工业化是与全世界的信息化同时出现的;邓小平把握住了全球一体化的机会,而60年代我们曾失去过二战后亚洲工业化的机会;最后还有文化因素,即整个中华民族——包括一岁的小孩——永不熄灭的发财致富的强烈欲望.在恢复古典自由主义方面很有成就,引领了美国经济几十年繁荣的里根总统说过一句话:"经济的繁荣,50%依靠的是公众的情绪." 所以,无论前面还有多少不确定因素,但已被全世界数十个国家,几个世纪工业化过程证明了的规律,是不可持最乐观能改变的.所以,我一直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前景的态度.我相信,三十年之后,中国在经济总量上,会超过美国.圃(整理:本刊记者张驰)24.2.3008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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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廷贤票据诈骗案
被告人占廷贤,又名詹廷贤,男,1962年5月7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兰溪市人,初中文化,原系浙江省金华市经贸实业有限公司业主,住金华市婪城区石榴巷6号。

1985年8月19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998年8月2日因本案被逮捕,现在押。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占廷贤犯票据诈骗罪一案,于20XX年2月1日以(1999)金中刑初字第14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占廷贤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占廷贤不服,提出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子20XX 年4月19日以(20XX)浙法刑终字第13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本院核准。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复核,现已复核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6年10月,被告人占廷贤经人介绍与同案被告人王励平(已判刑)相识。

1997年2月,占廷贤要求王励平帮其开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励平答应帮忙。

占廷贤又经人介绍与金华市五星实业总公司建材分公司经理金卫明取得,称其可以开出大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但开承兑汇票需要资金,要求金卫明先借其400万元。

金卫明提出要先开出20XX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然后,再借给占廷贤400万元。

1997年3月25日,被告人占廷贤携带一份空白的银行承兑汇票到遂昌找王励平,王励平又找到原遂昌建设工程公司的出纳项瑶俊,由占廷贤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和一张写有汇票内容的纸条交给项瑶俊,项瑶俊即按纸条上的内容填上承兑申请人、收款人的名称、帐号、汇票金额800万元、承兑协议编号、交易合同号码等内容。

当日王励平、占廷贤两人先后持该份承兑汇票找遂昌建行的有关人员,要求加盖银行”汇票专用章”,均遭到拒绝。

同年3月28 目,王励平到遂昌县建行营业部以“遂昌县装璜材料总汇”为付款方办理了一份面额为1000元的银行汇票,以该份银行汇票上的印章为样本,请人私刻了“中国建设银行汇票专用章53077压数条码章”“、已拒绝为其盖章的银行工作人员”华清平“名章各一枚,加盖在由项瑶俊填好的8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上。

当天下午,王励平携带该银行承兑汇票到金华交给占廷贤,占廷贤又交给金卫明和金华县财务开发公司经理范忆东,要求以此伪造汇票抵押借款400万元。

范忆东提出要将承兑汇票拿到银行去验证一下,占开始不同意。

次日,范忆东未听从占廷贤的阻止,持该承兑汇票到金华县建行查询,该行工作人员告知,该汇票是假的。

范忆东把查询情况告诉占廷贤,占廷贤以该汇票是私下开出的,不要到对方查询为由,提出再去咨询,遂同范忆东等又到金华市开发区建行咨询,被告知票是真的,但要确定内容真伪需到开证行查验。

范忆东即同意借钱给占廷贤。

之后,金卫明与占廷贤签订如下协议:由金卫明向占廷贤提供前期资金400万元,占廷贤将800万元有效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抵押在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占廷贤承诺在收到4400万元的第一个星期内开出有效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至20XX万元等。

协议在订后,该承兑汇票由范忆东保管。

金卫明回到上海,从其与金华县财务开发公司在上海炒期货的帐户上,划出400万元汇到占廷贤指定的“金华市天顺物资有限公司”在金华农行婺城支行新华街分理处的帐号上。

4月3日,金卫明又提出只同意借帐220万元,占廷贤到农行婺城支行新华街分理处兑付了220万元,其余资金打回上海。

随后,占廷贤以转帐支票形式将此款分别归还金华剧院33万元、金华市财政局30万元。

至4月21日,占廷贤分少多次将余款157万元全部取出,用于挥霍。

后王励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上述事实,有占廷贤来骗取借款的假银行承兑汇票、鉴定结论、抵押借款协议书等书证、证人证言、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占廷贤亦供认,足以人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占廷贤非法取得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伙同他人擅自填写汇票金额等内容后,将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作抵押,骗取他人巨额钱款,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和票据诈骗罪,应从一重罪以票据诈骗处罚。

占廷贤犯罪情节非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

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

审判程序合法。

考虑占廷贤实施票据诈骗得到同案被告人王励平的帮助,责任相对分散等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四条在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九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浙法刑终字第134号刑事裁定和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1999)金中刑初字第146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占廷贤的量刑部分;
二、被告人占廷贤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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